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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经纪人”有何不可?

2024-07-15 18: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全民经纪人”一词引发热议。而这场热议实际上源自一场抵制:上周,深圳五大中介机构发布联合声明,抵制“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

  所谓“全民经纪人”,是指开发商不论职业资质,发动一切不特定个人充当其房产经纪人,提供客户信息,并在成交后给予个人一定报酬的营销模式。通俗点说,就是如你我这样的普通人,也可以向别人推荐房子。只要对方买了,就可以从开发商处拿到一笔提成。

  其实,“全民经纪人”并非什么新概念,早在2012年已经诞生,只不过今年“遍地开花”,呈现燎原之势。数据显示,今年以来,200强房企中有143家房企重启或新推出线上售楼处。借助这些自家的线上营销平台,开发商纷纷喊出“全民经纪人”的口号,号召普通人也加入卖房行列,为销售再添一把火。

  为什么开发商如此青睐“全民经纪人”?为什么中介机构又要如此强烈抵制呢?表面上看这是一场渠道之战,但实际上背后的原因离不开“成本”二字。先来看开发商,其自建销售渠道,给予“全民经纪人”和中介机构同样甚至更低的佣金,其实亦有通过竞争平衡渠道费用之意。据媒体报道,随着中介机构在新房销售的作用变大,其与开发商的议价权也在提高。

  再来看中介机构。在这场渠道之战中,最让中介机构无法忍受的是,部分持有牌照的经纪人利用所在中介机构的资源,为开发商促成成交,却将收益全部收入自己囊中,俗称“走私单”。“这已经不是动蛋糕那么简单,相当于是中介机构养人又收不回成本。”

  “全民经纪人”作为一种创新的营销模式,目前对其下定论为时尚早。而在这场博弈中,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中介机构,都需要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毕竟,战只会两败,合才能双赢。对于开发商来说,“全民经纪人”不是不能搞,但是其执行过程中一些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弊端须避免,如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项目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等。而对于中介机构来说,则要正视“全民经纪人”的挑战,与其把它当作洪水猛兽,不如将其视为提升整体行业水准的契机,要通过不断优化服务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唯有如此,才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消费者才能由此做出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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