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厦门村庄管控和规划新规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全宗编制规则 权威解读厦门村庄管控和规划新规

权威解读厦门村庄管控和规划新规

#权威解读厦门村庄管控和规划新规|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岛外禁建区内不再审批新建农村村民住宅,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许可审批简化;适度放宽管控,优化减少314个禁建村,合理增加125个限建村、184个适建村;建立村庄管控每三年滚动更新机制,并保留一定比例的城中村;编制原则比以往要求更高,内容更全面…… 

  5月25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已经编制完成《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年)》,并配套研究出台《厦门市村庄规划指导意见》《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公共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分类分项细化措施,并对“一规划两政策”进行了解读。 

  此次“一规划两政策”的出台,为厦门村庄空间使用精准提供政策供给,有力保障规划实施,在厦门城乡发展中发挥规划统筹作用。 

  满足农村村民近期合理住房需求 

  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局长柯玉宗表示,厦门市村庄管控规划结合了厦门发展需求,统筹厦门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村庄,明确村庄管控原则,优化管控类型,健全管理机制,是厦门全市“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重要空间管控依据,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1〕6号)配套,作为厦门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的主要依据,满足农村村民近期合理住房需求,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据了解,指导意见明确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应开展法定的村庄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管控,可以开展整治规划;明确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编制的原则、程序及实施主体等,要求村庄规划应当符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并与专项规划衔接,保障村庄规划的有效实施。 

  同时,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厦门城镇开发边界内城中村规划编制、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的审批和实施流程,明确了城中村规划编制的实施主体及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指标等,并优化了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的审批和实施流程,以现代化治理推动城中村有机更新,实现城乡融合全面发展。 

  新《村庄管控规划》适度放宽管控 

  据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处副处长李火程介绍,本次规划是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规划实施传导,统筹厦门全市村庄分类管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不仅充分考虑村民的合理诉求,优化管控规则和管控政策,保障村民的合理住房需求;还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弹性,建立健全每三年滚动更新管理机制,并保留一定比例的城中村。 

  同时,将城镇开发边界内拟拆迁村细分为近三年重点建设片区和中远期重点建设片区所涉及的拆迁村庄,前者列为禁建区,后者列为限建区。并将原526个禁建村调整为212个,优化减少了314个;限建村467个调整为592个,合理增加了125个;适建村493个调整为577个,合理增加84个,保障农村居民近期住房需求。(调整后的村庄总个数不含上版规划批准至2022年8月期间已拆迁的105自然村)。 

  岛外禁建区内不再审批新建农村村民住宅 

  为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有效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管理职责,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用地保障,优化规范审批,加强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强化农房风貌管控,保障农村村民住房需求。 

  根据实施意见,岛外4区禁建区内不再审批新建农村村民住宅,但禁建区内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对列入近期拆迁计划的,或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虽未列入近期拆迁计划但属于权属清晰的,实行提前安置;未列入近期拆迁计划且权属清晰的,对除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可实行翻改建,由区政府严格限定翻改建条件和程序。需整村搬迁的,按照搬迁改造规划实施安置。禁建区内符合“一户一宅”的,由区政府通过提前安置或引导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合理解决村民住房需求。 

  对于禁建区内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确无安置房源或无法解决其住房困难等特殊情况的,由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村民合理的住房需求。 

  限建区虽不再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但允许村民利用旧宅基地翻改建和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或通过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保障村民住房需求。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需求。 

  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许可审批简化 

  值得关注的是,《暂行规定》对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许可审批进行了简化。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据项目类型分三类进行审批,对其中两类进行简化、优化: 

  一是审批豁免项目。现代化治理涉及最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配电和通信设施等小型市政基础设施,以及街巷整治、立面整治、屋顶整治、环卫设施改造提升、管线改造、机械式停车设施等工程项目,纳入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是简易程序项目。不在豁免范围的临时性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遮雨棚或车棚等,采用简易程序。由资源规划部门核发规划意见函,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除上述两类项目外的项目,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 

  新规比以往要求更高,内容更全面了 

  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此次的“一规划两政策”编制原则比以往要求更高,内容更全面。 

  全域管理,陆海统筹。现在村庄规划要统筹产业发展、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安全与防灾、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海域海岛保护利用等,实行全域管理,陆海统筹。保护优先,节约集约。这与中央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也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规划理念。 

  分类指引,刚弹结合。要针对不同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的村庄规划方案,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探索村庄规划弹性管控机制。驻村规划,村民主体。这点是以前没有要求的,现在要求规划师驻村实地调查,深入调研村民需求,坚持村民主体、村两委主导,尊重村民意见,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张启智 王玉松)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