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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境内打孔盗油案件4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2024-02-07 22: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津滨网讯(记者 孔祥鑫 通讯员 张采凤 贺维维 庞博龙)近日,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储运公司天津输油处(曹妃甸输油处)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津沧线“8·1”打孔盗油案件的刑事判决书,4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起案件于2022年的8月1日发生在天津-沧州原油管道(以下称津沧线)。

2022年7月29日,天津处(曹妃甸处)接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警情通报,得知该分局已经掌握一个打孔盗油犯罪团伙,疑似在天津市静海区进行盗油活动,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固定证据。次日,该处再次与渤西分局沟通对接,获悉包括疑似盗油位置、盗油团伙作案模式、日常盗油轨迹及销油渠道等相关信息,协调警方尽快开展收网行动,彻底打掉该盗油团伙。

8月1日,天津处(曹妃甸处)与渤西分局民警到达疑似盗油厂房现场,发现案发地距离G205山深线330米左右,此条高速公路为连接天津与河北两地的重要枢纽,各类车辆过往密集,且打孔盗油现场已遭破坏,犯罪嫌疑人已逃,案件侦破条件非常差,破案难度增大。渤西分局立即成立津沧线“8·1”打孔盗油案专案组。同月,公安部决定将此案挂牌督办。至2022年9月底,警方共抓获打孔、组织、运输、销售、收赃等涉油链条犯罪嫌疑人13名,并对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追逃行动。

津沧线“8·1”打孔盗油案件发生后,天津处(曹妃甸处)与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密切联系,积极向公安、检察院、法院举证46份,助力公检法部门严厉打击涉油全链条犯罪。最终,该起案件提级办理,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负责案件证据收集和提起公诉等相关工作。

今年年初,本案2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在严厉打击涉油犯罪的震慑下,选择自首。

至此,本案已有1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今年4月,在天津处(曹妃甸处)邀请下,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重罪检察部)、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到盗油案件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取证,并表示将依法提起公诉,使该起案件成为典型案例,有力打击震慑涉油犯罪,全力保护长输管道企业利益和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天津处(曹妃甸处)到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开展管道保护工作交流座谈,双方深入剖析了今年打孔盗油案件发生规律,作出下一步反打工作部署。

6月,天津处(曹妃甸处)参加了河北省公安厅组织召开的《全省重点地区严厉打击打孔盗油违法犯罪视频推进会》,并将津沧线“8·1”打孔盗油案件详细情况报送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

7月至10月,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重罪检察部)对案件提起诉讼,天津处(曹妃甸处)一直密切关注案件审理情况,做好司法跟踪工作。

10月30日,该起案件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月29日,天津处(曹妃甸处)收到津沧线“8·1”打孔盗油案件的刑事判决书。该起案件已收押的15名被告被判刑,其中4名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十五年不等,7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

目前,公安机关仍在全力追捕最后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津沧线“8·1”打孔盗油案件的重判,将极大地震慑涉油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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