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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标准》JGJ/T 175

2024-06-13 19: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 《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标准》JGJ/T 175-2018

🗓️ 实施时间: 2018-10-01

#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提高自流平地面工程设计和施工水平,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规范施工工艺流程,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

1.0.1 本标准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而修订,以达到确保自流平地面工程施工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目的。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室内自流平地面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

条文说明

1.0.2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水泥基自流平地面、树脂自流平地面、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的技术标准。石膏基自流平因为近几年用量很少,再加上其表面硬度低,耐水耐磨性差,故在修订的标准中不作规定。

1.0.3 自流平地面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术 语

2 术 语

2.0.1 自流平地面 self-leveling flooring

在基层上,采用具有自动流平或稍加辅助流平功能的材料,经现场搅拌后摊铺形成的面层。

2.0.2 水泥基自流平地面 cementitious self-leveling flooring

由基层、水泥基自流平地面用界面剂、水泥基自流平层构成的面层。

2.0.3 树脂自流平地面 resin self-leveling flooring

由基层、底涂层、自流平树脂地面涂层或基层、底涂层、中涂层、自流平树脂地面涂层构成的面层。

2.0.4 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 resin cement mortar self-leveling flooring

由基层、底涂层、自流平树脂水泥复合砂浆层构成的面层。

2.0.5 树脂水泥复合砂浆 resin cement mortar

以环氧树脂或聚氨酯树脂为主,加入水泥、骨料及固化剂配制而成的材料。

2.0.6 面层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cementitious self-leveling com-pound for overlayment

用于地面精细找平,提供平坦和光滑表面,可作为饰面层使用或涂覆其他饰面材料后具有一定耐磨性的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2.0.7 垫层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cementitious self-leveling com-pound for underlayment

用于地面找平,提供平坦和光滑表面,承载上层饰面铺装材料的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2.0.8 罩面涂层 finishing varnishes

用于装饰和保护地坪面层的涂层。

2.0.9 轻载地面 light duty flooring

正常人行交通,偶尔有橡胶轮胎推车通行的地面。

2.0.10 中载地面 medium duty flooring

大量人行交通,常有叉车通行,偶尔有硬塑轮胎推车通行的地面。

2.0.11 重载地面 heavy duty flooring

叉车、铲车及汽车通行,偶有冲击荷载的地面。

2.0.12 超重载地面 very heavy duty flooring

频繁超重车辆通行,受频繁冲击荷载的地面。

#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自流平地面工程设计应根据环境条件、使用功能、基层状况、材料性能、施工工艺和工程特点确定。当局部区域受到较严重的物理或化学作用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条文说明

3.0.1 自流平地面工程具有平整度好、美观等特点,地面设计选用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进行设计。对于局部经受严酷条件的地段采用局部措施可降低造价。

3.0.2 自流平地面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构造方案,并经设计确认后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前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条文说明

3.0.2 鉴于地面功能复杂、种类繁多,因此施工承担单位需以施工方案的形式对施工工艺和方法、细节等予以落实。施工方案需要送建设或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0.3 进场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形式检验报告。

条文说明

3.0.3 本条是对进场材料验收的规定,保证进场验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3.0.4 不同品种、不同规格自流平材料不应混合使用。现场配制材料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条文说明

3.0.4 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自流平材料性能差异很大,应用的环境及使用功能也有较大区别,如果混用可能会使原有性能丧失,还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

3.0.5 自流平材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和热源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和曝晒,贮存温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条文说明

3.0.5 因有机材料不仅易燃,且燃烧时有可能挥发出有毒有害气体,因此需要作出远离火源和热源的规定,而水泥等无机材料遇水后会发生水化反应等,使水泥结块而丧失强度,故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场所。

3.0.6 自流平地面工程施工前,基层应验收合格。

条文说明

3.0.6 因自流平地面都是在基层以上施工,故基层的质量对自流平地面有重大影响。

# 材料质量要求

4 材料质量要求

4.0.1 水泥基自流平砂浆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面用水泥基自流平砂浆》JC/T 985的规定。

条文说明

4.0.1 水泥基自流平砂浆属无机非金属材料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环保性能是建筑工程最重要的性能之一,直接影响用户安全和生活质量,施工所用的材料和施工环境都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4.0.2 水泥基自流平砂浆用界面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泥基自流平砂浆用界面剂》JC/T 2329的规定。

4.0.3 环氧树脂自流平材料和聚氨酯自流平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坪涂装材料》GB/T 22374的规定。

4.0.4 水性聚氨酯地坪涂料和水性聚氨酯水泥复合砂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性聚氨酯地坪材料》JC/T 2327的规定。

条文说明

4.0.4 聚氨酯自流平属有机材料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性聚氨酯地坪材料》JC/T 2327的要求。

# 自流平地面构造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 一般规定

5.1.1 基层有坡度设计时,水泥基自流平砂浆可用于坡度小于或等于1.5%的地面;对于坡度大于1.5%但不超过5%的地面,基层应采用环氧底涂撒砂处理,并应调整自流平砂浆流动度;坡度大于5%的基层不得使用自流平砂浆。

5.1.2 面层分格缝的设置应与基层的伸缩缝一致。

条文说明

5.1.2 设计中对于伸缩缝、分格缝的设置,一般要考虑所选用材料的抗拉和抗弯强度、收缩性能、温度变形性能等因素,做到与基层混凝土变形缝设置一致,施工中也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设置。

5.1.3 自流平地面系统适用场合、施工厚度和基层要求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 自流平地面系统要求

# 5.2 构造设计

5.2 构造设计

5.2.1 面层水泥基自流平地面系统应由基层、自流平界面剂、面层水泥基自流平砂浆、罩面涂层或基层、自流平界面剂、面层水泥基自流平砂浆、底涂层、环氧树脂/聚氨酯薄涂层构成(图5.2.1)。

5.2.2 垫层水泥基自流平地面系统应由基层、自流平界面剂、垫层水泥基自流平砂浆、装饰层构成(图5.2.2)。

图5.2.2 垫层水泥基自流平地面系统构造

1-基层;2-自流平界面剂;3-垫层水泥基自流平砂浆;4-装饰层

条文说明

5.2.2 垫层水泥基自流平地面系统可用橡胶、亚麻、PVC板、实木地板、复合木地板、软木地板、地毯、石材、地面砖体等地面装饰材料作装饰层。

5.2.3 树脂自流平地面系统应由基层、底涂层、树脂自流平面层或基层、底涂层、中涂层、树脂自流平面层构成(图5.2.3)。

5.2.4 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系统应由基层、底涂层、树脂水泥复合砂浆构成(图5.2.4)。

图5.2.4 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系统构造

1-基层;2-底涂层;3-树脂水泥复合砂浆

# 基层要求与处理# 6.1 基层要求

6.1 基层要求

6.1.1 基层表面不得有起砂、空鼓、起壳、脱皮、疏松、麻面、油脂、灰尘、裂纹等缺陷。

条文说明

6.1.1 此条是对基层表面质量的规定,基层表面如有上述缺陷,不仅影响基层,而且直接影响地坪的抗压强度和抗拉强度,同时影响面层的耐磨性、耐腐蚀性、耐久性等性能,故提出具体要求。

6.1.2 基层平整度应用2m靠尺检查。水泥基自流平地面基层的平整度不应大于4mm/2m,树脂自流平地面和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基层的平整度不应大于3mm/2m。

6.1.3 基层应为坚固、密实的混凝土层或水泥砂浆层,其抗压强度和表面抗拉强度应符合本标准第5.1.3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6.1.3 此条是对混凝土和砂浆基层抗压强度的规定,强度是基层质量的重要性能,养护龄期和材料配比对混凝土、水泥强度影响很大。

6.1.4 基层含水率不应大于8%。

条文说明

6.1.4 基层含水率过高,会导致自流平地面与基层不能牢固粘结,后期返潮起鼓,影响施工质量,因此对基层含水率应有所限制。

6.1.5 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地面,基层应包含防水防潮层。

条文说明

6.1.5 在民用建筑中,对厨房、卫生间等地面若防水层处理不好,发生渗水现象,会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烦扰,故对这些部位不仅要设置而且需做好防水层。此外,对于某些生产军品、食品、医药用品等防潮产品的工厂车间及有防水防潮要求的特殊工程及特殊环境,在进行地面施工时也应设置防水防潮层。

6.1.6 楼地面与墙面交接部位、穿楼(地)面的套管等细部构造处,应采用防护处理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地面施工。

条文说明

6.1.6 楼地面与墙面交接处,易出现渗水、裂缝等各种缺陷,若不进行处理,会给建筑物的质量留下隐患,影响建筑物的寿命。故施工前应先对地面与墙面交接部位进行防水及强化处理后再进行自流平地面施工。

6.1.7 自流平地面工程施工前,基层检查除符合以上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规定。

条文说明

6.1.7 基层状况的好坏对自流平地面施工质量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应引起高度重视,需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 6.2 基层处理

6.2 基层处理

6.2.1 当基层抗压强度和表面抗拉强度未达到本标准第5.1.3条的规定时,应采取补强处理或重新施工。

条文说明

6.2.1 基层强度未达到规定要求时,可先进行打磨处理或使用混凝土加强型底漆打底,使之尽量深入渗透,反应固化后锚固加强混凝土。

6.2.2 基层裂缝修补时,宜先采用机械切割,切割深度宜为基层混凝土厚度的1/2~2/3,宽度宜为10mm~20mm,然后采用修补材料通过灌注、找平、密封进行加强。

条文说明

6.2.2 裂缝是面层施工中遇到的比较严重和常见的质量问题,一般根据裂缝的严重程度可选择强度较高的水泥修补砂浆、环氧砂浆、堵漏剂、渗透结晶型材料等对裂缝进行修补,必要时还需开槽、嵌缝、打孔、化学灌浆。

6.2.3 当基层的空鼓面积不大于1m2时,可采用灌浆法处理;当基层的空鼓面积大于1m2时,应剔除并重新施工。

6.2.4 基层表面有起砂、起壳、脱皮、疏松、麻面、油脂等缺陷时,应采用抛丸、铣刨等方法,必要时应补强处理或重新施工,直至达到施工要求。

条文说明

6.2.4 当基层存在较难处理的凸点时,建议采用打磨的方式去除;局部凹陷处可采用树脂砂浆进行找平修补,应将树脂灌封材料倒在砂浆层上,批刮使材料渗透,直至砂浆层吸收饱满,再清除表面多余灌封材料,养护12h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 自流平地面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 一般规定

7.1.1 水泥基自流平地面施工环境温度宜为5℃~30℃,树脂自流平地面和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施工环境温度宜为10℃~30℃;基层表面温度不宜低于5℃,环境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

条文说明

7.1.1 施工温度包括环境温度及基层温度,由于水泥基自流平中使用的聚合物和自流平界面剂在低温下无法成膜甚至会受冻,因此温度不得低于5℃,且各种组分在10℃~25℃效果最好,其流动性等性能更易发挥。树脂材料在5℃以下黏度增大,流平性较差,且固化极慢,导致最终综合性能变差。采暖期间,采暖系统应关闭或调至较小档位,避免过高温度产生的开裂。施工环境湿度高于80%时,会影响自流平的表观效果,易引起树脂自流平材料产生油面、发白等现象。

7.1.2 树脂自流平地面和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风,严禁烟火,不得进行切割或电气焊等操作,施工用材料应远离热源、火源。施工时,现场应避免被灰尘、飞虫、杂物等沾污。

条文说明

7.1.2 树脂是有机材料,可燃且有些属于易燃易爆品,故无论在贮存还是施工过程中,应远离火源、热源。

7.1.3 施工人员应采用专用机具。

条文说明

7.1.3 自流平地面施工的主要工具为:研磨机、抛丸机、铣刨机、吸尘器、泵送机、电动搅拌机、角磨机、打磨机、镘刀、滚筒、消泡滚筒等;辅助工具为:毛刷、铲刀、靠尺、盒尺、钉鞋、钢丝刷、搅拌器、搅拌桶、锯齿刮板、计量器具、大小装料桶、手推车、温湿度测量仪等。自流平施工属专业化、技术化较强的高级装修施工,故必须强调工具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7.1.4 施工应在主体结构及地面基层施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条文说明

7.1.4 基层对水泥基自流平的影响很大,如基层平整度和表面强度、龄期等,因此规定自流平施工应在结构及地面基层施工验收完毕后进行。

# 7.2 水泥基或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施工

7.2 水泥基或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施工

7.2.1 水泥基或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现场;

2 基层检查并记录;

3 基层处理;

4 涂刷自流平界面剂或底涂;

5 制备浆料;

6 摊铺浆料;

7 养护;

8 成品保护。

7.2.2 水泥基或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应封闭,严禁交叉作业;

2 基层检查并记录应包括基层平整度、抗压强度、含水率、裂缝、空鼓等项目;

3 基层处理应根据基层检查记录结果,采用本标准第6章的处理方法;

4 应在处理好的基层上涂刷自流平界面剂或底涂,不得漏涂和局部积液;

5 制备浆料可采用半机械法或全机械法,并应充分搅拌至均匀无结块为止;

6 摊铺浆料时应将自流平浆料倾倒于施工面,可用专用锯齿刮板辅助浆料均匀展开,必要时,宜使用消泡滚筒进行消泡处理;

7 施工完成后的自流平地面,应在施工环境条件下养护24h以上;

8 施工完成后的自流平地面应做好成品保护。

条文说明

7.2.2 施工工艺说明如下:

1 室内施工时,因室内通风会造成自流平地面开裂,因此要关闭门窗,封闭现场。施工要求基层和环境的清洁、无其他工种的干扰,不允许间断或停顿。

2 基层对自流平施工质量影响巨大,平整度、抗压强度、含水率等项目是反映基层主要状况的量化数据,是自流平施工的外在条件和制定具体施工方案的依据。

3 在基层检测的基础上通过人工或机械对基层的平整度、抗压强度、空鼓、裂缝等进行修补和处理,此阶段施工投入的时间、设备、人工等在整个自流平施工周期中占较大的比重,对于整个自流平施工质量起关键作用。对于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地面所有的自由边(包括周边、沟槽或排水沟)都需设置额外分格缝,以便分散机械应力与温度应力。为实现分散应力,可在混凝土上切割沟槽。沟槽的深度与宽度应为地面厚度的两倍。如有必要,可使用机械安装金属条对所有自由边进行保护。不得用薄边作为锚固槽。

4 应根据基层状况及厂家建议,确定界面剂或底涂的涂刷遍数。

5 半机械法制备浆料应将准确称量好的拌合用水倒入干净的搅拌桶内,开动电动搅拌器,徐徐加入已精确称量的自流平砂浆,持续搅拌3min~5min,至均匀无结块为止,静置2min~3min,使自流平材料充分润湿,排除气泡后,再搅拌2min~3min,使料浆成为均匀的糊状;机械法制备浆料应将拌合用水量预先设置好,再加入自流平材料,进行机械拌合,将拌合好的自流平砂浆泵送到施工作业面。自流平材料成分较多,在大型工程中宜使用机械搅拌,否则会影响分散效果。拌合时兑水量应准确,自流平材料发生反应所需水量比例是固定的,过多或过少都会降低材料的主要性能。

6 采用消泡滚筒放气时,应注意消泡滚筒的钉长与摊铺厚度的适应性,消泡滚筒主要辅助浆料流动并减少拌料和摊铺过程中所产生的气泡及接茬,操作人员需穿钉鞋作业。

7 养护期应避免强风气流,温度不宜过高,如温度或其他条件不同于正常施工环境条件,应视情况调整养护时间。水泥基自流平未达到规定龄期前,虽可上人,但易被污染,且具有一定的柔性,不耐刻划,因此需进行成品保护。

8 严禁在已做好的自流平表面堆放垃圾、杂物、涂料以及施工机械,避免造成沾污;严禁用钝器、锐器击打或刻划自流平面层,严禁人员在上面行走。

# 7.3 树脂自流平地面施工

7.3 树脂自流平地面施工

7.3.1 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现场;

2 基层检查并记录;

3 基层处理;

4 涂刷底涂;

5 批刮中涂;

6 修补打磨;

7 摊铺面涂;

8 养护;

9 成品保护。

7.3.2 树脂自流平地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应封闭,严禁交叉作业。

2 基层检查并记录应包括基层平整度、抗压强度、含水率、裂缝、空鼓等项目。

3 基层处理应根据基层检查记录结果,采用本标准第6章的处理方法。

4 底涂材料应按比例称量配制,混合搅拌均匀后方可使用,并应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可操作时间内使用。涂装应均匀、无漏涂和堆涂。

5 中涂材料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称量配置,混合搅拌均匀后批刮,并应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可操作时间内使用。

6 中涂固化后,宜用打磨机对中涂层打磨,局部凹陷处可采用树脂砂浆找平修补。

7 面涂材料应按规定比例称量配置,混合后搅拌均匀,并以镘刀刮涂,应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可操作时间内使用。必要时,宜使用消泡滚筒消泡处理。

8 施工完成后的自流平地面应进行养护,固化后方可使用。

9 施工完成后的自流平地面应做好成品保护。

条文说明

7.3.2 施工工艺说明如下:

1 由于自流平面层较薄,易失水,产生裂纹,故施工现场应封闭,减少空气流通和穿堂风。施工时要求基层和环境清洁、无其他工序的干扰,不允许间断或停顿。

2 基层对树脂自流平施工质量影响巨大,平整度、抗压强度、含水率等项目是反映基层主要状况的量化数据,是自流平施工的外在条件和制定具体施工方案的依据。

4 底涂的用量与基层的材质关系紧密,疏松与密实的基层耗量相差甚多,以在施工现场实测为准。底涂涂刷完毕,应能够形成连续的漆膜。

5 是否设置中涂层应根据生产商的要求确定。中涂填料一般采用石英砂、石英粉或滑石粉等。

9 成品保护期间,已做好的自流平表面不能堆放垃圾、杂物、油漆涂料以及施工机械,避免沾污;严禁用钝器、锐器击打或刻画自流平面层,有重物撞击或锐器刮磨的可能时,须安置橡胶板等保护垫。搬运材料或推车要使用橡胶或PU轮胎,并派专人清理检查轮胎。80℃以上热水或热气的排放口下方,用托盘架高承接,使热水冷却后再溢出,以避免高温直接喷溅。

# 质量检验与验收# 8.1 主控项目

8.1 主控项目

8.1.1 水泥基自流平地面主控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表8.1.1 水泥基自流平地面主控项目质量要求

条文说明

8.1.1 小锤敲击法是检查空鼓最简便的方法。

8.1.2 树脂自流平地面和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主控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1.2的规定。

表8.1.2 树脂自流平地面和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主控项目质量要求

# 8.2 一般项目

8.2 一般项目

8.2.1 水泥基自流平地面一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2.1的规定。

表8.2.1 水泥基自流平地面一般项目质量要求

8.2.2 树脂自流平地面和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一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表8.2.2 树脂自流平地面和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一般项目质量要求

# 8.3 验 收

8.3 验 收

8.3.1 自流平地面工程检验验收文件应包括中间交接记录、隐蔽工程交接记录和交工验收等资料。

8.3.2 工程未经交工验收,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8.3.3 自流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确认达到验收条件后再进行。

8.3.4 自流平地面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 一般项目应至少有80%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得影响使用;

4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记录,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8.3.4的格式填写;

5 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记录应完整。

表8.3.4 自流平地面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

# 附录A 表面抗拉强度和拉拔强度检测及评定方法

附录A 表面抗拉强度和拉拔强度检测及评定方法

A.0.1 本方法适用于混凝土基层表面抗拉强度和混凝土基层与自流平地面之间拉拔强度的现场检测。

A.0.2 混凝土基层表面抗拉强度应在混凝土浇筑作业完成后28d进行;混凝土基层与水泥基自流平地面之间拉拔强度现场检测应在水泥基自流平地面施工作业完成后28d进行;混凝土基层与树脂自流平地面或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之间拉拔强度现场检测应在自流平地面施工作业完成后7d进行。

A.0.3 现场检测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拔仪的加载速率应小于或等于0.2MPa/s;

2 拉拔头的一端为平整的表面,另一端衔接拉拔仪。拉拔头的表面形状应为圆形或正方形,圆形表面的直径宜为(50±1)mm,正方形表面的边长宜为(40±1)mm。

A.0.4 现场检测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样位置表面应平整,离地面边缘距离应大于30cm;

2 每组抽样应至少取3个测试点,测试点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cm;

3 检测现场面层表面温度不宜高于30℃,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将拉拔头进行预热,预热温度不得高于50℃,然后再进行粘结;

4 应采用高强、快速固化的胶粘结拉拔头,粘结前面层表面应用细砂纸轻微打磨。拉拔头粘贴后应立即用胶带固定。在黏结剂完全固化前,不得受到任何扰动。固化养护时间根据选择的黏结剂确定。

A.0.5 现场检测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混凝土表面抗拉强度时,不得进行切割;检测混凝土基层与自流平地面之间拉拔强度前应沿拉拔头四周用刀片或其他切割工具进行垂直切割,切割的深度应达到混凝土基层(图A.0.5);

2 检测时应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正确安装仪器,并连接拉拔头;

3 以小于或等于0.2MPa/s的加载速率匀速加载,并应在5s~30s之间完成检测,记录破坏时的荷载值,并观察破坏形式;

图A.0.5 拉拔头四周切割示意

1-混凝土基层;2-自流平地面;3-黏结剂;4-拉拔头

4 检测结果如需进行计算时,应按下式进行:

式中:σ——表面抗拉强度或拉拔强度(MPa);

F——破坏时的荷载值(N);

a——拉拔头的边长(mm);

d——拉拔头的直径(mm)。

A.0.6 检测结果判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自流平地面的破坏形式可分为内聚破坏、粘附破坏和混合破坏三种形式,出现任何一种或以上的破坏形式时,检测结果应为实际检测值。

注:1 内聚破坏指破坏发生在自流平地面系统内部;

2 粘附破坏指破坏发生在自流平地面系统与基层之间的界面;

3 混合破坏指粘合面出现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破坏形式;

4 拉拔头与黏结剂之间的界面破坏属于检测技术问题,与破坏形式判别无关,应重新粘贴、试验。

2 当破坏发生在混凝土基层内,混凝土基层内的破坏面积占粘合面积的70%以上时,应判定为基层混凝土破坏。

3 当混凝土基层内的破坏面积少于70%的混合破坏时,应按照实际检测值给出结果。

A.0.7 检测结果合格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3个点的检测结果均达到本标准相应指标的要求时,应评定该组合格,并在报告中报出所有点的检测结果;

2 若仅有1个点的检测结果达不到上述要求,允许重新做一组检测,如所有点检测结果均达到本标准相应指标的要求,仍可评定该组检测合格,并在报告中报出两组数据中所有点的检测结果;

3 若重做检测中,仍有1个及以上的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则应评定该组检测不合格,并在报告中报出两组数据中所有点的检测结果。

A.0.8 检测完毕后,应对损伤部位进行修补。

# 附录B 耐磨性检测方法

附录B 耐磨性检测方法

B.0.1 水泥基自流平地面面层耐磨性现场检测时应在地面施工完成后28d进行,树脂自流平地面和树脂水泥复合砂浆自流平地面面层耐磨性检测应在地面施工完成后7d进行。

B.0.2 现场检测耐磨性时测试区域面积至少应为500mm×500mm。

B.0.3 耐磨性现场检测应采用下列器具:

1 耐磨仪:由支架、电机、配重和3个钢制滚轮组成,配重质量合计65kg,均匀加载在滚轮上;滚轮直径为76mm,轮宽为20mm,表面维氏硬度应不小于735HV,滚轮间隔距离应相等,在水平表面内沿着直径为225mm的圆做圆周运动,运动轨迹如图B.0.3-1所示,转速为(180±15)r/min;

2 记号模板:记号模板尺寸如图B.0.3-2所示,内圈均匀分布8个孔,外圈均匀分布16个孔;

3 测量仪:精确至0.01mm,由三脚架和百分表组成,三脚架用于固定百分表。

B.0.4 耐磨性现场检测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记号模板放在测试区域表面,标记固定耐磨仪的孔,然后移开记号模板,对地面进行打孔并安装膨胀螺栓;

2 再将记号模板放置在被测区域,记号模板两端孔穿过膨胀螺栓,并应与地面紧密相贴;

3 使用记号笔标记记号模板上的24个孔的位置,移除记号模板,按顺序标记内圈孔为数字1~8,测量仪的一个脚应对准内圈标记的孔位置,其余两个脚应对准外圈的两个标记孔,然后测量1~8每个标记点的初始值d0,取8个点的平均值;

4 在被测区域表面的膨胀螺栓位置通过支架固定耐磨仪,开动电机,旋转2850圈后,用刷子或吸尘器除去表面灰尘,然后测量耐磨后被测区域表面耐磨深度dw,取8个点的平均值;

5 耐磨深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AR——耐磨深度,以3个被测区域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至0.01mm;

dw——被测区域耐磨后深度(mm);

d0——初始值(mm)。

# 本标准用词说明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209

2 《地坪涂装材料》GB/T 22374

3 《地面用水泥基自流平砂浆》JC/T 985

4 《水性聚氨酯地坪材料》JC/T 2327

5 《水泥基自流平砂浆用界面剂》JC/T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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