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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通知

2023-10-06 09: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溪党发〔2018〕2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强化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有效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制定村干部坐班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执行村干部坐班制度,使全镇村级组织做到“四有”,即:有地方办事、有人办事、有人管事、有人做事。

  二、工作内容

  1.实行村干部全天坐班。各村要制定坐班人员安排表,必须有一名村干部带班(排在当天第一位上的村支书、主任、会计、监委会主任、计生村长等为带班村干部),其他人员坐班,并向群众公开坐班人员联系电话,确保随时解决村内事务。

2.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对属于村级管理的事项,坐班人员要随时受理。对属于在镇级办理的审批事项,原则上由坐班人员按下列程序全程代为办理:

(1)接收申请人报送的有关材料,出具承办单;

(2)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镇政府;

(3)告知申请人需补交、修改的材料和承诺办结的时限,并及时将补交、修改的材料报送镇相关部门;

(4)在承诺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并作好记录用。

  3.实行每周一集中办公。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公布村财情况,总结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共同研究解决村内重要事项和热点等问题。

  4. 节假日要保证1人坐班,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职责

  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掌握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和舆情信息,做好记录,为村两委正确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为镇党委、政府提供合理化建议。

  3.接待群众来访,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4.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要立即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5.搞好档案资料整理,查缺补漏,随时接待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

  6.做好上级和村两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的必须向村支书请示,同意后内部调班。

  2. 带班村干部无故脱岗或被督查时不在岗的,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连续三次以上督查不坐班的,镇党委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镇靖镇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处理。

  3.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能办的马上就办,暂时不能办的要向群众承诺办事时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圆满解决。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坐班人员要将当日受理事项和办理结果等认真填写在《值班记录簿》上。

  4.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切忌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对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到有关单位办理,并帮助做好联系工作,努力达到群众满意。

  5.严格保持廉洁自律。坐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国法及有关规定,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级班子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为落实好坐班制度,镇党委将村干部坐班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对坐班期间擅自脱岗,对因坐班时间贻误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018年3月1日   

 

 

 

 

 

 

 

 

 

 

 

 

 

                                                                     

溪霞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溪党发〔2018〕2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溪霞镇干部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一)机关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由镇目督办定期督查,由镇纪委不定期抽查。 

(二)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三)机关车辆由办公室实行统一调度,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机关公务用车。

二、时间安排 

(一)值班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下午6:00至次日上午9:00;休息日值班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七天以上大假另行安排;小长假按序轮流。 

(二)党政领导实行带班制度,工作日带班下午6:00至晚上9:00;节假日带班上午9:00至下午5:00;重大防汛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带班。 

三、值班地点 

值班时间内,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值班室,带班领导必须坚守机关办公室,否则视为脱岗。

四、工作职责 

(一)处理公务来电;

(二)接待来访群众;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定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 

(六)做好机关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值班室清洁卫生。

 五、纪律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溜岗,严格实行当面交接班签字确认制度,未交班之前,不得私自离开。 

(二)值班人员在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接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紧急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经领导同意后,迅速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三)认真做好来电、来访工作,文明接待,耐心细致,详细记录,规范处理。对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一时无法给予答复的或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 

(四)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不得聚众打牌赌博、酗酒误事,不得将无关闲杂人员带入值班室。 

(五)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调整的,党政领导必须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在党政领导中找好替班;值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在机关干部中找好替班。值班人员调整变动情况提前报镇党政办备案。

 

 

2018年3月1日   

 

 

 

 

 

 

 

 

 

 

 

 

                                                                      

溪霞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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