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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羡余”现象的本质及其修辞功能

2023-12-22 17: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例(3)与例(4)都有“虽然”二字,但情况却完全不同。例(3)的“虽然”二字,每个字都有实指的语义,“虽”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尽管”的意思;“然”译成现代汉语则是“如此”、“这样”的意思。而例(4)的“虽然”,其中的“虽”仍然可以当“尽管”之义理解,但“然”的语义(“如此”、“这样”)则已不存在,因为它的语义被它后面的“如此”二字取代了。也就是说,例(4)的“虽然如此”,实际上表达的只是“虽如此”三个字的意思,“然”的语义就隐然不见了。可见,例(4)的“然”是本文我们所说的“羡余”成分。

通过上面两组古今汉语例句的比较分析,本文所说的汉语“羡余”现象的概念内涵应该比较容易理解了。需要指出的是,羡余的成分可以是实词,也可以是虚词或语法标记。

二、“羡余”现象的前世今生

“羡余”作为一种语言现象,在很多语言中都是存在的。就汉语而言,“羡余”现象的存在更是具有悠久的历史。如果是对上古汉语比较熟悉的学者,他一定会看到“羡余”现象早在先秦时代的文献中就已存在的事实。

上古汉语中存在“羡余”现象,事实上古代学者就已发现了。根据台湾学者黄永武先生的考证,就现有史料来看,最早提及这一现象的,应该是魏晋时代著名的经学家王肃1。《左传·昭公十三年》有曰:“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王肃在这段文字之下,作了这样一条注疏曰:“郑,伯爵,而连男言之,犹言曰公侯,足句辞也。”王肃的意思是说,郑国在周王朝的分封体系中是属于伯爵,而不是男爵。《左传》说到郑国而称之为“伯男”,是连带而及,就像说到公爵连带而及侯爵一样。对这种现象,王肃专门给了它一个术语,叫做“足句辞”。时至唐代,孔颖达在《毛诗郑笺》疏、《礼记郑注》疏、《左传正义杜注》疏中对这一语言现象也有所论及。之后,再次提及这一语言现象的,是南宋时代的学者陈骙。他著有中国第一部修辞学专著,名曰《文则》。在《文则》卷上乙第四条,陈骙专门论述到这一特殊的语言现象。不过,他用的术语不叫“足句辞”,而是叫“病辞”。《文则》卷上乙第四条有曰:“夫文有病辞,有疑辞。病辞者,读其辞则病,究其意则安。如《曲礼》曰:‘猩猩能言,不离禽兽。’《系辞》曰:‘润之以风雨。’盖‘禽’字于‘猩猩’为病,‘润’字于‘风’为病也。”再到后来,南宋学者王楙的笔记小说《野客丛书》、明代学者徐火勃)学综四部的杂考著作《笔精》,对此语言现象都有所提及。到了明末清初,大学者顾炎武再次提及这一语言现象时,说得就更为详细了。其所著《日知录》卷二十七“通鉴注”条有曰:“愚谓爱憎,憎也。言憎而并及爱。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又如得失,失也。《史记·刺客传》:‘多人不能无生得失’。利害,害也。《史记·吴王濞传》:‘擅兵而别,多佗利害’。缓急,急也。《史记·仓公传》:‘缓急无可使者’。……祸福,祸也。晋欧阳建《临终》诗‘潜图密已构,成此祸福端’。皆此类。”顾炎武之后,另一位明末清初的大学者阎若璩在所著《尚书古文疏证》中,也论及这一语言现象。驯至清末,学者俞樾也发现了这一语言现象。为此,他在所著《古书疑义举例》卷二专列“因此以及彼例”一条,曰:“此皆因此及彼之辞,古书往往有之。《礼记·文王世子篇》:‘养老幼于东序’,因老而及幼,非谓养老兼养幼也。《玉藻篇》:‘大夫不得造车马’,因车而及马,非谓造车兼造马也。”相比于魏晋时代的王肃,南宋的陈骙,明清的顾炎武和俞樾对上古汉语中存在的这一语言现象看得更清楚。这从他们能举出一系列的例证,就能看出来。他们不像训诂家王肃那样,只在古书注疏时将这一现象作为个案“随文释义”式地指出来就算了结,而是将其视为一种语言现象予以观照,并试图从学理上进行阐释,只是他们最终都没能解释清楚,只以“读其辞则病,究其意则安”、“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古书往往有之”之类的含混之辞一笔带过而已2。当然,他们更不可能给这种语言现象一个科学的术语。

时至20世纪30年代,学者黄侃对这一语言现象给出了一个术语,名曰:“配字”,并举例曰:“古人文多用配字,如《出师表》:‘危急存亡之秋’,‘存’字系配字;《游侠传·序》‘缓急人所时有’,‘缓’字系配字。”(《制言》第5期,章氏国学讲习所,1935年)3杨树达在所著《中国修辞学》(1933年由世界书局出版,1955年更名为《汉文文言修辞学》,由科学出版社出版)中则将这一语言现象名之曰“连及”(见于第十四章),并将之分为四类:“一、私名连及”,“二、公名连及”,“三、事名连及”,“四、物名连及”。“私名连及”,如《左传·昭公三年》:“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杨树达按曰:“孔疏云:襄是文公子,能继父业,故连之。其命朝聘之故,吊葬之使,皆文公令之,非襄公也。”4“公名连及”,如《左传·昭公十三年》:“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杨树达按曰:“杜注云:言郑国在甸服外,爵列伯子男,不应出公侯之贡。孔疏云:王肃注云:郑伯爵而连男言之,犹言曰公侯,足句辞也,杜用王说。”5“事名连及”,如:《史记》卷百六《吴王濞传》曰:“擅兵而别,多他利害。”杨树达按曰:“利害,害也。”6“物名连及”,如:《易·系辞》曰:“润之以风雨”,杨树达按曰:“风不能润物”7。应该指出的是,黄侃与杨树达虽然给出了与王肃、陈骙、顾炎武等古代学者不同的术语,但所举之例以及所作的解释都是因袭其旧,并没有自己的创见,良可惜也。

20世纪30年代,除了黄侃与杨树达二位学者对王肃等古代学者提及的上古汉语“羡余”语言现象进一步予以讨论并提出新的学术术语外,还有一位重要学者黎锦熙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从词汇学的角度提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学术术语:“复词偏义”。今日我们很多《现代汉语》教材与很多有关汉语词汇学的论著中所运用的“偏义复词”概念,就是源于黎锦熙的说法。黎锦熙的说法见于他1930年发表于《女师大学术季刊》第一卷第一期的论文《国语中复合词的歧义和偏义———古书疑义举例的理董和扩张》中。其文有云:“复合词中之并行词,有偏用其一字之义,而他字则连举而不为义者”8,并首次将这种现象命名为“复词偏义”。之后,汉语语法学界与词汇学界讨论古代汉语中“复词偏义”或“偏义复词”的论文开始多了起来。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末,这方面的论文不多,只有刘盼遂《中国文法复词中偏义例续举》(《燕京学报》1932年第12期)、《中国文法复词中偏义例》(《文字音韵学论丛》,1935年),余冠英《汉魏诗里的偏义复词》(载《汉魏六朝诗论丛》,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祝鸿熹《偏义对举词的使用———读〈水浒传〉札记》(《语文知识》,1957年第3期),徐明《多义词反义词偏义词》(香港进修出版社,1974年),吴三立《古汉语复合词中的偏义》(《学术研究》1978年第3期),宋朝晖《略谈偏义复词》(《辽宁师院学院》1979年第5期)等不多的几篇3。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系统研究这一课题的论文大量涌现。到21世纪初,则延及现代汉语中的偏义复词研究,论文数量也很多。其中,包括很多学位论文。

文学界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叫作:“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就学术界而言,我们也可以说,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学术;还可以说,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术语。就我们本文所论及的汉语“羡余”语言现象而言,也是这样。魏晋时代的王肃将汉语中“表达形式大于或超出语义内容”的语言现象名之曰“足句辞”,到了南宋的陈骙则名之曰“病辞”,到了清末俞樾又换了新术语,名曰“因此及彼”;时至20世纪30年代,黄侃、杨树达、黎锦熙又各有其专门术语,黄侃称之为“配字”,杨树达名之曰“连及”,黎锦熙称之为“复词偏义”,刘盼遂则将黎锦熙的术语予以颠倒,名之曰“偏义复词”。由于刘盼遂以“偏义复词”为术语在20世纪30年代连发了两篇学术论文,影响较大,由此“偏义复词”这一术语从20世纪30年代直至80年代就成了汉语语言学界的主流术语,直到今日仍有学者在使用。不过,就在“偏义复词”这一术语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中国学术的繁荣而大行其道之时,西方语言学的一个新术语“羡余”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而进入到汉语语言学之中,并逐渐取代“偏义复词”而成为汉语语言学特别是语法学术语的新宠。

“羡余”一词,其实原本并不是语言学的术语,而是通讯工程学科的专业术语,源于信息论的创始人,美国数学家、电子工程师和密码学家克劳德·香农(Claude Shannon)。香农于1948年10月发表于《贝尔系统技术学报》上的论文《A Mathematical Theory of Communication》(通信的数学理论)一文,被认为是现代信息论研究的开端。在这篇论文中,香农首次提出了“羡余信息”的概念。所谓“羡余信息”,是指“在信息传递中超出最少需要量的那部分信息”9。按照信息论的观点,“人们的日常言语交际活动是一种信息发送与接收的过程,发话人可以看作是‘信源’,听话人可以看做‘信宿’,‘信源’通过‘信道’发出信息,最后‘信宿’接收到信息,这个过程构成了一个通讯系统”10。信息论还认为,“羡余信息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是必需的,因为在信息传递中,会受到噪声等因素的干扰,信息会有损耗,如果仅传递最少需要量的信息,信息接收者在进行信息解码时就会遇到困难,甚至完全不能理解,这样就影响了信息反馈”11。香农的“信息羡余”术语,20世纪70年代开始首先被西方语言学家所借用。如哈特曼·斯托克定义语言中的“羡余”概念是:“指超过传递最少需要量的信息量……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为了保证理解,总是给出比实际需要多得多的信息……这种方法包括词汇项的重复,或语法特征的重复。”12到了80年代初,西方语言学的“羡余”术语输入中国语言学界,从此中国语言学界以“羡余”为新术语的研究论文不断涌现,甚至还出现了如潘先军《现代汉语羡余现象研究》这样的学术专著。与此同时,美籍华裔语言学家赵元任50年代对汉语“羡余”现象的研究成果也被译介到国内。根据潘先军的研究,认为“赵元任先生是提出汉语羡余现象并对其进行研究的第一人”13,认为其1956年以英文发表的论文《汉语结构各层次间形态与意义的脱节现象》(刊于台湾《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28本,英文题名曰:Formal and Semantic Discrepancies Between Different Levels of Chinese Structure)是最早的研究成果。只是因为这篇论文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才由田砥译出并发表于大陆《国外语言学》1981年第1期,故被汉语学界了解较晚。潘先军还指出,赵元任1968年出版的:A Grammar of Spoken Chinese(《汉语口语语法》,吕叔湘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出版),再次提到了汉语的羡余现象,如“虽然如此”,“没有……以前”,“已经……以后”14。可见,中国语言学界对于汉语中“表达形式大于或超出语义内容”的语言现象以新术语“羡余”展开的研究与讨论,事实上是受到了西方语言学家与美籍华裔学者赵元任两个方面的影响。

三、汉语“羡余”现象的本质

汉语中的“羡余”现象,尽管古人早就注意到了,近现代学者也有所涉及,但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西方语言学家有关印欧语系诸语言“羡余”现象研究的成果,以及赵元任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对汉语“羡余”现象研究的论文陆续译介进来后,中国语言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才真正清晰起来,并开始有了自己的研究成果。正因为在此之前汉语语言学界的绝大多数学者对汉语“羡余”现象的认识都处于模糊状态,加上黄侃、杨树达、黎锦熙对此问题的论述尚不完善,其观点的传播又极其微弱,以致汉语“羡余”现象的本质并不被多少人了解,结果黄侃、杨树达、黎锦熙等语言学者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配字”“连及”“复词偏义”的观点,同时代的大学者、大文学家鲁迅与梁实秋都完全不了解,而且就在20世纪30年代二人还在这个问题上闹出了笑话。这真是莫大的讽刺,也是中国语言学的尴尬,实在是发人深省。有关鲁迅与梁实秋的笑话,源起于对“褒贬”一词使用的争论。台湾《中国时报》1981年8月9日《人间》副刊,曾刊载台湾学者陈之藩《褒贬与恩仇》一文,记其事曰:

五十年前吧,文化界有一很著名的官司。就是现在还在台湾已八十岁的梁实秋先生与左派自封自命的大宗师鲁迅打笔仗。在笔仗中,梁先生说了一句:“把某一件事褒贬得一文也不值。”鲁迅抓住辫子不放,用像匕首一样锋利的词句闪电式的向梁先生劈过来:

“你梁实秋,究竟是在说‘褒’,还是说‘贬’?褒是褒,贬是贬,什么叫做褒贬得一文也不值?”

梁先生竟然无词以对,只解释说,北京城里大家所说的褒贬,都是贬的意思,并没有褒的意味。12

据台湾学者沈谦的说法,陈之藩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翻出半个世纪前两位文学大师的旧案,是因为他偶然看到鲁迅诗中有“相逢一笑泯恩仇”一句。于是,想起当年梁实秋与鲁迅因“褒贬”一词而引起争执的往事。而今,他见鲁迅诗中“泯恩仇”的用法跟梁实秋的“褒贬”一样,也是只取其中一义,犯的正是同样的“错误”。于是,不禁“哈哈大笑,特别申明是替梁先生笑的。”对此,台湾学者沈谦认为,“陈之藩的一笑不但替梁先生报了一箭之仇,而且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非常有趣。”13然而,陈之藩笑归笑,毕竟他是科学家与文学家,并不懂语言学与修辞学,因此他也没有弄清“为何‘褒贬’只有‘贬’的意思,‘恩仇’就没有‘恩’的意味呢?”15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之所以从梁实秋、鲁迅到替梁实秋“哈哈大笑”的陈之藩,都闹了笑话,遭遇了尴尬,究其原因是他们都不懂修辞学,不知道这是汉语中一种渊源有自的常用修辞手法16。如果鲁迅与梁实秋二位对中国古代学者如王肃的“足句辞”说、陈骙的“病辞”说、顾炎武的“宽缓不迫”说、俞樾的“因此及彼”说等略知一二,或是对跟他们同时代的现代学者黄侃的“配字”说、杨树达的“连及”说、黎锦熙的“复词偏义”说、刘盼遂的“偏义复词”说等稍有了解,即使不能弄明白汉语“羡余”现象存在的学理依据,至少也会了解这种语言现象在汉语中渊源有自的历史事实,从而认同其存在具有社会“约定俗成”的合理性,不至于相互争执不下,最后闹成文坛笑话,贻笑后世。

其实,不仅是不懂修辞学与语言学的文学大师鲁迅与梁实秋对汉语“羡余”现象的本质认识不清,就是当代专门研究修辞学的学者甚至是著名的修辞学者,仍然对此缺乏正确的认知。这里我们只举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就是对现代汉语中“凯旋而归”“凯旋归来”“胜利凯旋”的认识。众所周知,“凯旋”一词是个文言词,意思是“战胜而回”。也就是说,“凯旋”一词的语义既包含了“胜利”,又包含了“归来”。因此,汉语语言学界几乎所有学者特别是那些讲语言规范化的学者,都众口一词地认为“凯旋而归”“凯旋归来”“胜利凯旋”是不规范的,意思是说运用错误,是语病。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是这些认为不规范的学者不仅不懂修辞学,对汉语表达中的“羡余”现象属于修辞现象的本质缺乏认识,不明白这一修辞现象存在的学理依据,而且因为他们没有旧学根底,对古汉语特别是古代的训诂学缺乏最起码的常识,对晋人王肃的“足句辞”说、宋人陈骙的“病辞”说、明人顾炎武的“宽缓不迫”说、清人俞樾的“因此及彼”说等完全无知,甚至对近现代学者诸如黄侃的“配字”说、杨树达的“连及”说、黎锦熙的“复词偏义”说、刘盼遂的“偏义复词”说等都一无所知。正因为如此,他们才看不到汉语“羡余”现象的本质,而只是囿于表象而武断地予以否定与反对。面对这些高举“语言规范化”大旗而群情汹汹的学者的反对声浪,汉语修辞学界的学者却很少见到有人站出来从学理上说明诸如“凯旋而归”“凯旋归来”“胜利凯旋”之类的“羡余”语言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只有南京大学教授王希杰先生就此写了一篇题为《为“凯旋归来”辩护》的短文,发表于《语文建设》2000年第7期。王希杰先生是汉语修辞学界的著名学者,对于他出来为“凯旋归来”辩护,修辞学界同仁是充满期待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王希杰先生的这篇辩护论文却只摆出了许多“当然”的理由,而没有说出“所以然”的理由。这说明即使像王希杰先生这样的修辞学者也没有真正认识到汉语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羡余”现象的本质,没有看清这种语言现象原本就属于修辞现象,不是词汇问题,也不是语法问题。王希杰先生在文中首先亮明了自己的观点,指出“凯旋归来”之类的说法,“是中国的语言学家多少年来一直指责的一个病句,虽然我个人从不把它当做病句。”17那么,他为什么不把这类现象当病句呢?他的理由是:“规范化的对象一般是指的书面语言,口头语往往不足为凭。”18这个理由不要说高举“语言规范化”的学者们不会认同,就是修辞学界同仁也不会认同,因为这话说得太武断,不具学理依据。针对1999年1月新加坡《联合早报》上有学者发表短评,指出根据明代文献,“凯旋”就是胜利归来,“凯旋归来”“凯旋而归”和“胜利凯旋”都是不规范的论断,王希杰先生提出三条反对理由:“一来,语言是历史地演变着的。用明代的用法来限制现代的运用,这并不科学,也未必行得通。”19“二来,我们应当想一想黑格尔说的话:‘凡存在的必然是合理的。’所谓‘合理’就是必定是有原因的。”20“三来,反对的理由往往是语义重复了。在我看来,这其实根本不能成为理由。在语言的世界里,语义重复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各种语言中都普遍地存在着。”21这三条理由尽管也有道理,但并未触及“凯旋而归”“凯旋归来”“胜利凯旋”这种语言现象的本质,即没有直截明了地指出这种语言现象属于修辞现象,是为了凑足音节,营造一种听觉上的和谐感与满足中国人崇尚对称均衡的心理,是黄侃所说的“配字”。如果说王希杰先生的这篇短文对读者有什么启发的话,倒是他在申述第二条理由时所说的这段话,多少触及了问题的本质:“在我看来,这是音节在起作用。现代汉语中,单音节,尤其是名词,很难单独说得出口。双音节的气势往往不够味儿。四字格则显得有劲有气派。在汉语中,尤其是在口语中,有一种趋势,把双音节词语故意拉长,扩展而为四字格。成语大受欢迎,是因为它是四字格的。而四字格所以大受欢迎,原因就在于它的有劲有味有气派。‘凯旋’在意义上虽然是完整的,但是就音节而言,人们总感觉似乎还缺少了一点什么,很不满足。于是,才出现了‘凯旋归来’‘凯旋而归’和‘胜利凯旋’的说法。”22不过,应该指出的是,这段话最有价值的地方其实只是“音节在起作用”六个字,它确实触及到了“配字”修辞现象(亦即本文我们所说的“羡余”语言现象)的本质。而将原因归于四字格与成语深受欢迎,其实还是偏离了问题的本质,没有讲出修辞学上的学理依据,因而其说服力还是大打了折扣。良可惜也!

汉语“羡余”现象的研究,在赵元任先生之后,主要是由汉语词汇学、语法学界同仁在研究。研究的切入点集中于语义、句法结构、认知等方面。修辞学界虽也有人有所触及,但未能深入下去,只是在讨论语言规范化问题时有所提及。

客观地说,对汉语“羡余”语言现象的研究,词汇学界同仁提出的“偏义复词”说,语法学界同仁从句法结构上的分析,语义研究者的认知解释,都是有价值的。但是,就目前的研究现状看,这些研究都有将简单问题复杂化的倾向,有化简为繁之嫌。

我们认为,汉语“羡余”现象的本质就是一种修辞现象,这种现象我们可以借用黄侃先生发明的“配字”一词作为术语,将之界定为一种修辞手法。

四、汉语“羡余”的修辞功能

前文我们说过,汉语“羡余”语言现象,本质上是一种修辞手法,我们可以借用黄侃先生发明的术语“配字”来命名它。作为汉语的一种修辞手法,“配字”修辞手法的运用是基于语言表达中协调韵律或调整音节的需要,可以造就一种视觉上齐整匀称的美感与听觉上和谐协调的美感,满足中国人崇尚偶双对称的民族心理。

因为“配字”修辞手法在客观上有这种表达功能,因而会反过来促成“配字”修辞手法的广泛运用。而“配字”修辞手法的广泛运用,又促成了一种结果,这就是汉语词汇中大量“偏义复词”与“羡余构式语”的积累。大量“偏义复词”与“羡余构式语”的存在,又会提升我们对这种语言现象存在合理性的认同度,进而形成一种心理惯性或心理定势。例如,我们日常语言表达中说:“万一有个好歹怎么办?”其中的“好歹”,实际所指是“歹”,而没有“好”的意思;又如我们说:“这个人好惹是非”,其中的“是非”,实际要表达的是“非”,而并不涉及“是”。说“歹”而配“好”,说“非”而配“是”,这完全是修辞的需要,是为了凑足音节,追求一种和谐协调的韵律美感效果。正因为“配字”在语言表达中能产生和谐协调的韵律美感效果,这就自然促成“配字”修辞手法的广泛运用,从而导致汉语词汇中诸如“忘记”“睡觉”“国家”“窗户”之类“偏义复词”的大量累积。汉语词汇中的“羡余构式语”,诸如“盖子”“石头”“画儿”“既然这样”“虽然如此”“大声喝彩”“高声喧哗”“反复推敲”“凯旋归来”“各行各业”“全心全意”“芭蕾舞”“吉普车”“好不容易”“没来……之前”“小心别摔着”,等等,事实上也是语言表达中为了追求和谐协调的韵律美感效果,通过“配字”修辞手法而创造出来的。

在日常口语表达中,我们都懂得通过“配字”修辞手法的运用,从而达到“声转于吻,玲玲如振玉;辞靡于耳,累累如贯珠”22的协调和谐的美感效果。在文学创作中,作家们更是深谙其中的奥妙。下面我们试举文学创作中的两个例子。先看一首诗:

(5)奔霆飞焰歼人子,败井残垣剩饿鸠。

偶值大心离火宅,终遗高塔念瀛洲。

精禽梦觉仍衔石,斗士诚坚共抗流。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鲁迅《题三义塔》)

例(5)这首诗的创作背景,《鲁迅日记》1933年6月21日有记载,曰:“西村博士于上海战后得丧家之鸠,持归养之,初亦相安,而终化去,建塔以藏,且征题咏,率成一律,聊答遐情云尔”。可见,这首七言律诗乃是鲁迅应日本友人西村真琴医师之请而作的应酬诗,所以在当时并无多少知名度。只是诗的最后二句“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后来因为被人延伸引用,带有某种政治因素的色彩,并时常被用在海峡两岸关系上面,由此一跃而成为大众传诵的名句。不过,我们应该承认,鲁迅先生“这二句之所以能成为大众传诵的名句,仔细分析,也是有其道理的。撇开其可以延伸的政治意涵不说,还有一个修辞上的高妙之处,这就是最后一句‘相逢一笑泯恩仇’,是一个典型的‘配字’修辞文本。这一文本的真实语义是:‘相逢一笑,前嫌尽释’。也就是说,动词‘泯’的宾语应该只有‘仇’,而无‘恩’。既然如此,那诗人就理应写成:‘相逢一笑泯仇恨’,或是为了与诗的第二、四、六句的韵脚字‘鸠’、‘洲’、‘流’押韵,而写成‘相逢一笑泯恨仇’。然而,诗人并没有这样写。这就说明诗人是有意而为之,将‘泯’与‘恩’、‘仇’链接,是一种修辞行为,是修辞上的‘配字’修辞法的运用。‘恩’字在这里虽然并不表义,但却有凑足音节的作用,而且还使‘泯恩仇’(仄平平)跟前句对应的‘兄弟在’(平仄仄)在平仄上构成了交错,同时在韵脚上跟第二、四、六句保持一致(韵母都是ou),从而达到了诗歌特别是律诗对于押韵、平仄的韵律要求,别具一种韵律和谐的的修辞效果”23。

诗歌追求韵律和谐,讲究平仄、押韵,乃是题中应有之义。散文跟诗歌完全不同,一般不作平仄、押韵的要求,不以韵律和谐为追求的目标。但是,在有些作家笔下,散文中有时也会出现追求韵律和谐效果的情况。通过运用“配字”修辞手法,有时可以助成这种效果的达成。下面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6)海瑞的悲剧,就在于他认为道德的约束力,可以制止住全社会的颓败风气。个人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的垂范作用,能够推动整个官吏阶层的廉政建设。治乱世,用重典,不惜采取剥皮的酷刑,是足以阻吓贪官的最有效力的手段。其实,他不知道,道德的作用,只能作用于有道德的人。不讲道德的冥顽不化者,恶劣成性者,道德又其奈他何?(李国文《从严嵩到海瑞》)

例(6)这段文字,是“作者从历史的经验出发,阐发治国应该完善法律制度,而不能指望官员以道德约束自己,从而实现廉政目标的道理”24。其中,末一句“道德又其奈他何”,“从语气上看,是一个反问句,从否定的角度强化了文章所要宣达的主旨。从文字上看,则是一个典型的配字修辞文本”25。因为我们根据上下文语境考察,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作者实际要表达的语义是:“强调道德的力量在廉政建设中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道德约束了不讲道德的冥顽不化者与恶劣成性者”。因此,“道德又其奈他何”一句,其正常、理性、非修辞的表达,应该是:“道德奈何不了他”。如果这样写,“就是个陈述句,语气就比较和缓,不能传达出作者强烈的否定情感。而写成:‘道德又其奈他何’,则成了个反问句,语气就明显激昂多了,不仅可以传达出作者强烈的否定态度,还因为它是一个配字修辞文本(动词“奈何”被拆开,加进代词‘他’,‘奈’前配一虚词‘其’以助语气),表达上显得古雅(‘其奈他何’是文言的表达),接受上则有平仄交错、音韵和谐的听觉美感。因为按照现代汉语语音系统,‘其奈他何’正好是‘平仄平仄’模式。可见,这一配字文本的建构,既实现了表情达意效果的最大化,又臻至了审美价值的最大化,可谓达到了‘英辞润金石’的境界”19。

五、结语

通过前文的论述与以上诸例的修辞分析,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汉语中的“羡余”现象,本质上就是修辞现象。因此,将之视为一种修辞手法,并命其名曰“配字”,应该是恰当的。基于此,我们认为,“配字”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在汉语表达中的运用,究其本质来说,乃是一种修辞行为。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作家的原稿与修改稿的对比中看得更清楚。例如:

(7)A.有些人连带想起全县的教育费不知究是多少,仿佛就想问一问;又觉这有点不好意思,只得暂且闷在肚里。(《叶圣陶选集·抗争》原稿)

B.有些人连带想起全县的教育经费不知道究竟是多少,仿佛就想问一问,又觉得这有点不好意思,只得暂且闷在肚里。(《叶圣陶文集·抗争》修改稿)

(8)A.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枝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筛下时将绳一拉,便罩住了。(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原稿)

B.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枝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时候将绳一拉,便罩住了。(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修改稿)

例(7)、例(8)的A、B两组文字,分别是叶圣陶小说与鲁迅散文的原稿与修改稿26。原稿与修改稿的差别,就是修改稿将原稿中的单音节词都改成了双音节词。我们认为,这种修改就是一种修辞行为。因为作家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让作品的文字在视听觉上有一种和谐协调的美感效果。相对于原稿,修改稿文字的变单为双,其实就是“配字”。这种“配字”行为,从修辞的角度看,它使表达增添了和谐协调的视听觉美感效果;而从表义的角度看,这种“配字”行为,事实上造成了语言表达的信息羡余,不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叶圣陶与鲁迅都是文学家,他们的语言表达着眼的是美的追求,而不是为了契合语言表达的“经济原则”。

对于汉语中的“羡余”现象,我们认为,不能狭隘地认为它们是“不规范”,或曰是“病辞”,而应该视之为一种修辞现象。不论是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表达中(尤其是文学表达中)出现语言信息的羡余,一般来说都是出于修辞的需要。因此,从本质上看,汉语的“羡余”现象之所以会产生,跟汉语词汇双音化、语法化、句法结构、表达者的认知等,其实都没有太多的直接关系。我们认为,汉语词汇的双音化,无论是语义并列的联合结构,还是语义有羡余的偏义结构,都只是修辞上求对称、求和谐的结果。也就是说,汉语词汇的双音化并非是“羡余”现象产生的真正原因。

汉语的“羡余”现象,客观地说,确实与双音化有密切关系。但是,这只是表象。汉语表达中之所以会出现大量带有羡余信息的双音节词语(包括“偏义复词”与“羡余构式语”),不仅跟汉民族人有“尚偶求双”的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还跟中国人“阴阳互补”的二元思维方式有关。美国汉学家(Andrew H.Plaks)在讨论中国文学的特点时曾明确指出:讲求对偶“这一特色自然绝非中国文艺所独有,在西方文学中,对偶的概念和古典修辞学尤其相关。希腊和拉丁古典作品中,不乏或多或少运用对偶的例子,但都不如中国文学那样频繁和严格。”27究其原因,他认为“中国传统阴阳互补的‘二元’思维方式的原型,渗透到文学创作的原理中,很早就形成了源远流长的‘对偶美学’。中国文学最明显的特色之一,是迟早总不免表现出对偶结构的趋势;它不仅是阅读和诠释古典诗文的关键,更是作者架构作品的中心原则。对偶美学虽然以‘诗’为中心,但在结构比较松散的小说和戏曲里,也有某种对偶的倾向。”26除此两个因素外,朱光潜先生还指出了另一个因素,这就是汉字本身。他在探讨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时,曾经指出:“西方艺术也素重对称,何以他们的诗没有走上排偶的路呢?这是由于文字的性质不同。……中文字尽单音,词句易于整齐划一。‘我去君来’,‘桃红柳绿’,稍有比较,即成排偶。西文单音字与复音字相错杂,意象尽管对称而词句却参差不齐,不易对称。例如‘光’和‘瀑’两字在中文里音和义都相对称,而在英文里light和cataract意虽相对而音则多寡不同,不能成对。”28本文我们讨论的汉语“羡余现象”,包括“偏义复词”与“羡余构式语”,虽然跟文学上的对偶不是一个概念,但本质上是一样的,其产生的原因都与上述三个因素有关。

由于有上述三个因素的加持,汉语表达中的“配字”修辞行为就不断发生,由此造就了汉语中大量“羡余”语言现象存在的事实。这一事实的客观存在,在中国人“尚偶求双”的文化传统下形成的心理定势作用下,又进一步提升了人们对包括“偏义复词”与“羡余构式语”在内的“羡余”现象存在的合理性之认同程度。

注释

1[1]黄永武:《字句锻炼法》,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24页。

2[2]吴礼权:《现代汉语修辞学》(第四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78-179页。

3[1]黄永武:《字句锻炼法》,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24页。

4[2]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辞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62页。

5[3]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辞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64页。

6[4]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辞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65页。

7[5]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辞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67页。

8[6]许建础:《汉语“复词偏义”现象研究》,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版,第7页。

9[1]许建础:《汉语“复词偏义”现象研究》,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版,第49-50页。

10[2]潘先军:《现代汉语羡余现象研究》,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11[3]潘先军:《现代汉语羡余现象研究》,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12[4]潘先军:《现代汉语羡余现象研究》,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13[1]潘先军:《现代汉语羡余现象研究》,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14[2]潘先军:《现代汉语羡余现象研究》,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页。

15[3]潘先军:《现代汉语羡余现象研究》,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7页。

16[1]沈谦:《修辞学》,台湾空中大学印行,1995年版,第417-418页。

17[2]沈谦:《修辞学》,台湾空中大学印行,1995年版,第418页。

18[3]沈谦:《修辞学》,台湾空中大学印行,1995年版,第418页。

19[4]吴礼权:《修辞学与汉语史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年第4期。

20[1]王希杰:《为“凯旋归来”辩护》,《语文建设》,2000年第7期。

21[2]王希杰:《为“凯旋归来”辩护》,《语文建设》,2000年第7期。

22[3]王希杰:《为“凯旋归来”辩护》,《语文建设》,2000年第7期。

23[4]王希杰:《为“凯旋归来”辩护》,《语文建设》,2000年第7期。

24[5]王希杰:《为“凯旋归来”辩护》,《语文建设》,2000年第7期。

25[1]王希杰:《为“凯旋归来”辩护》,《语文建设》,2000年第7期。

26[1](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声律》。

27[2]吴礼权:《现代汉语修辞学》(第四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77页。

28[1]吴礼权:《现代汉语修辞学》(第四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78页。

29[2]吴礼权:《现代汉语修辞学》(第四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78页。

30[3]吴礼权:《现代汉语修辞学》(第四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78页。

31[1]此二例材料转引自倪宝元:《修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0-43页。

32[2][美]浦安迪:《中国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8-49页。

33[1][美]浦安迪:《中国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8-49页。

34[2]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学论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44-245页。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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