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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新型肺炎确诊病例分布及迁徙路径汇总(不断更新)

2022-10-09 03: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保定新型肺炎确诊病例分布及迁徙路径汇总(不断更新) 2020-02-14 19:31 保定本地宝整理

导语 保定确诊了多少新型肺炎患者?保定新型肺炎患者的活动区域有哪些?迁徙路径是什么?详情如下。

  2020-02-14更新

  易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烫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易县新增1例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通告第5号)

  2月14日,接保定市疫情通报,我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病例,系我县第1例保定市第27例之父,患者常住易县桥家河乡寨头村,曾在以下时间和区域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月22日,其与同乡10人结伴到县城向欠债人要债,7:00左右,从寨头村坐银坊至北京班车(车牌号为冀FJ3348),在后部村鉄道路口下车,后与欠债人汇合,在汽车站对面春燕旅馆协商还款事宜,随后与一同乡到步行街张某某服装店购物,后又到厂东关菜市场逗留20分钟,之后步行到欠债人家中,晚上在西环路平常家火锅店就餐,当晚在西环路永兴宾馆住宿一晚。

  1月23日,8:00左右在飞马路口往西路北一家刀削面馆用餐,餐后回永兴宾馆,中午在同一家面馆用餐,餐后到欠债人家要账,16:00左右与同多10人结伴,从易县汽车站乘坐易县至苑岗班车(车牌号冀FU1232)返回坡仓,在坡仓下车后由私家车接回,18:00左右到达寨头。当日晚,村委会要求其居家隔离观察,未再出门。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在同时段同一地点购物(购药)的居民,及有可能接触患者的居民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村(居)委会主动联系,自觉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及时主动联系医疗机构,免费接诊至易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14天,请佩戟口罩,避兔与他人接触,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醒广大群众,针对当前疫情形势,请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如发现有湖北来易和赴湖北返易人员未按要求隔离者,要立即举报。请大家做好自身防护,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主动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及时接受正规治疗。

  举报电话:

  5630523

  8212947

  5630532

  2020-02-12更新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2月11日24时,保定市累计确诊病例31例,累计治愈出院9例。目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了隔离措施。

  现将保定市27-31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27例:男,47岁,易县人,常住武汉。曾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附近活动。1月19日自驾从武汉返回易县,1月22日开始居家隔离,2月8日就诊于易县县医院,2月10日确诊。

  第28例:女,74岁,保定市人,常住竞秀区。有外地人员接触史。1月20日其女儿从郑州返保探亲。1月24日患者出现发热,2月2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医院,2月10日确诊。

  第29例:女,75岁,保定市人,常住竞秀区。与第11例为母子关系。1月29日至2月6日在西湖医院隔离观察,2月6日就诊于竞秀区医院后转诊至第一中心医院,2月10日确诊。

  第30例:男,73岁,高阳县人,常住高阳县。系第20例的密切接触者,且家中有武汉返乡人员,2月7日就诊于高阳县医院,2月10日确诊。

  第31例:女,82岁,保定市人,常住莲池区。有外地人员接触史。1月17日其儿子由上海返保探亲。2月5日患者丈夫确诊为疑似病例,患者当天到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隔离观察,2月11日确诊。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有可能接触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或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2020-02-11更新

  易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易县1例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的通告

  (第3号)

  接保定市疫情通报,我县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曾在以下时间和区域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月19日5:00左右,自驾车从武汉出发,9:50左右,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商丘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加油;15:10左右,在衡水市饶阳高速东加油站加油;18:00左右,到桥家河乡寨头村。

  1月20日10:40左右,自驾车去涞源县城探望朋友;12:00左右,至涞源县涞百购物广场地下超市、三楼购物;13:00左右,在涞源县同和火锅一楼卡座就餐,吃完饭送朋友至涞源县三甲村村边之后返回寨头村。

  1月21日在坡仓乡行动轨迹:15:00—15:30,与其弟在荣升家电购买电视一台;15:30—15:45,二人驾车到坡仓乡购物广场(两元店)购买沙发罩,停留时间不长,同时购物的还有四五人。

  1月22日10:40—14:30左右,在良岗镇赶集,后返回家中。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购物(购药)的居民,及有可能接触患者的居民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村(居)委会主动联系,自觉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及时主动联系医疗机构,免费接诊至易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14天,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020-02-10更新

  现将保定市18-26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18例:男性,52岁,阜平县人,常住阜平,无武汉返保人员接触史。未去过商场超市,未乘坐任何交通工具,2月4日到阜平县医院就诊,2月6日确诊。

  第19例:男性,25岁,阜平县人,常住阜平,为第18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5日到阜平县医院隔离,2月8日确诊。

  第20例:男性,81岁,高阳县人,常住高阳县,其居住村子有武汉返乡人员,并曾去过武汉返乡人员家中。1月29日到高阳县医院就诊。2月8日确诊。

  第21例:男性,60岁,望都县人,常住望都县。1月22日自驾由望都到保定,随后前往北京昌平区,当日返回望都;2月5日到望都县医院就诊,2月8日确诊。

  第22例:女,57岁,涿州市人,常住涿州。与第11例确诊病例为夫妻关系。1月30日到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隔离观察。2月9日确诊。

  第23例:男,34岁,涿州市人,常住涿州。与第11例确诊病例为父子关系,与第23例确诊病例为母子关系。1月30日到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隔离观察,2月9日确诊。

  第24例:男,56岁,涿州市人,常住涿州。为第7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30日到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隔离观察,2月9日确诊。

  第25例:男,46岁,涿州市人,常住涿州。曾与第16例、第17例确诊病例一同自驾到厦门游玩,2月2日到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就诊,2月9日确诊。

  第26例:男,16岁,涿州市人,常住涿州。系第14例、15例确诊病例之子。2月3日到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隔离观察,2月9日确诊。

  根据相关疫情通报,现将我市一例新冠肺炎患者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2020年1月15日上午11时许,到保定市北三环车管所对面北侧的大众浴池;

  2020年1月15日晚上7时许,到未来石万达广场四楼“呷哺呷哺”火锅店吃饭;

  2020年1月16日下午3时许,到保定市房管局2楼大厅办理房产证;

  2020年1月22日下午4时许,到未来石万达广场4楼吃饭及地下一层永辉超市购物;

  请上述时间段到过以上公共场所的居民,注意自我健康监测(每天监测两次体温),尽量不要外出,如需外出请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据我县疫情调查,有一例发热病人曾于2020年1月19日在庞家佐乡西团丁村集市采购年货。

  在同一时间内到该集市购物的居民,请不要外出,注意自我健康监护(每天至少监测两次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报告本村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安排车辆并另车跟至高阳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高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据我县疫情调查,有一例发热病人曾于2020年1月22日在庞家佐乡庞家佐村集市采购年货。

  在同一时间内到该集市购物的居民,请不要外出,注意自我健康监护(每天至少监测两次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报告本村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安排车辆并另车跟至高阳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高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2020-02-07更新

  天津出现一重症患者,保定人,曾回保定过春节,在保定的行程轨迹如下。

  第70例患者,男,34岁,居住于天津市北辰区,无武汉旅游和工作史。

  该患者1月22日出现发热、寒战、咳痰、乏力等症状,当日回河北保定过春节;

  1月23日至27日到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林堡村两个诊所输液治疗;

  1月28日前往蠡县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肺炎,但未治疗返回当地家中;

  1月31日返津,

  2月1日前往武清区人民医院就诊,

  2月4日被武清区人民医院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70例病例,为重型。

  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目前已判定的11名密切接触者已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2020-02-05更新

  2月4日0-24时,保定市新增确诊病例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7例,现已治愈出院2例,目前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了隔离措施。现将新增4例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现将保定市新增4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14例:男,48岁,湖北大冶市人,常住涿州。1月19日患者自驾到湖北大冶市,1月26日自驾返回涿州。1月29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月4日确诊。

  第15例:女,38岁,河南安阳市人,常住涿州。与第14例为夫妻关系。1月19日到26日与第14例行程轨迹相同。1月29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月4日确诊。

  第16例:男,44岁,保定市人,常住涿州。1月19日自驾到厦门,1月26日自驾返回涿州。1月27日到31日到赵各庄村(第12例患者为该村常住居民)做义工,期间佩戴口罩。2月2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月4日确诊。

  第17例:女,42岁,保定市人,常住涿州。与第16例为夫妻关系。1月19日到26日与第16例行程轨迹相同。2月2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月4日确诊。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有可能接触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2020-02-04更新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2月2日24时,保定市累计确诊病例13例,其中2例已于2月2日治愈出院。目前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了隔离措施。

  现将保定市13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1例:男,52岁,湖北省荆州市人,常住于莲池区,有武汉返保人员接触史。1月22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1月24日确诊。

  第2例:女,30岁,安国市人,在湖北武汉市经商,1月16日乘坐Z162次列车(5车厢)从武汉至石家庄,1月17日早6时许到达石家庄站,早上8时乘坐石家庄到深泽的长途汽车在深泽段庄下车后由家人开车接回安国。1月22日由邻居送至安国市医院就诊,1月25日确诊。2月2日治愈出院。

  第3例:男,9岁,与第2例为母子关系,1月16日晚同第2例一同返回安国,行程轨迹一致。1月22日就诊于安国市医院,1月25日确诊。2月2日治愈出院。

  第4例:男,48岁,徐水区人,常住武汉市。1月22日由武汉自驾车返回徐水。1月26日就诊于徐水区人民医院,1月28日确诊。

  第5例:女,44岁,与第4例为夫妻关系,同住武汉。1月22日与第4例一同由武汉自驾车返回徐水。1月26日就诊于徐水区人民医院,1月28日确诊。

  第6例:男,33岁,湖北武汉市人,常住武汉市,赴高碑店探亲。于1月22日从武汉乘坐G502(11车厢,全程佩戴口罩)到达高碑店东站。1月26日就诊于高碑店市医院,1月28日确诊。

  第7例:男,43岁,河南省安阳县人,租住于高碑店市,1月15日乘坐T10次列车(7车厢,该车途经湖北省)从邢台到北京西,1月17日乘坐K4780次列车(11车厢,该车途经湖北省)从高碑店到北京西,1月22日乘坐G1564次列车(2车厢)从高碑店东到涿州东。1月23日就诊于高碑店市医院,1月29日确诊。

  第8例:女,39岁,租住于高碑店市,与第7例有密切接触史。1月29日至高碑店市辛桥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30日确诊。

  第9例:女,57岁,常住竞秀区。近期前往昆明旅游,当地拼团有两名武汉游客。1月18日20:00乘坐NS3270航班从昆明赴石家庄正定机场,19日乘坐G604次列车(7车厢)从正定机场到保定东站,自驾车返回家中。1月29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医院,1月30日确诊。

  第10例:男,56岁,常住涿州市。1月23日,该患者曾与第7例见面会谈。1月29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1月30日确诊。

  第11例:男,44岁,常住竞秀区。1月20日,患者乘坐K1525次列车(15车厢)从保定市火车站到石家庄站,后乘坐G586次列车(10车厢,该车由武汉市发车)返回保定东站。1月29日就诊于竞秀区医院,1月30日确诊。

  第12例:男,56岁,常住涿州市。1月22日该患者与第7例驾车赴北京。1月23日,该患者与第7例、第10例见面会谈。1月30日至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隔离观察,2月1日确诊。

  第13例:女,14岁,租住于高碑店市,系第8例女儿。1月29日至高碑店市当地卫生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2月1日确诊。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及有可能接触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或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全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一级响应要求,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作用,更加彻底、更加精准地做好排查工作,着力提高检测和救治能力,众志成城,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广大市民朋友,针对当前疫情形势,请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如发现有湖北武汉来保和赴湖北武汉返保人员未按要求隔离者,要立即举报。

  请大家做好自身防护,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主动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及时接受正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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