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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的社会保障

2024-07-15 20: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列宁“对工人最好的保险模式应是国家保险”的思想,前苏联建立了以国家保障为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通过财政收人,向社会成员提供广泛的社会保障,保障资金大部分来自国家预算,另一部分来自企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两部分资金柯成了社会保障预算,由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根据退休金标准和各项补贴的需要进行管理和分配。这种国家保障模式也曾被前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中国广泛借鉴和采用。

  苏联东欧剧变后,由于政治动荡、经济滑坡、物价上涨,俄罗斯所承袭的原苏联社会保障体制已难以为继·:国家和企业负担沉重;保障基金基础脆弱,征收不力和拖欠严重;基金人不敷出日益严重。迫于经济压力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俄罗斯政府从 90 年代初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历经十三年的探索,目前俄罗斯已初步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为主要支柱的新的社会保障框架。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体制中的作用也与原苏联时期有了很大不同,从过去的直接管理者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

  二十世纪90年代初,俄罗斯先后建立了国家退休基金、国家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和强制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就业基金,前三项基金目前已实现社会化,由政府、雇主、工会及有关专门机构的代表共同管理和监督,而就业基金依然由政府就业部门全权负责。2001年l月l日起,俄罗斯将企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合并为统一社会税,作为国家预算外社会保险基金。税额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6%,其中28%划归为养老保险基金,4%为社会保险基金,3.6%为医疗保险基金。

  一、 养老保险

  1、养老保障的改革

  1990年12月22日,根据当时最高苏维埃的决定,俄罗斯成立了向政府负责的俄罗斯国家退休基金,其权 力 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政府任命,董事会成员由政府根据董事会主席的建议进行确认,董事会除主席、副主席及执行经理外.还包括12个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作为俄罗斯养老体制改革的第一步,退休基金的建立将过去完全混同在国家财政预算中的养老保障变为一套独立的财政体系。

  养老保障的资金主要依靠企业上缴的职工工资总额28%和部分国家财政补贴。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人数日益减少,企业缴费下降,退休人员增多,国家养老基金的赤字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企业缴费情况与本单位职工领取养老金不挂钩,造成拖欠缴费的情况严重。此外,改革初期,俄企业除了向全国养老基金缴费外,还须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10.5%,来支付职工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许多企业为了少交费,纷纷隐瞒职工收人。据统计,俄罗斯企业申报的职工收人,只占实际收人的40%左右。[page]

  为改变这种状况,使养老保障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提高劳动者的保险意识,俄罗斯于1996年决定实行国家养老保险个人登记制度,卜颁布了《俄罗斯联邦强制养老保险个人登记法》,并在联邦的5个地区进行试验,受到广大居民和雇主的欢迎。目前养老保险个人登记制度已在俄罗斯全境普遍实施,个人登记制度成为俄罗斯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2002年1月1日,俄罗斯开始在全国实施新的养老制度改革,从以前的养老社会统筹,过渡到社会统筹和养老保险相结合。其所依据的基本法律文件包括《俄罗斯强制养老保险法》(2001年12月巧日)、《俄罗斯联邦劳动退休金法》(2001年12月17日)、《俄罗斯联邦国家退休保障法》(2001年12月15日)、《俄罗斯联邦强制养老保险系个人登记法》(19%年4月1日)、心俄罗斯联邦劳动退休金积累部分金融投资法》(2002年7月24日)等。上述法律规定了劳动者、雇主及国家养老保险基金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新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俄罗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金和养老储蓄金三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金:由企业和国家承担,企业每月将职工工资总额的14%上缴(即统一社会税中28%养老基金的一半),政府用这笔钱和部分财政拨款发放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数额较低,但会随着物价上涨而调整,2001年1月1日规定基本养老金为450卢布;2003年4月提高到553卢布;2003年10月再次提高到一600卢布。

  养老保险金:企业还需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根据每位职工的年龄和性别而有所不同。对于45岁以上女职工和50岁以上的男职工,缴纳比例为工资额的14%(农业职工为10.3%);35岁至45岁的女职工和35岁至50岁的男职工,缴纳比例为12%(农业职工为83%);而对于35岁以下的职工目前缴纳比例为li%(农业职工为7.3%),到2006年将下降到8%(农业职工为5.3%)。养老保险金存人每位职土在国家养老基金设立的个人账户。职工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个人账户上的总额除以领取养老的总月数。目前俄政府暂时规定退休职工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限为14年。

  养老储蓄金:对于50岁以上男职工和45岁以上女职工,企业不需为其缴纳。而对35岁以上的男女职工缴纳比例为工资额的2%;35岁以下为3%,2006年将提高到6%。从今年起,自由职业者也必须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不同的是,这些人退休后无权领取国家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只能领取个人养老保险。[page]

  改革后,养老保险金和养老储蓄金,都将进人职工在国家养老基金的个人账户。将来所领取的养老金的数量将与现在的工资额及缴费额密切相关。同时为使储蓄升值,从2004年1月1日起;职工可以自由选择国有或秘营投资机构,并与之签订合同,委托它们对个人的养老储蓄金进行投资运营,其投资收益也将纳人职土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如职工未作任何选择;则养老储蓄,金统一归国家养老基金会代为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需按照职工年龄性别的具体情况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事实上由于实行了统一社会税,企业只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8%向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缴纳保险费,由国家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呈报的职工情况将保险缴费登记到每位职工的个人账户当中,企业有义务根据国家养老保险基金规定的格式定期向保险基金会及企业职工通报保险缴费情况,国家养老保险基金也将定期向每位职工通报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收支状况。

  二、医疗保险

  1991年6月28日,俄罗斯颁布了《关于俄联邦公民医疗保险法》,并在此基础下建立了强制医疗保险基金。与退休基金只建有国家一级法人机构不同,医疗保险除在国家一级建有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外,在俄罗斯联邦各州和实体中还分别建立90个法人机构。国家级和地方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分别建有自己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执行局,由执行局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就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医疗保险基金来源

  (l)企业以统一社会税方式向强制医疗保险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3.6%。其中0.2%由国家一级医疗保险基金掌握和调控,3.4%由各州和实体医疗保险基金支配。

  (2)各级政府每年为每位不工 作公民向强制医疗保险基金交纳100()卢布费用,包括儿童、学生、老人、无业和失业人员。

  (3)退休基金每年也根据退休人员的数量按一定比例向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划拨资金。上述资金在支出方面采取统筹方式,根据保健人群的实际需要进行分配。

  2、享受待遇条件

  医疗保险基金覆盖的对象包括了俄罗斯境内的所有公民,由医疗保险基金指定的公共和私营卫生保健部门直接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包括普通治疗、预防、急诊、住院、化验、.牙科治疗、生育保健、接种疫苗等等。住院治疗、残疾人和3岁以下儿童药品免费,但不包括专科诊治、使用贵重药品和器械等,这部分费用居民可通过自愿参加商业保险机构获得帮助。指定医疗机构的运营和医务人员的工资也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page]

  三、社会保险基金

  1993年9月28日,根据总统令俄罗斯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向政府负责,权力机关为基金董事会,董事会正、副主席由政府任命,董事会成员由政府根据董事会主席的建议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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