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楷:四个案例带你了解“高空抛物”背后法条的前世今生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侵权法58条案例 李泽楷:四个案例带你了解“高空抛物”背后法条的前世今生

李泽楷:四个案例带你了解“高空抛物”背后法条的前世今生

2024-07-12 11: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此案的其中一个热议的焦点就是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这在2006年的法律中也没有明文的规定,这就导致一些尴尬的局面,法院根据公平原则或者其他原则进行判决,但是往往双方当事人都不信服法院的判决,双双选择上诉或者提起再审。这就非常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为了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国家于2009年12月2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第八十七条中对以上的问题进行了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从而及时解决了没有法律依据的尴尬场面。

(案例三)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快又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新的矛盾, 2017年8月23日,第13号强台风“天鸽”在广东沿海地区登陆,并正面吹袭中山。当日上午11时30分许,何某福驾车载其11岁女儿何某途经中山市某小区时,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的公路边,被小区楼顶坠落的一根长约6米、直径10公分的钢管斜插入车厢顶,造成何某严重受伤。经鉴定,何某构成三级伤残、七级伤残各一项。何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广州某物业公司中山分公司、广州某物业公司等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广州某物业公司中山分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负有对管理区域内建筑物的公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等职责。事发当日系强台风天气,中山分公司疏于防范或工作不到位,导致小区楼顶构筑物装饰架的一钢柱脱落酿成损害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在强台风天气情况下,何某的监护人即其父母无视风险带何某外出,由此导致损害事故发生,其父母负有一定的责任,酌定由何某的父母对本案损害事故承担30%的责任。2020年2月19日,判决广州某物业公司中山分公司、广州某物业公司共同向何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95万元。

虽然本案中法院直接判令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也是基于法律原则进行判决,也没有具体明确的法律条文或者司法解释进行规定,也就必然导致类似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也是会继续发生,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特点也再次体现出来。这就迫切需要一部新的、完善的法典来解决这些问题。

在2020年5月28日国家正式发布《民法典》于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中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至此我们终于拥有了全面完善的法律可以解决现在出现的复杂多样的问题。

(案例四)2021年1月4日上午8.30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广州一起高空抛物侵权的案件,这也是自《民法典》正式实施生效后的广州首个当庭宣判的高空抛物侵权纠纷案件。

2019年5月26日下午,年近七旬的广州越秀居民庾某某在小区花园内散步,突然间一瓶矿泉水从天而降,庾某某受惊吓摔倒受伤。随后,庾某某报警,并被送入医院治疗。经查看小区监控录像,矿泉水瓶系住在35楼的黄某某家小孩从阳台扔下。庾某某亲属与黄某某于事发后次日一起查看监控,双方确认矿泉水瓶系黄某某家小孩从阳台扔下,水瓶突然掉落到庾某某身旁,庾某某受到惊吓摔倒而受伤。

1月4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庾某某诉被告黄某某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9时31分,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2512.2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民法典施行前,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故本案应适用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随着法官的一声锤响,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了《民法典》时代,从本世纪初的无法可依只能依据民法基本原则,到2010年进入《侵权责任法》时代,到2021年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我国的法律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立法更为科学、民主。在《民法典》中我们看到了立法的传承与发展,看到了更多的创新之处更好的协调权益保护于自由维护之间的关系,更好的发挥侵权法的补偿功能于预防功能,也体现了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特点。(李泽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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