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申华大厦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成套设备采购安装)的招标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供水设备招标 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申华大厦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成套设备采购安装)的招标公告

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申华大厦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成套设备采购安装)的招标公告

2023-08-18 04: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申华大厦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成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招标单位为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方及付款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次供水成套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本次工程造价约158.9385万元。

2.2 工程任务和规模:为泵房沿墙设施总进水口(包括阀门等)至出水口法兰沿墙为界(详见施工图),包括申华大厦二次供水成套供水设备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现场开箱交货,负责安装及参加验收,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相应的技术资料、培训、服务以及图纸中安装新设备前所必须进行的原设备拆除及修缮工作等,以及泵房安防系统采购安装等工作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具有独立的订立合同权利及供货能力;

3.2 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批件;

3.3 投标产品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供水设备检验报告;

3.4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 3.4、3.5、3.6、3.7 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4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至0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后,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经审核后,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

5.2递交方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标书密封送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四联路398 号网络经济中心1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098093/)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七、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 0579-83211060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永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415号

办公地址: 秋滨街道文溪街269号金磐新区服务中心大楼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19979660

项目负责人:吴铭杰

联系电话:18668104235

注意事项

扫黑除恶举报:

如有发现以下涉黑涉恶情况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①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等暴力手段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阻扰施工等软暴力手段,强包强揽土石方、附属设施等工程,强买强卖、垄断砂、石、水泥、商品砼等建材,强装强卸、强迫他人供货或接受服务。

②以强制、威胁等手段扣押建造师等各类注册证书并限制相关人员流动。

③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煽动闹事、封门堵路、断水断电、殴打施工人员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阻扰正常施工。

④在项目建设中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实施敲诈勒索。

⑤虚假招投标、恶意竞标、恶意围标串标以及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

⑥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恶意拖欠、随意克扣、有组织的暴力讨薪、聚众滋事、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等。

⑦其他涉黑涉恶情况。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0579-8237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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