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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2024-05-26 08: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十四五”时期,是自治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和“旅游兴疆”战略的重要时期,是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伊犁州作为新疆高品质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区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要进一步实现带头作用,要注重战略性、把握规律性、体现创新性、突出实践性,高质量谋划好地方文化和旅游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伊犁州文化和旅游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地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具体工作指南。规划实施范围为伊犁州直区域(以下简称伊犁),规划实施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一)发展情况。“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艰巨繁重的稳定发展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伊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提升文化和旅游供给质量和水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旅游产业规模明显壮大、旅游富民效益更加凸显,文化和旅游正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伊犁篇章的重要支撑。

1.文化润疆工作取得新成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创成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现“州县有馆、乡镇(街道)有站、村(社区)有综合服务中心”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流动文化展馆”持续开展,下基层惠民活动每年1000场以上,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艺术创作取得新进展,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4项,创作歌舞剧《解忧公主》、音乐剧《黑眼睛》、维吾尔剧《阿依罕阿娜》等艺术作品,《可可托海的牧羊人》登上2021年央视春晚,民间艺术团队活跃,成为当地群众文化的一道独特风景。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传承,投入文物保护资金1.4亿元,对惠远新老古城遗址、伊犁将军府旧址、惠远钟鼓楼、格登碑、靖远寺、奴拉赛铜矿遗址、小洪纳海石人墓、昭苏圣佑庙、夏塔古城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本体修缮、环境整治、安防、消防及保护性设施工程建设。新增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1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处、自治区级文保单位1处、自治区级非遗24项,大力开展非遗进景区、非遗传习所等建设,八卦城启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旅游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深入实施“旅游兴州”战略,明确提出把旅游业打造成战略支柱产业,力争旅游经济在州直经济中“三分天下有其一”,旅游业正成为伊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旅游产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从2016年到2020年,接待游客从2000万人次增长到6505.19万人次,累计游客量占全疆接待游客总量的30.16%,旅游收入从200亿元增长到491.91亿元,累计旅游收入占全疆旅游总收入20.72%。昭苏县、特克斯县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那拉提创成新疆首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喀拉峻景区创成国家5A级景区,伊犁现有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个5A级景区、22个4A级景区,在新疆属于领先地位。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旅游与农业、文化、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鼓励推进“政府+企业+农户”“旅游企业+农民合作社”“旅游企业+农户”等旅游富民模式,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将旅游业打造成为繁荣乡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

3.文化和旅游融合有序推进。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成立了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推进了州、县市两级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整合州内优质文旅资源,组建了州文旅集团、部分县市文旅集团及文旅投资机构,为文旅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与支撑。积极践行文旅融合发展理念,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领域、多方位深度融合,推动传统技艺、表演艺术等门类非遗项目进景区,推进红色旅游、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宴艺餐饮、文化毡房民宿等已有融合发展业态提质升级,文旅融合业态激发新型消费活力。鼓励提升与培育霍尔果斯中哈国际文化旅游区、中国天马之乡旅游区、中华传统文化产业园等一批文旅综合体。以文化创意为依托,推出一批具有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优化营商环境,为文化和旅游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现状问题

“十三五”时期,伊犁文旅发展虽然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在发展理念、资源开发、品牌塑造、服务质量、文旅融合等方面仍存不足,发展呈现碎片化、低效化、分隔化等问题。具体表现为:

空间组织上,呈现碎片化发展格局。景区空间离散度大,决定了伊犁文旅发展不仅要重视景区景点开发,更要重视精品文旅线路的策划与组织。目前,伊犁文旅资源集约化程度低,没有串珠成线、连线成片,整体优势发挥不突出,急需推进从碎片化走向统筹整合发展。

资源利用上,呈现优质资源低效利用特征。伊犁作为新疆资源富集区域、新疆天山世界遗产精华段,自然风光壮观秀美,民族文化丰富多彩,文化遗存源远流长,但特色、优质自然人文资源挖掘和开发利用水平较低,一些在海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资源缺乏有效的深度化、精细化开发利用,特色人文资源挖掘利用尚处于静态型、低层次展览馆陈列展示阶段,资源转化率低,急需推进资源从粗放低效发展走向精细高效发展。

产品结构上,呈现新业态培育不足态势。文化旅游供给日益丰富,已形成一批精品景区、精品风景道、旅游休闲街区等项目,呈现出传统观光产品供给过剩,休闲、度假、体验、研学、康养、歌舞演艺等产品发展不够,新产品、新业态培育不足的态势,急需加强创新发展。

产业发展上,呈现大而不强的产业形态。实施“旅游兴州”战略,整体产业实力不断增强,但尚未形成有影响力的旅游产业集聚区与产业带,文化产业化程度不高,领军型、骨干型、融合型文旅企业较少,不利于文旅产品创新和市场培育,产业链的拓展。针对长期以来产业“大而不强”的状况,应从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领军型企业培育、特色产业要素培育、公共服务优化、电商平台构建等多方面打破枷锁、加强融合。

体制机制上,呈现协同发展不充分问题。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但从整体发展来看,各县市之间缺乏跨部门、跨地区的文旅协作机制与平台。伊犁与新疆其他地区、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等也呈现“分隔发展”的阶段特征,需要进一步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快构筑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动力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构建区域文旅开放合作新格局。

文化建设上,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具体表现为:城乡文化发展不够均衡,文博场馆数字化有待探索;文艺精品的品牌打造、市场占领的契合度有待加强;公共文化内容有待进一步增量提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营有待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式有待提高;文化人才和培养机制有待健全。

二、“十四五”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文化和旅游全面融合发展的推进期,伊犁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着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

深刻认识新阶段文旅发展新使命。首先,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把“文化润疆”作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重要战略之一,文化和旅游成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重要支撑,推进伊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责无旁贷。其次,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假日制度不断完善,高质量的文旅产品越来越成为人们高品质生活的必需品,成为各族群众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推进伊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义不容辞。再次,“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层面对伊犁文旅发展寄予更高期望,提出至2025年伊犁文旅经济指标要占自治区“半壁江山”,推进伊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当仁不让。

深刻认识新阶段文旅发展新机遇。首先,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把新疆工作摆在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位置,给予新疆一系列特殊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口援疆力度,为伊犁文旅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其次,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伊犁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各族群众齐心协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愿望更加强烈,为伊犁文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再次,“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将伊犁作为交通建设主战场,交通投入占全疆四分之一,加快构建立体综合交通体系,为提升旅游交通服务品质提供了有力支撑。然后,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国内边疆等地区长线旅游以及高端旅游的发展潜力将被进一步激发,为“引客入伊”注入了强劲动力。

深刻认识新阶段文旅发展新挑战。首先,深刻认识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文旅发展面临消费升级、出游方式变化等新挑战。其次,高质量发展是未来一个时期文旅发展的主旋律,对文旅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服务品质等提出新的挑战。再次,信息技术革命催生数字文化和智慧服务,新技术、新场景进一步融入,需要更快适应新形势,加快文旅生产方式、体验方式、服务方式、营销方式、管理模式变革。然后,伊犁自身发展仍面临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民生领域短板明显等问题,对文旅产业发挥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更高要求。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伊犁文旅发展将处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期,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破解文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放大特色优势,补齐短板弱项,激发新动能,着力发挥文化赋能、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伊犁旅游的标识度、美誉度,更好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深入落实“文化润疆”工程、“旅游兴州”战略,推进文旅融合、推动创新发展,在新阶段新征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文化软实力建设走在前列,力争将“伊犁·国际旅游谷”打造成“全疆领先、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旅游度假目的地”,成为全疆领先的文旅经济强州,为伊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助力谱写精神美、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的融合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建设高品质、产出高效益、运行高效率、服务高水准、发展高效能为要求,不断提高伊犁文旅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升伊犁文旅发展能级和国际影响力。

(三)坚持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坚持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特色旅游道路。

(四)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伊犁资源与发展实际,找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切入点、发力点和着力点,鼓励各地立足资源条件,找准定位,错位发展,创造各具魅力的文旅体验,在全州形成各具风采、亮点纷呈的文旅发展格局。

(五)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正确方向,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面推进文旅领域理念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以更宽视野、更大格局推进伊犁文旅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十四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伊犁·国际旅游谷”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力争打造成全疆领先、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旅游度假目的地,文化润疆、文化赋能和旅游兴州、旅游带动作用全面凸显。

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融入人民生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推动各民族共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进公共文化机构、进基层文化阵地、进景区、进牧区、进军警营、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坚定不移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匹配,丰富人民精神世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2.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数字化服务导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稳定提高。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鼓励流动文博场馆、数字文化场馆、“微休闲”公共文化空间融入各族人民生活。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信息化水平显著增强,伊犁文旅云平台功能完善、多元应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品质大幅提升,伊犁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3. 文旅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成效初显。以文化和旅游融合为引领,大力促进“文旅+”“+文旅”发展,深化农牧业、林草、康养、交通、工业、体育、水利等领域与文旅融合发展,培育壮大那拉提国际滑雪场、天山花海、蜜蜂康养小镇、三文鱼工业旅游点等一批融合发展业态,旅游生产方式、体验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模式创新水平大幅度提升,文旅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高,文旅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4. 伊犁·国际旅游谷目的地体系初步形成。由世界遗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休闲城市与街区、国家高等级景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国家旅游风景道等品牌构成的精品文化旅游目的地集群初具规模。四季旅游产品更加丰富,旅游服务要素体系更加健全,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和新疆重要的国际商贸物流集散中心进一步完善,成为我国新的开放高地,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5. 文旅经济强州的建设目标初步实现。现代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基本成熟,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大幅度改善,文旅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文旅融合对人民美好生活的贡献度、文旅领域对伊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贡献度显著提升,文旅产业战略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彰显,文旅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初步达到全疆第一方阵。

6. 文旅品牌国际国内影响力显著提升。塑造伊犁全新文旅品牌形象,形成以精品景区、经典线路、微笑服务为基础的旅游目的地品牌体系和各级政府协同、相关部门协作、旅游企业联动的旅游目的地营销体系。大力推进地方品牌节庆赛事,持续开展名人营销、节目营销等活动,伊犁文旅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升。

专栏1:州文化和旅游“十四五”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

2025年目标

文旅经济指标

游客总人次(万人次)

6505.19

10610

旅游总收入(亿元)

491.91

638

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对国民经济的

综合贡献率(%)

/

30%

旅游带动直接和间接就业人口(万人)

60

超过90

文化遗产指标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处)

1

新增1处左右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家)

2

新增1家左右

(察布查尔县)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

18

新增3处左右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20

新增6处左右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处)

/

新增1处左右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个)

/

新增1个左右

自治区级非遗传承基地(个)

14

新增10个左右

文化艺术创作指标

原创文艺作品

数十项

新增30个左右

文艺创作、舞台艺术作品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

年均1—2部作品

国有文艺院团(个)

11

新增1个(霍尔果斯市歌舞团)

歌舞剧场(个)(含大剧院、景区街区剧场、文化大院、巴扎舞台等)

/

新增40个左右

公共文化设施指标

县级及以上公共博物馆(个)

6

新增5个(争创1个国家一级博物馆)

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个)

11

新增2个(争创1个国家一级馆)

县级及以上文化馆(个)

11

新增1个(争创

1个国家一级馆)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96%

100%

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覆盖率(%)

/

超过60%

州县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时间

每周开放不少于56小时 

/

年均引进各省区市文化艺术展览(个)

2个

超过2个

文化旅游品牌指标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个)

2

新增3个左右

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个)

/

新增1个左右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个)

/

新增1个

(伊犁整体创建)

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个)

/

新增1个左右

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个)

/

新增2个左右

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个)

/

新增2个左右

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个)

/

新增1个左右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个)

1

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个)

2

新增1个左右

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个)

22

新增6个左右

跨境旅游合作区(个)

/

新增1个左右

国家旅游风景道(条)

1

新增1条左右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个)

4

新增9个左右

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个)

1

新增3个左右

国家3C级及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个)

/

新增10个左右

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5

新增4个左右

自治区四星级及以上农牧家乐(家)

/

新增20家左右

文旅市场监管

纳入伊犁智慧文旅平台智慧监管的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个)

/

超过200个

游客满意度(分)

/

各地均超过85

惠民活动

年均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含流动文化馆、流动图书馆、文化惠民演出、公益电影)

/

超过1912场次

(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全疆领先、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旅游度假目的地,伊犁旅游的标识度、美誉度进一步提高。文化事业更加繁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伊犁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优秀文旅产品供给达到全疆领先水平,文旅经济强州的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整体创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强力保障。

第三章 发展布局 一、构建区域文旅开放合作新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区域性开放战略的重要指示,对接自治区“五大中心”布局,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建设,全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抢抓“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将伊犁作为交通建设主战场的历史机遇,加快伊犁“两横两纵”旅游运输通道建设,打造面向国际的航线网络、边境口岸和国家旅游风景道环线,构建贯通东西、连接南北、辐射周边、沟通中亚的立体综合通道布局,实现南引北联、西出东接的开放合作格局。

东向,加强与我国中西部省份的对接和联动,大力拓展华东、华中等内地市场;南向,加强与喀什、阿克苏、巴音郭楞地州文化和旅游合作共享;西向,加强与中西亚和欧洲地区的文化和旅游合作交流,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大力拓展出入境市场,构建开放互动、合作共享的新格局;北向,加强与阿勒泰、塔城地区协同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

二、优化“一心引领、三核驱动、三团辐射、四带联动”发展布局

抓住用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建设、北疆旅游集散次中心建设等战略机遇叠加期,以天山、伊犁河、边境为脉络,以文旅融合为主线,以打造“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那拉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霍尔果斯国际文化旅游区、昭苏中国天马之乡旅游区”一心三核为抓手,着力完善“三团四带”发展布局,串珠成线、连片成面,优化文旅产业战略布局,激发文旅发展活力。

备注:本规划与《伊犁河谷旅游业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13—2030年)》《伊犁州全域旅游规划(2020—2030)》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衔接,同时结合新时期伊犁文旅发展重点与方向,对三核、四带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一心。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以伊宁市为核心,加快推进“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打造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完善旅游综合服务、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城市休闲服务功能、国际商贸物流集散等,放大中国沿边通道区位优势,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打造成覆盖伊犁·国际旅游谷、辐射中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

(二)三核。那拉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引擎核。以打造世界级度假胜地、引领全疆旅游休闲度假先行示范区为目标,以“那拉提”为核心品牌,建立那拉提景区与那拉提镇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全面优化区域休闲度假发展环境,完善高山、河谷、草原、多民族文化有机结合的草原度假体验产品体系,形成世界级、标杆型、龙头型旅游品牌,成为推动新疆高品质度假胜地集群建设和做大做强伊犁文旅产业发展的核心引擎。霍尔果斯国际文化旅游区引擎核。以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跨境旅游合作区、国际级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大力培育边境文化体验、免税购物、商贸会展等项目,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力争将霍尔果斯国际文化旅游区培育为拉动伊犁西部旅游带的核心引擎。昭苏中国天马之乡旅游区引擎核。以全力打响“中国天马之乡”国际品牌为目标,推进昭苏天马文化园、昭苏湿地公园一体开发,打造中国天马之乡旅游示范片区。以天马旅游为先导产业,推进马术竞赛表演、天马食品、天马日化用品、天马医疗用品等全产业链发展,积极探索一条天马产业促进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创新发展的新路子,力争将中国天马之乡旅游区打造成拉动伊犁南部旅游带的核心引擎。

(三)三组团。西域天府组团。以伊宁市、伊宁县南部、察布查尔县东部及奎屯市的城市旅游、城市休闲为重点,加快伊犁老城、丝路之光小镇、伊犁不夜城步行街、伊犁河风景区、伊犁河酒工业旅游区、1764文化体育公园、奎屯润民河生态园等项目建设与提升,充分展现城市活力、人文魅力,打造展示伊犁“西域天府”美好生活的重要窗口。牧歌天山组团。包括昭苏县、伊宁县北部、尼勒克县、新源县、巩留县、特克斯县,依托那拉提、吐尔根、唐布拉、吉林台、阿合牙孜玉湖、天马文化园等资源,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自驾旅游、体育旅游,打造彰显伊犁河谷辽阔草原与民俗风情的美丽画卷。神圣边疆组团。包括霍尔果斯市、霍城县南部(惠远古城为核心)、察布查尔县西部与昭苏县西部边界,重点发展边境跨国旅游、购物旅游、历史文化游、红色旅游,打造全国著名的爱国主义教育体验高地和边境旅游体验高地。

(四)四带。天山世界遗产文化旅游带。依托新疆天山世界自然遗产廊道和沿线文化资源,以喀拉峻、库尔德宁为重要节点,联动其他世界遗产片区,联合开发世界自然遗产生态观光、森林旅游、草原旅游、地质旅游和科学考察,助力新疆天山打造成欧亚大陆腹地、横贯自治区东西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廊道。伊犁河文化旅游带。发挥伊犁河干流的整体带动和线性串联作用,统筹特克斯河、喀什河、巩乃斯河及沿岸县市协调发展,构建“伊犁河谷水上走廊+文旅体验地集群”,构建横贯伊犁东西、带动“伊犁·国际旅游谷”发展的隆起带,进一步推动伊犁河流域城市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边境文化旅游带。以霍尔果斯中哈国际文化旅游区为核心,以霍尔果斯口岸、木扎尔特口岸、都拉塔口岸、格登碑为重点,开展边境口岸观光、边境免税购物、边贸互市、边疆爱国教育等活动,培育南北沿边文化旅游带。独库公路文化旅游带。以纵贯天山脊梁的独库公路为主线,以“路景综合开发模式”推进独库公路“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打造集自驾旅游、峡谷观光、猎奇探险、红色研学于一体的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旅游风景廊道、国家地质公园风景道、红色文化旅游体验带。

三、构建多层级旅游目的地城镇体系

(一)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伊宁市:依托首府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条件,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展示与体验,推动伊犁老城、南岸新城的旅游服务品质化、城市休闲精品化发展,打造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新疆乃至西部地区最重要的旅游集散地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提升“丝路花城·彩色伊宁”品牌影响力。

(二)国内特色旅游城市。新源县:树立“大那拉提”全域旅游发展理念,通过打造那拉提世界级度假胜地,加快新源县旅游业转型步伐,努力形成“产业围绕旅游转、产品围绕旅游强、结构围绕旅游调、功能围绕旅游配、民生围绕旅游兴”的国内知名、新疆一流的草原休闲度假目的地。昭苏县:依托“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基础,突出天马产业与夏塔遗址文化优势,大力推进“马产业+文旅”融合发展,以点带面,打造新疆天山世界遗产廊道上的重要旅游节点城市,全力打响“中国天马之乡”的国际品牌。特克斯县:围绕“双5A、双遗产”的发展目标,坚持“景城同建”理念,深入挖掘周易文化底蕴,启动申遗系统工程,重点推进博物馆群建设,打造全国知名的易经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提升“喀拉峻、八卦城、乌孙古道”三张名片影响力。霍尔果斯市。充分发挥“千年驿站·百年口岸”资源优势,突出国门主题,以跨境旅游合作区打造为抓手,争取扩大开放政策,完善边境旅游项目与综合服务设施,打造以购、游、娱、会展、边防、爱国文化为亮点的全国著名边境旅游目的地城市、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两伊两霍”发展引擎、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三)区域特色旅游城市。奎屯市:坚持“现代城市旅游化”理念,引导城市文体展馆、商业综合体、公共设施等有价值、有潜力的城市要素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成“西部美食之都、购物之都、文化体育休闲中心”,构建新疆著名的现代城市型休闲旅游目的地。察布查尔县:突出全国唯一的锡伯族自治县特色,深入挖掘锡伯族戍边屯垦历史文化遗存、锡伯族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以及伊昭公路沿线资源,打造全国锡伯文化旅游目的地、独具民族特色的旅游名城。依托毗邻伊宁市的区位优势,完善服务要素,大力发展城郊休闲旅游,打响“食在察布查尔”品牌。霍城县:突出清代新疆政治、军事、文化中心与古丝绸之路北道重镇的文化底蕴,发挥古城、山水、薰衣草、沙漠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历史文化研学游、薰衣草主题度假游、生态养生游三大类旅游产品,打造伊犁河流域戍边历史文化名城、区域知名薰衣草度假胜地。尼勒克县:以“甜蜜尼勒克,宜居康养城”为品牌,依托“蜜蜂之都、岫玉之城、柯绣之乡、百里画廊”资源基础,以候鸟颐养、湿地康养、山水体养、温泉疗养、甜蜜食养、特色医养等康养基地建设为抓手,促进文旅经济、康养经济发展,打造全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康养旅游示范城市。巩留县:依托“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天然氧吧、国家园林”发展条件,以库尔德宁为核心,突出雪岭云杉、森林草原风光特色,立足森林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做强生态休闲、康养旅游产品与业态,打造中国西部生态康养慢城。伊宁县:突出城市近郊大草原资源优势,整合杏乡、天鹅越冬栖息地、天山花海和阿希金矿等资源,承接伊宁市市场辐射,大力发展特色摄影、自然探索、工业科普等特色专项旅游产品,打造伊犁河谷城市群短途近郊游的首选地。

(四)特色文旅小镇和乡村旅游重点村。突出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文化体验等主题,重点打造那拉提·拈花湾小镇、巴彦岱·这边风景文旅小镇、灯塔红色小镇、吉里于孜杏花小镇、英塔木天鹅小镇、芦草沟薰衣草小镇、库尔德宁云杉小镇、拉克小镇等一批特色文旅小镇。

选择乡村氛围浓郁、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保护较好、乡村民宿发展有一定基础、旅游产品相对丰富的乡村重点打造,形成巴彦岱镇巴彦岱村、喀尔墩乡东梁村、奎屯市开干齐乡梧桐树村、霍尔果斯市伊车噶善村、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下愉群翁村等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到2025年,建成6—8个文旅特色小镇、8—1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专栏2:多层级旅游目的地城镇体系构建

类别

旅游目的地城镇体系

数量

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

伊宁市;

1

国内特色旅游城市

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霍尔果斯市;

4

区域特色旅游城市

奎屯市、察布查尔县、霍城县、尼勒克县、巩留县、伊宁县;

6

特色文旅小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那拉提·拈花湾小镇、巴彦岱·这边风景文旅小镇、灯塔红色小镇、吉里于孜杏花小镇、英塔木天鹅小镇、芦草沟薰衣草小镇、库尔德宁云杉小镇、拉克小镇等一批特色文旅小镇;

6—8

已有:伊宁市布拉克村,特克斯县琼库什台村、博斯坦村,新源县阿尔善村,霍城县四宫村、央布拉克村,昭苏县吐格勒勤布拉克村、萨尔阔布村,尼勒克种蜂场艾米尔布拉克队、克孜勒土木斯克村,伊宁县愉群翁村等24个;

新增:伊宁市巴彦岱村、汉宾村、东梁村,奎屯市梧桐树村,霍尔果斯市伊车噶善村,新源县喀拉奥依村,昭苏县乔伦木图村、阿克奇民俗村,特克斯县阿克塔斯村、克孜勒阔拉牧业村,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努拉洪村,霍城县麻子沟村、水定杨柳巷子村,尼勒克县乔拉克布拉克村、巴音郭楞村,巩留县巴哈拜村 。

8—10

(新增)

第四章 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程

把“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润心、凝聚人心”作为伊犁“文化润疆”的重中之重,着力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融入人民生活、构筑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精品创作高地、创新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传承利用路径、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特色化发展模式等5个方面,深入推进伊犁文化建设,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融入人民生活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加强对民族团结文化的研究与阐释。深入研究伊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文化内涵,挖掘伊犁九城等历史古迹和解忧公主、林则徐等历史名人事迹,以及各民族交往交流历史事实、文化遗存,树立和突出多元一体的多民族文化特色。加强体现民族团结文化基因的项目保护,研究好、解读好、阐释好民族团结文化,梳理精神谱系,延续历史文脉,弘扬时代价值。

2.推出一批彰显民族团结的产品和活动。创新“五个认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在旅游景区景点展陈方式,把民族团结精神内涵融入文艺作品创作、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供给全过程,有力宣传新疆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使其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向游客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3.推进中华文化地标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霍尔果斯国门、格登碑、惠远老城遗址、丝路古道等反映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反映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历史遗址遗迹,建设中华文化地标,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民族群众的心灵深处。

(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普及。

1.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载体和视觉形象。深入研究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进反映民族团结、爱国主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载体和视觉形象进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进基层文化阵地、进景区景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民族美德、人文精神融入城镇规划、乡村建设和群众文化生活。

2.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功能。整合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大院等阵地资源,搭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普及载体和平台,广泛推广中华文明中的经史子集、诗词歌赋、戏剧歌舞、书法绘画等国学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强化文化润心和道德涵养,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心田。持续推进新时代文化实践中心建设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

(三)强化先进文化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等各方面。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积极引导宗教教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协调,持续推进宗教去极端化,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专栏3:“十四五”时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1

中华文化地标建设工程

重点推进霍尔果斯国门、伊犁将军府、惠远古城、格登碑等历史遗址遗迹与文化资源点,塑造中华文化地标。

2

民族团结文化传播工程

研究好、解读好、阐释好民族团结文化,梳理精神谱系,向游客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

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工程

推进中华文化元素进公共文化机构、进基层文化阵地、进景区景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民族美德、人文精神融入城镇规划、乡村建设和群众文化生活。

4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程

持续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程,力争2023年奎屯市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5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

逐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三级架构工作,在乡镇(街道)设置文明实践“所”、在村(社区)设置文明实践“站”。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广泛开展“中国通史教育进伊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国语实操技能大赛”等活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心田。

5

中华传统节日文化普及工程

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促进多民族“共度春节”。利用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等文化形态,普及传统节庆知识和习俗文化,加深各民族群众共同文化记忆。

二、构筑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精品创作高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鼓励文学艺术创作,推出更多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民族团结的文艺精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和旅游宣传展示活动,讲好中国故事和新疆故事。

(一)大力培育以人民为中心的精品力作。

1.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引导州歌舞剧院、县市文艺院团强化精品意识,借助江苏援伊力量支持,实施文艺质量提升工程,对现有“解忧公主”“可可托海的牧羊人”等一批能够突出与体现新疆和伊犁历史、彰显优秀民族文化特色、展现各族群众团结的文艺作品进行质量提升,为各族群众提供丰富、有营养的精神食粮。

2.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落实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重点跟踪(资助)计划,扶持州歌舞剧院、县市文艺院团加强创作规划、选题策划和创作扶持,打造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民族团结的优秀剧目,推出一批彰显中国特色、具有伊犁特质的时代力作。“十四五”期间,争取歌舞剧、音乐剧、实景剧等优势门类每年推出3—5部地区知名旅游演艺项目、1—2部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文艺佳作,力争解忧公主、伊犁将军等优秀作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大奖等全国性与自治区级奖项评选。创作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小剧场项目,为景区注入生机活力。

(二)激发文艺团体发展活力。

1.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伊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以州歌舞剧院改革为典范,以示范引领为导向,加强企业化经营和事业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出台《州歌舞剧院“一团一策”改革实施方案》《综合管理条例》,落实相应配套政策,真正形成艺术规律和企业管理相适应的运营管理机制、员工聘用机制、人才选拔机制,以及绩效优先、科学公平的分配机制。优化剧场供应机制,促进国有文艺院团与剧场深度合作,支持团场合作、以团带场或以场带团。

2.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支持、规范、引领。壮大基层文化志愿者和业余文艺团队建设,鼓励旅游休闲街区、农牧区群众培养“一人一技”,加强文化传承与推广服务,推动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高质量发展。以“文化大院”和“巴扎舞台”为平台,充分调动基层文艺队,为各族群众送上优质文化“大餐”。

3.建设领军人才强、梯度层次完备的艺术人才队伍。实施文艺骨干培养计划,为伊犁文艺发展持续培养领军人才。推动人才培养与创作实践相结合,鼓励文艺院团与院校联动开展人才培养。借助江苏柔性援疆引进人才政策,加大导演、创作、舞美、管理等方面人才引进力度。

(三)推动优秀作品演出演播。

1.推动优秀作品进剧院、进景区、进基层。利用好伊犁大剧院、伊宁市艺术剧院等地标性平台,突出州直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公益功能,盘活存量资产。扶持引导优秀作品进景区,鼓励文艺院团与重点景区探索“文艺院团+合作作品+景区剧场+网络平台+多元经营”的“景团合作模式”,完善政府奖补机制,激发文艺产品创作动力。以“文化大院”和“巴扎舞台”为抓手,加大文艺作品在各类文旅空间展示展演力度。

2.推动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融合发展。鼓励建设集演出直播、演艺视频、公益宣传等开发于一体的“线上演播厅”多功能网络平台,培育形成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协调、互补、并举的合作模式,促进舞台艺术业态创新,进一步提升艺术传播力。

(四)形成日臻完善文艺交流平台。

1.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平台。把讲好新疆故事作为重要着力点,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和旅游宣传展示活动,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和感召力,传播新疆和伊犁特色地域文化和人文内涵。

2.拓展“伊犁—江苏”文化交流渠道依托苏伊文化交流中心,加强伊犁文艺团体和江苏援伊城市文化交流活动,在文化演艺剧目上进行两地文化融合创作,积极扶持伊犁演艺人参与内地高品级文化汇演、展览。开通网上云互动平台,实时对接两地文化交流活动。

专栏4:“十四五”时期文艺创作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1

文艺精品创作扶持

1.创作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民族团结的优秀剧目,策划办好红色主题展演展览。

2.扶持鼓励州歌舞剧院、县市文艺院团推进文艺精品创作。江苏援伊重点扶持:歌舞剧《解忧公主》(2021年上演);州歌舞剧院:歌舞剧《黑走马》、音乐剧《这边风景》、音乐话剧《感恩之路》、小品《甜蜜的日子》、历史穿越题材舞台剧《伊犁将军》、话剧《金色的胡杨》维吾尔语版等剧目;伊宁市:话剧《王蒙先生在巴彦岱》、小说创作《伊犁河》;新源县:《可可托海的牧羊人》;伊宁县:歌舞剧《伊犁赛乃姆》(正在排演)、小组舞《天鹅之恋》;霍城县:歌舞剧《情系惠远城》(剧本已创作)、歌舞剧《伊犁将军传奇》;察布查尔县:音乐情景剧《小白杨》组歌舞、《走出兴安岭的锡伯人》;特克斯县:原生态实景歌舞剧《草原婚礼》;昭苏县:《万马奔腾》、实景剧《格登山战役》、音乐剧《戍边赞歌》、《知青岁月》;奎屯市:音乐剧《奎屯爱情故事》等。

2

剧院剧场提档升级

1.推动一批有知名度的演艺基地建设;

2.利用好大剧院等地标性平台,推进伊犁大剧院充分盘活资产、发挥作用,伊宁市艺术剧院整改升级并投入使用;

3.打造那拉提、天马文化园等2—3处大中型景区剧场,打造锡伯古城、惠远古城、汉家公主纪念馆、知青馆等5—7处小型景区剧场;

4.在喀赞其、六星街等布局打造一批街头巷尾公益性小剧场。

3

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落实州歌舞剧院改革,探索出台《州歌舞剧院“一团一策”改革实施方案》和《综合管理条例》,树立发展典范;逐步推进县市12个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

三、创新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传承利用路径

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强化重要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探索走出新时代文物和非遗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新路径。

(一)完善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组建伊犁文物勘察考古专家组,开展州直范围内文物考古调查、发掘,重点推进新疆吉仁台沟口遗址、惠远古城遗迹、格登碑等重点区域考古研究,编制文物档案库,形成文物专题研究报告。加强非遗调查、保存、研究,对国家级、自治区级与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普查和造册建档。

(二)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利用。

1.让文物讲好“红色故事”。对反映民族团结的历史文物进行系统性保护利用,实施“戍边屯垦·国家历史记忆工程”,加强红色遗迹遗址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和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迹、重要人物旧居保护展示水平,深入阐释革命文物蕴含的民族团结文化精神和时代价值,深化拓展革命文物在民族团结发展方面积极意义。

2.让文物讲好“历史故事”。对反映地区历史文脉的文物进行系统性保护利用,推进尼勒克吉仁台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展示地方文明发展演变历程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遗址考古走向大众。鼓励特克斯县启动“八卦城世界文化遗产锻造工程”,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三)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1.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健全国家、自治区、州、县市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推进非遗进校园,让年轻人知传统,培养学生对本土文化的浓厚兴趣,促进非遗传承年轻化。

2.积极探索非遗传承和创新转化方式。鼓励与州博物馆建设相结合,设置伊犁非遗体验馆。以伊宁市、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等3个县市为重点,优先引导“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突破时间、空间、形式限制,在喀赞其、六星街、锡伯古城等景区内的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植入形式多样的非遗展陈、展示、展演、体验活动,让游客全程感受、全程共享非遗活态魅力。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建设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3.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大力推进非遗文创商品开发,通过举办“伊犁礼物”大赛,积极发展乡村手工艺、民族手工艺、民族文化文艺和乡村文化创意产业,选出融入伊犁文化元素参赛作品开发成旅游商品。以察布查尔县文化馆文创小铺、奎屯市美术馆文创基地为示范,打造“非遗展示+文创商品线下销售平台”体系。加大非遗产业化发展扶持力度,提升与新增锡姑娘服饰公司、丹青陶艺馆等一批传统工艺振兴基地,培育发展知名品牌,打造伊犁文旅产业重要消费增长点。

(四)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传承。以州博物馆打造数字博物馆为示范,推出一批博物馆、文物遗址、非遗文化线上“云展览”和“云游览”,打造更多数字化精品展览,加强重点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依托伊犁文旅云,增加数字博物馆产品开发,重点推进文物与VR、AR、声光影等现代科学技术融合,进行伊犁重大历史文化时代背景、场景、意境等“还原”,让历史“发声”、让文物“说话”,实现对文物、非遗等文化资源活化创新体验与数字化保护。

专栏5:“十四五”时期文化遗产系统保护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1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对接新疆“国家红色记忆工程”,充分挖掘伊犁15处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内涵,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把乔尔玛烈士精神、知青援疆精神等融入红色旅游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推出一批承载革命文化内涵的红色旅游景点景区、精品线路和红色文化研学旅游项目。

2

戍边屯垦·国家历史记忆工程

创新开展戍边屯垦文化保护与传承。重点围绕格登碑、沙图阿满军台遗址、惠远古城、伊犁将军府、伊犁林则徐纪念馆、锡伯古城,打造以戍边屯垦为文化脉络,以霍城县、察布查尔县、昭苏县为地理空间承载的文化和旅游示范性项目,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史证作用。

3

八卦城·世界文化遗产锻造工程

提高对特克斯八卦城周易文化与城市规划建设史研究工作的水准要求,邀请国内高水平专业申遗团队,领衔编制实操性强的提升方案和申遗材料;持续推进“特克斯博物馆群”建设提升工程,将周易文化充分融入到博物馆建筑风貌设计、景观设计、展陈设计等。

4

新疆尼勒克吉仁台沟口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继续做好吉仁台沟口遗址的挖掘考古和研究工作,充分挖掘“世界第一缕煤火发现地”的历史文化价值,鼓励开展吉仁台沟口遗址公园建设,突出吉仁台沟口遗址对构建喀什河流域乃至伊犁河流域的考古学文化序列的重要意义。

5

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

对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开展伊犁哈萨克族文化、察布查尔锡伯族文化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评估,强化对地方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

6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伊犁段)发展计划

积极配合自治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长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发挥伊犁境内唐朝长城资源、清代军事设施和卡伦设施历史价值,促进国家文化形象展示。

7

非遗保护传承基地

完善州文化艺术研究所展示功能,打造地方综合性非遗馆。遴选一批有特色、有创新、有潜力的非遗项目,加强指导、加大扶持、盘活利用、补贴资金,形成包括非遗研究中心、非遗馆、研习所、传承体验中心等在内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8

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

组织非遗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到区内外高校学习专业知识、研究技艺,提高传承人群再创造能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鼓励高校和相关社会机构与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群体及传承人合作,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培养传统技艺人才队伍,促进非遗进学校、进社区、进基层。

9

实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1.丰富传统工艺题材和产品品种,改进设计与制作水平,加大传统木制器皿、铁艺、服装服饰、奶制品等传统工艺培训,培育具有地域特色和品牌价值传统工艺产品。

2.积极推广“展示平台+非遗技艺人”模式,促进“非遗技艺展示+非遗文创产品销售”联动发展,探索形成市场化运作模式,延长非遗技艺产业链。

10

重点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展示利用工程

重点推进吉仁台沟口遗址、格登碑、夏塔古道等历史遗址的数字化工作。结合伊犁文旅云,推出一批文物遗址、非遗作品线上“云展览”“云浏览”,推动VR、AR等仿真技术在文物复原、场景再现等方面的展示利用。

四、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色化发展模式

(一)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水平。

1.健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巩固提升伊犁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按照自治区党委“七个一”要求,持续完善基层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霍尔果斯市三馆(集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为一体)、尼勒克县五馆一心(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演艺中心为一体)、伊宁市图书馆等一批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加快现代博物馆体系建设,推进八卦城景观博物馆、喀赞其景区博物馆群、霍城县博物馆建设。到2025年建成边疆基层服务点30个、图书漂流点30个,全面实现“州县有馆、乡镇(街道)有站、村(社区)有综合服务中心”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公共文化供给走在全疆前列。

2.打造市民游客“微休闲”文化空间。鼓励结合城市更新,打造有特色、有品位公共文化空间。推广奎屯市“第五空间”、巩留县“石榴籽书屋”、新源县“图书漂流”等创新经验做法,建成一批主题鲜明、示范性好、美誉度高的城市书房、农家书屋、文化大院、文化驿站等特色公共文化空间,扩大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到2025年,打造5—8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创新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建成具有伊犁特色的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网上图书馆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辅导网络。强化基层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依托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探索建设100个数字文化驿站,打造10个精品公共数字文化空间。发挥好伊犁文旅云平台作用,实现州、县市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完善书香伊犁、演艺视频、非遗展示、活动发布和预约管理、场馆预订管理、票务预订等服务。到2025年,四级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覆盖率达60%,基本实现群众可通过“伊犁文旅云”线上app、线下终端设备等渠道获取优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

(二)探索服务创新,打造伊犁流动“温情符号”。

1.探索偏远地区流动文化服务创新。在数字文博场馆基础上,创新探索“马背流动博物馆”“马背流动文化馆”,用现代表达讲好文化故事,为草原牧场、边境口岸、边防哨所、边贸集市等偏远地区打开“触摸”文化窗口,打造伊犁流动“温情符号”。完善“文化七进”特色文化服务,广泛开展文化进牧区、进景区、进军警营、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一步普及各族群众文化艺术。

2.探索城乡流动文化服务创新。以“文化大院”和“巴扎舞台”为平台,充分调动农牧区文艺队,持续开展“结亲戚·送文化”“文化种在村居”等文化惠民活动,为各族群众送上优质文化大餐。到2025年,实现州直60%以上村(社区)成立三支队伍(文艺队、体育队、志愿者服务队)。

(三)探索功能创新,盘活文博场馆综合价值。

1.创新盘活各类文博场馆。引导文化馆在提供日常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文艺编排、行业培训等非盈利式经营项目,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引导州、县市各级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围绕市场需求变化提档升级,融入轻食餐饮、文创购物、亲子休闲等服务功能。创新打造伊犁博物馆联盟,充分利用馆藏资源,在文物展览、藏品管理、联合考古、社会教育、文化产业等多方面开展创新合作,盘活各类文博场馆综合价值。

2.支持有条件的文化馆探索馆企合作模式。按照“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发展思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承办、协办、合作等方式,在文化活动组织、产品策划、经营管理和营销宣传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不断释放文化活力。

专栏6: “十四五”时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重点工程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1

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与升级

博物馆体系:新增5个博物馆,争创1个国家一级博物馆伊宁市博物馆(原民俗博物馆提档升级)、尼勒克县博物馆(在建)、八卦城景观博物馆(拟建)、察布查尔县博物馆(拟建)、喀赞其景区博物馆群(拟建)、霍城县博物馆(拟建)、伊犁州博物馆(提升,逐步争创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一级博物馆创建)。

文化馆:新增2个县市文化馆,争创2个国家一级馆霍尔果斯市文化馆(在建,霍尔果斯市三馆)、尼勒克县文化馆(在建,尼勒克县五馆一心),2个在建文化馆争创国家一级馆。

图书馆:新增2个县图书馆,争创1个国家一级馆伊犁州图书馆(提升,争创国家一级馆)、尼勒克县图书馆(在建)、察布查尔县图书馆(拟建)、伊宁市图书馆(提升)。

完善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七个一)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

2

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建设工程

州、县市两级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基本实现无线网络覆盖,数字化覆盖率100%,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均具备数字图书馆服务能力,全州50%以上的文化馆具备数字文化馆服务能力;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数字化建设覆盖率达60%以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实现提档升级。

3

马背流动博物馆、马背流动文化馆温情服务工程

创新打造伊犁“马背流动博物馆、马背流动文化馆”工程,举办伊犁流动展览,每年不低于40场次、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不少于2次等相关要求。

4

基层文化惠民工程

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统筹宣传文化、党员教育、体育建设等功能,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文化大院、巴扎大舞台、农家书屋等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文化惠民数字化服务平台。

5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研究

提炼和总结伊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改革、运营探索、服务创新等经验总结,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发展路径。

五、健全富有伊犁特色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一)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文化产业内部结构调整升级,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重点发挥伊犁民族文化特色,将传统元素与民族特色、时尚元素与世界潮流结合起来,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创作生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优秀文化创意产品,丰富民族文化工艺、文化创意、文化演艺、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类型,构建伊犁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强化文化产业科技赋能,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助力文化产业升级,引导VR、AR、5G、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发展云演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促使文化产业从资源依赖转向科技引领。加大对文化产业投入力度,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支持、人才培养等途径,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产品研发、资源整合、推广宣传等方面建设,保障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培育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积极培育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在鼓励霍尔果斯馕文化产业园、奎屯中华传统文化产业园等项目提档升级基础上,推动察布查尔锡伯族文化、特克斯八卦城周易文化等特色文化集聚区建设,打造具有产业集聚效应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引进龙头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强对各类小微特色工艺美术企业和个体创业者的扶持,形成一批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与传播基地。

(三)持续培育文化消费增长点。打造一批吸引力强、独具地区特色的文化消费产业示范区、示范基地。加快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持续深化“互联网+旅游”,壮大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展览,培育网络直播、短视频、影视等新型文化消费业态。推动文化消费新融合,把文化消费嵌入节庆、汇演、展览、市集等消费场所,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迈进。

专栏7:“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1

重点文化企业培育计划与重点企业名录库

总结重点行业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例,了解各行业领军企业的新业态新模式、动态资讯、成功经验。支持鼓励重点企业参加海内外文化展会,拓展国际市场。

2

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创建计划

鼓励察布查尔锡伯古城、特克斯八卦城、霍尔果斯馕文化产业园(在建)、奎屯市中华传统文化产业园(在建)等积极培育文化产业,创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第五章  大力实施“旅游兴州”战略

贯彻新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示范引领,强化典型选树,以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重点项目为重点,以冰雪旅游培育添亮点,提升旅游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度。

一、做强标志性、引领性旅游项目

(一)做强两大世界级、标志性、引擎型旅游地标项目。大力推进新疆首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那拉提、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旅游节点霍尔果斯中哈国际文化旅游区两大引擎项目提档升级,创新发展模式,统筹资源利用,强化政策支持,保障要素配置,设计推出国际化程度高、新疆特色鲜明、符合国内外游客需求和消费习惯的旅游产品和业态,提供具有国际水准设施服务,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国际识别度高的“新疆旅游地标”,构筑新疆自然人文资源利用示范高地。先行打造那拉提世界级度假胜地,构建全疆旅游休闲度假先行示范区。

(二)做优5—7个国家级、标志性旅游项目。依托喀拉峻、伊犁老城、昭苏天马、八卦城、果子沟等资源,以世界遗产、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为重点,持续做优一批富有伊犁资源特色的国家级、标志性旅游项目,逐步培育更多“伊犁旅游新地标”,整体形成以标志性、示范性项目为支撑,辐射带动全州旅游发展格局。

专栏8:“十四五”时期标志性、示范性项目建设重点任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创建

1

那拉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含5A)

——

2

霍尔果斯中哈国际文化旅游区

跨境旅游合作区

3

喀拉峻国际生态旅游区(5A)

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联合喀拉峻—库尔德宁申报)

4

伊犁老城(整合喀赞其、六星街打造)

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5

中国天马之乡旅游区(整合昭苏天马文化园、昭苏湿地公园打造)

国家5A级景区

6

特克斯八卦城

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离街申报)

7

阿力麻里(果子沟)国际文化生态旅游区

——

二、提升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

(一)实施现有景区旅游质量提升工程。坚持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统一,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力,引导现有景区优化产品结构,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发体验性、互动性强的旅游项目,提高服务水准和管理水平,提升景区舒适度和满意度。结合地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完善景区及周边旅游餐饮、住宿、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A级景区认定和复核机制。到2025年,实现国家3A级及以上景区高标准运营管理。

(二)推进在建、拟建和招商计划项目。强化项目对接、跑办,稳步推进那拉提·拈花湾小镇、那拉提国际滑雪场、伊犁不夜城休闲商业街、第一火电厂工业文化旅游体验园、昭苏滑雪场、帝锚热岛水世界休闲综合体、中华传统文化产业园、霍尔果斯中亚风情街、金亿国际文商旅综合体、弓月古城、小白杨红色旅游区等在建、拟建和招商计划项目。

(三)优化、策划、储备一批精品项目。结合资源特色,新增特克斯低空旅游服务基地、伊犁河酒工业旅游点、天蕴三文鱼工业旅游点、锡姑娘服装刺绣文化创意产业园、乌库尔齐水库工业旅游区等一批精品项目。加快完善那拉提、库尔德宁、托乎拉苏、唐布拉自驾游配套服务,打造成全疆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性的自驾游景区;引导西天山沿线冰雪资源富集地区加快冰雪旅游资源开发,打造那拉提国际滑雪场、喀拉峻冰雪运动中心等1—2个国际级5S标准滑雪场。建立州、县市领导包联重点项目机制,形成州重点文旅项目库,每年举办面向全疆或全国的州级文旅产业投资推介会。

三、创新升级旅游产业要素体系

(一)旅游交通综合伊犁幅员辽阔、景区空间离散度大的资源特点,大力发展自驾游、房车游。在新疆大力培育自驾车营地环境下,创新打造“到伊犁,开着房车去旅行”自驾游服务产品,鼓励“机场+落地自驾”“各县市全域旅游集散中心+落地自驾”“自驾游基地+落地自驾”等多种形式落地自驾服务,实现异地车辆租赁归还服务,建设新疆乃至全国落地自驾旅行服务示范项目。以小型固定翼、直升机、滑翔伞、热气球、三角翼等多种通用航空飞行器为载体,发展“空中看伊犁”低空飞行旅游服务,积极培育新源县、昭苏县航空旅游小镇。提升“伊犁河水上游”旅游服务,开发伊犁河谷特色水上游览线路。开发“特色马队”旅游体验产品,真正让行走成为体验。推进“铁路+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伊犁薰衣草旅游专列、油菜花旅游专列,融入“坐着火车游新疆”旅游线路。到2025年,建成10个国家3C级及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发展4—6条特色马队穿越主题线路。

专栏9:“十四五”时期旅游交通要素创新提升重点任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任务引导

1

“到伊犁,开着房车去旅行”特色自驾游服务

设立4个一级落地自驾服务点:伊宁机场、那拉提机场、昭苏机场、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

打造1条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伊犁河谷旅游公路环线:以世界级风景道独库公路与伊昭公路、S315唐布拉百里画廊等5—7条风景道为主线,打造自驾环线。

打造4个示范型自驾游景区:那拉提、库尔德宁、托乎拉苏、唐布拉打造全疆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性的自驾游景区。

大力推进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提升欣驿那拉提自驾车营地、尼勒克黑蜂庄园汽车露营地、巩留恰希房车营地,新增伊犁河谷房车大本营、独库公路乔尔玛兵驿营地等特色营地。

2

“空中看伊犁”低空旅游服务

打造四大低空旅游示范点:伊宁航空旅游(应急救援)集散基地(在建)、昭苏机场低空旅游服务基地(在建)、那拉提机场低空旅游服务基地(提升)、特克斯低空旅游服务基地(新增)。

打造两条精品低空旅游线路:开发伊犁河谷—那拉提空中观赏游和昭苏天马之乡—特克斯八卦城—喀拉峻—那拉提空中观赏游两条精品线路。

3

“伊犁河水上游”水上旅游服务

提升两大伊犁河水上游两大服务点:伊犁河风景区、察布查尔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

开通一条精品水上游线:开通伊宁市至察布查尔段水上游线。

4

“特色马队”特色交通体验服务

打造3类特色马队体验产品与系列穿越路线:依托琼库什台—乌孙古道、孟克特古道、夏塔古道等,开发“古道穿越”路线;依托那拉提景区、白石峰、喀拉峻—库尔德宁、库都尔草原—鹿石山等,开发“森林草原穿越”路线;打造喀赞其景区、六星街、特克斯八卦城“街巷漫品”马队体验产品。

推广那拉提景区东门马队管理模式

5

“坐着火车游新疆”铁路旅游服务

(融合共建)

融合共建系列铁路旅游产品:积极融入新疆“环游北疆”“走进中亚”系列铁路旅游产品等。

打造火车旅游专列:打造伊犁薰衣草旅游专列、油菜花旅游专列,助力“坐着火车游新疆”打造成全国知名旅游品牌。

(二)旅游餐饮。以伊犁老城、丝路之光旅游小镇、奎屯驿马巷美食文化街区、锡伯古城4个餐饮示范点为抓手,丰富系列美食体验产品。提升伊宁市“民族歌舞宴艺”特色餐饮,将文化演艺创新融入美食业态,在有条件的县市推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指示,鼓励开展光盘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伊犁年度最受欢迎特色美食、特色饭店”等评选和推介活动,推出伊犁吃货地图和美食攻略。到2025年,4个餐饮示范点在全疆具有较高知名度,培育40—50家网红美食打卡店、15—20家“民族歌舞宴艺”特色餐厅。

(三)旅游购物。持续举办“伊犁礼物”旅游商品大赛,鼓励各县市提升旅游商品创新研发能力,大力研发便于携带的充满伊犁旅游元素文创产品、农产品。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伊犁老城、丝路之光旅游小镇、那拉提4个旅游购物示范点为抓手,持续推进“旅游商品进景区”,促进“伊犁礼物”旅游购物体系升级,增设电子商务服务模块,打造伊犁旅游业重要消费增长点。推广“那拉提景区O2O农特产品体验馆”模式,通过互联网有效整合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特色农产品,构建线上线下O2O联合发展模式,深化各层级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

(四)旅游住宿。综合伊犁地域住宿的文化性表达、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休闲度假住宿需求,大力推进精品酒店、民宿发展,培育“月光下的毡房”牧家乐住宿、“伊犁庭院”“马厩民宿”等特色民宿品牌,助力旅游住宿产品升级。鼓励农牧民利用自有闲置房屋和毡房等资源,在旺季提供旅游食宿,放大旺季的价值溢出效应。

(五)要素融合。加强本土特色文化元素与旅游要素全面融合,大力开发特色文化旅游要素产品,对伊犁旅游产业要素进行全面提升。按照“吃+文化、住+文化、游+文化、购+文化、娱+文化”开发提升模式,结合各文旅项目资源特点,创新融入本地文化打造特色马队、民族歌舞宴艺、天马主题宴、伊犁庭院、月光下的毡房主题民宿、锡伯族弓箭、锡姑娘服饰等文化旅游品牌。

四、持续推进全域旅游,助力城乡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伊宁市、新源县、霍城县等已取得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的县市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鼓励尼勒克县、巩留县等具有创建潜力的县市逐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伊犁整体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夯实基础。

(二)支持建设国际国内旅游枢纽城市、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特色旅游城市,塑造城市名片以丝绸之路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历史文化名城伊宁市为示范,改造和提升城市景观环境和文化氛围,打造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内涵丰富、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善、旅游功能健全、街区管理规范、消费拉动明显的国际国内旅游枢纽城市、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推进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霍尔果斯市打造全国特色旅游城市。

专栏10:“十四五”时期各县市旅游发展目标任务

序号

城市

品牌创建

1

伊宁市

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

新源县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3

霍城县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4

尼勒克县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5

巩留县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五、着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乡村振兴伊犁样板

坚持乡村旅游与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融合对接,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打造乡村振兴伊犁样板,呈现新时代新疆乡村振兴特色亮点。

(一)推进环城乡村旅游游憩带连片发展。推进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集中连片发展,引导形成伊宁市环城游憩带,县城周边区域、4A级及以上景区周边、旅游热线沿路等示范带动能力强、主题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实施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代农业产业园、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等品牌创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和农户争创全国及自治区、州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示范户。

(二)创新乡村旅游业态。打造乡村地标农业,加大野苹果、野核桃、野杏、野扁桃、野樱桃林等野果林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讲好伊犁乡村农业故事。以野果林、花海田园、美丽牧区、古村寨、特色乡村等为依托,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完善农事活动体验、乡村文化体验、民族风情体验、生态休闲游乐等服务功能,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样化发展。提升重点景区周边乡村旅游发展水平,鼓励开发乡村度假酒店、乡村体育旅游俱乐部、乡村主题博物馆、乡村非遗展示馆、乡村美术公社、乡村音乐部落、共享农庄、马术俱乐部等新业态。

(三)全面启动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战略,把农产品做成富民大产业。对接伊犁打造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新疆重要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发展目标,鼓励推进天马、羊、干果、香草、黑蜂蜂蜜、冷水鱼等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打造品牌体系,形成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提升已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力度,积极打造更多农产品进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促进农电商示范点建设,持续推进“农产品进景区”工程。

专栏11:“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富民工程重点任务

序号

重点乡村振兴工程

具体任务引导

1

建设一条伊宁市环城乡村游憩带

推进伊宁市周边区域、4A级及以上景区周边、旅游热线沿路乡村旅游点打造,构建伊宁市环城乡村游憩带。

2

建设一批4A级及以上景区周边、旅游热线沿路乡村旅游区

在那拉提、喀拉峻、天马文化园等重点景区周边打造乡村旅游区,提升乡村住宿、餐饮等旅游配套服务,引导村民积极开展旅游经营业态。

3

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休闲农业示范点、星级农牧家乐等

新增81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霍尔果斯市伊车噶善村,新源县喀拉奥依村,昭苏县乔伦木图村、阿克奇民俗村,特克斯县阿克塔斯村、克孜勒阔拉牧业村,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努拉洪村,霍城县麻子沟村、水定杨柳巷子村,尼勒克县乔拉克布拉克村、巴音郭楞村,巩留县巴哈拜村等。

新增自治区四星级及以上农(牧)家乐20家:伊宁市尕巷子粉汤,昭苏县牧歌夏塔民宿、根据地民宿、天籁之音农家乐,巩留县粗茶淡饭,特克斯县寨巷羊排农庄等。

支持有条件村庄、项目区争创中国美丽乡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代农业产业园、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等品牌。

4

全面启动农产品品质提升“四个一批”工程

助推申报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扶持引导伊犁树上干杏、黑蜂蜂蜜、薰衣草等具有地方特色和区域农业文化标识的农产品,新申报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培育一批优秀地方农产品品牌。筛选一部分优秀企业争创地方品牌,重点培育伊宁县天山花海干果系列、霍城县解忧公主薰衣草系列、昭苏县天马农产品系列、尼勒克县黑蜂蜂蜜系列等一批地方农产品品牌。

培育一批开展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以尼勒克县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为示范,与产品溯源平台公司合作,形成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追溯。

认证一批绿色有机基地和农产品。推进具备条件的农业种植、淡水养殖区域加快申报绿色食品基地、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

5

促进农电商示范点建设与持续推进“农产品进景区”工程

深化各层级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推进伊宁市丝路之光旅游小镇直播平台、尼勒克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伊宁县天山花海景区“疆选”电商平台、特克斯县电商服务中心等农电商示范点优化升级工程,提升电商平台服务便捷性,并加强平台监管。

推广“那拉提景区O2O农特产品体验馆”模式,持续推进农产品进景区,促进线上线下农产品销售联合发展,提高从游客现场零售到网络远程批量采购的转化率。

6

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积极引入“政府+企业+农户”“旅游企业+农民合作社”“旅游企业+农户”等经营模式。

六、逐步推进兵地旅游,探索兵地融合伊犁亮点

(一)鼓励培育兵地旅游融合示范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兵地融合发展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兵地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融合,积极做好兵地双方旅游发展重大问题衔接、沟通、协调。推动师市文旅“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与州直、周边县市规划有效衔接,以霍尔果斯市、昭苏县、特克斯县与周边团场打造旅游兵地融合发展示范区为示范,大力推动团场与州直各县市旅游深度融合,探索地方兵地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径。

(二)加强兵地旅游搭建深度合作模式。推动师团文旅发展融入“伊犁国际旅游谷”建设,互签兵地旅游合作协议,推动建立互信互利、合作共赢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兵地旅游互嵌式发展体系。联合组织开展兵地融合发展合作交流,探索兵地旅游龙头企业交叉持股、景区共同运营管理、节庆营销活动开展等深度合作模式。加强兵地智慧旅游合作,推动游客接待、导游服务、景区流量、产品销售等大数据兵地共享。推动可克达拉市与周边县市、团场与地方旅游交通网络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兵地旅游协会作用,形成旅游精品线路兵地“闭环”效应,将兵地旅游点串联成线,促进游客在兵地“无障碍”畅行。

专栏13:“十四五”时期兵地文旅融合重点工程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引导

1

探索旅游兵地融合示范区建设

推进霍尔果斯市与61、62、63团,特克斯县与78团天籁之林景区,昭苏县与74、75、76、77团兵地融合示范区建设,签订兵地旅游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开展兵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交流会和送文化下基层、进乡村、走边防等活动,加大兵地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合监管力度。

2

兵地旅游搭建深度合作模式

通过互签兵地旅游合作框架协议、打造兵地旅游主题游线、开展兵地智慧旅游合作、共同举办大型营销和旅游节庆活动等,积极推进兵地旅游搭建深度合作。

七、大力培育冰雪旅游,提振淡季旅游经济

抢抓后冬奥会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围绕建设国际冰雪产业战略新高地目标,打造大冰雪动力产业和冰雪全产业链,探索一条冰雪产业促进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创新发展新路子,把伊犁建成世界级冰雪旅游休闲度假地、中国冰雪经济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冰雪丝路带”国际合作样板区。

备注:本规划与《伊犁州直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42年)》发展总体战略与产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衔接。

(一)大力推进世界级冰雪旅游休闲度假地建设。依托伊犁3636km²优质雪场资源区,对标国际冰雪旅游标准,高效率、高品质激活天山滑雪产业带、伊犁河谷冰上旅游带等资源。重点推进阿合牙孜、萨尔阔布、琼库什台、喀拉峻、阿克塔斯、库尔德宁、恰普河、那拉提、唐布拉、托乎拉苏、白石峰、伊犁河、泉沟十三个冰雪旅游组团建设,以点带面,形成伊犁冰雪旅游目的地发展格局。到2025年,实现福寿山、那拉提、伊勒格代和大美西域4座滑雪场优化提升,新雪莲谷、唐布拉和阿合牙孜等超大型冰雪场地场馆项目建设及一期运营。

(二)打造中国冰雪经济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按照“发展大冰雪,培育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思路,对标国际,创新国内冰雪消费新业态,建设冰雪产业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率先构建冰雪体育竞赛表演、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创意、冰雪装备器材、冰雪教育培训、冰雪产业特色节庆、冰雪休闲娱乐全产业链,把伊犁建成国际著名冰雪产业大区。

(三)推出冰雪旅游精品线路依托冰雪旅游产品,整合周边精品景区、文博场馆、旅游休闲街区、旅游特色村等开发,针对不同市场需求打造冰雪节庆游、滑雪运动游、冰上体验游等多条主题线路。联合阿勒泰地区打造“天山+阿尔泰山冰雪旅游合作示范区”,共建全疆冰雪旅游精品线路。

专栏12:“十四五期间”冬季旅游重点工程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引导

1

冰雪旅游组团建设

大力推进13个冰雪旅游组团建设,到2025年实现福寿山、那拉提、伊勒格代和大美西域4座滑雪场优化提升,新雪莲谷、唐布拉和阿合牙孜等超大型冰雪场地场馆项目建设及一期运营。

2

冰雪产业链培育

培育冰雪体育竞赛表演、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创意、冰雪装备器材、冰雪教育培训、冰雪产业特色节庆、冰雪休闲娱乐全产业链。

第六章 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一)推动文化资源与旅游业态深度融合。

1.“文化设施+旅游”。创新打造伊犁博物馆联盟,促进博物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完善伊犁州博物馆、霍尔果斯国门文化展示馆、昭苏天马文化博物馆、伊犁林则徐博物馆、汉家公主纪念馆等重点展馆讲解词创作,开展“博物馆+研学”主题活动,争取纳入新疆文旅精品线路。支持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创设互动体验项目,增强旅游休闲功能,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增设文化展示、图书阅览、文化活动等功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入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在游客集聚区引入小剧场、影院、书店等文化设施。开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推动王蒙书屋、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开展富有文化特色体验活动,开发一批兼具教育性、艺术性、体验性旅游线路。

2.“文化遗产+旅游”。创新融合推进文物活化利用,重点推进“戍边屯垦”边境军防遗迹带、惠远古城、锡伯古城等积极导入和培育旅游新业态;设计历史文物游精品游线,盘活伊犁历史遗址遗迹旅游功能;打造“伊犁历史文化讲堂”“文物进校园”“文物进军营”等流动服务,发挥文物公共服务功能。建立适应文旅融合发展要求的非遗名录,择优包装一批非遗项目进景区、度假区、历史街区、乡村旅游区;完善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旅游功能,培育发展文创旅游、定制旅游等新业态,开发一批非遗传习所、非遗工坊等,推动各类传习所(点)面向游客开放。

3.“文化创意+旅游”。围绕哈萨克族冬布拉艺术、服饰、乐器、毡绣和布绣、锡伯族弓箭等,支持发展文化创意设计和生产,打造一批独具地方特色“伊犁礼物”文创商品。以八卦城·离街、伊犁老城为示范点,培育文创旅游街区,鼓励本土文艺协会、艺术设计公司、文化创意人才、时尚休闲品牌进驻,打造具有旅游功能文创休闲空间。

4.“文化演艺+旅游”。推广“解忧公主”大型原创歌舞剧创作模式,以“西域歌舞”为主题内容,发展大中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文化演艺项目。鼓励文艺院团与重点景区探索“景团合作模式”,支持各地改造提升一批街头巷尾公益性小剧场,创作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小剧场项目。

(二)大力发展“+文旅”。推动文化旅游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支撑经济新动能,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1.“伊犁马等畜牧产业+文旅”。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旅游促进现代马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抓住昭苏县荣获“2020中国马业发展促进奖”契机,加大天马文化园项目支持力度,拓展天马文化旅游产业链,提升天马文化旅游产业层次,做强“中国天马之乡”文化旅游品牌,努力使马文化旅游收入成为伊犁旅游经济收入新亮点。依托优质天然的畜牧业资源,鼓励实施全国、自治区牛羊肉产业示范园项目,打造伊犁牛羊肉高端品牌,引导产业融合发展,将畜牧产品打造成旅游消费重点之一,成为促进牧民增收有效渠道。

2.“薰衣草等花卉产业+文旅”。依托世界第三大薰衣草种植地资源基础,加快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做大薰衣草产业、做亮薰衣草旅游、做特薰衣草文创商品开发,举办薰衣草产业发展主题高峰论坛等活动,全力打造伊犁薰衣草品牌。支持伊宁市紫苏丽人薰衣草文化创意产业园、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天山花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提升高科技研发水平,丰富旅游商品体系,进一步发挥旅游对薰衣草花卉产业经济带动效益,以“紫色经济”带动伊犁花卉旅游业发展,助力民众“花样”致富。

3.“跨境免税购物+文旅”。依托霍尔果斯免税商品优惠政策,争取简化跨境通关手续,积极争取“离境免税店、外汇商品免税店、跨境免税品调拨中心、免税产业链综合运维平台”等项目落地,进一步引导跨境电商及免税品资源集聚,优化升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打造全国最大跨境免税购物中心。逐步引导在伊宁市区、机场增加免税店,推行“免税店+景区+酒店”产品组合模式,将“免税购物+边境游”打造成伊犁旅游一张特色名片,将边境购物打造成口岸经济、旅游经济亮点。

4.“康养产业+文旅”。重点加快霍尔果斯市、昭苏县中医药康养产业发展,完善霍尔果斯市打造新疆乃至西北地区重要药品集散中心产业政策、市场监管体系,优化城市康养设施建设,发展高端康养经济,建设国内具有知名度的边境康养旅游目的地,带动全疆医药生产、药材种植等产业迅猛发展。支持新源那拉提康养项目,推进尼勒克蜜蜂康养小镇、昭苏中草药康养基地、特克斯塞克草原生态康养旅游地等一批康养项目建设,大力提升伊犁国际旅游谷康养旅游吸引力。

5.“工业+文旅”。培育壮大新疆天蕴三文鱼养殖基地、伊犁河酒业工业园区、那拉泉冷水鱼生产基地、锡姑娘服装刺绣企业等一批企业,推进“工业+文旅”发展,建成具有伊犁地域风格、鲜明时代特征、强品牌引领工业旅游体验地,将工业旅游培育成伊犁文旅发展新领域,促进激发产业倍增效应。

6.“体育产业+文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中国天马之乡旅游区、伊宁市航空旅游集散基地、那拉提国际滑雪场、喀拉峻国际户外公园等项目,鼓励发展冰雪、航空、赛马等户外运动,加大山地运动培育力度,积极争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依托伊宁市体育馆、尼勒克县体育馆、奎屯市体育中心、察布查尔县1764文体公园等,积极承办县市大型体育赛事、节事,丰富场馆业态,扩大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

二、构建八大文旅产品体系

(一)大美伊犁依托那拉提、喀拉峻、库尔德宁、唐布拉、薰衣草花海、吐尔根杏花谷、昭苏草原等一批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在依法依规保护管理前提下,提档升级水、陆、空立体式观景设施,丰富观赏伊犁美景形式,延长游览时间、拓展自然景观资源衍生艺术产品链。创新开展美景伊犁图片、短视频等征集评选活动,策划主题赏花游、赏景游、网红景点打卡游,进一步彰显和放大世界级美景资源魅力,提升伊犁文旅国内外影响力。

(二)歌舞伊犁积极推动伊犁歌舞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进歌舞文化IP开发。深入挖掘伊犁历史故事、英雄史诗、民歌曲艺、红色文化等资源,创作一批弘扬正能量文艺作品,优化伊犁大剧院、景区街区剧场、文化大院与巴扎舞台等演出场所,形成独树一帜歌舞伊犁特色体验。

(三)天马伊犁推进昭苏做大做强马产业与马旅游,打响“中国天马之乡”品牌。优化提升“特色马队”主题产品、创新叼羊等民俗体验活动,打造全国最大马术训练基地、承接国内外高端马术赛事、推进伊犁马民间赛马赛事活动,大力开发马主题旅游商品与美容保健品,将天马打造成为伊犁靓丽名片之一。

(四)美食伊犁丰富和提升一批具有市场知名度和吸引力的“伊犁歌舞宴艺”特色餐饮,开发一批毡房美食产品、优化提升街头小吃和夜间美食集市品质,推出各县市美食体验打卡地图,促进旅游餐饮从“味蕾盛宴”向“融合看、品、尝、闻、听、游多维盛宴美食休闲”升级,成为伊犁旅游文化体验亮点环节。支持各县市探索旅游餐饮服务供给品质化,制定地方餐饮服务标准,出台扶持奖励政策,强化市场管理,助力美食伊犁建设。

(五)研学伊犁依托世界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积淀,规划打造一批自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研学旅游基地,创新研学旅游导师体系、课程体系、产品体系,策划一系列伊犁研学旅游产品系列,构建国内知名研学旅游目的地。

(六)康养伊犁推进伊宁市、尼勒克县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鼓励其他县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等国家级气候标志品牌。以那拉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霍尔果斯中医药康养基地为重点,推动霍尔果斯市、新源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等县市培育康养产业,大力推进康养型度假区建设,引进一批康疗养机构、培育多元化康疗养服务团队,提升伊犁康养度假品牌市场影响力。

(七)冰雪伊犁加快福寿山、那拉提、唐布拉、阿合牙孜、喀拉峻等冰雪旅游项目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伊犁13个冰雪旅游组团建设,推进冰雪度假游、冰雪休闲、冰川旅游、冰雪运动、冰雪节庆5类冰雪旅游精品,助力构建世界级冰雪旅游休闲度假地建设,以冰雪旅游驱动冬季升级为伊犁旅游主营季节。

(八)购物伊犁围绕“伊犁礼物”和边境购物旅游,全面提升旅游商品售卖形象,加快农副产品、文创商品与二产加工制造业融合,加快免税政策申请,切实推进伊犁旅游购物体系商业化运作和产业化培育,促进旅游购物成为伊犁文旅产业关键消费增长点。

三、开发系列精品文旅线路

(一)联合共建国际、跨省热门线路。整合新疆天山世界遗产、丝绸之路主题热门景区,联合周边省域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共建2条国际、2条跨省经典文化旅游线路。

(二)积极融入新疆精品线路。整合经典景区与精品旅游项目,联动自治区内的重要旅游目的地,通过快速交通线路串联,串珠成链,积极融入新疆精品旅游线路。

(三)形成八大伊犁特色主题线路。依托文化旅游资源,优化设计伊犁河谷赏花游、草原度假游、冰雪体验游、民族风情游、红色研学游、古道探险游、边境购物游、康养度假游八大主题线路。结合不同游客群体需求,策划伊犁短期精华景点游和伊犁深度游。同时,引导各县市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对接市场差异化需求,推出一批面向不同客源市场旅游精品线路。

专栏14:“十四五”时期精品游线建议

序号

精品游线

游线设计

1

联合共建2条国际旅游线路

新疆天山世界遗产旅游线路:以世界遗产地喀拉峻、库尔德宁及八卦城为依托,联合巴音布鲁克、龟兹世界文化遗产地、库车历史文化名城等开发旅游线路。

丝绸之路国际旅游线路:以霍尔果斯口岸、汉家公主纪念馆及实景演艺、惠远古城等为依托,积极联合丝绸之路沿线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旅游线路。

2

联合共建2条跨省旅游线路

G30新甘自驾线路:霍尔果斯—伊宁—乌鲁木齐—吐鲁番—鄯善—哈密雅丹—敦煌—嘉峪关—张掖—兰州。

G219新藏自驾线路:喀纳斯—巴尔鲁克山—温泉—霍尔果斯—昭苏—阿克苏—喀什—叶城—班公错—札达士林—玛旁雍错—冈仁波齐—普兰口岸—日喀则—拉萨。

3

积极融入新疆精品旅游线路

独库公路自驾旅游线路:乌鲁木齐—奎屯市—独山子—尼勒克(乔尔玛)—新源(那拉提)—和静(巴音布鲁克)—库车(大小龙池、天山神秘大峡谷)。

环天山南北旅游环线:乌鲁木齐—伊宁(托乎拉苏)—特克斯(喀拉峻)—新源(那拉提)—和静(巴音布鲁克)。

伊犁河谷休闲生态旅游线路:乌鲁木齐—博乐市(赛里木湖)—霍城(果子沟、解忧公主薰衣草)—伊宁(托乎拉苏)—昭苏(天马之乡、夏塔古城)—特克斯(喀拉峻)—新源(那拉提)—尼勒克(唐布拉百里画廊)。

4

形成八大伊犁特色旅游线路

草原度假游:围绕那拉提、喀拉峻、昭苏大草原、唐布拉百里画廊、托乎拉苏等,设计彰显少数民族草原生活、体验感较强、服务配套较为完善的草原度假游。

伊犁赏花游:以那拉提、吐尔根杏花谷、伊宁县天山花海、霍城县解忧公主薰衣草庄园、昭苏县油菜花海、阿克塔斯村花海等为主要载体,设计春夏伊犁赏花游。

冰雪体验游:重点围绕那拉提国际滑雪场、喀拉峻冰雪运动中心、霍城妖魔山滑雪场、昭苏滑雪场及天鹅泉设计冬季冰雪体验游。

民族风情游:围绕当地少数民族文化,开发民族风情体验游。

边境购物游:打造以霍尔果斯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为示范、以昭苏木扎尔特口岸、察布查尔都拉塔口岸为试点的边境购物旅游线路。

红色研学游:围绕戍边屯垦历史和红色文化历史,以伊犁将军府、伊犁林则徐纪念馆、汉家公主纪念馆、锡伯古城、灯塔知青馆、格登碑等资源点,设计红色研学旅游线路。

康养度假游:围绕那拉提、唐布拉百里画廊、天山花海、喀拉峻、库尔德宁、天马之乡等生态环境优越、旅游度假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景区景点,设计康养度假游。

古道探险游:深挖乌孙古道、孟克特古道、夏塔古道三条富有传奇色彩的历史古道资源特色,优化古道探险游策划和服务配套,设计在新疆乃至全国知名的古道探险游线。

四、打造一批文旅消费试点

(一)推动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制定伊犁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政策措施,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打造具有文化和旅游特色高品位步行街,建设集合文创商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消费集聚地,培育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

(二)推动旅游休闲街区建设持续提升六星街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服务品质;推进喀赞其、八卦城离街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提质升级,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加快提升丝路之光旅游小镇、柳树巷子、驿马巷、中亚风情街现有特色街区,争创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

(三)推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引导有条件的旅游休闲街区、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丰富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完善夜间交通等配套服务,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专栏13:“十四五”时期文旅消费试点示范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1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计划

推进伊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以此为抓手打造一批文化集聚型、购物集聚型、餐饮集聚型和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2

旅游休闲街区创建计划

推进喀赞其、八卦城离街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推进丝路之光旅游小镇、柳树巷子、驿马巷、中亚风情街争创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

3

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计划

推进喀赞其、丝路之光小镇创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五、培养一批创新文旅人才

(一)创新“人才培养”。由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织全国文旅行业专家,组建“伊犁文化旅游发展专家智囊团”,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及技术支持。“十四五”期间,培育30个左右文化和旅游导师工作室,推广奎屯市、察布查尔县“导师+团队+项目+传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文旅人才培训基地,动态组织旅游商品文化创意大赛、星级宾馆服务技能大赛、景区讲解员大赛、微演艺活动编排大赛等系列活动。成立旅游经营大课堂,培育150名左右名民宿、电商、文创商品开发等小微文旅企业经营人才,培养一批宣传推广直播人才、带货能手。支持独立旅行设计师队伍建设。

(二)重视“人才引进”支持州、县市出台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文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强对新疆籍优秀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发挥文旅人才援疆优势,加快培养适应文旅发展要求的技能人才。鼓励规划、建筑、设计、艺术、相关部门等各类专业人才通过到县市文旅局、景区管委会挂职等方式帮扶文旅发展。

(三)优化“院校培养”加强产学研合作,通过校企合作、与内地高校教师交流互换、对口合作等方式,提高伊犁院校文旅专业课程品质,培养具有创新开拓精神的文旅人才。

六、培育一批品牌文旅企业

(一)优化文旅营商环境。依法规范文旅市场,制定营商环境优化相关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旅行社、景区、文旅企业扶持和帮助,打造重商、亲商、近商、安商、富商的文旅市场环境。

(二)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实施“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品牌文旅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示范作用,支持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文旅投资机构实现集团化经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并培育为州直骨干型文旅企业。优选一批地方具有实力的文旅企业重点培育,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土骨干型文旅企业。扶持一批中小微文旅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锻造独门绝技,培育更多新锐型“小巨人”企业。支持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投资文旅行业,打造跨界融合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开展“伊犁州直10强文旅企业”评选。到2025年,培育2—4家龙头企业、20—30家骨干型企业和100家左右小微企业。

专栏15:“十四五”时期市场主体培育计划

 “领军型”企业培育

1.实施州文旅集团强企壮企工程,鼓励运用购买、划转等形式,将州本级、各县市属于国有资产的部分重点景区、酒店等涉旅资产注入州文旅集团,由州文旅集团进行改造转型、有效运营,培育“领军型”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2.积极引进国际和国内领军型文旅集团。

 “骨干型”企业培育

1.引导新疆喀拉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弓月旅游集团、喀赞其旅游有限公司等国有集团提档升级。

2.引导西域天马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新疆帝锚旅游集团、伊犁天山花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新疆解忧公主香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提升。

3.引导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新疆天蕴有机农业有限公司、金亿国际贸易集团、伊犁河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投资文旅行业,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

“中小微”企业培育

鼓励旅行社、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档升级。鼓励地方优秀文化和旅游人才变创客,创客变小微企业,提升文旅市场活力。

七、加强文旅市场安全监管

(一)依法落实文旅市场监管责任。由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统筹文旅市场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市场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资源管理责任,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

(二)创新文旅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制定文旅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进诚信旅游工程,开展旅游购物诚信街区、诚信商店、诚信饭店等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深入开展规范文旅市场秩序“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加强文旅活动安全保障。把落实安全责任贯穿文旅行业各领域、全过程,压实文旅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边境地区疫情防控机制,做好文旅活动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守好“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引导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立“旅游警察”。依托重点景区附近“警务亭”,导入“旅游安全亭”功能。建立健全旅游保险制度,完善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等旅游险种,增强旅游保险理赔效能。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和涉旅突发事件应对,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围绕徒步探险线路、热门景区建设一批安全救援设施,逐步完善旅游安全和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开展旅游景区风险评估,提高景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加强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栈道等设施设备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会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监管,落实旅行社、饭店、景区安全规范。

(四)加强意识形态监督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类文博场馆、文化活动、文化演出、艺术创作、展览展演、文旅推介、导游讲解等内容审核把关。

第七章 完善“微笑伊犁”公共服务体系

围绕伊犁文旅高质量发展导向,积极落实自治区“微笑新疆”行动,从硬件服务、软件服务两方面助力,为游客提供个性化、亲情化、微笑化服务,满足游客美好休旅需求,形成伊犁特色服务,构建“微笑新疆”服务示范区。

一、优化旅游交通可进入性

抢抓“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将伊犁作为交通建设主战场、交通投入占全疆四分之一的历史机遇,加快构建贯通东西、连接南北、辐射周边、沟通中亚的快捷通达综合交通体系。

(一)推进铁路交通建设。积极跟进伊宁—阿克苏铁路可研批复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加快推进精伊霍增建二线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北疆高铁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争取国家支持纳入铁路网中长期规划。

(二)织密公路交通网络。推进G577线精河—伊宁县、G218线那拉提—巴伦台、G219线昭苏—温宿、G219线温泉—霍尔果斯、G217线独山子—库车等5条出入州通道建设。加快完善内部交通网络,全力打造“伊犁河谷旅游公路环线”,打通环线公路堵点,新增S330、S331、S345、S329线部分路段,改扩建G30、S242部分路段,提升S237线伊昭部分路段,加快推进S220线伊宁—巴依托海、S516(G690)线特克斯—喀拉峻、S340线库尔德宁—巴音布鲁克等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拟建6个县级客运站,精心打造伊宁、霍尔果斯、奎屯3个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实现“进出河谷快起来、河谷内部环起来”目标,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旅游环线。

(三)加快航空运输发展。加快推进那拉提机场改扩建工程、伊宁机场迁建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巩留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伊宁县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加密伊宁机场、昭苏天马机场、那拉提机场至重点客源城市的航线航班,加快织密“干线飞全国、支线飞全疆、通航飞景区”的航线网络,推进环伊犁河谷低空旅游航空体系建设,带动伊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16:“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工程

类别

序号

重点项目

建设内容

航空

1

伊宁机场迁建及班线优化

伊宁机场迁建工程,规划飞行区等级为4E;班线优化方面,国内加密航线和新辟航线为南京、西安、成都;上海、北京、广州等;国际新辟航线国家为中亚、东欧;

2

那拉提机场改扩建及班线优化

那拉提机场改扩建工程,规划飞行区等级为4C;

班线优化方面,国内加密航线为乌鲁木齐、库尔勒等;新辟航线为伊宁、阿克苏、喀什、和田;

3

昭苏天马机场

2022年已通航;

4

特克斯、巩留、尼勒克通用机场

拟建

铁路

5

精伊霍铁路增建二线

增建二线218.16公里;

6

奎屯—克拉玛依高铁

拟建双线高铁125 公里;

7

伊宁—阿克苏铁路

拟建单线铁路437 公里;

8

伊宁—巴仑台铁路

拟建单线铁路503 公里;

9

奎屯—库车铁路

拟建单线铁路467 公里;

高速公路

10

精木高速

(升级G577)

拟建沙山子至苏布台段91km;

升级特克斯—昭苏—木扎尔特段157km;

11

G218线那拉提—巴伦台

拟建伊犁境内路段,29km;

国道

12

G219线温泉—霍尔果斯

拟建伊犁境内路段,81km;

13

G219线昭苏—温宿

拟建G219 昭苏至温宿县段伊犁境内,132km;

14

G217线独山子—库车

拟建伊犁境内路段,20km;

其他

15

启动“伊犁河谷旅游公路环线”建设工程

提升S237线伊昭公路、S315唐布拉百里画廊部分路段;

新增S330(那拉提—库尔德宁段)、S331(伊宁县城—托乎拉苏景区段)、S345(库尔德宁—恰西—塔里木—喀拉峻)、S329(巩留阿尕尔森乡—特克斯段);

改扩建S242(巩留—尼勒克段)等;

二、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一)完善前哨服务站。加强景区游客中心、各县市全域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旅游集散、咨询服务、游客接待、推介展示、旅游商品销售等功能。到2025年,实现县市在本辖区交通节点设置游客集散与咨询服务中心;实现三大机场、伊宁市与奎屯市两大集散服务中心落地自驾服务。在重要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房车营地等节点增设“自游伊犁”自助查询服务终端,实现各县市星级酒店、特色住宿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城市公园和公路服务区等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

(二)优化旅游交通便捷服务。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休闲设施建设与改造,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公路沿线合理布设服务区、自驾营地、观景台、驿站等旅游服务设施。加快推进机场、火车站、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与重点景区之间的旅游专线服务。依托旅游公路、景区景点、自驾营地,发展自驾游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域的旅游租车网络,完善网络车辆预定、落地自驾、异地还车等配套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企业开展“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景区”直达快线与定制化旅游客运服务。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位建设力度,推动智慧停车场建设,协调旅游公路周边公共停车场资源,建立旺季交通保障机制。在伊犁河、巩乃斯河、喀什河、特克斯河等滨河景观带增加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做好伊犁老城、八卦城等城市绿道,依托乌孙古道、夏塔古道、孟克特古道做好马队或徒步穿越游配套服务,创造慢游式行走体验。

(三)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全域全景图、景区旅游标识系统等,做到规范设计、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导示清晰,加强管理和维护,满足游客需求。从自驾可视、道路特色性呈现等角度,引导“独库公路、伊昭公路、S315线”等一批精品自驾游风景道专项设计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增设雪地警示标志,保障行车安全,形成推广示范。

(四)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创新旅游厕所排污模式,采用先进泡沫封堵微生物降解环保节能技术,改扩建一批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生态环保的旅游厕所。鼓励推广奎屯第5空间旅游厕所建设与智慧化监管做法,引导热门景区周边和开放式景区内企事业单位厕所免费向游客开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提高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水平。力争到2025年,实现州直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特色街区、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厕所50%以上达到国家Ⅱ类旅游厕所标准。

(五)打造伊犁智慧文旅平台。围绕“智慧伊犁”建设目标,依托伊犁文旅云、伊犁智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打造伊犁智慧文旅平台,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进各县市文旅基础数据共建共享,实现智慧服务、智慧监管、智慧分析。创新伊犁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开发多元游客群体适用的应用程序和友好界面,设置“遇见伊犁”“自游伊犁”“伊犁旅游租车系统”“伊犁礼物”等功能模块,将景区、文博场馆、道路通行、落地租车、加油站、停车场、汽车维修店、旅游厕所、住宿、购物、餐饮、娱乐等信息植入系统。适时完成与自治区“一部手机游新疆”公共服务平台精准对接。完善“伊犁旅游”旅游电子政务网络或单设专有网站,优化各类旅游政务管理系统功能和架构,实现旅游政务管理智慧化,建设统一受理、分级处理旅游投诉处置平台。创新打造3—5个智慧自驾游景区,逐步培育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街区。推动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及旅游景区、度假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旅游营销传播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培育“微笑伊犁”特色服务

(一)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实施文化和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高涉文涉旅企业管理水平。探索制定“伊犁马队管理”“哈萨克毡房牧家乐”等地方服务标准,实行规范化精准管理,创建旅游服务标准创新基地。

(二)培育“微笑伊犁”优质文旅服务品牌。贯彻实施“微笑新疆”行动,鼓励旅游景区、文化展馆等推广个性化、亲情化、微笑化服务,倡导将伊犁人真诚迎客、热情待客融入到旅游服务中,广泛开展“微笑大使,为伊代言”等文明旅游评选活动,培育创建“十佳优质文化旅游服务企业”“百个优质文化旅游服务明星”,打造地方旅游服务亮点。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牧民组建“草原牧民导游队伍”、培育“伊犁马队向导”讲解员队伍,让牧民导游、马队向导更懂故事、会讲故事。提升“微笑伊犁”金牌导游队伍,设计特色服务。发展壮大各类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批文明引导员、卫生监督员、交通引导员、秩序维护员队伍。开展诚信“百家工程”,打造伊犁优质文旅服务品牌。

第八章 提升伊犁文化和旅游影响力

一、塑造有国际影响的伊犁品牌形象

鼓励以“新疆好地方,伊犁好风光”为主题,拍摄制作整体形象宣传片,设计旅游品牌标识,研制系列旅游手册等宣传品,作为解读伊犁形象、推介旅游品牌重要载体,运用多种媒体媒介在境内外投放。鼓励各城市围绕伊犁整体目的地形象开展营销推广,举办节庆、赛事、展会、论坛等活动,推进旅游品牌新标识全面运用到重要景区、文博场馆、旅游交通、旅游餐饮、旅游购物等场所,进一步提升伊犁文旅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鼓励地方面向全社会开展伊犁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适时推出新的品牌形象,努力打造辨识度高、感受度强、传播力大的旅游品牌。

专栏18:建设伊犁旅游目的地品牌体系

一级品牌

伊犁整体目的地品牌:

品牌形象:新疆好地方,伊犁好风光

备选方案1:天山花境,丝路画廊

备选方案2:伊犁,期待最美的遇见

此外,建议面向全社会开展伊犁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二级品牌

各县市文旅品牌形象:强化各县市“地域特色”导向,打造辨识度高、感受度强、美誉度好、传播力大的城市文旅品牌。

伊宁市:丝路花城,彩色伊宁;霍尔果斯市:丝路标杆·魅力新城;奎屯市:丝路明珠,华美奎屯;新源县:草原明珠,醉美新源。

昭苏县:牧歌昭苏·天马故乡;特克斯县:世界喀拉峻,中国八卦城;伊宁县:塞外江南·魅力杏乡;察布查尔县:中国箭乡·锡伯家园;霍城县:惠远古城·芳香霍城;尼勒克县:甜蜜尼勒克,宜居康养城;巩留:世界遗产·康养巩留。

二、加强国内市场精准营销

(一)瞄准客源市场,开展精准营销充分利用文旅市场大数据监测和研判发展趋势,提高旅游营销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入拓展“疆内市场”。持续开展疆内人游伊犁活动,鼓励实施“周末休闲计划”,繁荣假日经济,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消费月、消费季活动。集中推出一批短途1—2日游专项旅游产品,注重周末活动策划与操作。制定实施面向疆内市场门票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二是重点突破“内地市场”。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陕甘宁城市群为重点,持续组团赴旅游客源地营销,建立客源地营销代理制度。强化各县市与江苏省对口支援地区旅游合作。争取南京、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重庆等重要客源地城市出台飞机直航、铁路专列扶持政策,支持文旅企业开拓市场。依托州内外旅游服务机构与主要客源地旅游渠道商开展战略合作。对旅行社组织在伊犁停留3天以上产品线(含住宿2晚),按照《伊犁州直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激励措施》给予相应资金补贴。

(二)创新市场营销推广方式。强化网络营销力度,以“贺局长说伊犁”抖音平台为示范,引导各县市优化或新增微信、微博、抖音等官方自媒体推广平台,打造成游客获取地区旅游咨询最新、最准、最全的门户之一。实施“网红培育计划”。征集打造一批伊犁网红打卡地,全面放大网红效应积极影响力和市场带动力。强化综艺节目市场影响力,以《行走伊犁》电视栏目为抓手,通过主持人体验、嘉宾互动和纪录片等形式,向观众展示伊犁美丽风光、历史古迹、风土人情、特色美食和旅游资讯等。支持伊犁非遗传承人、歌手、歌舞团等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等地方栏目录制,全面推广伊犁文化旅游。积极利用民航、火车等运输工具开展旅游营销,联合新疆其他地区共同构建“坐着火车游新疆”品牌,打造伊犁薰衣草旅游专列,融入“环游北疆”“走进中亚”游线,优选沿线火车站、火车车厢投放宣传平面广告。深度拓展OTA平台,加强与携程、途牛、马蜂窝、驴妈妈、同程等国内大型旅游线上运营商合作,加快建立和完善伊犁文化旅游推广专区。

(三)做好旅游推介和节庆活动。积极参加国际、国内重要文旅会展,大力推广伊犁旅游品牌和文旅产品。办好伊犁特色旅游商品展销、文旅产品推介会。积极参加客源地区各类路演、推介活动。持续举办天马国际旅游节、杏花文化旅游节、霍城薰衣草国际旅游节、霍尔果斯国际免税购物节、伊犁冬季冰雪文化旅游节、伊宁民俗文化旅游节等系列节庆活动。积极筹办环伊犁河谷专项体育赛事、新疆伊犁摄影大赛等主题节庆活动,提升伊犁旅游知名度。统筹主打节庆活动,协调各县市开展相关节庆子活动,开展多县市营销联办活动,实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

(四)不断夯实宣传营销基础。引导各县市设营销专项资金。依托伊犁智慧文旅平台,加大旅游设施、产品、服务、监管等数据采集力度,深度挖掘应用旅游数据信息。加强文化旅游宣传营销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宣传营销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专栏19:“十四五”时期创新市场营销模式

名人营销

充分发挥“贺局长说伊犁”抖音平台的旅游影响力,邀请伊犁籍公众人物为家乡文化旅游代言。

网红营销

引导和培育网红打卡景区、网红打卡街区、网红打卡店;

未来推进与一些千万粉丝网络旅行微视频UP主、网红导游等加强合作。

节目营销

发力《行走伊犁》电视旅游栏目,创新探索节目多元化拍摄形式,邀请形象健康的嘉宾、综艺节目组等打造系列主题节目,向观众展示伊犁美丽风光、历史古迹、风土人情、特色美食和旅游资讯。

交通营销

共建“坐着火车游新疆”,打造“伊犁薰衣草旅游专列”。

三、扩大文化和旅游对外开放合作

在相互尊重文化多样性和社会价值观基础上,推动文化和旅游国际合作向纵深发展,深化与周边国家文化和旅游市场、产品、信息、服务标准交流合作。加快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建设,深化经济社会开放合作项目,助力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大通道,融入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跨国合作机制,加强丝绸之路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积极发展口岸经济,鼓励边境商贸和文化交流“走出去”,推进霍尔果斯市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开展昭苏县木扎尔特口岸、察布查尔县都拉塔口岸启动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提下,持续提升出入境服务水平,分步有序促进入境旅游,稳步发展出境旅游。完善伊犁旅游境外推广中心布局,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和伊犁旅游境外推广中心资源共享,加大对伊犁边境自驾、康养等旅游新业态与新产品国际推广力度,到2025年增设2—4家伊犁旅游境外推广中心。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形成“目标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闭环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研究文化旅游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部署推进文旅发展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措施,州直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通力配合、齐抓共促。建立州直重点文旅项目备案机制,将投资规模超过五千万元的文旅项目列入项目名录,实施项目分级跟踪管理。各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安全监管、营销推广、品牌创建等方面分析研究,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支持政策

(一)财政金融政策保障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推动文化润疆、旅游发展等各种政策。统筹用好各级政府文旅发展专项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国家艺术基金等支持文旅重点领域发展。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支持,鼓励设立伊犁州直、各县市文旅发展专项资金,完善管理使用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与街区、世界遗产、5A级景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及旅游专列等按照《伊犁州直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激励措施》给予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文旅金融服务,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撬动更多资本投入文旅产业。实施中小微文旅企业专项扶持计划,推进政策和平台创新。

(二)土地政策保障制定出台州直贯彻落实《关于保障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用地的意见》实施办法,在编制和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文旅发展用地需求,依法实行分类管理,优先安排州级以上重点文旅项目特别是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冰雪旅游、自驾车与房车营地、红色研学旅游等新业态发展用地指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在编制各类景区规划中要与当地乡镇村规划相结合,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用好增量建设指标,合理保障文旅发展用地需求。州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建立项目土地报批预审联审机制,确保文旅用地保障。

三、强化依法治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面依法治疆迈上新台阶。推进宪法、民法典贯彻实施,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伊犁州直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出台伊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马队管理办法、旅游民宿管理办法等,健全文旅领域地方法规制度体系。依法规范文旅市场,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考核机制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推进文化和旅游发展责任主体,提高文化和旅游工作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加强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措施跟踪督查,开展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及时总结与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六、充分发挥江苏援伊作用

(一)强化援伊资金精准投入安排文旅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标志性、引领性文旅项目投入,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突出解决“三难一不畅”问题,支持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鼓励建设加油、加气、充电便利店于一体旅游服务综合体。支持开展旅游宣传推介和“引客入伊”活动。

(二)实现援伊人才精准助力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实行“结对式”智力输送、“组团式”柔性引进,采取“挂职交流、专题培训、赴点开班、实地教学”等培训方式,强化文旅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三)创新文旅援伊模式进一步突出对口支援优势,成立“江苏文化旅游柔性援伊企业联盟”,加强开展江苏援伊对口城市旅行社“结对帮扶”工作,推进“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援伊、“乡村旅游富民”援伊。在南京、苏州、无锡等地设置“魅力伊犁展示馆”,建立伊犁旅游商品与农副产品入苏快捷通道,未来向全国重点城市进行推广。

附件1  

“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类别

重点任务

任务落实

1

完善领导机制与考核机制

充分发挥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研究文化旅游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部署推进文旅发展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措施落实落地。

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督察组跟踪分析、评估规划执行情况。州直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县市将文旅发展列入重要议题,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

健全文旅产业统计体系,突出文旅及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率。

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州统计局、州工业和信息局、州商务局

4

建立州直重点文旅项目备案机制,将投资规模超过五千万元的文旅项目列入项目名录,实施项目分级跟踪管理。

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

深入推进 “文化润疆”工程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重点落实中华文化地标建设工程、民族团结文化传播工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载体和视觉形象工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

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6

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工程,争取歌舞剧、音乐剧、实景剧等优势门类每年推出3—5部地区知名旅游演艺项目、1—2部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文艺佳作。

深化州歌舞剧院等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支持、规范、引领,建设领军人才强、梯度层次完备的艺术人才队伍。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歌舞剧院及各县市文艺院团

7

完善伊犁文化遗产保护记录工作。推进重点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展示利用工程,以州博物馆打造数字博物馆为示范,推出一批博物馆、文物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线上“云展览”和“云游览”。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8

全面开展尼勒克吉仁台沟口遗址、惠远古城、八卦城等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加强“戍边屯垦”等文物遗址的研究、保护、宣传展示和旅游开发,让文物讲好“红色故事”“历史故事”。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9

对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普查和造册建档。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歌舞剧院、州教育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0

以州博物馆为中心,加快现代博物馆体系建设。推进各县市完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培育打造市民游客“微休闲”公共文化休闲空间,推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1

创新打造伊犁“马背流动博物馆、马背流动文化馆”工程,举办伊犁流动展览。壮大基层文化志愿者和业余文艺团队建设。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歌舞剧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12

启动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创建计划,培育民族文化产业集群,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13

大力实施 “旅游兴州”战略

做强那拉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霍尔果斯中哈国际文化旅游区两个世界级、标志性、引擎型旅游地标项目。

州文旅集团、州发展改革委、林业和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财政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14

引导喀拉峻、伊犁老城、中国天马之乡旅游区、特克斯八卦城全面升级,培育阿力麻里(果子沟),打造成伊犁旅游新地标。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林业和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

15

引导阿勒玛哈萨克风情谷、唐布拉百里画廊、解忧公主薰衣草庄园培育休闲度假产业,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和草原局

16

推动伊犁河风景区、托乎拉苏、昭苏湿地公园、那拉提湿地公园等一批国家4A级景区优化产品结构,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发体验性、互动性强的旅游项目,提高服务水准和管理水平。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公路管理局、州畜牧兽医局

17

强化伊犁本土特色文化元素与旅游要素全面融合,推进“吃+文化、住+文化、游+文化、购+文化、娱+文化”,打造富有伊犁地方特色的系列文旅产品品牌。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18

推进伊宁市、新源县、霍城县、尼勒克县、巩留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伊宁市创建国家级休闲城市。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

19

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推进环城乡村旅游游憩带连片发展、创新乡村旅游业态、全面启动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打造乡村振兴伊犁样板。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畜牧兽医局

20

推动团场与州直相关县市旅游深度融合,鼓励霍尔果斯市、昭苏县、特克斯县与周边团场打造旅游兵地融合示范区。推动师团文旅发展融入“伊犁国际旅游谷”建设,互签兵地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兵地旅游搭建深度合作模式。

州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州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团场,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21

大力培育冰雪旅游。大力推进13个冰雪旅游组团建设,积极构建冰雪体育竞赛表演、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创意、冰雪装备器材、冰雪教育培训、冰雪产业特色节庆、冰雪休闲娱乐全产业链。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水利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22

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文旅”产业融合,重点推动“伊犁马等畜牧产业+文旅”“薰衣草等花卉产业+文旅”“跨境免税购物+文旅”“康养产业+文旅”“工业+文旅”“体育产业+文旅”,培育经济新动能。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歌舞剧院

23

打造一批文旅消费试点,重点推动伊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喀赞其、八卦城离街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推进喀赞其、丝路之光小镇创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州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24

打造“大美伊犁、歌舞伊犁、天马伊犁、美食伊犁、研学伊犁、康养伊犁、冰雪伊犁、购物伊犁”八大特色文旅产品体系。

联合共建国际、跨省热门线路,开发伊犁系列主题旅游线路。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交通运输局、州财政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歌舞剧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5

组建“伊犁文化旅游发展专家智囊团”。支持州、县市出台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文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强对新疆籍优秀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州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6

实施“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品牌文旅企业。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7

培育“微笑伊犁”公共服务体系

围绕“引客入伊”,积极跟进伊宁—阿克苏铁路、精伊霍铁路增建二线、北疆高铁项目前期工作,5条出入州通道建设,增加主要客源城市的直航班机、旅游专列,增加伊犁出入口通道。

全力打造“伊犁河谷旅游公路环线”。

(备注:G218线那拉提—巴仑台、G219线昭苏—温宿、G219线温泉—霍尔果斯、G217线独山子—库车等4条出入州通道,为区交通运输厅推进项目。)

区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公路管理局、州公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新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博伊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28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景区游客中心、各县市全域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旅游交通便捷服务,规范完善旅游标识系统,持续推进“厕所革命”。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9

围绕“智慧伊犁”建设目标,依托伊犁文旅云、伊犁智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搭建伊犁智慧文旅平台。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公安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气象局、州党委宣传部、州文旅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30

制定“伊犁马队管理”等地方服务标准。广泛开展“微笑大使,为伊代言”等文明旅游评选活动,培育创建 “百个优质文化旅游服务明星”“伊犁马队向导”等,形成“微笑伊犁”优质文旅服务品牌,打造“微笑新疆”服务示范区。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1

提升伊犁文化和旅游影响力

塑造伊犁全新品牌形象,拍摄制作整体形象宣传片,专项设计各类旅游宣传物料,打造立体化品牌推广体系。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宣传部、州广播电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2

强化市场精准营销,策划专项旅游线路产品和优惠政策,对重要客源地城市出台飞机直航、铁路专列扶持政策。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江苏省援伊前方指挥部,各县市人民政府

33

创新营销推广方式,实施“网红培育计划”,推进名人营销、节目营销、交通营销等,拓展OTA平台。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党委网信办、州党委宣传部、州广播电视局、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4

其他实施保障类

强化财政政策支持,鼓励设立伊犁州直、各县市文旅发展专项资金,完善管理使用办法。对成功创建5A级景区、跨境旅游合作区等给予资金支持。

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5

创新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服务,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撬动更多资本投入文旅产业。实施中小微文旅企业专项扶持计划。

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6

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在编制和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文旅发展用地需求,依法实行分类管理,优先安排州级以上重点文旅项目特别是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用地指标。

支持冰雪旅游、自驾车与房车营地、红色研学旅游等新业态发展用地指标。

建立项目土地报批预审联审机制。

州自然资源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7

强化依法治理和规划衔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执法监管。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8

强化援伊资金精准投入,安排文旅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标志性、引领性文旅项目投入。成立“江苏文化旅游柔性援伊企业联盟”,创新文化旅游援伊模式。

江苏省援伊前方指挥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2  

“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

类别

项目

名称

目标任务

项目

所在地

资金

来源计划

牵头单位

或实施主体

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将相关项目进行整合统计,总数为37个)

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类项目(归类统计为3个)

中华文化地标塑造工程

(提升)

重点推进霍尔果斯新国门、格登碑、惠远老城遗址等文化地标塑造工程,计划投资3500万元。其中新国门景区2000万元,格登碑本体及碑亭抗震改造加固项目600万元,惠远老城遗址本体保护与遗址公园建设引导项目900万元。

霍尔果斯市、昭苏县、霍城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江苏援疆资金+地方政府投资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工程(提升)

推进中华文化元素进公共文化机构、进基层文化阵地、进景区景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民族美德、人文精神融入城镇规划、乡村建设和群众文化生活。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在建)

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三级架构工作,在乡镇(街道)设置文明实践“所”、在村(社区)设置文明实践“站”。

各县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各县市党委宣传部

4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类项目(归类统计为14个)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类项目(归类统计为14个)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类项目(归类统计为14个)

伊犁州博物馆

(2021已运营)

为州博物馆新馆,投资1.2亿元。围绕集中反映伊犁州的文物古迹、民族习俗和历史风貌,呈现伊犁各民族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过程,增设文物库房,完善陈列布展、数字化建设等内容,打造富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综合性博物馆。

伊宁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专项债

伊犁州博物馆

5

伊宁市博物馆

(提升)

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计划投资3000万元。将哈萨克民俗博物馆提升打造成伊宁市博物馆,丰富馆藏实物和图文视频展示内容,增设时代记忆、民间藏品展览馆。

伊宁市

地方政府投资

伊宁市人民政府

6

喀赞其景区博物馆群(拟建)

打造伊犁九城博物馆、伊犁汉人街津商(杨柳青)文化展示馆等博物馆群。其中伊犁九城博物馆投资2000万元,含文物展厅、历史展厅,互动体验厅等。伊犁汉人街津商文化展示馆投资3000万元,含左公堂收复新疆、赶大营等项目。

伊宁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7

霍尔果斯市丝绸之路博物馆(拟建)

投资2亿元。建设以丝绸之路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并改造提升国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引进建设增强区内游客体验类娱乐、餐饮等项目。

霍尔果斯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8

察布查尔县博物馆

(拟建)

计划投资4000万元。建设锡伯族戍边屯垦馆、锡伯族西迁文化历史馆、锡伯族民俗展览馆、传统弓箭文化展示馆等,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察布查尔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9

霍尔果斯市三馆

(在建)

占地面积8784.86平方米,计划投资2.1亿元。打造集体育馆、文化馆、科技馆(含图书馆)为一体的中型多功能综合文体中心。

霍尔果斯市

地方政府投资

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

10

尼勒克县五馆一心(在建)

占地面积54300平方米,计划投资2.4亿元。打造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演艺中心为一体的对外文化科技展示交流平台。整体建筑展现黑蜂文化,其规模、功能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将成为尼勒克城市文化名片。

尼勒克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1

巩留县四馆一心(在建)

计划投资3亿元。打造集图书馆、文化馆、游泳馆、博物馆、演艺中心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完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及相关配套设施。

巩留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巩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2

汉家公主纪念馆(提升)

计划投资1150万元。对纪念馆开展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重点是展馆展陈提升、解忧公主情景剧打造、解说词优化及展馆增建暖气工程等。

伊宁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3

伊犁林则徐纪念馆(提升)

计划投资781万元。对纪念馆开展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重点是改扩建阅览室、讲解员接待室、社交活动室、旅游厕所,改造林公雕像文化广场、景观大门等。

伊宁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

伊犁州博物馆

14

唐加勒克纪念馆(提升)

计划投资1000万元。对纪念馆开展展厅综合提升工程,重点是展馆装修改造、爱国革命诗人唐加勒克的文化展陈与文化活动,配套停车场、旅游厕所及相关基础服务设施,整治周边环境。

新源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5

伊犁“马背流动博物馆、马背流动文化馆”温情服务工程(新增)

属于基层文化惠民工程, 创新打造伊犁“马背流动博物馆、马背流动文化馆”工程,特色打造伊犁州流动展览,为边疆偏远地区打开“触摸”文化的窗口。

各县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相关县市文化馆、博物馆

16

伊犁州及地方文化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新增)

合理规划、建设、提升、使用伊犁州及地方文化馆的文化设施配套,推动县级公共文化馆达标升级,伊宁市文化馆、霍尔果斯市文化馆、尼勒克县文化馆达一级馆。

大力推进伊犁“文化七进”特色文化服务,推进地方文化馆优化经营模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各县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相关县市文化馆

17

伊犁州及地方图书馆战略储备书库建设及数字化建设工程(拟建)

合理规划、建设、提升、使用伊犁州及地方图书馆的文化设施配套,推动县级公共图书馆达标升级,更新智慧服务设备,实现州及地方图书馆之间通借通还服务。推动各级图书馆开展“流动图书馆”进基层服务。推广巩留县“石榴籽书屋”,鼓励各县市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模式的民族团结主题书屋。

各县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相关县市图书馆

18

精品文艺创作类项目(归类统计为6个)

编创大型歌舞剧“解忧公主”(2021已展演)

2021年“文化润疆”工程重点项目之一,投资2000万元。以解忧公主为原型进行创作,致敬新时代各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篇章。

伊宁市

江苏援伊资金

伊犁州歌舞剧院、无锡市歌舞剧院

19

“可可托海的牧羊人”等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在建+拟建)

落实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重点跟踪(资助)计划,扶持州歌舞剧院、县市文艺院团加强创作规划、选题策划和创作扶持,打造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民族团结的优秀剧目,推出一批彰显中国特色、具有伊犁特质的时代力作。

各县市

国家艺术基金+江苏援伊资金+地方政府投资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电视和旅游局

20

伊宁市艺术剧院整改升级工程(提升)

占地面积26.9亩,计划投资3.5亿元。对闲置艺术剧院开展全面修缮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包括演艺剧场、放映厅、展厅、会客厅装饰装修和配套音响灯光设施更新,对出现故障的剧场全套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整体建设成为新城市会客厅、新文旅演艺、新城市地标。

伊宁市

地方政府资金

伊宁市文化体育电视和旅游局

21

察布查尔县锡伯民族戏剧大舞台

(拟建)

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计划投资8600万元。规划建设锡伯民族戏剧大舞台,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打造成展现锡伯族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演艺大舞台。

察布查尔县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地方政府资金

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电视和旅游局

22

一批剧院剧场提档升级工程(提升+新增)

推进伊犁大剧院充分盘活使用资产、发挥作用。新增那拉提、天马文化园等2—3处大中型景区剧场,提升锡伯古城、惠远古城、汉家公主纪念馆、知青馆等5—7处小型景区剧场。布局打造一批街头巷尾的公益性小剧场。

伊宁市、新源县、昭苏县等

地方政府资金+招商引资资金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电视和旅游局

23

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提升)

落实州歌舞剧院改革,探索出台《州歌舞剧院“一团一策”改革实施方案》与《综合管理条例》,树立发展典范;逐步推进县市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

伊犁州歌舞剧院、地方文艺团团体

24

文化遗产保护展示项目(归类统计为7个)

文化遗产保护展示项目(归类统计为7个)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提升)

对接新疆“国家红色记忆工程”,充分挖掘伊犁15处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内涵,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把乔尔玛烈士精神、知青援疆精神等融入红色旅游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推出一批承载革命文化内涵的红色旅游景点、精品线路。

伊宁市、昭苏县、尼勒克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5

戍边屯垦·国家历史记忆工程

(提升)

加强格登碑本体及保护碑亭抗震改造加固基础上,以格登碑为统领,整合边境沙特阿满军台、卡伦、敖包等戍边屯垦遗产资源,打造全国红色旅游经典线路。

昭苏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

昭苏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6

八卦城·世界文化遗产锻造工程(提升)

计划投资16亿元。提高对特克斯八卦城周易文化与城市规划建设史研究工作的水准要求,邀请国内高水平专业申遗团队,领衔编制实操性强的提升方案和申遗材料。

将周易文化充分融入到博物馆建筑风貌设计、景观设计、展陈设计等各个方面,重点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八卦城景观博物馆建设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

特克斯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

新疆尼勒克吉仁台沟口遗址公园

(在建)

计划投资2250万元。重点是做好尼勒克吉仁台沟口遗址的考古挖掘和研究工作,推进编制吉仁台沟口遗址考古公园保护规划。完成考古遗址公园设施建设和遗址复原、保护设施、区间道路、生态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尼勒克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8

伊犁哈萨克族文化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计划(新增)

对接新疆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要求,引导伊犁州哈萨克族文化、锡伯族文化集聚区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评估,开展以“遗产丰实、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为目标,以两大特色文化集聚区为引领示范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新源县、察布查尔县

地方政府投资+江苏援伊资金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9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伊犁段)发展计划

(拟建)

对接新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长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发挥伊犁境内唐朝长城资源、清代军事设施和卡伦设施的历史价值,促进国家文化形象展示。

各县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

伊犁州文化和旅游局

30

一批非遗保护传承基地

(新增)

完善州文化艺术研究所的展示功能,打造地方综合性非遗馆。

遴选一批有特色、有创新、有潜力的非遗项目,加强指导、加大扶持、盘活利用、补贴资金,形成包括非遗研究中心、非遗馆、研习所、传承体验中心等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各县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江苏援伊资金

伊犁州文化和旅游局

31

文化产业园及文创类项目(归类统计为7个)

伊宁市丝路文化产业园

(在建)

占地200余亩,计划投资2000万。推进四栋建筑改建成含亚欧文化艺术展示体验馆、伊犁动植物基因和矿产资源展示馆、美术馆、伊犁艺术培训交流(论坛)中心,完成配套的俄罗斯公园风格园林景观。

伊宁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2

霍尔果斯馕文化产业园

(提升)

计划投资1.5亿元。立足“产业发展+培训就业+旅游观光”的发展理念,打造集馕文化交流、外贸出口、观光体验、特色商品展销为一体的霍尔果斯馕文化产业园。

霍尔果斯市

招商引资资金

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霍尔果斯馕产业园运营公司)

33

中华传统文化产业园(在建)

占地500亩,计划投资15亿元。项目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为宗旨,以汉唐古镇为载体,建设三街(中华文创街、美食街、品酒街)四巷(民乐巷、知学巷、兵马巷、歌舞巷),打造以中华传统文化为特色的文商旅综合体。

奎屯市

招商引资资金

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喀什复兴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4

特克斯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拟建)

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计划投资8亿元。项目以特克斯八卦城周易文化为亮点,培育集文创产业研发、展示、销售于一体的特色文化集聚区, 打造民族文化产业集群。

特克斯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5

紫苏丽人薰衣草文化创意产业园

(提升)

占地面积24.9亩。充分发挥新疆唯一具有全资质生产精油和护肤品的产业优势,进一步推进园区现有护肤品生产车间、香氛展馆、薰衣草花田、香草集市等项目提档升级,打造以薰衣草文化为主题的创意产业园区。

伊宁市

招商引资资金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紫苏丽人薰衣草有限公司)

36

锡姑娘服装刺绣文化创意产业园

(新增)

推动察布查尔县加大锡伯族服饰及文创产业发展,鼓励与支持锡姑娘服装刺绣企业壮大产业规模、丰富文创水平,健全锡伯刺绣物流网络体系,打造锡伯刺绣及特色产品展示客服务中心、少数民族服装文化创意产业园。

察布查尔县

政府财政+招商引资资金

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锡姑娘服装刺绣企业等)

37

“伊犁礼物”系列文创商品及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提升)

完善“伊犁礼物”系列旅游商品,打造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丝路之光小镇、伊犁老城、那拉提4个购物示范点。推进伊犁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各县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伊犁州文化和旅游局

大力实施旅游兴州(将相关项目进行整合统计,总数为69个)

38

全州标志性、引领性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7个)

那拉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升)

进一步发挥那拉提世界级旅游资源优势,推进景镇融合发展,围绕“争当旅游行业的标兵、争做乡村振兴的表率、做好两山理论的实践、筑牢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基石”发展目标,加快度假酒店、冰雪项目、索道项目开发,打造成全疆第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新源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伊犁州文旅集团;那拉提景区管理委员会

39

霍尔果斯中哈国际文化旅游区(提升)

计划投资4000万元。对标跨境旅游合作区的发展要求提档升级,进一步引导跨境电商及免税品资源集聚,建设全国最大的跨境免税购物中心,优化边境购物通关手续,丰富边境旅游产品,开展边境贸易交易会,将“免税购物+边境游”打造成伊犁旅游的一张特色名片。

霍尔果斯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招商引资

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霍尔果斯口岸管理局)

40

喀拉峻国际生态旅游区

(提升)

严格遵守生态保护要求,逐步导入喀拉峻冰雪运动中心、喀拉峻国际户外公园、低空飞行观光项目等,完善配置旅游要素体系,打造全疆乃至全国具有代表性、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草原生态旅游示范区。与林草部门联合,推进喀拉峻—库尔德宁筹建国家公园,打造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特克斯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新疆喀拉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1

伊犁老城(提升)

整合喀赞其、六星街一体开发,依托民族建筑风格的街道空间和人文基底,丰富地方文化气息浓厚的旅游业态和配套,打造伊犁必到“网红打卡地”。推动喀赞其将旅游核心区与居民生活区相对分离,街区“分区分类分时”发展,鼓励实现人、马、机动车相对分离。六星街打造展现俄罗斯休闲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伊宁市

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第四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喀赞其旅游有限公司、伊宁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42

中国天马之乡旅游区(提升)

整合昭苏天马文化旅游园、昭苏湿地公园一体开发,导入国际马术赛事、做靓“天马浴河”表演、丰富“与马共舞”草原休闲业态、开发马主题系列旅游商品,全面打响昭苏“天马之乡”目的地品牌。

昭苏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

昭苏景区管委会;昭苏种马场、军马场

43

阿力麻里(果子沟)国际生态旅游区(在招商)

规划面积56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约 550 亩。规划依托世界级山水景观资源,通过景点挖掘、景区深度开发、服务配套建设、旅游线路规划,最终打造世界级旅游观光目的地。

霍城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伊犁州文旅集团

44

一批冰雪场地场馆项目

(新增)

依托冰雪资源富集的那拉提、喀拉峻、唐布拉和阿合牙孜等冰雪场地场馆项目提升与建设项目,把伊犁建成世界级冰雪旅游休闲度假地。

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45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提升、建设和培育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归类统计为62个)

伊犁河风景区

(提升)

推动伊犁河风景区提档升级工程,完善滨河生态休闲空间与配套设施。大力开发伊犁河夜旅游,丰富水秀、光影秀、伊犁河月夜实景演艺、游船游览产品等,打造成地区夜旅游的集聚区。

伊宁市

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46

丝路之光—伊犁不夜城步行街(提升)

推进步行街丰富“伊犁礼物”旅游商品购物、剧场演艺、光影秀等夜间休闲业态,争设免税店,进一步放大步行街的夜间吸引力,做强购物经济,打造成伊宁市最具地域代表性的开放式商旅街区。

伊宁市

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

1958文化艺术休闲街区与创客基地(在招商)

对第一毛纺厂旧址实施保护性改造更新,建设纺织工业博物馆,扶持开办各类民族工艺手工坊、民族服饰展示发布中心、青年客栈、休闲吧、书吧、茶吧、艺术工坊画廊等,打造伊犁首个创客基地,助力解决返城大中专学生、复转军人等年轻人创业创意需求。

伊宁市

招商引资资金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48

阿勒玛哈萨克风情谷旅游度假区

(提升)

推进阿勒玛提升赛马场、滑雪场、滑草场,新增牧家乐或民俗风情客栈。在苏勒阿勒玛塔村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丰富哈萨克民俗文化和牧场生活体验,提升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带动村民居家就近就业。

伊宁市

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49

中奥苹果冰雪体育公园

(提升)

计划投资20亿元。对伊宁市苹果公园改造升级,建设室内滑雪馆、短道速滑馆、冰球训练馆、综合训练馆、苹果博物馆等,打造全国乃至亚洲比较大的冰雪体育公园。

伊宁市

招商引资资金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中奥冰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50

火龙洞地质公园及康养休闲区(在招商)

资源控制区面积500亩,建设用地面积100亩,计划投资1亿元。规划依托火龙洞资源基础,招商地质公园、康养项目,建议重点推进火龙洞旧址诊疗区、阳光浴场、泉浴、砂浴、游泳池、徒步栈道等项目。

伊宁市

招商引资资金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51

王蒙书屋·这边风景旅游小镇

(拟建)

占地面积5.5亩。打造文艺创作基地、党建示范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和文化援疆示范基地,开发成伊犁文化驿站和网红打卡点。

伊宁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52

帝锚热岛水世界休闲综合体(在建)

占地150亩,2017年开工建设,计划投资8亿元。项目以“离海洋最远的海洋”为主题,建设水母馆、海洋水乐园、威尼斯水城、美食街、度假酒店等项目,打造新疆最大的水主题乐园。

奎屯市

招商引资资金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主体新疆帝锚集团)

53

锦绣园景区(提升)

依托“北疆植物园”的建设基础,丰富植被,优化生态环境,同时进一步古风旅游区、佛教文化展示区和游乐旅游区项目,加快林则徐纪念馆提档升级、商业街招商运营,完善景区服务配套设施,打造成区域内国民休闲基地。

奎屯市

地方政府投资

锦绣园景区管委会

54

驿马巷美食旅游文化街区(在建)

占地120亩,计划投资3亿元。以“新疆时尚美食荟”为方向,引进专业的餐饮管理运营团队,与奎屯市餐饮协会、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共同打造金三角地区集旅游、餐饮、娱乐、主题酒店、餐饮品牌孵化园为一体的餐饮文旅项目,引入更多体验性、互动性更强的文化体验业态,建成奎屯市城市客厅、星级旅游街区。

奎屯市

招商引资资金

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新疆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

鸭子坝湿地生态旅游项目(在建)

奎屯市建设花园城市的重要载体,通过水源修复、综合生态治理和景观修复,重新激发鸭子坝湿地环境活力,打造旅游资源利用可持续性发展示范项目,形成北疆地区独树一帜的城市湿地景观带。

奎屯市

地方政府投资资金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6

中亚风情街旅游综合体开发项目

(在建)

占地85亩,计划投资5亿元。打造具有中亚风情的特色旅游购物街区,包括旅游购物、酒吧娱乐、特色风情、餐饮美食、酒店办公、文化演艺及本地城市配套商业等,将夜晚做亮,打造伊犁最具多元异域风情的文旅体验地和具有中亚风情的特色旅游购物街区。

霍尔果斯市

招商引资资金

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新疆特变电工集团、天仁房产)

57

金亿国际文商旅综合体

(在建)

占地33亩,计划投资2亿元。重点建设金亿总部、智选假日酒店、金亿五星假日酒店,打造集高端商业办公、旅游、文化、酒店于一体的文商旅综合体。

霍尔果斯市

招商引资资金

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金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8

霍尔果斯伊车嘎善村乡村旅游开发项目(提升)

计划投资约1860万。对伊车嘎善村进行全面的优化提升,主要包括滩涂生态环境整治、特色农家乐与民宿开发、文化大舞台与村史馆建设、村委会改造、民间手工艺就业工厂等,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

霍尔果斯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伊车嘎善乡人民政府

59

那拉提·拈花湾小镇(在招商)

规划建设用地规模3000亩。通过那拉提镇空间重塑,充分和有效利用区域独特的生态环境,高质量建设一个具有浓厚地域文化且具备包容开放国际气质的“世界级旅游休闲度假旅居目的地”,助力提升那拉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海内外旅游影响力和吸引力。

新源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无锡拈花湾文化投资公司)

60

那拉提国家湿地公园(提升)

依托“近水远山”的独特湿地生态环境,提升景区游客中心、标识系统、通景公路等景区配套设施,丰富水上游线、湿地科普等产品,打造伊犁“醉美湿地”。

新源县

地方政府投资

那拉提景区管委会

61

花海那拉提景区(提升)

优化提升现有业态,增强项目主题性,统筹策划管理,进一步提升游客体验感。争取2023年争创国家4A级景区。

新源县

招商引资资金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万农合创生态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62

吐尔根杏花谷景区(提升)

伊犁“花季游”重要吸引力之一,打造集生态观光摄影、文化体验、户外探险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区,强化杏花主题的艺术作品创作和文创商品研发,成为伊犁赏花品牌游线的主要名片之一。

新源县

地方政府投资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63

新源天鹅湖景区(提升)

计划投资3188万元。重点提升景区安全管理与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包括停车场、休闲健身广场、旅游厕所、景观桥、环湖步道、观水平台、景观构筑物、防护栏防、亮化工程及环境美化绿化建设工程。

新源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64

肖尔布拉克特色小镇(提升)

推进肖尔布拉克酒文化一条街打造,提升西域酒文化博物馆,丰富酒文化主题业态、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成集美食餐饮、特色酒肆、休闲娱乐、科普研学为一体的西域旅游酒镇。

新源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伊犁肖尔布拉克酒业公司)

65

夏塔景区(提升)

计划投资8400万元。重点推进夏塔古道国家森林公园、烽火漫游道等特色项目建设,完善核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给排水工程,充分发挥夏塔“古道+河谷草原+山林+雪山冰川”资源优势,打造全国最原生态、最具浪漫和神秘色彩的古道探秘之旅。

昭苏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他资金

昭苏景区管理委员会

66

灯塔红色小镇

(提升)

计划投资2亿元。规划以灯塔知青馆提档升级为抓手,推进灯塔文化地标建设,构建全疆乃至全国知青心灵的灯塔。推进景村一体化发展,丰富吐格勒勤布拉克村红色乡村旅游业态、旅游配套、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整体打造为伊犁独具特色的知青文化体验目的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

昭苏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他资金

昭苏景区管理委员会

67

阿合牙孜玉湖生态旅游开发项目

(新增)

整合阿合牙孜沟沿线南北5—10公里区域推进生态旅游开发,打造集水域休闲观光、牧场体验、特色度假于一体的生态休闲度假区和昭苏高原上的桃花源和夏日避暑胜地。

昭苏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昭苏景区管委会

68

小洪纳海草原石人景区

(提升)

计划投资1500万元。加强小洪纳海石人墓文物本体保护棚及配套服务设施基础上,围绕草原丧葬文化,挖掘草原石人的发展历史,强化故事演绎、氛围营造和现场互动式讲解,放大草原民族敬畏自然、敬畏死亡的哲学精神内核。

昭苏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

昭苏景区管理委员会

69

阿克达拉梦与星空度假村(在建)

以星空露营基地和传统毡房住宿为吸引打造网红住宿度假村,丰富晚间特色小剧场、篝火晚会、露天电影等参与性文娱表演。进一步完善供水供电供暖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旅游厕所品质,注重垃圾生态化处理。

昭苏县

招商引资资金

昭苏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阿克拉拉梦有限公司)

70

昭苏航空小镇及低空旅游基地项目(在招商)

昭苏航空小镇一期计划投资5亿元。围绕昭苏天马机场至昭苏县城段进行航空主题小镇开发。

昭苏低空旅游基地计划投资10亿元。重点是购置滑翔机、氢气球、直升机打造低空旅游经济区,开展应急救援、航空运动等航空服务。

昭苏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71

昭苏天马滑雪场(拟建)

为“昭苏县3S级滑雪场建设项目”,建议调整为“昭苏天马滑雪场”,计划投资1000万元。打造集高山摩托、马拉爬犁、急速雪圈、雪地足球、冰上乐园等雪场体验项目于一体的大型滑雪场,积极申报国家冰雪运动训练基地。举办“青少年滑雪速成班”“滑雪冬令营”培训班。

昭苏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

昭苏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72

昭苏万亩油菜花农业旅游园区(提升)

依托昭苏“中国油菜之乡”的知名度和产业优势,结合天山红花、杏花等花期开发赏花游精品旅游线路,提升园区旅游服务配套,促进农旅融合发展。

昭苏县

地方政府投资

昭苏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73

八卦城离街(提升+拟建)

加快特克斯离街一二期提升、三期建设,重视民族风情元素融入,打造集旅游、购物、民宿、休闲、手工艺品销售、特色餐饮,民俗特色体验为一体的主题街区、伊犁旅行的网红打卡点之一。

同时,培育地方文旅创意设计团队的,带动当地文创产业发展,形成文化特色鲜明的地方旅游商品。

特克斯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八卦城景区管委会

74

琼库什台民俗村与乌孙古道(提升)

琼库什台民俗村计划投资4700万元。重点推进国家历史文化民村保护、海河片区旅游服务区建设及旅游特色村开发项目。

乌孙古道旅游区计划投资1000万元。重点加强乌孙古道徒步道路沿线景观提升、沿线营地与服务驿站打造;沿线徒步标识标牌设计与建设以及沿路景观节点、观景平台建设,打响乌孙古道徒步知名品牌。

特克斯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含西域文旅集团)

75

太极岛生态游乐园(拟建)

总规划面积1400公顷,计划投资1.3亿。推进太极岛东区建设太极岛酒店,哈萨克风情园、垂钓台等项目;西区建设动物园、植物园、儿童游乐园、休闲活动区、游客中心、服务区、户外星空房等项目。

特克斯县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地方单位自筹

特克斯县八卦城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6

阿克塔斯草原旅游区(提升)

计划投资5.4亿元。重点推进阿克塔斯游牧文化保护区建设,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保护、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等,同时加强阿克塔斯草原景区基础配套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完善。

特克斯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77

喀拉托海旅游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拟建)

计划投资3000万。依托喀什托海优质的生态基底环境,完善环湖建设观景亭、木栈道、亮化、环保等基础观光设施,打造喀拉托海最佳旅游观赏点。

特克斯县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单位自筹

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78

马山景区(提升)

计划投资3.1个亿。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入口形象大门、景区公厕、生态停车场、木栈道、救援直升机停机坪、山上水土保持坝、草原防火瞭望塔、停靠点、观景台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特克斯县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单位自筹

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79

托乎拉苏景区(提升)

计划投资20亿元。开展国家5A级景区争创提升工程,重点包括伊宁县—托乎拉苏景区公路、景区内旅游环线道路、景区内项目提升(黄金大峡谷草原美食、草原热气球、金戈铁马;五媳妇沟玻璃栈道、缆车),新增托乎拉苏滑雪场、温泉山庄项目建设等,打造成集旅游、徒步、休闲、冒险、美食、文化体验为一体的特色草原文化体验地。

伊宁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弓月旅游集团)

80

天山花海景区

(提升)

计划投资2亿元。开展国家4A级景区争创提升工程,提升景区可到达性和游览舒适度,完善景区内游览路线和交通系统,标识等服务配套设施等,完善旅游接待设施,重点推进房车营地、低空飞行项目建设,打造成为地方代表性、富民效益凸显、经济效益良好的农旅项目。

伊宁县

招商引资资金

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天山花海旅游有限公司)

81

天鹅泉小镇(提升+拟建)

天鹅小镇计划投资2亿元。依托新疆伊犁雅玛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资源,引导英塔木镇夏合勒克塔木村围绕天鹅文化元素,丰富主题景观、主题特色项目与业态、活动等,打造冬季度假的特色旅游目的地。

天鹅泉湿地公园计划投资3000万。划定保护区红线,落实保护措施,完善好观赏区基础服务设施,配套自驾车营地,做特冬季摄影专项市场,打造伊犁州冬季旅游核心亮点。

伊宁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伊宁县英塔木镇政府

82

吉里于孜杏花小镇(拟建)

计划投资5亿元。依托伊宁县“魅力杏乡”资源与产业基础,于吉里于孜打造百果休闲乐园、杏林人家庄园、伊犁大白杏产业基地、杏林画廊生态绿道等项目,打造杏花主题特色小镇。

伊宁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83

愉群翁回族特色旅游小镇(拟建)

计划投资10亿元。挖掘回族特色文化,对愉群翁回族街区提升,打造主题民宿区、文体活动中心、停车区、文化民俗展览馆、特色美食区、中部旅游环线、葡萄庄园、金玉谷园、广场集散区、休闲娱乐区、民俗文化体验区,构建伊犁回族文化特色鲜明的主题小镇。

伊宁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人民政府

84

弓月古城(拟建)

计划投资3亿元。依托古城历史,拟建弓月古城区、高端康养区、化展演休闲区、吐鲁番于孜风情园等,打造集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休闲体验康养于一体的文化旅游区。

伊宁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弓月旅游集团)

85

锡伯古城(提升)

计划投资1.2亿元。推进锡伯族服饰博物馆建设、非遗展演大厅、弓箭博物馆等项目建设与提升,注重对锡伯文化要素整合凝练,通过文化景观化、体验化打造,将锡伯特色融入到生态造景、建筑立面改造、景区项目包装策划、景观设计提升、人性化设施配套、文旅活动组织及整体环境氛围营造之中,打造成全国锡伯文化体验的示范地。

察布查尔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西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6

察布查尔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提升)

计划投资1500万元。重点完善游客中心、内部道路、生态厕所、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并按照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管理。未来联合共建“伊犁河水上游项目”。

察布查尔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他资金

察布查尔县林业与草原局

87

海努克红花小镇及红花观光带(拟建)

计划投资2025万元。重点完善红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红花观光带、红花博物馆及主题展销点,打造集育、种、产、学、研为一体的工业旅游区。

察布查尔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人民政府

88

小白杨红色旅游区(拟建)

计划投资3800万。挖掘整合小白杨红色旅游资源,拟建小白杨纪念馆、小白杨文化展示中心、青少年爱国教育中心等红色文化展示场馆,对小白杨故居风貌、内容丰富提升,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民宿等基础服务配套,打造小白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察布查尔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扎库齐牛录乡人民政府

89

1764文化体育公园(提升)

计划投资2875万元。重点建设游泳馆、青年旅社、自驾车营地、箭乡博物馆、文旅商业街区等项目,打造综合型体育休闲场馆,实现文体旅融合发展。

察布查尔县

自治区2019年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

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西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0

龙湖片区文旅综合体(在建)

占地5400亩,计划投资1.2亿元。恢复沼泽地生态,建设锡伯文化公园区、活力西湾区、康养度假区、水岸生活区、岛屿会议区、城市门户区、湿地科普区、生态鱼塘区、农业观光区。

察布查尔县

地方政府投资+县农业农村局

察布查尔县农业农村局

91

龙沟龙湾文化体育旅游公园(拟建)

计划投资5亿元。挖掘文化元素,融入到荷花池、水系、景观等设施建设,并配套娱乐设施、体育设施、旅游餐饮等服务业态。

察布查尔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察布查尔锡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92

解忧公主薰衣草旅游度假区(提升)

整合解忧公主薰衣草园、薰衣草现代农业产业园、芦草沟薰衣草小镇等,打造薰衣草主题的旅游度假区。

解忧公主薰衣草园整合周边区域大力培育主题度假产业,加大招引主题度假酒店、度假村等,满足游客休憩、康体、运动、娱乐休闲需求。

薰衣草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薰衣草干花工艺加工基地、精油生产厂、研发实验室、展销平台与电商中心、四宫村民宿接待等,打造紫色经济链。

霍城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霍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新疆天然芳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3

中华福寿山(提升)

计划投资4700万元。以草原风貌为主要吸引,拟建游客中心、生态科普馆、网红体验项目等,形成西门以生态景观观光度假为主,南门以体验型项目为主,并积极发展香客和康养市场,打造集生态观光、文化体验、休闲度假、修身养性、科普探险为一体的复合型旅游区。

霍城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霍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霍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4

霍城县图开沙漠欢乐谷项目(在建)

占地158亩,计划投资1.76亿元。以伊犁河谷唯一的绿洲沙漠为吸引,拟建萌宠亲子乐园、沙漠越野、冬季冰雪乐园、房车营地、青少年国防教育射击馆、扩建卡丁车乐园、一带一路文化润疆沙雕主题公园、沙漠酒店等游乐项目,打造成为伊犁河谷的沙漠欢乐谷。

霍城县

招商引资资金

霍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新疆沃品欢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5

惠远古城(提升)

计划投资1.3亿元。启动伊犁将军府、钟鼓楼、新老惠远城址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与古文物风貌改造工程,提升和挖掘文物遗迹、博物馆、纪念馆等旅游体验和价值功能,放大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打造新疆红色旅游示范基地。

霍城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霍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霍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6

库尔德宁景区

(提升)

计划投资1亿元。整合库尔德宁镇、大莫合,一体化开发,以“自然教育、生态探险”为导向,开展户外探险、自然科普、徒步旅游、森林拓展、生态露营等低碳环保类旅游项目,打通库尔德宁—大莫合沟—小莫合沟—恰西—塔里木景区旅游环线。联动天山其他遗产片区,联合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生态观光、森林旅游、地质旅游和科学考察,助力新疆天山文化遗产旅游带打造。

巩留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巩留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97

库尔德宁云杉小镇(在建)

计划投资1500万元。依托库尔德宁镇与药材种植产业发展基础,大力培育健康产业,建设集住宅、商业、文化旅游、中医康养、休闲娱乐、特色餐饮、民宿等为一体的旅游服务小镇。

巩留县

银行贷款+招商引资资金

库尔德宁镇人民政府

98

野核桃沟景区

(提升)

计划投资1.25亿元。以世界孑遗物种野生核桃为吸引,建设植物标本馆、瞭望塔、宣教中心、网红景观吊桥、野营营地等项目,加强民宿及餐饮接待中心提升改造,打造野生生物物种基因研学基地。

巩留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99

蝶湖公园(提升)

占地34公顷,把巩留蝶湖公园发展为具有防洪、环境保护与利用、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生态康养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市民康养休闲场所。同时,推进蝶湖的夜景亮化工程,丰富夜间业态,打造地区知名的夜间时尚商业休闲街区。

巩留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0

拉克小镇·山羊主题特色小镇

(提升)

以阿克图别克镇食草山羊为载体,突出“拉克山羊羔”肉味鲜美、蛋白质含量高的特色卖点,积极打造“拉克”特色小镇,大力发展美食产业,助推农牧民持续增收。

巩留县

地方政府投资

阿克图别克镇人民政府

101

伊力格代景区和冰雪运动中心(拟建)

计划投资3250万元。高品质建设冰雪旅游主题景区,完善景区集散中心、集散点、健身步道、旅游标识系统等基础配套服务建设。后期重点推进冰雪运动中心建设工程,包括七彩滑草道、青少年野营拓展训练工基地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巩留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巩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02

唐布拉百里画廊旅游度假区(提升+招商)

重点推进唐布拉印记小镇、蜜蜂康养小镇建设,提升S315“乔尔玛—尼勒克”段旅游公路建设和自驾游服务配套,提升现有旅游产品品质,丰富康养、度假类业态,打造旅游度假区。

尼勒克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计划申请专项债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唐布拉景区管委会)

103

吉林台—六道湾旅游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提升+招商)

依托吉林台国家4A级景区发展基础,整合六道湾花海基地、巴尔盖提温泉、高峡平湖、三道湾观景台、巴音郭楞村等一体化开发,打造乌拉斯台镇西部旅游路线。

尼勒克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4

湿地古杨景区

(提升)

计划投资5420万元。严格遵守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游客中心、观景台、旅游厕所、智慧停车场、景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特色商品、滑雪场、生物科普馆等项目,建成集生态观光、疗养度假、运动休闲、特种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

尼勒克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05

尼勒克南山冰雪运动综合开发项目(拟建)

规划用地50公顷,计划投资1250万。拟建南山冰雪运动特色旅游区基础设施,打造集生态、娱乐、休闲、运动、特色节庆于一体的“南山冰雪运动休闲特色旅游区”。

尼勒克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06

乔尔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拟建)

以乔尔玛烈士陵园为核心载体和乔尔玛游客中心建设,打造红色旅游党性教育培训基地和重要旅游驿站,形成独库公路上瞩目的“红色驿站”。

尼勒克县

计划申请专项债券+招商引资资金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唐布拉景区管委会)

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将相关项目进行整合统计,总数为18个)

107

推动畜牧业、花卉产业、康养产业、工业、交通业等领域与文旅融合发展(归类统计为18个)

推动畜牧业、花卉产业、康养产业、工业、交通业等领域与文旅融合发展(归类统计为18个)

推动畜牧业、花卉产业、康养产业、工业、交通业等领域与文旅融合发展(归类统计为18个)

“到伊犁,开着房车去旅行”自驾旅游项目(新增)

以“落地自驾服务点、伊犁河谷旅游公路环线、自驾游景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为抓手,鼓励“机场+汽车租赁”“旅游集散中心+房车租赁”“房车营地+汽车租赁”等多种形式的汽车租赁方式,实现异地车辆租赁归还服务,开展“到伊犁,开着房车去旅行”特色自驾游服务,建设新疆乃至中国公路旅行示范项目。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江苏援伊资金+招商引资资金

州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08

“空中看伊犁”低空旅游产品(在建+新增)

依托机场的布局与新规划的直升机停机坪,打造“伊宁航空旅游(应急救援)集散基地(在建)、天马机场低空旅游服务中心(在建)、那拉提机场低空旅游服务中心(提升)、特克斯低空旅游服务中心(新增)”四大低空旅游示范点,开发精品低空旅游线路,发展“空中看伊犁”低空飞行旅游服务。

伊宁市、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109

“伊犁河水上游”水上旅游项目

对伊犁河两岸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提升伊犁河风景区、察布查尔国家湿地公园水上游服务,并开通伊宁市至察布查尔段水上游线。

伊宁市、察布查尔县

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110

“坐着火车游伊犁”特色交通项目(新增)

规划打造伊犁薰衣草旅游专列、油菜花旅游专列,积极融入新疆“环游北疆”“走进中亚”系列铁路旅游产品等,助力“坐着火车游新疆”打造成全国知名旅游品牌。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1

“伊犁马队”特色交通体验项目

(提升)

依托琼库什台—乌孙古道、孟克特古道、夏塔古道开发“古道穿越”路线;那拉提景区、白石峰、喀拉峻—库尔德宁、库都尔草原—鹿石山等开发“森林草原穿越”路线;喀赞其景区、六星街、特克斯八卦城“街巷漫品”马队体验产品。向全州推广那拉提景区东门马队管理模式,促进伊犁的马队规范化运营。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12

“月光下的毡房”牧家乐产品(提升)

将特色住宿餐饮服务与自然草原生态、哈族游牧文化相结合,打造独具伊犁哈族文化特色的“月光下的毡房”牧家乐产品。在托乎拉苏景区、库尔德宁、那拉提草原等一批重点景区优先打造“月光下的毡房”特色牧家乐示范项目。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13

伊昭公路旅游走廊综合开发项目(察县段)

(新增)

支持财通公司、国投公司、交投公司、旅投公司等,通过与相关建设责任主体合作开发,取得公路沿线资源经营开发权,推进伊昭公路沿线的努拉洪营地、努拉洪滑雪场、骆驼驿站、星空草原大酒店、白石峰景区、琼博拉森林公园、白石峰花海等资源实行一体化开发,打造伊昭公路旅游走廊,实现伊昭公路“交通+旅游”融合发展。

察布查尔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西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14

奎屯市润民河城市生态功能区(提升)

占地2570亩,投资12.9亿元。沿城市西侧泄洪沟打造城市生态功能区,将过去的“黑油渠”打造成奎屯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展示窗口,建设南公园、国家乙级标准体育中心、城市慢行系统、旅游观景台等服务设施。

奎屯市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5

天蕴三文鱼工业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新增)

依托天山冰川活水养殖三文鱼的产业优势,重点开发三文鱼养殖观光、生鲜加工流程观光、特色商品销售等项目。

尼勒克县

招商引资资金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新疆天蕴有机农业有限公司)

116

伊犁河酒工业旅游点(新增)

依托伊犁酒产业的发展基础及品牌知名度,重点开发酒工业观光、加工流程观光、特色商品销售等项目,丰富酒文化主题业态,十四五期间争创国家工业旅游示范点。

伊宁市

招商引资资金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新疆伊犁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17

第一火电厂工业文化旅游体验园

(拟建)

计划投资2.6亿元。将位于伊犁河路原伊犁火电厂改造成为工业文化旅游体验园,打造成为集工业文化、产业科普、绿色环保、现代艺术、休闲旅游等主题内容于一体的工业文化旅游体验园。

伊宁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地方单位自筹等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18

乌库尔齐水库工业旅游项目(新增)

计划投资1.2亿元。完善对乌库尔齐水库加固修复及附属设施建设,进行冷水鱼特色渔业养殖。同时,建设冬季滑雪旅游基地。

伊宁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伊犁河南岸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119

霍尔果斯进出口药品集散中心及中医药康养项目(在建)

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4亿元。依托霍尔果斯市中药材进出口口岸、药品出口口岸、化妆品进出口口岸的发展基础,规划打造全疆第一个进出口药品集散中心,将霍尔果斯打造成新疆乃至西北地区重要的药品集散地,逐步带动全疆医药生产、药材种植等产业快速发展。逐步培育霍尔果斯中医药康养项目。

霍尔果斯市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招商局

120

霍尔果斯农业观光综合体(在建)

位于兵团园区,拟建占地1000亩,计划投资15.3亿元。规划建设农产品育苗、种苗冷链运输及销售为一体的农业化农产品链项目。

霍尔果斯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

121

昭苏中草药康养基地(提升)

依托昭苏县中草药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以昭苏中草药基地农业科技园为支撑,大力培育中医药健康产业,把昭苏打造成休闲康养基地。

昭苏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昭苏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22

尼勒克奇仁托海蒙医康养小镇(新增)

依托奇仁托海村南临吉林台峡谷库区、北邻巴尔盖提温泉的地缘优势,依托区域内民间正骨师良好传承氛围的产业发展基础,依托舒适宜人的气候条件和优美的自然风光,打造现代人亚健康的理疗圣地,进一步推动尼勒克县康养产业的发展。

尼勒克县

招引引资资金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23

特克斯塞克草原生态康养旅游地

(拟建)

计划投资3亿元。重点加强阔克铁热克乡赛克草原旅游综合开发,大力引进生态康养项目开发,丰富索道、轻轨、滑雪场等体验项目,完善游客中心、旅游厕所、观景台等基础设施。

特克斯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

特克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4

“免税店”等一批跨境免税购物项目(提升+新增)

积极争取“离境免税店、外汇商品免税店、跨境免税品调拨中心、免税产业链综合运维平台”等项目落地。引导未来在伊宁市、辖区内机场增加免税店。

霍尔果斯市、伊宁市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将相关项目进行整合统计,总数为8个)

125

旅游公共服务类项目(归类统计为8个)

旅游公共服务类项目(归类统计为8个)

伊犁智慧文旅平台(新增)

依托伊犁文旅云、伊犁智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打造伊犁智慧文旅平台,推进各县市文旅基础数据的共建共享,实现智慧服务、智慧监管、智慧分析。伊犁智慧文旅平台,设置“遇见伊犁”“自游伊犁”“伊犁旅游租车系统”“伊犁礼物”等功能模块,将景区、文化展馆、落地租车、加油站、停车场、汽车维修店、住宿、购物、餐饮乐等信息植入系统内。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江苏援疆资金

州文化和旅游局

126

“伊犁河谷旅游公路环线”建设工程(提升+拟建)

全力打造“伊犁河谷旅游公路环线”,打通环线公路堵点,新增S330、S331、S345、S329线部分路段,改扩建G30、S242部分路段,提升S237线伊昭部分路段,加快推进S220线伊宁—巴依托海、S516(G690)线特克斯—喀拉峻、S340线库尔德宁—巴音布鲁克等公路项目前期工作。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银行贷款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

127

那拉提机场改扩建项目、昭苏机场建设项目(拟建)

那拉提机场:提升那拉提机场低空旅游服务中心功能;加密到乌鲁木齐、库尔勒的航线;新辟到伊宁、阿克苏、喀什、和田的航线;

昭苏机场:定位国内民用支直线机场,机场设计满足年旅客吞吐量为2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为600吨。

新源县、昭苏县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8

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提升)

完善游客集散综合服务、旅游公共服务、新疆及伊犁礼物旅游资源展示、精准扶贫产品展销、旅行社线路安排、房车落地自驾、市场监管、投诉处理、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等功能。

伊宁市

地方单位自筹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9

奎屯市北疆旅游集散中心(在建)

规划用地227亩。依托奎屯火车站、高速路枢纽等交通集散区位优势,发挥旅游咨询、宣传营销、品牌展示功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游客中心、展示区、商务区、中转站一体的游客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

奎屯市

中央专项债+招商引资资金

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主体中建集团)

130

“前哨服务站”旅游服务网络构建工程(提升+在建+拟建)

加强景区游客中心、各县市全域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实现各县市在本辖区交通节点设置游客集散与咨询服务中心;实现三大机场、伊宁市与奎屯市两大集散服务中心的落地自驾服务。

在重要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房车营地等节点增设“自游伊犁”自助查询服务终端。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31

持续推进 “厕所革命”(提升+在建+拟建)

力争到2025年,实现州直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特色街区、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厕所50%以上达到国家Ⅱ类旅游厕所标准。

鼓励推广奎屯第5空间旅游厕所智慧化监管做法。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32

探索制定“伊犁马队管理”等地方服务标准(新增)

探索制定“伊犁马队管理”“哈萨克毡房牧家乐”等地方服务标准。如以那拉提东门马队管理经验为范本向全州推广,系统化设立伊犁马队建设的标准化体系。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

伊犁州文化和旅游局

扩大文化和旅游对外开放合作(将相关项目进行整合统计,总数为4个)

133

文化和旅游对外开放合作类项目(归类统计为4个)

伊犁旅游境外推广中心

(新增)

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国文化中心和伊犁旅游境外推广中心资源共享,到2025年增设2—4家伊犁旅游境外推广中心。

境外

地方政府投资

伊犁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

134

《行走伊犁》电视旅游栏目(新增)

运用《行走伊犁》电视专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自治州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宣传推介,加大自治州文化旅游节庆、讲好文化故事、文化旅游名人风采、展示红色旅游资源、民宿美食等集中展示,为打造“伊犁好风光”品牌提供有力支撑。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

伊犁广播电视台

135

“贺局长说伊犁”等抖音推广平台(新增)

以“贺局长说伊犁”抖音平台为示范,引导各县市优化或新增微信、微博、抖音等官方自媒体推广平台,打造成游客获取地方旅游咨询最新、最准、最全的渠道。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

伊犁州文化和旅游局

136

新疆伊犁天马国际旅游节等地方品牌节庆赛事(提升+新增)

每年举办2—4个重量级旅游节庆活动,持续举办天马国际旅游节、杏花文化旅游节、冬季冰雪文化旅游节、霍城薰衣草国际旅游节等系列节庆活动。积极筹办环伊犁河谷专项体育赛事、新疆伊犁摄影大赛等主题节庆活动。

各县市

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资金

相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说明:依托“伊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储备项目库”“伊犁招商引资项目库”及11个县市十四五期间项目计划,梳理形成伊犁“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项目计划。共计划实施五大类、136项项目任务,其中含提升项目60项、在建与拟建项目49项、在招商优选项目5项、新增规划项目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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