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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这样发工资违法!

2024-07-03 08: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这些发工资方式,违法!

一、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违法!

一些用人单位不通过企业公账发放工资,而是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以这种方式来规避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逃避责任。

除此之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法官提醒: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诉讼过程中,公司否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称只是股东或资金往来关系,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劳动者很难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多发工资不交社保,违法!

求职过程中,有些人发现缴纳社保后,每月到手的钱会变少。有的用人单位则以此为由,说服劳动者不缴社保、多发工资,而有的劳动者也愿意到手的钱多一些。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单位不交社保,员工有权要求补缴,也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三、用人单位任性扣工资,违法

有的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跳槽,会扣下员工一部分工资留到年底再发。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这种情况属于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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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的9个涉税风险

一定要注意

工资表9个涉税风险一定要注意!

一、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等情况。

二、人员是否真实

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

三、工资是否合理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四、是否申报个税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员是否均在个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五、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六、是否存在已经离职人员未删除信息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已经离职、甚至已经死亡等,但仍然申报个税,未及时删除这些人员信息的现象。

七、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八、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位纳税人,年终奖特殊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九、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免征个税的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免征个税是否符合标准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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