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企业建筑业总产值包括 › 常见问题 |
(一)建筑企业纳统有什么必须条件? 1.企业在本地成立独立法人,取得营业执照; 2.通过本地住建部门新获得或平移建筑业资质证书。 (二)建筑企业纳统一般需要经历什么过程? 1.街道统计办人员上门核实企业情况,并收取法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资质证书副本; 2.各区统计局将企业信息录入名录库系统; 3.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逐层审核,通过国家统计局最终审核后,企业开始报送统计报表资料。 (三)具有建筑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一定属于建筑业吗? 具有建筑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不一定属于建筑业,许多主营业务为兴办实业、贸易、勘察勘探、园林绿化、物业管理、设备销售的企业都具有建筑业资质证书,但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并不是建筑行业。 (四)建筑业总产值填报易错点 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 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 √ 分包给其他专业承包法人单位完成的产值 × 分包给无建筑业资质企业完成的产值 分包给有资质劳务分包法人单位的产值 分包给工程队完成的产值 联合体之间重复报送 下属分公司完成的产值 包括安装设备自身价值 被装修建筑物自身价值 未签合同完成的产值 当季数、当月数 超合同预算完成的产值 包括子公司完成产值 数据来源—工程部 包括境外产值 一是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产值和合同额均应统计在内。二是建筑业企业分包给独立法人的建筑业企业完成的产值,或与其他总专包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额均不统计。 (五)分包的产值、合同额如何统计? 例子:甲建筑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A、B、C,都是独立法人。1-6月,甲建筑公司从某钢铁厂承包了300万元的安装合同;A从乙建筑公司分包了100万元的施工合同,从教育局承包了200万元施工合同;B从A 分包了50万元施工合同,C从工厂丙承包了500万元施工合同,从总公司甲承包了50万元安装合同。请问甲建筑公司、 A、B、C各自该如何报送国家统计局报表? 新签合同额 上报国家统计局 上报总公司 甲建筑公司 300万元 300万元 子公司A 200万元 100+200万元 子公司B 0 0 子公司C 500万元 500万元 (六)企业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产值如何统计? 企业如果设有分公司,分公司数据要包含在法人单位中,但不得包含其他法人单位(如:子公司)数据。 相关文档: 附件: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