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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法院:悉心调解为人民 便民高效解民忧

2023-06-17 06: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6月5日上午,一位女士拿着一面锦旗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来到了淮安市淮安区法院漕运法庭门口,代表公司向漕运法庭驻庭调解员范广友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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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刚过,调解员老范收到一本从北京邮寄过来的网络侵权纠纷案件,被告公司曾在其主办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一篇文章,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删除侵权链接及图片,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连续60日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万元。接到该案后,老范立即与被告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因被告公司股东存在变更,现任股东认为该侵权行为与其没有关系,拒绝承担责任。调解员老范耐心向被告公司解释,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当对存续期间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与股东是否变更无关,最终被告公司认识到行为确实侵害了原告肖像权,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之后,老范又与原告代理人多次沟通,促进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公司删除侵权链接及图片,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万元,该案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前”的方式成功化解。

“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近年来,漕运法庭坚持以特色法庭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同推动和法庭支撑引领、规范保障作用。通过推进矛盾的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多层次解纷工作,加强诉源治理。同时,紧扣“枫桥经验”要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下一步,漕运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紧抓时代赋予的新要求、新机遇,争取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上有新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上有新成效!(陈婷 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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