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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工半耕:一个农村社会学的中层概念

2024-07-06 09: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半工半耕:一个农村社会学的中层概念——与兼业概念相比较

作者:夏柱智  发布时间:2017-09-03

信息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

【摘 要】半工半耕是农村社会学的中层概念,其概念形成有一定的理论渊源,作为描述和解释转型期农村社会结构的概念,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半工半耕是农村社会学和农业经济学交叉的概念,这一概念源于对“谁是农民”问题的追问,在具体语境下又源于农户兼业经营的社会学分析,是具有厚重经验基础的理论概念。半工半耕揭示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机制和趋势,在重要的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上均能够形成独特的理论判断,这是兼业概念不能完成的。从目前研究的趋势看,半工半耕有望成为社会学本土化的一个基本概念,为认识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农民阶层和农户生计等问题提供基本框架,有助于推动解决“三农”问题。

【关键词】半工半耕;兼业;中层概念;农村社会学

转型期中国农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变革体现为两点:第一是农业生产方式从集体农业转向家庭承包制,家庭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乡村重回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第二是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大规模外出务工经商,改变着农民家计模式和农村社会结构,这属于现代意义的社会变迁。本文将阐述这一社会转型背景下当代农民和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形态特征。在方法上,费孝通、黄宗智和贺雪峰等学者提出的“半工半耕”概念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目前学术界虽然初步提出了这一概念,尚未对这个概念的经验含义及理论价值进行深入研究,这导致当前“三农”问题的研究陷入诸多歧途。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将与农业经济学上的“兼业”概念进行比较,呈现出“半工半耕”作为描述和解释转型期农村社会结构概念的独特理论价值。

一、关于“农民”的界定问题

当前的学术界,“农民”概念并不作为一个分析概念,“农民是谁”模糊不清,各类研究者均设定了一套关于“农民”的概念框架。经过归纳可以发现目前社会学界关于“农民”主要有两个基本界定,这两个界定是初步的。

其一是传统小农生产者。这是传统农民的面貌。卡尔·马克思定义为“小块土地所有者”,由于他们之间缺乏社会分工,形成一个个相互之间孤立的“马铃薯”,“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1]。按照农业经济学家弗兰克·艾利思的说法,自给自足仅仅是局部特征,他主要从“不完全市场”角度给出了一个农民定义,“农民是主要从农业中获得生活资料,在农业生产中主要利用家庭劳动的农户。农民部分地参与常常是不完全或不全面投入和产出市场。当农民把全部生产变成充分发展的市场生产,农户就将变为农业家庭企业,农民也就不再是农民。”[2]在这里,农民作为传统小农生产者是与现代“职业农民”相对的概念。

其二是身份意义的农民。在具有严格封建等级制的古代社会,农民是阶级体系中的绝大部分,在封建等级制瓦解的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农民不再是一个身份阶级,而是作为自由身份进入城乡劳动力市场。当代中国农民的身份是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确认的身份。人民公社时期,同一个基本核算单位内,农民收入差别很小,经济生活状况基本相同。所以到1978年,中国的7.9亿农民用社员这个名称就可以概括了[3]。由于1950年代中国开始的重工业化导向的赶超型工业化,国家严格限制农民自由流入城市。1958年实行严格的《户籍登记条例》,该条例确立了户籍身份作为国家分配粮食、就业和相关管理的标准,规定农民由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目前,中国的城乡二元户籍身份制度仍然没有彻底取消,身份属性仍然是农民的基本属性,这是社会学研究者最为关注的农民特征。

按照现有的家庭承包制安排,农户获得“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这么小的经营面积,中国农民的确是典型的传统小农生产者。不过制度变革和市场经济引起农民流动和农民阶层分化的背景下,农民身份也不能再概括农民阶层的性质,把农民仅定义为“传统小生产者”也已经不再符合现实,必须要在农民阶层分化的实践中去概括农民的内在属性。当代社会学研究对“农民”的研究较多地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市场经济因素作用下传统农民职业和身份转换的研究,主要是“农民工”的研究。这类研究中“农民工”是一个从传统农民阶层中分化出的新的“职业阶层”,他们不再是“传统农民”却由于具有农民身份而具有了特殊的社会分析价值[4]。这类研究的优点是指出引起农民阶层分化的外部市场经济因素、表现和结果,其缺点是把农业小生产者/农民传统的制度,传统农民的生计和身份属性与“农民工”这一现代工商业者的职业属性对立起来。这一对立不能理解农民经济的基本单位是农民家庭,从而难以理解传统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经商之间基于家庭再生产过程中的内在关联,不能深刻理解农民经济社会行为,例如,绝大多数农民仍然紧紧抓住土地,不愿意放弃农业户籍进城落户,农民在城乡双向流动。

本文认为,如果想研究农业或工商业运作的规律,或许可以把农民或农民工群体拿出来单独研究,然而如果想研究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规律,那么由于现阶段小农经济依然占比较高,那么就有必要研究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家庭。当前城乡大规模农民流动造成农民群体高度分化,为确定农民阶层的内涵增加了难度。科学的方法是从经验事实出发对农民家庭的经济模式进行分析,指出承包小块土地的“农民”区别于其他非农民阶层的生活机遇的差异,并解释这种生活机遇的原因和性质。从本文要研究占大多数的农民的理想型角度,他们指的是既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又外出务工经商的,仍依托农村和农业完成家庭再生产的农民阶层,沿用学术界的概念传统,本文引入“半工半耕”概念描述这一阶层。

二、半工半耕:概念内涵及比较

半工半耕源于对日常生活我们熟知的小农兼业这一普遍现象的概括,其基础是农业经济学,而又经过农村社会学者的研究延伸为一个社会结构的概念。经验研究发现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作为身份阶层的农民高度分化,却能够辨识出一个占大多数的兼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工商业的半工半耕农民阶层。目前学界对这个概念及背后经济社会现象的研究历史已经有数十年,还没有进行过系统梳理,下文将对这个概念的内涵进行梳理,并引入兼业概念作为比较对象,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

(一)农民收入的“半工半耕”

半工半耕是历史地形成的,是农民家庭回应外部条件形成的农民经济模式。解放前中国是一个农业国,现代工业经济比例很少。新中国以来,工业化一直是一个核心主题,前三十年中国实行以重工业化为主的“赶超型”战略,初步形成了完整的工业化体系,然而由于重工业化“资本增密、排斥劳动”[5],因此能进城务工的农民特别少。改革开放之后三十多年来,中国工业化持续发展,中国农民面临的外部环境已经不再是农业中国,而是工业和城市中国,在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之后,农民不仅能够配置劳动力从事小规模农业和农村副业生产,而且有机会外出务工。也就是说,农民经济具有一种复合的、转型的特征,这决定了研究者要从农户如何组织他们的家计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来界定中国当下农民性质。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一个总的社会变迁趋势是“传统农民”从传统农业生产转向现代工商业生产,同时又由于现阶段农民现代化并不彻底,因此他们又具有传统农民的特征,因此一个典型农户有着“半工半耕”的收入结构特征。较为直观的是农民收入结构的统计。张车伟的判断是:从长期趋势来看,认为农民收入增长的源泉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它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农业”问题,也非“三农”问题所能涵盖,而原来越来越多的是和非农就业相关联的问题[6]。事实沿着这一长期趋势发展,标志性的是2013年农民收入结构数据,农户家庭收入结构中工资性收入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2013年工资性收入4025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5.2%,超越家庭经营纯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首要来源;家庭经营纯收入3793元,占42.6%;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占3.3%、8.9%[7]。这一数据表明,农民形成了务工收入与务农收入约各占一半的“半工半耕”的收入结构。

(二)农村社会的“半工半耕”

如果仅仅把半工半耕结构等同于收入结构,那么半工半耕结构它就成为一个统计学的概念,只具有描述性功能。社会学的目标是把半工半耕发展为一个解释性的概念,就是能够通过这一概念构造较复杂的逻辑链条,得到比一般观察深刻得多的解释命题。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进入快速的转型期,中国社会正在从不完全的自给自足的产品经济社会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等[8],这些概括过于宏观,缺乏一些介于宏观和微观的中层概念指导经验研究。半工半耕是社会学三十多年来提炼的一个中层概念,能够揭示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转型特征。从学术传统来看,“半工半耕”这一概念主要受惠于费孝通、黄宗智和贺雪峰等学者对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变迁的持续观察,这是一种历史上不曾有过的社会结构变迁现象。

费孝通较早地指出,中国传统农村从来不是纯粹的农业经济,而是农副业结合或“农工混合”的乡土经济,甘阳称之为费孝通在社会学研究的突出贡献[9]。在相关论述中,费孝通指出,正是由于这种传统手工业和农业的结合,为传统农村土地制度和传统农村秩序再生产提供支撑[10]。延续这一进路,在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调查中,他敏锐地注意到农村工业化创造出一个工农结合、城乡结合的经济结构新格局,农村经济一词已经失去其原来的含义[11]。费孝通实际讨论的是农村半工半耕结构这一现代社会变迁过程。黄宗智先生长期关注农村社会变迁,基于1980年代的乡村工业化的经验,他注意到农村形成“半工半农”(半工半耕)这一结构。在黄宗智研究的苏南村庄,资本化的副业(区别于传统家庭副业)、住宅建筑、运输,以及更重要的乡村工业,吸收了很大部分乡村劳动力[12]。在后来的研究中,黄宗智认为半工半耕区别于“传统农业 手工业(副)”。传统社会中农业是作为主业,家庭手工业(及小商业、外出雇工)是副业,而在今日则不同,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农业对于农民逐渐成为一项“副业”,外出兼业成为青壮年劳动力的主业[13]。费孝通、黄宗智的研究触及到半工半耕的核心。

最近数年持续跟踪研究的是贺雪峰教授,他试图把半工半耕作为理解“三农”问题的基础性概念,他的突出贡献是引入社会学的视角,把家庭代际分工放入农户经济分析,解释半工半耕结构的社会再生产能力。他把半工半耕定义为农民家庭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方式:中国农民家庭收入来源中,大约一半收入来自务工,一半收入来自务农,绝大多数农民家庭既有务工收入,又有务农收入。这样的农民家庭存在着“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即年轻子女进城务工,年老父母在家务农,这是中国农村劳动力再生产的模式[14]。半工半耕由于工业化扩张不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而扩大范围,从局部地区的结构变迁现象到全局的结构变迁现象。半工半耕是从沿海发达地区开始,并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扩张向中西部农村渗透。“半工半耕”最早是在乡镇企业发达的苏南地区,最初表现为农民“离土不离乡”,其次表现为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之后,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中西部农民的“离土离乡”的务工潮。贺雪峰估计,半工半耕收入结构大约已经占中国农村的80%,这个比例三十多年来一直稳定上升。1980年代的比例大约在20%,且区域分布不平衡,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1990年代比例应在40%左右,甚至更多,且区域上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2000年之后,比例上升至80%,已经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最高值。这样一个高比例可能还要维持20年甚至更长时期[15]。

(三)半工半耕和兼业概念的比较

与半工半耕相近的概念是“兼业”,目前学界没有自觉地进行区分。从概念比较中,更能理解不同问题意识的差别,达到相互启发的目的。笔者认为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是:半工半耕是农村社会学借用“兼业”概念而发展出来的一个农业经济学和农村社会学交叉的概念,半工半耕概念在不断地应用中逐渐具有特有的含义,主要强调特定工业化背景下的农村社会结构。

兼业是农业经济学描述农民收入结构和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概念,兼业的定义是“农户以家庭为经济单位,同时经营两业”[16],兼业的另外一面是“专业化”“职业化”“单一化”,是现代工业的生产方式。兼业概念一般用来描述农业经营的行为及制度,是农业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兼业的社会基础是农户,兼业的基本原因是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征,一个农业劳动力在农闲时能够从事非农经济活动,从而获得劳动力的充分利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兼业是工业化背景下一直存在的农业经济形态,不仅存在于发展中国家,而且发达国家的农业也是如此,例如法国也普遍存在兼业经营的状况[17]。

“半工半耕”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的农户经济模式,不仅指出农户兼业经营的特征,而且指出农户如何兼业经营。具体到中国转型期农户经济,半工半耕是以“小农兼业”形态出现的,不过仍然有含义的差别,根本在问题意识的差别。半工半耕的问题意识来源于对农民经济的社会学分析,落脚点在“农民”“农村”,而不是“农业”或农业经营体制,因此它是农村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如果仅仅以兼业概括农户经济,那么并不能从经验意义上准确了解转型期中国农民普遍的经济社会地位及相应的家庭分工模式。半工半耕概念能够确定转型期农民的长期经济社会地位并由工业化和城市化推动现代化的长期趋势。农户短期内可能由于家庭生命周期的原因缺乏农业或非农收入,却不表明农户的经济社会地位发生了改变。从长期来看,只要农民还未完全融入城市,那么农户就需要依赖半工半耕方式获得基本收入。“半工半耕”有特定的家庭分工机制。目前城市劳动力市场具有“年龄分层”的特征,决定了是青壮年外出务工,年老劳动力留守务农,形成主要以家庭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这些丰富社会学内容,兼业概念无法反映出来。

综上所述,“半工半耕”最基本的含义是,一种特定时期的农民收入结构/家计模式/家庭劳动力再生产模式,相当于“小农兼业”。而从已有研究来看,半工半耕包含了丰富的社会学意涵,主要指工业化和城市化影响下的农村社会结构,是农村社会各生产及社会要素配合的稳定模式,超出了兼业概念所能包含的内容。这一概念,从经济层面,指出了农民嵌入农村小农经济,外出务工或留守务农是作为农户兼业经济存在的;从社会层面,农民经济嵌入农村社会结构,农民经济的稳定性源于农民家庭的稳定。半工半耕概念有助于解释承包有小块土地的农民的阶层地位和行动模式。

三、半工半耕和农村社会结构变迁

半工半耕是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一部分,通过这一概念有助于理解现代化背景下整体的农村社会结构变迁。作为一个中层概念,它还具有逻辑自洽及简洁特征,目前社会学界远未将其理论价值充分发掘出来。以下从农村社会结构的几个维度阐发半工半耕的理论价值,主要是建构农户经济嵌入社会和政治的结构和制度体系的一些经验命题。经济的嵌入性问题源于社会学家卡尔·波兰尼的研究,经济体系嵌入社会关系,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将非经济的制度包容在内是极其重要的[18]。下面依次就农户家庭结构、农村阶层结构及农民城镇化模式展开初步分析。在论证过程中,兼业概念依然是比较对象。

(一)工业化和农户家庭结构变迁

中国的工业化开启了经济生产方式的变革,传统直系家庭核心化是一个趋势,这是家庭社会学家古德提出的“趋同”理论的基本论断,另一个原因是传统土地制度发生改变,伴随着土地、牲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曾由家庭私有变为集体公有,家庭经济的生产组织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9]。从半工半耕的家庭劳动力再生产方式来看,农民家庭结构并没有如已有研究那样朝核心化方向发展,而是保持三代(直系)家庭。和传统三代家庭是父母和一个儿子共同成立一个家庭不同,当前的三代家庭是“新三代家庭”。从形式上看年轻夫妇与父母分别是独立的会计单位,是“核心家庭”;从实质来看,两代共同服务于家庭再生产,原因是新家庭结构中,因为外出务工,年轻夫妇没有跟父母分家,父母还有义务为子女照看家庭、培养孙辈、积攒财富[20]。

半工半耕的概念包括,农民经济嵌入农户家庭结构及深层价值体系中,同时在工业化的背景下农民家庭形成了新结构,农民经济和农民家庭结构是互构的关系,基本的社会机制是“代际分工”。代际分工是从家庭内部分工的角度对半工半耕结构特征的概括,是农户家庭适应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形成的家庭劳动力安排。半工半耕的代际分工特征,从社会学角度颇为重要,它涉及理解中国农民的家庭与农村经济的关联。代际分工概念有两个功能:一是指出了农民价值体系对农民经济行为的影响。中国农民经济仍然是一种伦理经济,经济深深地嵌入家庭中,正如农民所说的“打工和返乡均是为了这个家庭”。代际分工概念使我们把农民家庭经济视为一个整体进入家庭再生产过程,代际之间收入“连为一体”[21],因此三代家庭才是考察农民经济的合适单位,这样就不会低估农民家庭配置资源的能力。二是指出了家庭劳动力是代际分工的基础,一旦农民家庭再生产出劳动力,则适应市场经济的代际分工就开始了。这样就能理解农民工返乡并不是农民重新回到传统小农经济,而是以家庭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的再生产。农民返乡不仅与经济周期,与城市劳动力市场排斥有关,还有农民代际分工的家庭再生产方式有关,具有内在的合理性。从这个角度看,新生代农民工亦是代际分工结构的一部分,他未来是否返乡取决于代际分工是否还对家庭经济发挥重要功能,而不是取决于个人的期望。

比较而言,我们不清楚农户兼业经营中家庭内部劳动力是如何配合完成家庭再生产的,这与兼业研究缺乏对家庭(共同体)这个最基本的结构的考察有关。“兼业”概念的前提是农户家庭,从农户收入结构出发形成的农业经济学概念,它关心的是农业收入与非农业收入的比例关系及对农业经济的影响,而不关心家庭内部分工特征。按照农业经济学家艾利斯的说法,兼业概念因此仍是一个“个体主义”农民概念,农户家庭内部结构在兼业农民概念下是一个黑箱子[2]。反之从半工半耕这一概念很容易推出农户经济的代际分工特征并引出重要的结论。

(二)制度转型和农村阶层结构变迁

正在现代化过程的中国具有典型的发展中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城乡发展不平衡特征明显,农村阶层结构变迁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学者发现在少数发达地区农村阶层结构具有现代工业社会结构的特征,农业按照现代化的方式生产,城乡一体化特征明显,在大多数欠发达地区,农村阶层结构还具有传统小农经济的特征,农民普遍具有典型的“小农”特征,即使农民外出务工也采取“半工半耕”的方式嵌入农村小农经济,城乡一体化时代还远没有到来。目前的问题是如何解释城乡二元结构及农民的阶层地位,主要问题是中国农民特有的身份和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获得的关系。

按王小章总结,学界普遍认为小农经济的维持及农村阶层结构难以现代化是由于制度变革的滞缓,主要是由于区分城乡户籍身份的城乡二元结构[22]。这种论点的经验基础是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限制农民流入城市,农民无法自由转换职业和身份,形成计划经济制度安排基础上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论点的经验基础不再成立。在概念上,城乡二元结构的本来含义是现代化过程的城乡不平衡,是二元经济在社会结构的表现,在中国则是工业化和制度安排共同塑造了城乡二元结构。经过几十年的改革,限制农民进城的一系列制度已经取消,制约工商业资本下乡的制度则仍然保持,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内容是:一是城市市场经济体系,国家积极革除传统计划经济分配的体制,建立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城市已经形成了以职业为基础的高度分化的社会结构。二是农村小农经济体系,这是一种基于身份分配土地的家庭农业制度安排。这是一块去商品化的区域,农民有权依据集体经济成员的身份获得生产和生活资料,这是农民拥有的一项制度化权利,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半工半耕又可以称之为“制度化的半工半耕”[23],这是农村阶层结构的制度基础。也就是说当前仍然存在的农民身份制度对农民是保护,而不是排斥。和发展中国家城市工商业资本下乡排斥农民的圈地运动相比,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农村保持相对平等的小农经济,应归功于国家制度安排的明智。改革之后的制度变革一方面开通城乡劳动力市场,不再限制农民进城务工,农民能够分享工业化的成果,另一方面在关涉农民土地问题上,建立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限制工商业资本下乡,因此农村阶层结构没有高度分化,这种社会结构是转型期大规模农民城乡流动的秩序基础。

比较而言,主要指农业生产特征的兼业概念不能准确地描述农户阶层地位,也不能把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制度纳入分析框架,解释小农经济的稳定性。相对于兼业,半工半耕概念深刻揭示了农民阶层地位的制度前提,消除了偶然缺失的农业收入或非农业收入对农民阶层地位和农业经营模式性质影响。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国家赋予农民承包土地的稳定权利,是不让农民失去土地的土地制度,那么只要家庭结构允许,农户就能够再生产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生计模式,半工半耕因此是一个描述农民区别于其它阶层生活际遇的概念。

(三)城镇化和农村内生发展

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转型,从社会结构层面的主题是城镇化,目前典型地表现为“大规模的候鸟式的农民流动”,这种有去有回的、双向流动模式构造了何种类型的城镇化模式是一个重要理论问题。有学者将这种城镇化概括为“半城镇化”或者“准城镇化”,“这样的农民进了城,但定不了居,虽然离开了村,却拔不了根。”[24]对“半城镇化”的评价有两种:一是“半城镇化”是社会问题,是农民城镇化停滞的表现,二是“半城镇化”并不是社会问题,是农民城镇化的一个必经阶段。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半城镇化”实际上是半工半耕的农民阶层和城镇的关联样态。但是半工半耕基础上形成“半城镇化”,这是静态的概念,半工半耕基础上还可能建立动态的城镇化概念。半工半耕既然是历史地形成的,也必然随着历史发展而消解,这就是城镇化。半工半耕概念并没有否定农民转换地位和身份体面融入城市的能动性,反而认为它恰恰给予农民向上流动的资源空间。

从农民家庭的角度看,向上流动的城市化过程是家庭成员共同完成的,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基础上农民家庭普遍形成“接力式城市化”[25]。代际接力有两个功能:一是最大限度的资源集聚,构成进城购房安居的经济基础;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化风险,农民家庭不是一次性进城,而是经历多次接力,才成功融入城市。接力式城市化是农民基于半工半耕结构形成的有序城市化模式,这个过程中农民依据是否有能力在城市安居选择融入城市的程度,农民成为城乡二元结构中双向流动的能动者。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展示城乡社会变迁形式。中国农民城镇化是农民阶层分化的主要方式,而不是由于农业经济的分化。随着城市工商业发展吸纳越来越多的农民体面进城,成为“进城户”,他们占有的农村资源就留给尚在农村务农农民,为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提供可能,这是农村内生发展的过程。贺雪峰、杨华等提出土地流转及农村市场机会的出现催生出一个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农”阶层[26-27],这一阶层代表着农业现代化及农村现代化的趋势,中农在农村充当村治和社会精英,填补了转型期农村社会秩序的真空。黄宗智提出农村未来的出路并非一定是城市化,农业商品化背景下小规模家庭农场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收入增长的空间[28]。农民的城镇化及农业的现代化共同指出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农村内生发展的可能性,笔者曾从农村内生发展能力的角度称之为“发展型社会结构”[29]。

比较而言,兼业概念给出的变迁概念容易陷入农民和农业现代化的线性观点。兼业概念把农户从“传统”到“现代”的变迁过程描述为:纯农户→兼业Ⅰ→兼业Ⅱ→非农户,社会变迁形成工业和农业的专业化分工,试图从农业收入占比的数量比例关系中解读出农民非农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程度[30]。存在的问题是,四类农户的分类不能准确定位农民的阶层地位,农民从纯农户到非农户的变迁可能改变了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的比例,却没有根本改变农民阶层地位,因此难以给出符合中国经验事实的农村社会结构变迁概念。从半工半耕概念出发,以是否体面进城的角度划分农民阶层,考察农民城镇化的微观模式并考察土地流转集中形成的和现阶段农业经营主体的分化,建构农村社会结构变迁模型概念更契合实际。

四、结论和展望

半工半耕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描述和解释中国当前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概念,为认识当代农民、农村和农业变迁提供了基本框架。它的提出源于“谁是农民”的经验问题,其目的确定一个分析性的“农民”概念: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一个承包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在面临现代市场经济提供较高报酬的就业机会时如何选择。从农民兼业经营这一基本经济现象出发构造的半工半耕概念指出,农民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通过代际分工完成家庭劳动力再生产的半工半耕阶层。

自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伊始,“熟人社会”是中国本土的一个特色概念,概括了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区别于现代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半工半耕强调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变迁的特征。这个概念具有强烈的经验本位特征,考虑到农民的经济理性、农民经济嵌入到农村社会结构及国家政治经济的基本制度安排的关系,按照黄宗智先生的总结,是“理性小农”“社会小农”或“政治小农”[31]这三个概念在经验层面的三者之间的结合。当然半工半耕概念的提出仅仅是提出了问题,指出了日常生活中被熟视无睹的重要现象及规律,本文仅从农民家庭、农村阶层和城镇化三个维度展示了半工半耕解释农村社会结构的潜力,是一个初步尝试,之外还有诸多可以挖掘的问题,例如,不同区域的半工半耕结构的差异及原因,半工半耕如何反作用于中国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半工半耕基础上的小农经营的现状、问题及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的路径依赖等。总之,它不仅属于“三农”研究,还属于中国研究,学界还需对这个概念及包含的深刻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含义还要继续深入研究,从这个概念可以获得对整个转型期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全新理解,并从中能够引申出有利于“三农”稳定和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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