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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定国个人简历,苏明良年谱

2023-03-15 11: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读苏明良年谱苏登科 苏明良(公元1682-1742年),字虞廷,号省斋,清漳州府海澄县八都(今福建龙海市虎渡村岭头社)人。行伍出身。康熙末年至乾隆初期,历任漳浦营守备、漳浦营都司、福建抚标右营游击、泉州城守营游击、浙江提标中军参将、湖州城守营...

苏明良年谱

苏明良年谱

苏登科

苏明良(公元1682-1742年),字虞廷,号省斋,清漳州府海澄县八都(今福建龙海市虎渡村岭头社)人。行伍出身。康熙末年至乾隆初期,历任漳浦营守备、漳浦营都司、福建抚标右营游击、泉州城守营游击、浙江提标中军参将、湖州城守营副将、广东碣石镇总兵官、台湾镇挂印总兵官、福建水师提督、福建陆路提督、广东提督等职。关于苏明良的事迹,有陈大玠撰写的《苏明良墓志铭》和《大清历朝实录》的记载,以及《福建通志》、《台湾府志》和《漳州府志》、《海澄县志》等地方志书的资料。特别是1986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里,还保存了苏明良写给雍正帝的五十四篇奏折,基本可以反映苏明良生平线索,并旁及其父苏侃和长子苏光弼等人的行实。

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壬戌(1682年)九月二十六日巳时,苏明良生于海澄。

陈大玠《苏明良墓志铭》载:“先生生于康熙壬戌年九月二十六日巳时。”康熙壬戌年,即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巳时,上午9-11点。

又《苏明良墓志铭》载:“先生讳明良,字虞廷,号省斋,丹霞之圭海人。”丹霞,漳州之雅称。圭海,即月港,海澄之古地名。丹霞之圭海人,即漳州海澄人也。

《墓志》又称:苏明良先世为宋赠大夫碧溪公(苏宋杰),高祖凤所公,曾祖恩若公(苏茂梧),祖春霑公,父直庵公(苏侃),皆赠荣禄大夫。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1683年),二岁。随父苏侃在海澄。

乾隆《海澄县志》卷一三“苏侃传”载:“苏侃字直庵,八都人也。少魁梧奇伟,卓荧有大志。当海滨兵燹,民无聊生,遂习训练,慷慨从戎,为诸酋长所器。康熙十九年,率所统士卒靖献忠尽,恢复金、厦、铜山、南澳四岛,并荡平二十九寨。督院姚公启圣,荐授山西灵邱路参将,升浙江台州副将,具有政绩,又迁洞庭十五载,盗息民安,民祠祀之。年近七十乞休归。次子明良,将材出身。康熙辛丑,台匪倡乱。由漳浦营中阃,随提师克服台湾有功,历迁至泉州陆路提督。哨练谨严,兵民安堵八载,卒于官。封三代。赐祭葬。六子进德,台湾守备。运粮急,公没于海。赐祭葬。明良子光弼,荫袭同知,现任台州知府。进德子世焯,荫以卫千总补用。”八都,即海澄八都,今福建龙海市虎渡村。

又,乾隆《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卷一五“姚启圣传”载:“(康熙)十九年二月癸未(二十日),启圣乘贼懈,遣兵攻破陈洲、马洲、观音山、石码等十九寨。甲申(二十四日),复遣随征游击张定国、都司张玺等引兵直抵海澄城下,计招伪总兵苏侃为内应,攻拔之;降其余二千二百六十七人,遂复海澄。是夜,遣随征知县黄金从等乘潮分渡,直入海门等处,降其伪统领郑元堂、伪都督黄瑞、伪将军陈珍、伪镇张雄、伪将军张治等水陆兵一万二千八百八十一人。丁亥(二十八日),遂复金门、厦门。贼势穷蹙,退保澎湖。”

康熙二十三年甲子(1684年),三岁。随父迁居山西灵邱。

雍正《山西通志》卷八十“职官”载:“苏侃于康熙二十三年荐授灵邱路参将。”

参将,清代正三品武官。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正团级上校(中校)。

康熙二十四年乙丑至二十七年戊辰(1685-1688年),四至七岁。随父在灵邱。

康熙二十八年已巳(1689年),八岁。随父迁居浙江台州。

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二二“职官”载:“苏侃于康熙二十八年任浙江台州城守副将。”

副将,清代从二品武官。大致相当于现今的副师级(正旅级)上校(大校)。

康熙二十九年庚午至三十三年甲戌(1690-1694年),九至十三岁。随父在台州。

康熙三十四年乙亥(1695年),十四岁。随父迁居湖南常德。

光绪《湖南通志》卷一三一“职官”载:“苏侃于康熙三十四年任洞庭水师副将,四十六年(1707年)离任。”驻地在常德府。

康熙三十五年丙子至三十八年已卯(1696-1699年),十五至十八岁。随父在常德。

《苏明良墓志铭》载:“先生幼倜傥警敏,状貌雄伟,习书史过目成诵。尊人直庵公,扬历行间,每携与偕,以故长而娴弓马,熟将略,喜读卫公书。”

尊人,即陈大玠对苏明良父母的敬称。直庵公,亦即苏明良之父苏侃。苏明良年少时,身材雄伟,天生聪明,读书过目成诵。当时,他的父亲任湖南洞庭水师副将,经常带他出外巡视。所以,苏明良从小擅长骑马射箭,熟悉谋略,喜读兵书。

康熙三十九年庚辰(1700年),十九岁。娶妻朱氏。

《苏明良墓志铭》载:“元配朱夫人,谥懿安,浙江台州人。别驾朱讳廷雯公次女。生于康熙丙寅年(1686年)七月二十四日亥时,卒于康熙癸巳年(1713年)八月十八日子时,享年二十有八。殁于湖广官署时,先生官卑禄微。”元配朱氏,育有一男三女。

康熙四十年辛巳(1701年),二十岁。长子苏光弼出生。

《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16册第546页“苏光弼奏为选官事”载:“臣苏光弼,福建漳州府海澄县人。年肆拾陆岁。由臣父苏明良原任福建陆路提督,在署都督佥事总兵官任内恭遇。雍正拾叁年(1735年),恩诏所得从一品荫生。乾隆三年(1738年)引见,奉旨著内用。拾壹年(1746年)捌月内考试,引见奉旨,仍照例内用。今遵新江例,改捐同知,不论双单月即用,今掣得浙江宁波同知缺。敬缮履历,恭呈御览。谨奏。乾隆拾叁年(1748年)捌月贰拾玖日。”据此推算,苏光弼生于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

康熙四十一年壬午至四十五年丙戌(1702-1706年),二十一至二十五岁。在常德。

康熙四十六年丁亥(1707年),二十六岁。父苏侃告老还乡。

康熙四十七年戊子(1708年),二十七岁。父苏侃在海澄病故。

《苏明良奏请赏假葬亲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2册第72页)载:“臣父苏侃蒙圣祖仁皇帝天恩,擢授湖广洞庭协水师副将。于康熙肆拾陆年,军政以年老,休致回籍福建漳州府海澄县。随于康熙肆拾柒年,在籍病故。”

又《海澄县志》卷一三“苏侃传”载:“年近七十乞休归。”据此推算,苏侃生于明崇祯十年(1637年),卒于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享寿七十岁。

康熙四十八年已丑至五十一年壬辰(1709-1712年),二十八至三十一岁。

这段时间缺乏文献记载,待考。

康熙五十二年癸巳(1713年),三十二岁。

元配朱氏在湖南常德病逝,终年二十八岁。

康熙五十三年甲午至五十六年丁酉(1714-1717年),三十三至三十六岁。

这段时间缺乏文献记载,待考。

康熙五十七年戊戌(1718年),三十七岁。任漳浦营守备、都司。

《东征集》卷四“覆军前将弁可当大任书”载:“漳浦营守备苏明良,谦和谨饬。”

光绪《漳州府志》卷二三“兵纪二”载:“苏明良于康熙五十七年任漳浦营守备。”

光绪《台湾通志》“列传·武功”载:“苏明良,海澄人。父侃,康熙十九年从征金、厦、铜山、南澳四岛,平二十九寨。语在《福建通志》。明良,漳浦营都司。康熙六十年,从提督征台湾,平朱一贵,以功累迁至陆路提督,卒于官。进德,侃次子,台湾守备,运粮没于海。皆赐祭葬,荫袭世职(《福建通志》)。”

守备,清代正五品武官。大致相当于现今的正连级(副营级)上尉。

都司,清代正四品武官。大致相当于现今的正营级少校(中校)。

康熙五十八年已亥至五十九年庚子(1719-1720年),三十八至三十九岁。在漳州。

康熙六十年辛丑(1721年),四十岁。随军征台。

《大清康熙朝实录》卷二九三载:“康熙六十年五月初六日、台湾奸民朱一贵等聚众倡乱。总兵官欧阳凯率兵往捕,为贼杀害。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等折奏,皇上随令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广东南澳水师总兵官蓝廷珍率领官兵赴澎湖。六月十六日抵台湾鹿耳门。官兵奋勇前进击败贼兵。遂乘胜进港,克取安平。二十二日进攻台湾府治贼众败遁,恢复台湾。贼首朱一贵被擒获、余贼或剿或抚,居民各安生业。”

同治《福建通志》卷一四五“清朝武宦绩”载:“苏明良,康熙末任漳浦营守备,从讨朱一贵,夺安平镇。翌日,贼数万来犯安平,明良与诸将张左右翼,连环发大炮,尸填巨港,自是贼益破胆,不敢再出。鲲身我师,得长驱入府城。”

康熙六十一年壬寅(1722年),四十一岁。升任福建抚标右营游击。

乾隆《福州府志》卷三五“职官”载:“苏明良于康熙间任抚标右营游击。”

《苏明良墓志铭》载:“调镇右军,寻城守。先生饬塘汛严,户得安寝。”

游击,清代从三品武官。大致相当于现今的副团级中校(少校)。

雍正元年癸卯(1723年),四十二岁。任泉州城守营参将。

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八“武职官”载:“苏明良于雍正元年任泉州城守营游击。”

《苏明良墓志铭》载:“再调泉州城守,抚军黄公,大加器重。康熙六十一年壬寅,恭奉宪庙旨,于克复台湾案内议叙,外加一级,升浙江提标副将。”

抚军黄公,指福建巡抚黄国材。于康熙六十一年至雍正三年任福建巡抚。

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四十三岁。转任浙江提标中军参将。

雍正三年乙巳(1725年),四十四岁。浙江提督杨长春保荐。

《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五册“浙江提督杨长春奏呈保送人员考语折”载:“浙江提督杨长春送到浙江提标中军参将苏明良,福建人。由行伍。年四十四岁。于福建抚标右营游击任内,总督满保、巡抚黄国材保举,汉仗好人去得。”雍正帝硃批:“雍正三年六月初八日,箭亭晋见。箭好上好。人着实去得。出兵二次。”

《苏明良墓志铭》载:“先生才猷练达,洁已奉公,清誉甚著。值上谕直省副将以下,有汉仗好声名好者,督抚保送入京陛见。提帅杨公,以先生应召对,乾清宫赐御诗上谕,貂皮、银两等项。是冬,复承檄□□□□□副帅。”

雍正四年丙午(1726年),四十五岁。擢任浙江湖州城守副将。

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二二“职官”载:“苏明良于雍正四年任湖州城守副将。”

雍正五年丁未(1727年),四十六岁。升广东碣石镇总兵官。

《大清雍正朝实录》卷五二载:“雍正五年春正月丙午,广东碣石总兵官陈良弼、广东左翼总兵官蓝凤,俱缘事革职。升浙江湖州副将苏明良,为广东碣石总兵官。福建兴化副将朱杰,为广东左翼总兵官。”

乾隆《陆丰县志》卷四“秩官”载:“苏明良于雍正五年四月任碣石镇总兵官,十一年三月离任。”驻地在广东陆丰县碣石卫。

总兵官,清代正二品武官。大致相当于现今的军分区司令员(正师级或副军级),其统辖的镇相当于军分区。军衔为大校或少将。

雍正六年戊申(1728年),四十七岁。在广东陆丰县碣石卫。

三月二十四日,苏明良第一次写奏折给雍正帝,共有三折,分别题为《奏报滨海米价民生乐业情形折》、《奏陈左营守备驻地宜迁贴防兵丁宜归原营管见折》和《奏保举虎门协标左营都司严武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12册第26-31页)。

第一折,主要奏报“臣于雍正五年四月到任以来,仰仗圣主德化,碣石一带地方安宁,民心乐业。……臣于二月统巡,届期遵例,带领臣标各协营舟师出洋哨巡。”雍正帝硃批:“深慰朕怀,但凡有奏闻惟贵,实不可丝毫粉辞隐饰。”

第二折,主要“陈之一左营驻扎东海滘守备,宜迁移土名参将府地方,以资弹压也。一贴防兵丁宜归原营,以专管辖也。以上二款,或因海丰县治,道里辽远,汛防未协。故议请改,皆有关于海疆吏治,臣谨冒昧陈奏。”雍正帝作了两条批语,头一条批语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乃为人臣者分所当然,岂但职任中事。凡关国计民生内,而朝廷之用人行政外,而邻省之吏治戎务,所闻所见,俱当密奏朕知,方可谓无欺隐也。”最后批语是:“览,所奏二条甚属是当。但朕既未经亲历其地,深悉情形,不便遽令改移。汝与督臣孔毓珣再加详细斟酌,若果应行,会疏题可也。”

第三折,奏报“臣钦奉谕旨,遵将微臣深知之人,理合缮折,开列本人官衔姓名考语,专差家人何光仕齐捧奏闻。计开广东碣石镇标左营中军守备,今升广东虎门协标左营都司严武实绩:本官才猷敏达,历练营伍,操守清廉,品行端方。”

十一月初六日,苏明良又写了三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谢雍正帝硃批训诲并赐折匣等物折》、《奏报年岁丰登海疆宁谧折》和《奏陈失察洋盗出口入口之武弁处分宜重等四条管见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13册第845-847页)。

雍正六年(1728年)七月二十二日,苏明良收到雍正帝给他的五个奏匣,并口传旨意:“以后应奏的事,总督近呢交与总督代奏,巡抚近呢交与巡抚代奏,若有机密要紧的事,再差家人来奏。”(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3册第727页)。

在《奏谢雍正帝朱批训诲并赐折匣等物折》里,他说“雍正陆年柒月贰拾贰日,据臣家人何光仕赍捧,圣主天恩赐臣奏匣肆个,内府纱叁连紫金等锭壹匣到碣。臣随率同所属官弁,出郊跪迎至署,恭设香案,望阙跪聆,奉传谕旨,叩头谢恩。”他还说:“臣父苏侃,曾蒙圣祖仁皇帝,特授山西灵邱路参将,历升湖广洞庭协水师副将。臣以愚陋之质,又蒙我皇上隆恩,不次擢至碣石总兵官,是臣举家叨沐皇恩。更蒙圣衷体恤周详,以臣僻处海隅,道里辽远,赏赐奏匣。”雍正帝硃批:“览。勉力为之。”

第二折,奏报“年岁丰登山海敉宁万民乐业。”苏明良说:“惟是捌月初陆日,飓风陡发。臣属一带港口,大小渔船收泊不及者,间有遭风飘没,舵水人等亦有损失,至臣标叁营大小战舰幸获平安。迨后则风调雨顺。”雍正帝硃批:“欣悦览之。凡有奏务实为要,不可丝毫隐饰。勉之。条奏一折留中。”

第三折,苏明良就大胆地谈到鸦片问题,提出“严禁贩卖鸦片,以拯民生,以息盗源”,还详细描述了鸦片制作和吸食过程,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严重后果。在奏折里,他说:“鸦片一项产自外洋,近来闽广洋商以药材为名,与贩获利,惟闽省厦门、台湾最盛。因而一种无赖闯棍,勾引良家子弟以此射利,用小铜锅将鸦片炮制成膏,然后将烟丝入内拌均,亮干为烟。又截竹为筒,内贮棕丝以便呼吸,乃私设馆舍,聚集数人成群结党,相依枕席,循环递吸。夜聚晓散,夜夜如是,从无间断。初吸之时,晕迷似醉,身体颇健,淫荡非为,更难枚举,是以少年子弟易坠其术中。迨至年深日久,血枯肉脱,纵自知鸦片所害,急欲止之,则百病丛生,或腹痛而脱肛,或头晕而迷乱,或咳嗽而呕吐,一吸此烟,则诸病立愈,精神百倍,则苟延一息,然死期日迫。但吃此烟,必列肴馔、果品,相兼而食,不致速害,及至家业荡尽,称贷无门,即相率为盗,是厦门、台湾盗贼之盛者,皆由于鸦片之根源,是鸦片之贻害地方,匪鲜浅矣!然地方官虽有禁止,不过代兵役开需索之端。以臣愚见,欲除此害,必绝其源。伏乞皇上敕部通行闽粤督抚:严禁洋商,嗣后如有与贩鸦片及私开鸦片馆者,或被拿获,或被首告,即将洋商、船户、铺家、地保、邻佑人等,概行从重治罪,并严加处分漫无觉察之地方官。庶民命拯,而盗源息矣。”

正是由于苏明良发现这种吸食“鸦片烟”的恶习迅速蔓延,出于整顿风俗酗,雍正帝当即硃批:“此系应行者,该部详议施行。”因此,在第二年春天清廷向全国颁布了第一道查禁贩卖“鸦片烟”的条例。这是世界范围内第一部旨在禁毒的法规。(详见中央电视台第12套《法律讲堂》2011年第65期《百年禁毒风云·毒发雍正》,主讲张义荣教授)。

雍正七年已酉(1729年),四十八岁。

三月初二日,苏明良第一次获得雍正帝亲笔手书“福”字联,以及平安丸500粒、风干羊1只。后来,恩赐福字联制成匾额,悬挂在岭头祖厝正堂横梁上。

八月初六日,苏明良写了五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谢朱批指示及恩赐福字等物折》、《奏报时和年丰万民乐业折》、《奏报缉捕抢劫山场矿徒情形并请自严加议处折》、《奏请将近出陈良弼赎罪银元置田园收租充营中赏用折》、《奏陈历奉上谕及御制人臣儆心录宜准古书坊刊刻管见三款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16册第299-309页)。

在《奏谢朱批指示及恩赐福字等物折》里,他说:“臣于雍正柒年叁月初贰日,准署理广东巡抚臣傅泰专差、臣标在省领饷把总林苞赍捧,皇上硃批臣折壹匣,并蒙圣恩赐臣福字壹幅、平安丸伍百丸、风干羊壹只,到臣舟次,臣即率领随师弁员,登岸跪迎至船,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

雍正八年庚戌(1730年),四十九岁。

四月十五日,苏明良写了三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谢硃批训勉指示折》、《奏报收过原镇臣陈良弼罚赎银两数目折》、《奏报米麦价值及雨水情形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18册第481-484页)。

九月初十日,苏明良又写了二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报闽省民人违禁偷渡往台船只遭风飘至镇属折》、《奏报省城营兵匿名散帖情形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19册第180-182页)。

在《奏报闽省民人违禁偷渡往台船只遭风飘至镇属折》里,苏明良谈到“窃照闽省偷渡之弊,久经严禁在案,复经观风整俗使臣刘师恕查访,条奏部臣议覆,定以严例,宽以限期,通行沿海地方之各该督抚臣,多张告示临行晓谕,业经奉旨依议通行到臣,钦此。不意犹有利慾熏心,敢不畏法之船户客头,招引偷渡过台。于本年八月十五日五更时候,有彭仔船一只,遭风失去桅舵,飘至臣青山仔后江湾地方,撞岸被风浪击碎,并无货物,止有男妇一百二十九名口。当被臣标中营巡哨把总拿获,查验并无牌照系偷渡,随押解到臣。臣即转发臣标中军游击点验、讯问口供。据偷渡民人叶溪、陈爱等供称,溪等系福建同安、诏安、龙溪各县人氏。因客头王彩即船户陈荣,并算命的黄千水卦的黄喜,招引溪等偷渡过台,其水脚银二两三两不等,约于八月十二日在福建厦门裂屿开船,众人陆续乘坐小船,在于大擔帽仔口白石头湖下等处出口上船,除船户陈荣,水手罗从、杨三、廖禄、何赐五名,溪等男妇,总共一百二十四名口,不幸于十三日驶至澎湖口,遇风失去桅舵,飘流至此,幸得登岸等情,一一直吐不讳。臣当将船户陈荣,水手罗从、杨三、廖禄、何赐五名锁禁录供,通报督抚提臣,并给发口粮,将一干人犯,押交海丰县收审详报。”雍正帝硃批:“览。严禁之谕不啻再三播示,如此偷渡者何理也。”

雍正九年辛亥(1731年),五十岁。

二月二十七日,苏明良写了二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报更改营制及修建居衙署俱已告竣并缴硃批折》、《奏报所属地方敉宁米价平贱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0册第36-40页)。

十一月初八日,苏明良又写了四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报游击许元守备谢勇纵容兵丁抢夺遇难商船银两折》、《奏报揭阳县河婆地方民方龙溪外走安抚回家情节折》、《奏报年谷收成米价雨水情形折》、《奏复将陈良弼赎罪银置田收租资营备赏兵丁并缴硃批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1册第447-452页)。

是年,长子苏光弼专程前往湖南常德,接回朱夫人的灵柩。

《苏明良墓志铭》载:元配朱夫人“殁于湖广官署时,先生官卑禄微,淹停三十余年。以雍正九年,嗣君光弼,重趼数千里扶归。”

雍正十年壬子(1732年),五十一岁。任福建台湾总兵官。

三月二十八日,苏明良写了四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谢硃批教诲并赐御书福字折》、《奏报海巡疆域宁靖折》、《奏报米价雨水宁靖折》、《奏请赏假葬亲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2册第70-72页)。

在《奏谢硃批教诲并赐御书福字折》里,苏明良谈到“雍正拾年贰月初捌日,皇上硃批臣折壹匣,并钦赐臣福字壹幅。”

在《奏报海巡疆域宁靖折》里,他说:“本年贰月初壹日,臣遵例统带臣标弁兵,以及各协营舟师出海,巡检东路一带洋面岛澳,以靖海疆。……兹臣于叁月贰拾肆日,已抵南澳之柘林鸡母澳。臣带领舟师分头巡查,并无台匪飘突入境。”

在《奏请赏假葬亲折》里,他说:“臣父苏侃蒙圣祖仁皇帝天恩,擢授湖广洞庭协水师副将。于康熙肆拾陆年,军政以年老,休致回籍福建漳州府海澄县。随于康熙肆拾柒年,在籍病故。经今贰拾余载,不能归土,回思养育,劬劳寤寐难安。今臣择于本年拾月拾陆日破土,拾壹月初壹日安葬。但总兵原无告假之例,何敢冒昧。皇上以孝治天下,凡属大小臣工莫不共沾,锡类弘仁。且臣任碣石,距原籍海澄县,只有玖日程途。是以敢披沥下情,仰恳皇上天恩,俯鉴乌鸟私情,允臣所请赏假叁月,俾臣得于拾月初旬起程,护同臣母回籍料理葬事,送父归山以伸子职。不独臣父在九泉之下叨沐恩荣,即微臣母孙父子举家大小,莫不感戴皇仁于生生世世矣。微臣不胜激切待命之至,为此缮折专差家人赵秀赍捧具奏。伏乞皇上,睿鉴施行。”雍正帝硃批:“苏明良准给假三月该部知道。”

九月十日,苏明良又写了二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谢恩赐御制扇坠紫金等锭一匣折》、《奏报巡历东路洋面岛屿及所属雨水米价收成风灾等情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3册第275-276页)。

在《奏谢恩赐御制扇坠紫金等锭一匣折》里,苏明良得知雍正帝“准给假三月”,十分感激。他说:“雍正拾年陆月拾肆日,据臣家人赵秀,赍捧皇上硃批臣折壹匣,并蒙圣恩赐臣御制扇坠、紫金等锭壹匣,到臣舟次。臣即率领随师弁员,跪迎至船,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更邀从来未有之旷典,允臣所请赏假回籍葬亲,俾得以伸子职。”

七月二十六日,福建总督郝玉麟在《奏覆宜将吕瑞麟调补金门并以苏明良调用台湾总兵等情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3册第24页)里,保举苏明良担任台湾总兵官。他说:“至台湾为数省藩篱,所关最为紧要。……臣查有广东碣石镇总兵苏明良,巡察地方事务最为勤谨,更能安辑兵民,协和文武;且才品兼优,曾任闽省漳浦营守备,康熙六十年随师进剿台匪,着有劳绩,风土、民情素所熟悉,若以苏明良调补台湾镇总兵,洵属人地相宜。臣谨遵旨敬抒愚昧之见,据实奏闻。”

《大清雍正朝实录》卷一二二载:“雍正十年八月甲戌,调福建台湾总兵官吕瑞麟,为福建金门总兵官。广东碣石总兵官苏明良,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乾隆《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卷十四“职官二(武职)台湾总镇”载:“苏明良,海澄人。行伍,以征台立功累绩。雍正十一年任,初挂印。十三年,升福建陆路提督。”

同治《福建通志》卷一二零载:“苏明良于十年任台湾镇挂印总兵官。挂印始此。”

雍正十一年癸丑(1733年),五十二岁。

正月初一日,苏明良经厦门抵台,初二日接任台湾总兵官。

正月二十五日,苏明良写了三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请陈奏事宜应否交与福建巡抚代奏折》、《奏谢恩调台湾总兵折》、《奏报到台日期及地方宁谧雨水米价情形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3册第727-891页)。

在《奏报到台日期及地方宁谧雨水米价情形折》里,他说:“福建台湾总兵官驻扎台湾府臣苏明良,谨奏为恭报微臣到台日期,以及地方宁谧雨水米价情形,仰祈睿鉴事。窃臣于上年拾月贰拾日到闽,因思台湾南北二路,甫经荡平,善后之策益切紧要,是以臣于拾壹月初壹日,安葬臣父明白,随即趋赴福州府,与督臣郝玉麟面商善后机宜。旋即复回臣家安顿臣母,于拾贰月初叁日前往厦门,配启渡海。缘隆冬北风盛发,难以戗驶,延至雍正拾壹年正月初壹日抵台,初贰日接印视事。所有善后抚绥一切事宜,经臣节次举行,并呈请抚提臣酌议。具奏请旨。”

二月二十日,福建总督郝玉麟在《奏覆可与蔡添略苏明良二人内简选一员补授水师提督等事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4册第5页)里,保举苏明良担任福建水师提督。他说:“雍正十一年二月十六日,接到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来字,内开:雍正十一年正月十九日,奉上谕:‘福建水师提督员缺甚属紧要,着郝玉麟于闽、广两省水师总兵内,有伊深悉可胜此任者,拣选一、二员,密行奏闻,候朕简用。尔等可寄信前去。钦此。’臣跪读之下,仰见我皇上慎重海疆至意。臣查福建水师提督驻扎厦门,为全闽各海口锁钥,控制澎、台海外,最关紧要,必谙练水师营务,熟悉边海情形者方克胜任。臣于闽、广两省水师总兵内再四斟酌,悉心拣选,如粤省碣石镇总兵蔡添略熟谙水务,实心任事,虽才情稍觉拘谨,而人甚老成,堪任提督,不致贻误。闽省总兵内惟新调台湾镇总兵苏明良才品兼优,水务素谙,亦可胜提督之任。但苏明良甫经调台,任事方新,如蒙圣恩将蔡添略补授提督,臣无庸渎请外,倘蒙将苏明良补授提督,台湾尤关紧要,必得人地相宜,有才有守者始克胜任。查福协副将马召南历练老成,人甚妥当,以之补授台湾镇总兵,实能胜任。臣愚昧无知,荷蒙皇上下询,敢不悉心拣选,慎重筹思,但识见短浅,是否有当,统祈圣鉴。谨奏。”雍正帝硃批:“蔡添略既属新进,资格未深,兼之粤省熟谙水务者少,正亦需员弹压。苏明良固胜提督之任,但台湾甫经底定,绥辑事宜更为紧要,岂可轻移。至若马召南,材甚庸平,乃朕所稔悉,近虽历练,何遽能改心易行耶?试于此外另举一员,候朕酌夺,如或不然,王郡犹堪水师提督之任否?总在俟卿再加审度,覆到之日有旨。”

七月十五日,苏明良又写了五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报招抚缉拿南北社番并安插番属情形折》、《奏谢恩准交由闽抚代奏折子折》、《奏报收过十年分生息糖并各项税银及分拨银两数目折》、《奏报地方宁静早稻丰收及粮价并行店失火情形折》、《奏请将每年赏兵丁余剩息银酌赏游巡月兵与久病革退兵丁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4册第812-819页)。

在《奏报招抚缉拿南北社番并安插番属情形折》里,苏明良采取安抚政策。他说:“窃照北路彰化县所属之大甲西、沙辘、牛骂叁社逆番,上年倡首作歹,官兵荡平之后,一切元凶业经解省审结。并搜获番属老幼叁拾壹名口,经臣于本年正月内,具折奏报在案。尚有未获余孽,臣伏思凶番惧罪潜逃内山,值此春雨淋漓之候,官兵搜捕维艰,不无旷日持久之虑。臣会商台湾道张嗣昌,咨报督抚提臣,并檄行在事文武弁员,设法招抚。据报陆续就抚叁社凶番男妇老幼,总共壹百零叁名口,暂交大甲东等社土官保领安插。逃遁余孽,俱已全获。但查前后抚捕叁社番属,通计柒百余口。现交各社保领安插,听候审结发落,未免时日有待,计口授食所需甚繁,若令保领社番供给,而各社番众亦值兵燹之后,自顾不暇,又何能顾及他人。臣查番婆,善能耕种,际此东作之候,暂令番婆或开垦荒地,或就原社田园耕种,虽收获需时,然秋成有望,可以移缓就急,而保领社番,亦不致贻累之苦。其应需农具牛只,俱令番众暂为借用,庶数百口之男妇老幼,不至饥饿。经臣于本年叁月内报明督抚提臣,并檄行该地方官遵照而行,仍饬各社通事土官,严加约束,勿致疏虞。”雍正帝硃批:“经此一番振作,务期彻底清楚办理不可,少存苟且,目前省力偷安之念,复遗患于将来也。”

在《奏报地方宁静早稻丰收及粮价并行店失火情形折》里,苏明良还谈到一次行店失火和参与救护的情形,火灾共毁坏312间房子。他说:“陆月初捌日夜,大雨滂沱连绵叁日夜。各处田畴,俱皆沾足。农民乘时栽插,莫不欢呼称庆。现在府治米价新米仓斗每壹担只卖银捌钱,旧米每壹担只卖银玖钱,万姓乐业地方宁净。惟是伍月拾玖日夜子时,不意府治西定坊陈宝蜡烛店内失火。臣闻报登即带领弁兵前往救护,缘东南风乘发火势猛烈,兼之彼地人烟辏集,行店比连,难以护灭,臣即令弁兵拆卸房屋,截断火路,至丑时方息。计焚烧行店,并拆卸房屋,总共叁百壹拾贰间。幸是夜月色光辉,并无损失人口。”

在《奏请将每年赏兵丁余剩息银酌赏游巡月兵与久病革退兵丁折》里,苏明良做了一件大好事,将每年赏兵丁余剩息银,再酌赏游巡月兵与久病革退兵丁。他说:“窃照台湾乃海外要区,南北延袤千余里,村社错落,汛广兵单。分设汛防,多在冲衢而穷乡僻壤。每有奸徒搭盖茅屋,以种地樵采为名,夜聚晓散,窥伺窃劫,而汛防鞭长莫及。臣稔知台地情形,是以履任之始,即严饬各协营将备千把,按月轮流分为上下两班酌带目兵,在于所属地方,严加梭织游巡查察,庶宵小潜踪奸匪屏迹,而于地方实有裨益。是游巡之官兵,更加切要于汛防也。惟是目兵出巡遍历村社,往返拾有余日,若借宿村社,难免搔扰番民,必须随带锣锅、帐房等物,不无携带维艰。所有番民应差车辆,又经臣会同文员禁革,不许苦累番民,如有公事差遣,务必按照里数给价。而游巡目兵,势必自行捐雇车运。海外穷卒月粮饷内,有室家之养外,有衣食之需,若责令捐雇车辆,实难支持。臣查营运生息银两,递年应留十分之二,以备赏给臣标叁营物故兵丁,兹分拨拾年分息银,计有捌百伍拾贰两肆钱零,以为本年开赏之用。但臣标士卒,仰仗圣主鸿福远庇,赏恤无几,余剩银两甚多,臣不揣愚昧,仰恳天恩,请将此项息银,酌量每年余剩之多寡,计其往返之程途,赏给游巡目兵,以为雇募车辆之费。”

九月十五日,苏明良又写了一折给雍正帝,题为《奏缴历年所奉朱批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5册第112页)。

十二月十五日,苏明良又写了二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报地方宁静并收成米价情形折》、《奏缴朱批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5册第618-619页)。

在《奏报地方宁静并收成米价情形折》里,他说:“兹值晚稻,俱已告登。臣询之农民,咸称美恶相兼,计有七分有余收成。现在府治民间日用粗米,仓斗每石价银八钱六分,至九钱五分不等。其凤、诸、彰叁县地方米价,仓斗每石价银七钱至七钱七八分不等。至于二麦,现经陆续播种。际此隆冬岁暮,正商旅往来之候,地方尤皆宜加紧巡逻。臣严饬各协营派拨弁兵,在于所属地方梭织查巡。臣复分差弁兵,总巡南北中三路。并查察各塘汛目兵是否勤惰,务期奸宄革心宵小屏迹。现在各处地方,俱各安静,番民悉乐业。”雍正帝硃批:“果能于无事时,勤慎弗懈,则地方之宁静,可常保也。勉力为之。”

雍正十二年甲寅(1734年),五十三岁。

四月初三日,苏明良写了一折给雍正帝,题为《奏报地方二麦丰收雨水调匀米价平贱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6册第101页)。

五月十五日,苏明良又写了一折给雍正帝,题为《奏报沙里与社土著人等归化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6册第334页)。他说:“雍正拾贰年伍月拾壹日,据北路协副将马骥呈称:本年肆月叁拾日据中军都司朱虎,呈据岸里等社通事张达京、壮丁秦龙士官,敦化阿打歪加以眉加、由麻仕来等呈称。兹幸沙里与社生番席由敏等男妇,计壹百玖拾玖名口,相率向风愿归赤子,年贡鹿皮拾领,折饷贰两肆钱,照民交商,供役听令。虽云寥寥几番不足以供齿,数然既喁喁向化,亦可以验时,雍猗欤休哉!宁非盛平之景象耶。念京身隶通事,虽属蝼蚁未流,沾沐皇恩既深,且渥敢不效犬马之微劳,以报于万一,爰邀壮丁秦龙,揖资周与驯番,悉心诱掖,协力招徕等情,到都司转报,到副将随即饬令该都司,会县确查,取具户口清册,并令传唤通事张达京等,带领生番讯问归化实情,以凭给赏具报,去后今据该都司,呈送该番户口清册,并带领生番席由敏瓦、陈由敏等前来,随经当堂讯实归化情由,当即会同淡水同知、彰化县一例,优赏面加慰谕外,理合呈报等缘由到臣。臣随即委员,前往该社宣布圣德加意抚恤,赏给盐糖烟布等物,以慰归诚番黎,悉皆欢呼拜舞,永矢尊亲之戴。”

五月二十六日,苏明良又写了一折给雍正帝,题为《奏报查缉诸罗县插旗惑众人员情形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6册第421页)。他说:“窃照诸罗县北门外奸徒插旗以及无齿甫欲招人为匪一案,当经拿获无齿甫、萧全、许祖三名,讯供招有林水等十余人。经臣于本年五月内缮折奏明在案。臣随即严饬各地方文武员弁按照住址查拿,并遴选干丁前往,遍加访缉去后。兹据陆续拿获林水、黄麟、叶天使、张静、姚快、李赛等六名。臣会同研讯,俱各招认同去插旗不讳。现在文员律拟招解,应听督抚二臣具题。尚有未获供扳匪犯,臣复加严饬各营县实力访拿,务获解究,以净根株。合将续获插旗匪犯林水等六名缮折奏闻,伏乞皇上睿鉴施行。”

十月初四日,苏明良写了二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谢恩赐御制扇坠等物折》和《奏报派员护送凤山等县各社番黎赴省庆贺圣寿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7册第78-79页)。

在《奏谢恩赐御制扇坠等物折》里,他说:“臣于雍正拾贰年柒月拾伍日,准福建抚臣赵国麟敬交延平协带兵把总杨霖赍捧,皇上硃批臣折壹匣,并赏臣御制扇坠紫金等锭壹匣。臣随率领弁员出郊跪迎至署,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雍正帝硃批:“汝可谓不负朕任用之人。勉之。但凡事切不可过严,虽秉公执法,然须酌宜而为之愈妙。”

在《奏报派员护送凤山等县各社番黎赴省庆贺圣寿折》里,第一次提到台湾原住民与大陆之间的交往互动情况,以及细致安排人员“沿途照料,护送赴省”。他说:“恭逢圣寿昌期(雍正十二年十月),恳请准赴会城,敬效高呼同庆事。据台湾、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各社番黎庆福等,环绕臣署,俱皆倍切踊跃欢欣,争趋赴省顶祝。臣见其情词恳切,出于笃挚,未便阻其爱戴之诚悃。随会同台湾道臣张嗣昌,遴选通晓汉话土目番黎贰拾贰名,通事伍名,派拨文武弁员沿途照料,护送赴省。”

清朝皇帝的万寿节庆,通常举国庆贺,邦国藩属亦派使朝贺献礼。而台湾原住民提出赴大陆贺寿则前所未有。台湾原住民庆福一行,“赴省庆贺万寿” 这一事件,无论源自原住民“向心归化”之愿望,还是地方官员弘扬皇恩之举措,它开启了清代台湾原住民通过官方渠道赴大陆参访的先声,这不仅在清廷的台湾“理番”实践中属别出心裁之举,而且对乾隆时期原住民两次赴大陆贺寿朝觐也提供了前朝之鉴。

十二月初八日,苏明良又写了二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报地方晚稻收成分数及米价等情折》和《奏报隆冬岁暮暂停巡查地方营伍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7册第419-421页)。

在《奏报地方晚稻收成分数及米价等情折》里,他说:“窃照台湾,自本年入春以来,风雨调和二麦丰收,以及地方宁静米价情形,经臣于肆月内具折奏报在案。兹晚稻陆续俱已登场,臣细加查询,其台、凤、诸叁县,好歹相兼,各有捌分收成。惟彰化县所属之马芝遴起,以至东螺西螺止沿海一带地方,缘捌月贰拾玖日风雨大作,连绵日夜,禾苗多被损伤,只有伍分陆分收成。而东螺西螺二保,遭风尤为特甚,仅有贰分收成。但马芝遴等处,虽属歉收,然各处地方俱皆丰稔,是惟米价不至腾贵。现在府治民间日用粗米,仓头每壹石只卖银捌钱陆柒分,以至玖钱不等。其凤、诸、彰叁县,米价因省车运之费,更属平贱,每石只卖银柒钱壹贰分,以至柒钱柒捌分不等。”

在《奏报隆冬岁暮暂停巡查地方营伍折》里,苏明良谈及一次“轻骑减从”的巡查。他说:“台湾地方辽阔番民杂处,仰蒙皇上圣明洞悉情形,添设官兵新增营制,臣未经遍历巡查。经臣于本年陆月内详请督提二臣具题请旨,奉旨该部知道。钦遵转行到臣,理应钦遵俞旨克日起程。伏思北路地方辽远,当此营制新增,务宜遍加查察相度塘汛情形,操练兵丁以示鼓励,计程千有余里,往返必须壹月有奇。是以臣于陆月内,详请具题。讵知风信不顺,延至拾壹月叁拾日,始承准督臣知照。际此隆冬岁暮,府治为全台之根本,更属紧要,且封印在即,各项案件丞须办理。臣揣度经重,未便遽然远离。俟乙卯年开印后,臣即轻骑减从,前往巡查。除咨呈督提二臣外,理合缮折奏明,伏乞皇上睿鉴施行。”

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年),五十四岁。署福建陆路提督。

二月二十四日,经福建总督郝玉麟于台湾善后事宜等事案内,题请台湾镇照西陲边疆之例,改苏明良为(首任)台湾镇挂印总兵官。使其加重权责,可以行使审判刑事,径奏权或便宜行事,也因此位高权重。

二月二十八日,苏明良写了二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谢恩赐翎冠蟒缎等物折》和《奏报巡查地方回署日期及风雨调和二麦丰稔情形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7册第782-783页)。

在《奏谢恩赐翎冠蟒缎等物折》里,苏明良第一次置“福建台湾挂印总兵官驻扎台湾府臣苏明良谨奏”开头语,说明已授挂印之职。《奏折》称:“臣于雍正拾叁年贰月贰拾肆日,准福建抚臣赵国麟敬交、臣标左营把总陈国乡赍捧,皇上硃批臣折壹匣,并钦赐臣熏貂冠壹顶、翎管壹个、花翎壹枝、福字壹张、蟒缎壹匹。臣随率领弁员,出郊跪迎至署,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跪受之下,感激难名,荣耀非常。”

【翎管与花翎小常识】翎管是清王朝官帽上的饰用之物。按大清律例,文官至一品镇国公、辅国公得用翠玉翎管;武官至一品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得用白玉翎管。故在清代,佩带翠玉翎管和白玉翎管为一品文武高官的象征。在当时是千古犹荣的恩宠。

花翎为清官员冠饰。清制,武职五品以上,文职巡抚兼提督衔及派往西北两路大臣,以孔雀翎为冠饰,缀于冠后,称花翎。除因军功赏戴者外,离职即摘除,花翎有单眼、双眼、三眼(“眼”即孔雀翎毛上圆花纹)之别,除贝子、固伦额驸因其爵位戴三眼花翎。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戴双眼花翎外,品官须奉特赏始得戴用,一般为单眼花翎。

苏明良获赏翎管和花翎,犹荣之极。

在《奏报巡查地方回署日期及风雨调和二麦丰稔情形折》里,再次谈到轻骑减从,前往地方巡查,并受到“各社番黎老幼,悉皆欢迎道左”。他说:“臣于本年正月贰拾肆日,轻骑减从,自备裹粮,前往北路上淡水一带地方巡查。自入春以来,风雨调和,二麦丰稔,民番乐业,地方宁静。所有新设各营汛,臣逐一确勘,俱各妥协其兵丁技艺。臣沿途操演,分别赏罚,以示劝惩。至于各社番黎老幼,悉皆欢迎道左。臣宣布皇上圣德,加意抚绥,赏给烟布、银牌等物,不敢丝毫扰累。各社番黎莫不怀圣德,而畏天威,甚属帖服。更有上淡水所属之大甲东等柒社番黎,仰沐圣化,咸知摩义,革薄从忠,佥呈情愿捐谷叁百壹拾石,积贮社仓,以防旱潦。臣见其急公情殷,面加奖励。”

闰四月初一日,苏明良又写了四折给雍正帝,分别题为《奏谢恩赐貂皮褂等物折》、《奏报地方宁谧早稻丰收以及雨水米价情形折》、《奏报蓬山社番妇拾遗不昧折》《奏报据情代大甲西等社叛番眷属恭谢宽免跟究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8册第165-168页)。

在《奏谢恩赐貂皮褂等物折》里,他说:“臣于雍正拾叁年肆月初陆日,准福建抚臣卢焯敬交外委把总林太赍捧,皇上硃批臣折壹匣,并钦赐臣貂皮褂壹件、玻璃炉壹座、鼻烟壶壹个、火镰包壹个到台。臣随率领弁员出郊跪迎至署,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雍正帝硃批曰:“览。奏谢矣。”

在《奏报蓬山社番妇拾遗不昧折》里,还可看出台湾原住民的朴实和苏明良细心勤政的表现。他说“本年贰月贰拾陆日,有蓬山社番妇茅劳女番子,于是日黎明时候,因夜得雨喜欢往园巡看黍苗,至大路旁拾获花布包壹个,内包裹乌布长褂壹件、白布衫壹件、厘戥壹把、眼镜壹个、家信壹封,重贰拾两。番妇母子将包裹开看,知系财物不敢隐瞒,交明通事李荣缴官查明给还失主。当官交还失主林凤领回,林凤取出银一半酬谢,番氏母子坚辞不受理。缘由转报到臣,臣随发给花红银牌等物,前往奖赏,以示鼓励。”雍正帝硃批曰:“实在极好之事。”

四月十八日,闽浙总督郝玉麟、福州将军阿尔赛《奏覆再加商酌苏明良署理提督事宜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8册第93页),保举苏明良任福建陆路提督。

《大清雍正朝实录》卷一五五载:“雍正十三年乙卯。闰四月乙亥。以福建台湾总兵官苏明良,署福建陆路提督。调福建海坛总兵官马骥,为台湾总兵官。”

五月二十五日,镇守福建海坛等处总兵官马骥《奏报海坛任内清理营伍及调验兵船增添哨防缘由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8册第461页)称:“臣在洋总巡,于雍正十三年五月十九日舟次磁澳洋面,蒙兵部札付内开:为钦奉上谕事,职方清吏司案呈雍正十三年闰四月初六日奉旨:苏明良着署理福建陆路提督印务,其台湾总兵员缺着海坛总兵马骥调补,海坛总兵印务着郝玉麟、阿尔赛奏闻委署。苏明良现在台湾,有经手未完之事,俟事竣后再回内地,赴提督之任。阿尔赛俟苏明良到后,仍回将军之任。”

六月二十日,福州将军署理陆路提督印务阿尔赛《奏请准于署提督苏明良到任后赴阙陛见折》(见《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28册633页)称,苏明良正在台湾办理移交手续,准备去泉州接任陆路提督。他说:“兹奉谕旨苏明良着署陆路提督印务,阿尔赛俟苏明良到后,仍回将军之任。查苏明良在台,尚有经手事件,辗转交代,尚需时日,未及预期。……福省连年成熟,本年尤为丰登,人民安静。而新任提臣到泉,将军印务现在海关。臣于提督事务逐一告知后,轻骑减从,星驰北阙,匍叩慈颜。”

《大清雍正朝实录》卷一五九载:“雍正十三年乙卯。八月己丑。子刻。上崩。”

《苏明良墓志铭》载:“……褒嘉赐貂帽褂、五采花翎、蟒缎宁绸等项。莅台镇凡二载余,兵辑民安,德化大行。改署陆路提督印务。封赠先生三代。太夫人及元配朱夫人、继配孙夫人一品。荫一子入监读书。”

十二月十七日,镇守福建海坛等处总兵官马骥奏本:“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蒙兵部札付内开:为钦奉恩诏事:武选清吏司案呈,兵科抄出本部题前事,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钦奉恩诏内开:一内外满汉官员:一品封赠三代,二品、三品封赠二代,七品以上封赠一代,八、九品止封本身,钦此。又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钦奉恩诏内开:武官在京、在外,二品以上各送一子入监读书,钦此;钦遵等因札行到臣。”

提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一般来说,清朝在中国各地共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就台湾清治时期而言,台湾总兵或台湾镇所辖军队,通常属于福建陆路提督与福建水师提督所管辖。

又,提督为清代从一品武官。相当于现今的省军区或副大军区级司令员,军衔为中将或上将。福建水师提督,驻守厦门;陆路提督,驻守泉州。

乾隆元年丙辰(1736年),五十五岁。署理福建陆路提督印务兼署水师提督。

《苏明良墓志铭》载:“上御极之元年,省斋公奉召陛见。叠蒙温语,赐克□□,撒袋鞍马数事。回任再署水师印务。”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一八载:“乾隆元年丙辰五月。署福建陆路提督苏明良奏:福、兴、泉、漳、地方,山海交错,水陆分界,请于到任后,巡查一次,点验军械,校阅骑射。(乾隆帝硃批)下部议行。”

乾隆二年丁巳(1737年),五十六岁。署理福建陆路提督印务兼署水师提督。

元月至八月,苏明良署理福建陆路提督印务兼署水师提督。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四九载:“乾隆二年丁巳八月乙酉秋分。闽浙总督衔、专管福建事务郝玉麟,议覆署福建陆路提督苏明良奏言:闽省风俗强悍,泉漳等处,尤为好斗生事。请将为首起意,鸣锣聚众之人,从重发遣,以靖地方。其不行阻止之族长近邻,一并连坐。查凶徒聚众伤人,照律定拟外,其有偶因细事,互相格斗者,亦照例将为首之人,杖一百流三千里。至泉漳等处,大姓聚族而居,多至数千余丁,非乡保所能稽察。是以族长之外,设立族正房长,官给印照,责令约束族丁。嗣后请严行申饬。如有作奸犯科者,除将本人定罪外,其族正房长,予以连坐,至左右邻免其拖累。得旨。著照卿所议行。”

又《大清乾隆朝实录》卷四九载:“署理福建陆路提督总兵官苏明良奏:闽省之霞浦、寿宁、建宁、松溪、政和、永定、延平、邵武、侯官、闽、闽清、罗源、连江、莆田等州县,被水淹没民人室庐,业经督臣郝玉麟查勘赈恤。其各府县、城垣、烟墩、台寨、塘房、了楼等项。被水损坏者,亦经移咨督臣,饬该地方官估报兴修,以资保障。得旨。知道了。督抚等料理赈恤。若得宜则可。若不得宜。或吏胥滋弊。百姓不受实惠。密行具奏。”

十月丙申,实授苏明良为福建陆路提督。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五四载:“乾隆二年丁巳,冬十月丙申。实授苏明良为福建陆路提督。张天骏为广东提督。”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五九载:“乾隆二年丁巳十二月癸丑。福建陆路提督苏明良奏:福宁府属霞浦县地方桐山一堡,为浙闽山海交错紧要之区,请改设县治等因。得旨。交与郝玉麟,听其议奏。”

乾隆三年戊午(1738年),五十七岁。实授福建陆路提督。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七四载:“乾隆三年戊午八月壬午,议政大臣遵旨议覆、福建陆路提督苏明良奏请:严禁鸟枪,不许民间制造,应毋庸议。得旨。朕看此事苏明良屡次奏请,在彼必有所见,或福建地方情形,与他处不同。著交总督郝玉麟再行查明议奏。寻据奏覆:延、建、邵、汀及福宁、福州、兴化七府属,民情稍淳,且崇山峻岭,猛兽最多,应准制造鸟枪。其余禁止。得旨。如所请行。”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八一载:“乾隆三年戊午十一月戊辰。又议:闽浙总督郝玉麟等疏言。闽省霞浦县属之桐山地方,襟海环山,离县窎远,控制难周,请建立县治,添设知县一员,训导一员,典史一员。所有霞浦近桐之八都至二十四都,民屯田亩,额设银米,拨归新县管辖。其原驻芦门巡检,改驻柘洋地方。应如所请。从之。命县名曰福鼎。”

乾隆四年已未至五年庚申(1739-1740年),五十八至五十九岁。

任陆路提督,居泉州官舍。因乾隆朝奏折出版发行量少,尚无电子版,漳州市书馆和方志办也没有收藏,这段时间有关苏明良的资料,暂缺待查。

乾隆六年辛酉(1741年),六十岁。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五一载:“乾隆六年辛酉九月辛卯,广东琼州镇总兵武进升奏:琼属雨水田禾情形。得旨。欣慰览之。已用汝福建提督。汝曾为漳州总兵,彼处风气刁悍。汝所素知,而目下为尤甚。一切整理之处,与督臣和衷亟力为之。”

是年,因漳浦小刀会案,乾隆帝遂决定选用武进升为福建提督。

乾隆七年壬戌(1742年),六十一岁。

六月二十八日,福建陆路提督苏明良奏报《漳浦县令朱以诚被杀缘由折》:“兹查得漳浦县云霄地方,民人结为小刀会。小刀会首监生蔡怀、浦邑买办李珠。”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一七五载:“福建漳州镇总兵龙有印奏:漳浦县知县朱以诚,被民人赖石剌割殒命。臣具摺奏闻。奉朱批:知道了。将起衅缘由,密访再奏。钦此。臣访得漳浦县监生蔡怀,素行不端,被该县屡次诫饬,并加辱詈。于是忿恨,商之先被该县枷责之陈士亮,遂与往寻李珠商谋。李珠现为该县买办衙役,侵用银两,恐其追究。于是一同诱雇在县衙内居住之民人赖石,许银一百两。赖石系游手无赖,见财亡身。遂于六月初三日,伺朱以诚坐堂审事,即潜身椅后,持刀剌其咽喉殒命。拏获各犯讯究,尚未定案。谨将起衅缘由奏覆。得旨。以朕所闻。事因小刀会。且内有汝所管兵丁。此皆讳而不言。殊属欺罔。”

“福建陆路提督苏明良奏:“兵丁关格等不法,失于觉察,乞严加议处。得旨。此事尔等调度有方,甚属可嘉,何罪之有。至兵丁同谋,乃汝等向来不能约束之咎。但有此功,可赎前愆。今后慎之。其闻上达、林三,待事定之后,交那苏,给咨送部引见。朕欲加恩也。”

“漳州镇总兵龙有印奏:兵丁关格等不法,臣有统辖之责,乞敕部严议。得旨。汝等此番料理,颇属可嘉。已交部议叙矣。至于平时失于防范,不能辞其责,而甚至兵丁同谋为匪,汝岂得无过。俟审明后,功过亦不相掩也。”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一七四载:“乾隆七年壬戌九月辛酉,调福建福宁镇总兵雷泽远,为漳州镇总兵。漳州镇总兵龙有印,为福宁镇总兵。”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一七七载:“乾隆七年壬戌十月癸卯,以直隶提督塞楞额,为陕西巡抚。调广东提督保祝,为直隶提督。以广东琼州镇总兵武进升,为广东提督。”

又《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一七七载:“乾隆七年壬戌十月丙午,以福建提督苏明良,新授广东提督武进升,对调。”

十一月十六日子时,苏明良卒于泉州官舍,享年六十一岁。

《苏明良墓志铭》载:“先生生于康熙壬戌年九月二十六日巳时,卒于乾隆壬戌年十一月十六日子时,享年六十有一”。乾隆壬戌年,即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子时,深夜23点至凌晨1点。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一八零载:“乾隆七年壬戌十二月戊戍,福建漳州镇总兵龙有印,以军政自陈解职,命降二级调用。”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一八一载:“乾隆七年十二月丙午,又谕:广东提督员缺,著金门镇总兵官林君升补授。金门镇总兵官员缺,著澎湖副将孟伍进补授。令总督那苏试看。如或不称此任,可于本省总兵内拣选一员,奏请调补,所遗员缺,即将孟伍进补授。”

乾隆八年癸亥(1743年)。

《大清乾隆朝实录》卷一八七载:“乾隆八年癸亥三月辛巳,赠故福建陆路提督总兵官都督佥事苏明良为署都督同知。”

《苏明良墓志铭》载:“封赠先生三代。太夫人及元配朱夫人、继配孙夫人一品。荫一子入监读书。……坐晋江四十一都山院乡(今泉州清源山支脉朋山岭南麓),土名中仑,穴坐甲向寅申,丙寅分金为圹三虚。”

元配朱氏,育有三女一男。男光弼,字衡山。

继配孙氏,育有四女一男。男光曜,字君旭。

长房孙承恩、观成、承勋、鸣夏、邦达、承谟。

次房孙承烈、承斌、承超、承训、承熙。

长房曾孙宗美、琳、宗辙、锡虾、宗颂、宗文、宗岳、锡龄、宗钦。

次房曾孙宗彝、宗泗。

引用书目

[1]苏明良墓志铭.清·陈大玠.原志石,笔者珍藏.

[2]福建通志.清·陈寿祺.台北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68.

[3]漳州府志.清·沈定均.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4]海澄县志.清·陈锳.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5]山西通志.清·储大文.中华书局,2006.

[6]浙江通志.清·沈翼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7]湖南通志.清·卞宝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8]重修福建台湾府志.清·刘良璧. 台湾大通书局,1984.

[9]台湾通志.清·唐景崧.上海书店,1999.

[10]福州府志.清·徐景熹.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

[11]泉州府志.清·怀荫布.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

[12]厦门志.清·周凯.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

[13]陆丰县志.清·王之正.台北成文出版社,1966.

[14]东征集.清·蓝鼎元.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8.

[15]平台纪略.清·蓝鼎元.中华书局,1991.

[16]大清历朝实录.清代官修.中华书局,1985.

[17]福建通纪.民国·福建通志局.台湾大通书局,1968.

[18]厦门市志.民国·厦门市修志局.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

[19]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

[20]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秦国经.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苏登科2015年9月30日—10月31日稿)

提督苏明良墓志铭

(计5件10面,现存4件8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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