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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行政许可

2024-04-24 22: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落实工作,确保我局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

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市领导“调高标准、加大力度、提升水平、全面展开,打造2.0版垃圾分类福州模式”要求,同时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方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市场监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区局机关、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等办公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确保设施配备、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等落实完善。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依照市场监管职能,全面落实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助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区环境改善、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公共机构办公区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1.完善分类设施。在集中办公区域或独立办公楼每栋楼、每层、每间办公室、集体食堂、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配置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其中,办公室应适当增加其他垃圾桶数量、食堂区域适当增加厨余垃圾桶数量,保证分布合理、标识统一、数量足够、方便投放与收集。建议配置分类监控,在四分类垃圾桶位置设置监控探头,通过每月抽查通报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主动、精准分类。

2.实施分类投放。在楼宇或院落内分类垃圾桶摆放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导牌,引导准确投放,严禁错投、乱投。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开启四分类垃圾桶,其余时间垃圾桶呈关闭状态,稳步培养干部职工从垃圾分类“被动接受者”变成“主动配合者”。

3.明确工作责任人。由分类管理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做好分类垃圾的收集与转运、分类垃圾桶的日常养护和清洗,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清运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依职能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1.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根据《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加强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的监督,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依职能落实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2.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推进限塑工作:配合文旅、商务部门督促仓山区落实建成宾馆、酒店、景区禁限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销售、使用;配合商务部门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销售和使用;配合商务部门督促仓山区落实农贸市场配齐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落实垃圾分类限塑和减量工作。

(三)落实倡导节约消费理念工作

配合区委文明办、区商务局组织辖区酒楼、中小餐馆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开展放心餐厅和放心食堂建设中,制定建设标准,创建餐饮企业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通过桌牌、海报、LED屏,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弘扬文明用餐、光盘行动,作为重点考核项目,推进示范店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推进广告行业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广告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市局依据制定的《福州市广告行业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检查考核评比制度,挂点市局领导对各县(市)区推进广告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广告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小组,对辖区广告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评等。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告网络交易与信用监管科,办公室、机关党办、产品质量科、餐饮科等为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协同组织、推进、落实全系统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本级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

(二)发挥领导干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在单位及家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带动家庭成员及身边群众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养成良好习惯,带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周围群众做好表率,也为我局全体干部树立良好榜样。

(三)发挥党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依托区局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分队,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工、青、妇组织力量,按照区委文明办“每月至少开展一项活动”要求,积极开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志愿行动,主动走进居民社区、公司企业,通过在现场劝导、监督居民进行正确的垃圾分类,向来往居民分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等形式,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提升分类质量,让群众积极响应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号召,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践行中。要求各党支部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努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指标列入考核,全面对标对表上级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不断提升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形成“比学赶超”氛围。各单位要利用局公众号、官方网站等互联网新媒体开展宣传,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内容,为社会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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