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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阜阳首开罚单!

2023-05-03 12: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快把头盔戴上!

今天

已有多人收到警告罚单

这是阜阳首次开出

因驾乘电动自行车

未佩安全头盔的罚单

今天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正式实施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

将被处警告

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为让更多人知晓条例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前期

临泉交警以警告、宣传教育为主

△ 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 逆向行驶

△ 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加装遮阳伞

△ 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 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帽×)

虽说安全帽和安全头盔同为头部防护用品,有着相同的基本功能,但是两者不可互相替代。建筑工地上用的安全帽,主要是缓冲高空坠物对头部的冲击,而驾乘电动车所要求的防护,需要正面、侧面和头顶全方位的防护。

相比之下,安全帽所能承受的撞击面及其缓冲力比头盔要小得多。所以,佩戴安全帽不能代替头盔的保护作用。

注意了!

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

交管部门

对近年来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发现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

81.6%的骑乘人员死于颅脑受损

他们中

95%以上都未佩戴头盔

正确佩戴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到底有多重要?请看案例

戴头盔出车祸无大碍

女乘客未戴头盔昏迷

阜阳交警此前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阜阳市北京西路皖西北商贸城路段,一辆面包车在路口掉头,当车身掉转至对向车道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北京西路自西向东行驶,车速较快,径直撞到面包车右前部。

巨大的惯性将摩托车上2人甩出,摩托车后排乘客在空中旋转360度后,重重摔在路面上。驾驶人余某某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身体无大碍。乘客未佩戴头盔,头部受创,当场昏迷。

女子被撞腾空摔倒

因佩戴头盔仅骨折

2021年5月28日,铜陵市义安区一名女子戴着头盔骑电动车上路,在某交叉路口处与一辆重型半挂车猛烈碰撞,电动车立即被撞得粉碎,该女子瞬间腾空而起摔倒在地面上。

万幸的是,由于当时戴了头盔,该女子仅轻微骨折。

头盔未系牢,撞击时弹飞

当事人颅脑损伤死亡

2019年4月19日7时许,袁某驾驶苏J号牌的小型轿车,与房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房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房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2019年4月29日死亡。

法医尸检报告显示,房某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画面中可以看到,房某未将头盔系紧,被撞瞬间头盔已经飞出,落地时头盔也未能保护她的头部。

正确佩戴头盔

危急时刻能保命!

未佩戴头盔——造成死亡事故

佩戴了头盔——仅头皮擦伤

未佩戴&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关键时刻安全头盔能保命

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影响美观

而丢掉这个生命防护屏障

为了自己的安全

请规范佩戴头盔

处罚不是目的

保护你的安全,才是目的!

综合临泉交管大队、阜阳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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