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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伦说

2024-05-31 20: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儒家关于人际关系的学说。中国古代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称为伦理或伦常。人伦一词首见于《孟子》。“伦”的含义是辈份、等次、道理。“人伦”特指宗法等级社会中人际关系的种类和礼义。人伦说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础理论。

  源流与演变 儒家人伦说首倡于孔子。《论语》论述了父子、君臣、长幼、朋友、君民等社会关系,提出对君王尽忠、对父母尽孝、对朋友守信、对民众惠养的道德要求。孔子于人伦中最重君臣、父子两伦,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作为治国为政之道。他的学生子路认为“不仕无义”,不赞成隐士“欲洁其身而乱大伦”(《论语·微子》)。孟子提出五伦,正式创立儒家的人伦说。他推崇大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孟子·离娄下》)。舜用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孟子认为“圣人,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上》),圣人是最能体现人伦美德的人。荀子亦重人伦,他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者,在于人有父子之亲、男女之别,不是乱伦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这四种人伦“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荀子·王制》),永不可磨灭。荀子进而为四伦中的八种人确定各自的义务和责任:人君之职责是“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人臣之职责是“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人父之职责是“宽惠而有礼”;人子之职责是“敬爱而致恭”;人兄之职责是“慈爱而见友”;人弟之职责是“敬诎而不苟”;人夫之职责是“致功而不流,致临而有辨”;人妻之职责是“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荀子·君道》)。在四伦以外,荀子还推重师友,或君师并论,或师友并提。《礼论》谓“君师者,治之本也”,把事天地、尊先祖和隆君师看做礼之三本。《修身》论师友说:“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故君子隆师而亲友,以致恶其贼。”

  《礼记》将五伦称为“五达道”(《中庸》),肯定五伦的普遍价值;主张以礼义为纲纪调整人伦关系,正君臣,笃父子,睦兄弟,和夫妇;将人们的伦常标准概括为十“人义”(《礼运》);对于孝道、妇德做了细密的规定;提出絜矩之道(《大学》),以孔子忠恕思想为指导,形成处理人际关系的对等性原则。西汉董仲舒认为,君臣、父子、夫妇之义,均取诸阴阳之道,君、父、夫为阳,臣、子、妇为阴。他为儒家伦常确立了阴阳哲学的根据。东汉《白虎通义》以法典的形式将宗法人伦规范化,提出三纲六纪,以君臣、父子、夫妇为三纲,以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为六纪。六纪的道德要求是:敬诸父兄,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唐代韩愈认为佛教与老子之学有背于日常人伦,“弃而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养之道,以求其所谓清净寂灭者”(《原道》),此乃“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的夷狄之法,须加以排攘。而儒家倡导的先王之教,“其文《诗》《书》《易》《春秋》,其法礼乐刑政,其民士农工贾,其位君臣、父子、师友、宾主、昆弟、夫妇”(同上)。这就是从尧舜经孔孟传下来的道统。

  宋明理学家谈人伦一般使用孟子的五伦说,不再另立序列,但在论证上有新意,他们把五伦提到性理之学的高度来说明。朱熹认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乃人之大伦,圣王教民之目的,皆是定本,学校教育皆以明人伦为宗旨,以尽人伦为目的,所以他把五伦称为“五教”。五教之所以能行,在于五伦乃人性中固有之天理,后天因气质之偏、物欲之蔽而被压抑扭曲,教育不过是复其本性而已。他说:“盖民有是身,则必有是五者,而不能一日离;有是心则必有是五者之理,而不可以一日离也。是以圣王之教,因其固有,还以道之,使不忘乎其初。”(《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九《琼州学记》)王守仁认为心即理,五伦之源在于良知,“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即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便是信与仁”(《传习录》)。他不赞成佛教逃避父子、君臣、夫妇以求解脱的做法,不如顺乎人间常情而为之,“吾儒有个父子,还他以仁;有个君臣,还他以义;有个夫妇,还他以别”(同上)。

  儒家学说以人为本位,其中心问题是阐述宗法等级社会是如何做人的道理,其理想人格正体现在人伦的完善上,修身养性需要在人伦的实践中推进,所以儒家必然重人伦,重家国,以人伦为圣道之本。这正是儒学的人世性,是它与佛教、道教明显不同的地方。正如吕本中对游酢所说的那样:“儒者之道,以为父子、君臣、夫妇、朋友、兄弟,顺此五者,则可以至于圣人;佛者之道,去此然后可以至于圣人。”(朱熹:《伊洛渊源录》)

  主要内容 儒家人伦说就其主流而言,既强调上下尊卑、贵贱、亲疏之间的差别,又主张各种人际关系要以和为贵,相互承担义务与责任,做到合情合理。对应的关系中一旦一方破坏了传统的人伦之道,另一方的义务和责任也随之而解除。以下按五伦的顺序加以论说。

  父子有亲 宗法社会以男性为中心,故用父子来代表两代人之间的关系。儒家认为父子是由血缘形成的亲属关系,称为“天伦”,是家庭中最主要的关系;而国以家为本,君臣关系是父子关系的扩大,所以父子也是整个家族社会中最主要的人伦。人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须全而受之全而归之;人出生后,至少三年,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因此为人子者要报答父母生育之恩,必须克尽孝道,生则敬养,死则哀葬,祭之以礼,有后继嗣,立身行道,移孝作忠,光宗耀祖(见忠孝论)。总之,“为人子,止于孝”(《大学》)。父子乃天性之亲,为人伦之首,不可用常理处之。孔子认为父子之间,亲情高于是非和法律,故“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孟子认为人事以事亲为大,父亲犯法,子可以弃其君位,窃负而逃,决不可使父受于刑戮。孔孟本意都要使父子一伦超越其他社会关系,达到不可动摇的崇高地位,以孝修身齐家,以孝治国平天下。这一思想发展到宋明,便出现了“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罗仲素语)的说法,提倡愚孝,把父子一伦的主从关系绝对化。但是儒家主流派认为父子关系也是相对的,“父慈子孝”(《礼运》),“为人父,止于慈”(《大学》),“养不教,父之过”(《三字经》)。父母要克尽对子女养育、爱护、教导的责任。非但如此,父母有了过错,子女还可以提出批评,但态度要缓和,言辞要委婉,叫做“几谏”,如果父母不听,“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始终不改敬诚的态度。《孝经》说: “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谏诤章》)这也是为了尽孝。

  君臣有义 君臣关系的广义还包括君民关系,这是宗法等级社会最重要的政治关系。按儒家的说法,君臣以义合,不是先天的血缘联系,而是后天的社会联系;但它建立在父子关系的基础上。君是父的放大,故君父并称。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它的重要性又高于父子关系。《礼记》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丧服四制》)君为国治之枢要,国无君或多君则乱,所以君权必须是独一的、至尊的。《周易·系辞》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君臣上下关系是效法天道而来的,君王奉天承运,君权天授,非人力所能移易。故臣民应当忠于君王,服务于君王,此是人之大伦,人间常理,万古不灭。程颢、程颐认为:“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河南程氏遗书》卷五》)忠君与孝亲是一体的,“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子亲”(《礼记·祭统》),故君父并重,忠孝兼行。当忠孝不能两全时,应弃孝尽忠,此亦是孝。有些儒者提倡愚忠和绝对服从,如韩愈说:“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拘幽操》)他认为君令臣行,民服其劳,“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原道》)。

  有些儒者则强调君臣、君民的相互责任,把君道看得高于君权。孔子说: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又说:“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大臣从道不从君,无道之君可以不臣,“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不应逆来顺受,无条件服务。孔子更重视君民关系,主张惠民、富民、教民、哀民,使民以时,先信而后劳之,以德导之,以礼齐之,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理想的圣王如尧舜和泰伯,都具有至德,受到人民的称颂。孟子进一步强调君臣关系的相对性,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或废易,或离去;无道之君如桀纣者,乃独夫民贼,则宜诛讨,解民于倒悬。孟子有鲜明的民本思想,说: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故明君应实行仁政,不嗜杀人,制民之产,视民如伤,与民同乐,使人民安居乐业,并因此受到人民的拥戴。这是孟子所理想的君民关系。孔孟之后,儒家多数都赞成有条件的忠君,认为真正的忠臣是忠于君道,对君王的不良行为要有所匡正,不是一味随和。荀子认为,能用高尚的道德感化君王者是大忠,能用道德调整君王的行为而补其不足者是次忠,敢于犯颜直谏者是下忠,不顾大局而“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谓之国贼”(《荀子·臣道》)。《孝经》说:“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事君章》)后来的忠臣都是按照“和而不同”和逆命利君谓之忠的原则立身于朝廷的。纳谏和进谏成为君臣关系健康化的重要手段。

  夫妇有别 儒家认为,男女居室,乃人道之大伦。夫妇之道,人情之始,参配阴阳,通达神明,而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易·序卦》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措)。”从人伦的发生次序上说,夫妇在最前;男女婚姻,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夫妇既是家道之始,又是整个社会人伦的基础,故称之为大伦。但夫妇是有别的,夫与妇一阳一阴,一刚一柔,一主一从,一外一内,不可紊乱。故《礼记》说:“夫义妇听。”(《礼运》)“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郊特牲》)“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则》)《仪礼》说:“夫者,妻之天也。”(《丧服》)《左传》说:“夫和而义,妻柔而正。”(昭公六年)《白虎通义》说:“阳倡阴和,男行女随。”(《嫁娶》)显然,“夫妇有别”体现父权社会的特征,夫尊妇从,男女是不平等的,妇女没有独立的地位和人格,只能依附于男子而存在。《郊特牲》提出“三从”:“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昏义》提出“四德”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合称为“三从四德”,成为历代妇女教育的正统信条。

  当然,儒家也讲“夫妇一体”(《仪礼·丧服》),“夫妇和”(《礼记·礼运》),以及相敬如宾,在实际生活中甚至有“惧内”的现象存在。还有的儒者主张婚姻自由,认为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男女之婚不受门第限制,以情投义合为主,如李贽就赞扬过卓文君私奔司马相如,但这不成为主流思潮。社会的婚姻通则,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鸡随鸡,男女都没有自选的自由。在家庭道德中,对男性宽松,对女性苛刻。男子可以休妻再娶、纳妾嫖妓,女子只能从一而终。《列女传》说:“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宋代理学家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说法,更加强了对女性的约束。

  长幼有序 长幼关系以兄弟为主,也包括邻里、乡党的长幼关系。长幼有序的基本要求是兄友弟恭,长惠幼顺,孔子称之为“悌”,孟子称之为“义”。兄弟同出于父母骨血,故应相互亲爱,和睦共处。《尚书·君陈》说:“惟孝,友于兄弟。”《论语·子路》说:“兄弟怡怡。”不过兄弟关系不完全是平等的。在宗法等级社会,长子、嫡子在家庭中有特殊地位,是财产和职务的第一继承人,父不在兄可代行其职,故常以父兄并称,次子和庶子的地位相对说来较低,所以强调长幼有序。孔子常将父兄与孝悌并提,说:“出则事公卿,人则事父兄。”(《论语·子罕》)“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有若将孝悌概括为仁之本。孟子说:“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他把悌德提得很高。荀子对兄的要求是慈爱,对弟的要求是敬顺。长幼有序的关键是“敬”,有此敬心,发散开去,便有义行。朱熹说:“事亲从兄,是仁义之根实处。”(《朱子语类》卷五十六)又说:“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义主于敬,而敬莫先于从兄。故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孟子·离娄集注》)敬兄必敬长敬人敬业。《礼记》说:“敬,让之道也,故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室家则父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经解》)兄弟之伦德可以扩大于族人之间、乡里之间,以及社会一般人际关系,形成礼貌敬让之风。

  儒家弘扬古代敬老的传统。孟子说:“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孟子·公孙丑下》)中国古代有尊事三老五更的制度,三老者明于天地人之道而寿考者也,五更者明于五行之道而更历多者也,各有一人,天子亲临辟雍,割祭肉而赐之,崇老所以兴教,教天下以悌道。

  朋友有信 朋友在人伦中是第五伦,它不能背离父子、君臣、夫妇、兄弟四伦的基本要求。朋友一伦不同于其他四伦,不受宗法血缘关系和贵贱等级的限制,具有较多的平等性、广泛性,是社会人际的重要纽带,因而为儒家学者所看重。儒家认为,朋友关系具有以下属性:①平等性。孟子说:“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万章下》)朋友之间是对等的、自愿的,不应有辈份、贵贱、血亲等附加条件。②相知性。扬雄说:“朋而不心,面朋也;友而不心,面友也。”(《法言·学行》)交友应做到相知相得。③道义性。蔡邕说:“朋友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正交论》)若无道义,便是势利之交。④爱助性。戴震说:“友也者助也,明乎朋友之道者,交相助而后济。”(《孟子字义疏证·原善下》)交友之道以诚信为本,孔子说:“朋友信之。”(《论语·公冶长》)孟子说:“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为此,一要慎于择友,二要素交,三要讲恕道,四要恒持不变。(见朋友观)

  历史地位 儒家的人伦说反映了宗法等级社会的人际关系,特重家族血亲和等级差别,对于职业、民族等社会关系甚少涉及,表现出很大的狭隘性,不能适应近现代社会的需要,忠君、愚孝、男尊女卑、嫡长子特权等传统观念都需要克除。但中国人重视家庭的稳定、和谐、温馨的民族传统,以及敬老爱幼、文明礼貌的优良风气,应该继承和发扬。朋友一伦在宗法制社会瓦解以后最具发展前景,它可以渗入其他人际关系使之健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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