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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何谓生命美学(节选)

2024-07-17 21: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三十年来,国内关于生命美学的评论与研究还有很多,不过,限于篇幅,我们却实在无法再举出更多的例证来加以证实。然而,鉴于上述美学学者在国内美学界的权威地位,他们的评价应该已经足以证明生命美学在诞生之后的三十年中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而且,事实上,无可讳言,生命美学,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也确实在中国当代美学的历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然,鉴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的生命美学的问世又是在与二十世纪前期诸多美学家的对于生命美学的初步提倡完全隔膜的背景下起步的,而且,二十世纪前期诸多美学家也毕竟并没有正面提出过“生命美学”这个概念,因此,我们又必须要说,国内的生命美学的问世,应该被视作中国的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在美学领域所取得的重要学术成果(实践美学的提出是在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没有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就没有生命美学的应运而生。同时,生命美学的应运而生也见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正是因此,全国唯一的美学月刊《美与时代》,也宣布即将在2018年全年,开辟“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美学论坛之生命美学专题讨论”,并将出版讨论文集。

然而,回顾三十年来生命美学的发展,却也不能不说,其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遗憾。例如,相对于有些美学主张的提倡者的由老师挂帅然后师门弟子一人写作一本来加以阐发、造势的集体运作相比,生命美学三十年来始终都是奉行的自觉自愿的方式,从来都是散兵游勇,各自自说自话。再如,生命美学的争鸣精神也明显不足。多年来,针对生命美学的讨论众多,但是,却很少看到生命美学的提倡者出来参与争鸣。……当然,诸如此类,实际并无法影响生命美学本身的健康发展,但是,长此以往,也确实会造成对于生命美学本身的伤害。

就以多年来的针对生命美学的讨论来看,生命美学的提倡者往往不出面参与争鸣,当然意在虚心听取方方面面的讨论意见,但是,从多年来的实际效果来看,却也无形之中造成了对于生命美学的种种误读乃至误解。例如厦门大学的郭勇健副教授,在他2014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美学论衡》一书中,辟有《潘知常:为爱作证还是为美作证?》的一章,他把生命美学以及我本人列入研究内容,无疑是对于生命美学的影响的一大肯定,例如,他指出:“90年代初,较为年轻的潘知常在学界崛起,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提倡‘生命美学’,对抗李泽厚‘实践美学’的一统天下。”“在当代中国美学的诸多探索中,潘知常的生命美学探索无疑是极具影响力的。”但是,遗憾的是,由于他错误地选择了我本人的一部美学评论的论文集《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作为讨论生命美学的美学思考的唯一文本,而没有选择我在此之前出版的《生命美学》、《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或者《生命美学论稿》作为文本,因此,对于生命美学以及我本人的美学基本理论研究,也就未能予以准确到位的剖析与批评。

后美学时代的审美哲学

生命美学隶属于中国当代的后实践美学。

关于后实践美学,杨春时教授认为:相对于实践美学的启蒙主义,后实践美学是现代主义的。对此,我没有异议。也因此,后实践美学的两个大美学探索——"超越美学"、"生命美学",就也应该都是现代主义的。现代主义,就是它们的共同属性。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后实践美学的在学科属性的角度的从美学乃至艺术哲学向审美哲学的深刻转换。

当今之时,再谈论美学似乎已经跟不上时代,甚至已经显得十分落后——太多的声音都已经在疾呼“美学终结了”。然而,这当然是盲目跟风的巧舌如簧。对此,我们只要看一看尽管到处都在宣传“美学终结”了,但是却又到处都在谈美学,就知道“美学终结”论调的荒诞。当然,我们确实看到了,西方曾经存在着一个叫做“美学”的学科。因为西方人从自己的信仰传统出发,始终坚信:在审美活动的背后,存在着一个终极根据。因此,西方美学的全部历程,其实也就是豪赌这个终极根据一定存在的历程。当然,这就是所谓“柏拉图之问”的意义。也当然,这就是美学之诞生的秘密。可是,一旦西方人发现自己全然是赌错了的,因为他们一度误以为这个终极根据就是“本质”。结果,在古代是“美的本质(理式)”,最有代表性的是柏拉图美学;在近代是“美感的本质(判断力)”,最有代表性的是康德的美学;“艺术的本质(理念)”,最有代表性的是黑格尔的美学。可是,到了20世纪,在“本质”的陷阱里疲于奔命的西方美学家开始不约而同地对“本质”敬而远之,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也就开始耸人听闻地扬言:美学终结了!但是,一方面,我们固然应该承认过去的美学研究由于没有找到根本支点而失去了深度与魅力。可是,这绝对不是导致我们毅然离开美学的理由。既然没有找到根本支点,那随之而来的,无疑就应该是去寻找这个根本支点!“逃跑”,显然毫无理由。

在我看来,重要的不是离开美学,而是离开“本质”。因为西方美学的失败不在于探讨终极根据,而在于误以为这个终极根据就是“本质”。遗憾的是,这个终极根据偏偏就不是“本质”,而是——“意义”。由此,只要我们从“什么是美的本质”的歧途回到“什么是美的意义”的坦途,美学也就重新走上了康庄大道。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简单地说,“本质”,完全是一个假问题,但是,“意义”,却确实是一个真问题。无疑,西方现代美学之所以能够在一片“美学终结”的喧嚣声中再次出发,也正是因为意识到:美学之为美学,无非也就是要赌“美的意义”存在,无非也就是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

很可笑的是,国内的不少美学家自以为跟上了最新的美学时髦,竟然也跟在这些西方美学家的屁股后面摇旗呐喊,不首先研究美学而仅仅只研究文学艺术,把美学导论变成了艺术导论,而且还误导而今的美学青年说,这是最新的美学趋势;不首先研究美学而仅仅只研究文化,而且天真地自以为只要把美学研究换成文化研究,美学研究的大业就可以告成了;不研究美学而去研究生态,可是,“生态”的研究怎么就可以取代美学的研究呢?实在是让人看不懂。“生态”的研究首先而且主要的都是自然科学的研究,在这方面,“生态学”已经足够,还“美学”什么呢?而今,一味地要把自然科学的“生态”与人文科学的“美学”捏合在一起,提出一个“生态美学”,并且执意要取代全部的美学,不但取代实践美学,而且也取代生命美学,偏偏要“横空出世”、要“雄视一切”,那么,就令人费解了。试问,这样的“生态美学”该怎么去研究美、美感、审美活动?怎么去研究文学艺术?怎么去研究社会美?怎么去研究喜剧悲剧崇高荒诞?

我必须要说,诸如此类的做法对于美学学科的建设是不利的,也使得真正的美学问题被长期地搁置起来。遗憾的是,现在的美学界却偏偏就是如此地充满了众多的不研究美学的所谓美学研究,试问,这是美学界之幸呢?还是美学界之耻呢?我必须要说,正是这样的不研究美学而去研究艺术、文化、生态等等的“美学研究”,把美学界折腾成了一片灌木丛,然而,美学界需要的恰恰不是灌木丛,而是一棵根深叶茂的大树。

为美学界所长期忽视了的后实践美学的重要意义,其实也恰恰就在这里。早在1991年,我就提出:“美学必须以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作为自己的现代视界,换言之,美学倘若不在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的地基上重新建构自身,它就永远是无根的美学,冷冰冰的美学,它就休想真正有所作为。”生命美学是“以人类的自身生命作为现代视界的美学”。这也就是说,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活动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美学之为美学(生命美学),就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的美学。也因此,美学之为美学根本不会终结。

进而言之,事实上,是“美的形而上学”已经不复存在。现在确实已经难以孤立地谈论美、谈论艺术,但是,这一切却并不意味着美学的审美与艺术就不再值得去加以研究,更不意味着与此相应的学科也不再存在。应运而生的,恰恰是可以从审美出发去谈美与艺术。“美”,在“审美”中才成为可能;“艺术”,也只有在审美中作为审美对象,才成为可能。也正是出于这样一个原因,所以在1991年,生命美学就指出:“作为人类最高生命存在方式的审美活动”才是最为根本的,至于“为某些美学家所津津乐道的美、审美、审美关系或艺术,则不过是生命活动的外化、内化、凝固或二级转化。”因此,生命美学“不追问美和美感如何可能,不追问审美主体和客体如何可能,也不追问审美关系和艺术如何可能,而去追问作为人类最高生命存在方式的审美活动如何可能。”

而这就正如阿多诺所指出的:“美学最深层的二难抉择困境似乎如此:如此从形而上(即借助概念)、也不能从形而下(即借助纯经验)的角度将其聚结为一体。在此情境中,辩证哲学的一个信条理应有助于此。该信条认为事实与概念并非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中介的。美学务必将这一洞识据为己有,加以利用”而这也就是说,过时了的是“自上而下”的美学与“自下而上”的艺术哲学。应运而生的,是取美学与艺术哲学而代之的审美哲学。所以,盖格尔才会提示我们:审美经验是“有根据却无证据”。显然,审美经验的“根据”,可以使得美的意义在审美中得以显现,艺术的意义也在审美中作为审美对象才得以显现。

至于生命美学的隶属,在1991年的时候,我也提出了自己的设想:我当时认为,它应该隶属于“审美哲学、本体论美学或第一美学”后来,随着美学思考的深入,我逐渐明确,生命美学应该隶属于“审美哲学”。

这一点,当然与后来对于尼采美学的深入研讨有关。因为在之前的美学被他无情终结之后,他所毕生瞩目的,正是审美哲学。这审美哲学尽管在之后的“艺术哲学”的嘈杂声中每每被淹没,但是,却始终被百年来的所有美学有识之士所孜孜以求。

由此,我们再看黑格尔的提示:“精神的哲学是一种审美的哲学”或者,再看阿多诺的提示:“这些问题需要审美哲学介入。”内心之中无疑应该别有一番滋味。

英格尔顿说:“我们永远不能在‘理论之后’,也就是说没有理论,就没有反省的人生。”对于我们来说,无疑也是如此,我们也永远不能再“理论之后”。因为,“没有理论,就没有反省的人生”,也就没有没有真正的审美与艺术。

当然,即便是“超越美学”、“生命美学”,尽管都是审美哲学的探索,但是,却也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这个区别,我认为,就表现在:"超越美学"主要是现象学的,而生命美学"则主要是存在论的;换言之,"超越美学"建构的主要是主体间性美学,"生命美学"建构的,则主要是审美形而上学的美学与救赎美学。

对此,有两位日本著名美学家的提示对于我们很有启发。

其一,是今道友信先生的看法:“美学的现代课题就其形式而论目前有下面两个,这大概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为了彻底地考察个人作为原有体验所具有的,因而在逻辑上不能排斥的美,就要研究作为与美的理念相关联的形而上学的美学;其次,为了彻底地考察艺术(它虽然在历史进程中展现出了多种多样的现象形态,但是只要它还是这种多样性下的艺术),就要确立作为与艺术本质相关联的现象学的美学。”

其二,则是竹内敏雄的看法:“现象学方法虽然适用于对美的现象本身做精密的解析,却不足以说明人生中美的根本意义,使人类本来的‘形而上学的要求’得到满足。现象学美学向存在主义方向发展是必然的。”

“超越美学”与“生命美学”之间,也确实存在着现象学与存在论的不同。

具体而言,从生命美学而言,审美哲学意味着生命与美的结盟。

这一点,在我的《生命美学》一书中有着大量的讨论,例如,生命美学是“以人类的自身生命作为现代视界的美学”。生命美学,“要追问的是审美活动与人类生存方式的关系,即生命的存在与超越如何可能这一根本问题。”“‘生命美学’,意味着一种以探索生命的存在与超越为旨归的美学。”此处不再赘述。

而在西方美学史中,从柏拉图到康德,“生命”与“美”都是截然对立的。彻底打破“生命”与“美”的界限,开始从审美去探究生命的秘密,在西方,是从尼采开始的。从此,审美对象不再仅仅是艺术,而成为全部的生命。所谓审美活动,无非是生命的凝练与强化。由此,美学溢出了“艺术”和“美”的藩篱。中国古代美学是如此,西方现代美学(尼采开始的)也是如此。

事实上,审美活动就是生命活动。生命自己生成自己、自己推动自己、自己创生自己、也自己毁灭自己,这一切岂不是都与审美活动十分相似?因此,审美活动与生命活动其实就是同一个东西,也是一对可以互换的概念。这就是说:从生命活动的角度看,审美活动是生命活动的最高存在;从审美活动的角度看,生命活动则是审美活动的存在源头。

在此意义上,从人的生命活动出发去考察人类的审美与艺术,就是所谓的生命美学(我希望:关于生命美学的这个定义,能够得到所有生命美学的提倡者的认同!)。

胡塞尔在1906年的日记中强调:“只有一个需要使我念念不忘:我必须赢得清晰性。否则我就不能生活;除非我相信我会达到清晰性,否则我是不能活下去的。”

对于美学而言,也是如此,我们的美学也必须“赢得清晰性”,否则,我们就“不能生活”,也“不能活下去”。

而“审美哲学”,应该就是我们所首先为自己所“赢得”的得以安身立命的学科的“清晰性”。

文章来源:爱思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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