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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国企工人是否属于公职人员,这些常识要知道

2024-07-09 09: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请问大家普通国企工人,属于公职人员吗?国有企业的普通工人,就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进入企业以后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公职人员是不划等号的,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那么什么是公职人员呢?所谓的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的工作管理人员。或者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干部”。公职人员的概念,也在随时代和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公职人员的核心是履行公职,履行公职这个概念非常广泛,核心词是“公职”,把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都包含进了,比如国家机关,或者说政府序列以外的人员,如果他也是在履行公职,同时又占有编制,财政上负担他的工资福利,他就是公职人员,显然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大于国家公务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所谓公职人员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那么监察法对于公职人员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这六类人员属于监察法监察的范围,因此才属于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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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国有企业的普通工人,就是一个劳动合同制工人,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按照公职人员的概念,没有履行国家公职的职能,也不属于履行公职的范畴,国有企业中,只有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管理人员,才属于公职人员,他们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是当地政府的委托,负有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他们的管理行为需要受到国家监察法的监察。所以在国有企业,只有管理人员才属于公职人员。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具有比较明确的界定,即履行国家公职的管理责任,受到监察法的监察;国有企业的普通工人只是一般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不属于公职人员的范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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