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组成部门)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人民银行英文简称 ›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组成部门) |
中国人民银行(英文名: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中文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总部位于北京,[1]于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成立。看职能业务 ![]() ![]() ![]()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2]。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看历史沿革 2024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经中央批准,人民银行设立信贷市场司[3]。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