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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流动人口研究:范畴变迁、实践审视与演进方向

2024-07-16 04: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引言

流动人口问题已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议题。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七号)》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是: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其中,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①。这一定义明确了"人户分离"作为流动人口的核心要素,且排除了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流动的人口。根据以上定义,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为37582万人,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全国人口流动趋势愈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持续扩大①。人口流动与经济发展存在重要联系,当前我国的人口呈现出持续向大都市圈及中心城市集聚的趋势。在城镇化加速、人口大规模跨区域流动趋势下,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大中型中心城市呈现出强大的资源要素集聚力和经济辐射能力(郝浩宇等,2021),流动人口成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叶文平等,2018),流动人口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春亮,2020)。人口流动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结果,反过来又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进程(吴江,2005)。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现象是,流向超大城市的流动人口群体已经出现新的分层现象。尽管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群体在数量上仍占据优势,但是超大城市中出现了大量新兴青年群体,包括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管理技术青年,社会组织从业青年,新媒体从业青年,新文艺从业青年,互联网、生物医药和金融领域从业青年等群体。这些类型的新兴青年群体是流动人口的最新组成部分,他们的出现开始挑战"农民工"占主角的流动人口研究。尽管国内学界对以"农民工"为主要对象的流动人口研究保持着很强的学术定力,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积累了丰富的成果,但目前对流动人口新变化、新现象、新发展的研究梳理还比较少,未能很好地呈现出流动人口研究的知识图谱。为此,本文试图从流动人口概念的范畴变迁、现有研究审视和未来研究趋势等方面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国内流动人口研究提供新启发。

①   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七号)》: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rkpcgb/qgrkpcgb/202106/t20210628_1818826.html。

①   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七号)》: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rkpcgb/qgrkpcgb/202106/t20210628_1818826.html。

二、从"农民工"到"新移民":国内流动人口研究的范畴变迁

围绕流动人口这个研究对象,延伸出"农民工""流动民工""外来人口""外来劳动力""外来民工""打工族""流动就业者""迁移人口""暂住人口""异地务工人员"等多种概念,针对这些概念的研究总体上经历了"农民工""次级群体""城市新移民"等范畴上的演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现有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为26%(见图 1)②,流动人口数量在2010-2020的10年间增长了将近70%,人口持续向沿江、沿海地区和内地城区集聚③。

图 1 图 1 1982—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变化(单位:万人)

②   数据根据澎湃研究所报告整理得到。

③   数据来源于人民网2021年5月14日报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怎么看?多位专家来解读》:http://jx.people.com.cn/n2/2021/0515/c186330-34726816.html。

(一) 农民工:作为混沌意义上的流动人口概念

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研究的主体对象。改革开放以前,流动人口的内涵和外延很宽泛,指从外地进入城市的几乎所有人口。这一时期流动人口的定义对户籍并没有严格要求,他们可以是农村的也可以是城市的。一项对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职业构成统计发现,农民占42%,住在饭店和招待所的人占38.5%,流动人口主要是来京经商、学习、当保姆,这个对流动人口的定义基本代表了这一时期的看法:从流出地来说,流动人口是临时外出的人口,包括离开户籍所在地较久尚未返回的人;从流入地来说,流动人口是临时暂住的人口,包括一批人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张庆五,1986)。这一时期的流动人口概念还没有摆脱计划经济思维,认为凡是出现在城市的外地人就是流动人口,不论进入城市的目的因公或因私,也不论居留的时间长或短。改革开放以后,流动人口的"农民工"属性获得了学界的普遍认可,流动人口研究聚焦于农民工的倾向十分明显。何为"农民工"?从职业群组差别来看,农民工是指具有农业户籍身份的打工者,即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的工资收入者,而非雇主、个体经营和自我雇佣身份的人(李培林、李炜,2010)。从城乡流动特点来看,所有进城劳动谋生的农民都是农民工,不管他们是经商还是务工(李强,1999)。李培林(1996)、李春玲(2006)等均将流动人口直接指代农民工。尽管研究者们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注意到农民工之外的大学毕业生群体,但这似乎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罗茂初等,1986)。然而,有学者认为流动人口代替不了农民工,二者应予以区分。蔡禾、王进(2007)反对用流动人口替代农民工概念的做法,认为大部分研究笼统地以流动人口为分析对象,建立在笼统的流动人口研究基础上的结论是否有解释力是值得怀疑的。综合改革开放初期关于人口流动的研究,国内学术界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研究基本上聚焦于"农民工",还没有充分注意到其他流动人口群体。因此,农民工与流动人口在研究内容上的边界是复杂、模糊的,语义混沌一体(郭元林、金吾伦,2003)。

(二) 次级群体:特征细化的类型化流动人口研究

尽管农民工在数量上仍是外来人口的主要部分,但传统意义上的"外来人口"——农民工群体不再是统一的同质化整体,其内部是高度分化的(李若建,2007)。随着流动人口的主体多元化、流动复杂化现象凸显,学界开始注重对流动人口的不同次级群体进行分类研究。笔者试从五个维度区分流动人口的次级群体:

1.年龄跨度上的次级群体,主要指以代际差异和年龄大小为区分的流动人口群体。例如针对一代农民工、二代农民工、青年农民工、新生代产业工人等群体的研究(王春光,2001),主要是以年龄进行对象划分。也有学者以蚁族为对象关注了青年大学生的就业和居住状况(谭杰,2015),还有学者梳理了中国青年流动人口特征的变动趋势(杨菊华等,2016)。

2.职业差别上的次级群体,主要指城市中不同职业地位的流动人口群体。外来人口从事的职业非常广泛,从工程师、白领,到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再到产业工人、散工等等(周大鸣、杨小柳,2014)。其中,具有较高人力资本、从事较高知识和科技含量等新兴职业的"新白领"正在不断壮大(唐美玲,2007)。廉思(2021)提出将城市就业青年分为五类:内生性群体、建制性群体、杠杆性群体、示范性群体和原子性群体。

3.民族来源上的次级群体,主要指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张继焦(2004)以北京外来少数民族为调研对象,开展了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性研究;何明、袁娥(2009)从物质、制度以及精神层面对进入大都市的佤族流动人口的文化适应进行分析;马戎(2015)分析了东南沿海汉族进入民族地区城市以及少数民族进入城市的适应性。

4.地域分布上的次级群体,主要指来自不同省市的流动人口。此类研究较多,主要有杨小柳、谢立新(2010)对广州批发零售市场潮汕商人群体的调查,李志刚等(2011)对广州海珠区大塘村湖北人群体的研究,王向然(2013)对西安地区河南人的调查,以及刘洋(2015)对上海客家人的研究。

5.阶层意义上的次级群体,主要指掌握不同经济、社会资本的流动人口。有学者对北京的河南流动农民研究后提出流动农民二次分化的观点,认为尽管流动农民未改变其在城市的社会身份,但内部已经出现分化,在资本占有、经济收入、社会声望、价值取向等方面已经形成若干等级群体,原有高度统一的身份被打破(唐灿、冯小双,2000)。还有学者按照他们所拥有的技能和地位等级差异,认为该群体已分化为底层群体和精英群体两部分(李强,2002)。农民工群体的分层反映了城市人口研究对象不断变化的新动向。

(三) 城市新移民:流动人口研究范式的创新

"城市新移民"是一个包含不同群体的综合概念,至少涵盖了农民工、白领、海归、创客、青年创业者、高新技术投资者等流动人口类型。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速,经济一体化加快了区域间资金、人才、信息等的流动(丁宁等,2021; 杨飞虎等,2021),城市人口类型日益丰富。除以劳力为基础的农民工之外,更多以智力为基础的流动人口进入大城市,他们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社会资本,属于城市新移民中越来越重要的新群体。

与农民工研究相比,城市新移民研究进一步丰富了流动人口研究。首先,突破研究对象的局限性。由于城市外来人口数量、类型、互动的多样性增加,"城市新移民"概念的提出突破了以往单一的"农民工"概念对流动人口研究对象的局限。这一概念涵盖了更广泛的城市外来群体,有助于完善流动人口概念类属以减少身份歧视。其次,凸出人口研究的经济与社会价值。从移民的视角研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流动群体,从移民运动的角度对中国人口流动这一重大社会变迁现象进行研究,或能重新审视城市发展所吸纳的各类人力资源及其分布与走势。最后,回归"人"的本体价值。以青年为主体的新移民群体在政社互动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其利益诉求的方式、渠道与效果一般优于农民工,这有利于流动人口争取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普惠性公共政策支持。2021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这说明我国未来的城镇化道路重心在"人",以城市新移民的视角开展流动人口研究,科学把握流动人口新动向、新趋势,既有利于推动流动人口研究范式的转换与创新,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当前国内流动人口研究变迁的三重实践审视 (一) 城乡二元结构中的户籍管人

城乡户籍差别化管理制度限制了城乡人口流动。农村与城市的人口分别隶属于农业和非农业两种不同户籍和经济社会制度,进而限制城乡户籍流动并且使城市非农业户口附带了各种特权和福利,导致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矛盾突出。可以说,户籍制度引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身份歧视和人户分离问题(张露、罗必良,2021)。首先,从概念上看,早期的流动人口研究具有"农民工"的标签化现象,主要指城市人口的农村籍人口身份,专门指代从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即进城务工的农民。文献将城市流动人口的范围进行限定和聚焦,越来越将对象集中在农村户籍人口上。学者对全国八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分析后,认为农民是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张坚,1991),北京、郑州、鞍山的统计中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数的72%(李德滨,1993)。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等领域对外来人口的定义直接指代农民工,"农民工"成为"流动人口"的专门或主要的称谓,农民工成了每个城乡迁移者的专有个人身份。其次,从影响因素看,户籍制度是影响人口流动的关键因素(姚先国等,2021),户籍的归属也与居民的城市居留意愿(朱宇、林李月,2019)和社会融入度(王桂新、王利民,2008)密切相关。有学者证实户籍制度在多维度的流动人口研究中,均作为重要的解释变量出现(李伟,2015)。也有学者进行了理论反思,认为已有的一些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分析框架的局限(朱宇,2004)。最后,从结果来看,城乡二元对立导致了人口流动的诸多问题。王彪(1996)认为城乡对立是造成流动人口迁移和社会融入障碍的主因,城市群体和农村群体的差异性认知,导致了城市和农村研究视角的二元对立。城乡差异难免产生天然的群体排斥效应,进而引发一系列的城镇化问题(张桂金、刘小敏,2018)。学者们对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的计划生育问题、犯罪问题、加强管控问题等研究不少,"流动人口"污名化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反映出改革开放前对人口流动的拒斥态度及其延续(柴俊勇,1990)。

(二) 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人群集聚

全球一半以上的生产活动均聚集在大城市内部,世界各国的经济都在向少数大城市或大都市圈集聚,而且越是发达的国家经济集聚程度越高(王智勇,2021)。就我国而言,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大量集聚。国家新型城镇建设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其中,农业人口市民化是重点(蔡昉,2013)。城镇化建设要求放松户籍管控制度,促进人口城乡流动。在这一背景下,"城市新移民"概念的提出有其现实需求。首先,在流动人口概念上,"农民工"逐渐被类型复杂的"次级群体"、越来越市民化的"城市新移民"概念所取代。原有的"农民工"这一概念将无法统揽城市流动人口,这需要从理论上予以回应,"城市新移民"的提出应运而生。就"城市新移民"概念所包含的人口特征而言,除"农民工"所涵盖的群体范围外,还包括不同来源、不同阶层的城市外来人口(孙中伟、刘林平,2018)及其灵活多样的生产、就业模式。城市新移民概念的提出,正是基于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多样性人口的现实背景。其次,在流动人口的市民化特征方面,超大型城市里正出现大批迁入人口,其人口结构较为复杂(张文宏、雷开春,2008),包括农民工、职业青年、高级知识分子等群体;"城市新移民"的流动过程的动态性、影响力更加多元化,各类城市移民群体共同成为城市建设推进者、城市资源传递者、城市繁荣缔造者。最后,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针对流动人口的迫切性配套政策逐渐成为研究的焦点。"城市新移民"有效区分并聚焦在输入地城市有定居意向的移民群体,有助于调整移民政策(刘于琪等,2014),将不属于城市范畴的各类外来群体纳入政策瞄准的范围,更具实践价值。

(三) 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人本治理

城市人口增加引发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社会治理问题。大量流动青年为了更好的教育和职业前途选择"流动"的生活路径固然是为了个人发展,但从长远来看,城市劳动力的积极流动是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重要过程,它不仅对产业的生产效率、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产业质量提升有积极影响(曹芳芳等,2020),同时也为整体社会阶层的流动提供了更多的空间。首先,人口流动有助于持续发挥城市"虹吸"效应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繁荣。在深化城镇建设、改革开放、户籍改革等政策背景下,大量的人口向城市流动不仅是空间意义上的=城乡或行政区域之间的人口流动,同时在绩效意义上也能促成优质人力资本集聚从而提高了城市综合实力(陈波、张小劲,2019)。农业劳动力得以退出低生产率的农业就业,突破城乡边界进行跨地区、跨产业和跨越所有制的重新配置,并创造了中国经济发展奇迹(蔡昉,2017)。其次,人口流动重塑城市社会结构和城乡历史文化。在人口流动过程中必然展现个体或群体的活动规律和人生价值,从中反映城市外来人口的文化生活、价值认同。例如,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新兴白领群体存在社会融入与社会认同差异(张文宏、雷开春,2009;李若建,2009),同时,城市新移民与城市原著居民、新旧市民之间存在复杂的互动关系。最后,人口增长对城市公共服务提出多元化需要。与农民工群体不同,城市多元化的新兴移民群体在政社互动方面表现积极,在争取自身利益的同时有利于社会底层群众获得户籍变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普惠性公共政策支持。因此,掌握不同类型市民的公共需求,是维护城市秩序、完善公共服务的前提。

四、国内流动人口研究的演进方向

重新审视国内流动人口研究的未来发展,与时俱进推动流动人口研究进行适应性调整,有利于准确把握流动人口的现实形态,进一步明晰流动人口研究的宏观走向。

(一) 打破二元城乡对立的观念,转向城乡互融性思维

城乡二元思维以户籍制度为基础,本质上是一种城市与乡村间的差别化思维,具有对立而非统一的特点。从流动性视角来看,国内流动人口问题不应仅局限于对"城-乡"二元对立的解读。城乡互融性趋势已经远远超出"城-乡"结构体系,研究重心应向城乡融合思维转变。城乡融合思维是一种整体性思维,即将城市和乡村一体化统筹和考虑,一方面承认二者间的功能性差异,另一方面极力推进二者间各类要素的衔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化能够促进各类要素流动和市场拓展,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而经济增长能够通过极化效应和涓滴效应对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城乡二元结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化实质上就是一个经济增长过程(孙致陆,2008)。今后流动人口的城乡融合需面对流动人口的结构变化,例如部分大学毕业生将户口回迁到生源地、而人在城市工作的情况日益增多,这一群体身份上是"农村"的,但其生活方式、工作场所、利益诉求、权利保障则是"城市"的。学者提出要摆脱"城市—农村"二元对立的思维,将移民作为一种社会发展方式来看待,重点关注城市新移民通过社会融合所引发的城市社会重构,从而带来城乡二元结构消解(周大鸣、杨小柳,2014;王桂芹等,2020)。相较于"农民工"这一固化人口流动"城乡对立"的概念,"城市新移民"的提出,体现出学界尝试走出城乡二元对立的惯性视角。

(二) 聚焦特征分化的人口研究,强化微观整合性视角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流动人口这一群体也随之出现了分化和丰富。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源禀赋持续提升,流动人口可以为流入地提供更多高科技、高技能人才,有助于改善流入地的劳动力结构,引发人才集聚,进而会产生知识溢出效应(张莉娜、吕祥伟,2021)。这些新的变化特征将可能影响流动人口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也直接对城市发展带来不少张力。因此,聚焦特征分化的人口研究将成为接续流动人口研究的新趋势。各类型流动人口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就业特征、经济特征将得到强化监测,人口流向及其规律、人口分布及其动态变化等基础性研究将得到加强,相关重点流动人群尤其是青年移民群体研究将进一步得到关注。流动人口的居住形式、生活消费、社会关系、就业形态、价值观念逐步成为研究关切点,流动人口的阻滞因素、客观障碍、行为调适、身份营造、情感依归将进一步得到细化探究。

(三)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关注人口结构性融合

公共服务对劳动力的流动有拉力作用(周颖刚等,2019),现有研究多数聚焦外来人口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从实践层面来看,我国解决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措施主要还是从落户这一措施入手。例如很多省推行的外来工"积分制入户"做法,每年吸纳了一定数量的外来人口落户城镇,这是政府从户籍制度着手解决外来人口问题的一种尝试,但未能根据不同流动人口群体对症下药。国家注意到大城市的流动人口特别是青年人口保障问题,最近针对城市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提出新的政策。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中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方向,支持人口净流入大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动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这说明国家层面关注到了大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实际问题。此外,流动人口结构性融合问题也值得关注,流动人口结构可以划分为就业结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居住结构、保险结构等。就业结构可着重分析流动人口劳动力就业的三产比重,城乡结构可考察流动人口的户口类型,阶层结构可分析流动人口在各大阶层中的人数占比,居住结构可着重流动人口的住房属性问题,保险结构可考察流动人口保险类型。流动人口的结构性融合实际涉及群体性机会均等问题,可以直观检验均等化实现程度。今后,在坚持以人为中心理念下,分类指导的流动人口政策是最佳选择(张希,2019;蔡之兵等,2020),可强化助推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结构性融合的制度安排、相关举措研究,探索多方利益冲突调和与均衡的有效途径。

五、结论与讨论

国外学界关于流动人口的研究既包括欠发达国家向发达国家的劳动力迁徙,还包括一国之内不同群体的迁移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关于流动人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工群体,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流动人口研究的"内卷",直接的后果是对城市其他流动群体的研究较为欠缺。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应引起学界和实务界重视:

一是须正视城市特别是超大城市复杂化人口结构中的城市治理难题。随着东南沿海发达城市产业升级的进行,传统中低端制造业由东往中西部地区的迁移带动着体力型农民工流向中西部地区(高波等,2012)。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2021年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总量为1500万人左右,其中高校毕业生为909万人,占比超过60%(李心萍,2021)。因此,新时代下的流动人口研究不宜落入窠臼,应当主动适应超大城市人口的流入趋势和构成现状。学界尤其应注意到流动人口的分层现象,可尝试从新移民视角重新审视流动人口群体。政府等公共部门可积极完善流动人口配套措施,在养老、医保、教育等方面加强区域和部门联动,使流动人口能充分享受城镇化发展中的红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超大城市人口流动可能带来的风险研判与控制。

二是须正视青年群体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困境。青年人群正在改变城市社会结构和经济实力。青年流动人口作为工作年限较短、社会资本较弱的群体,呈现出向上流动的普遍预期,他们追求"流动"的最终目标是阶层的改变。虽然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流动主要以代际继承为主导模式(李路路、朱斌,2015),但教育和职业仍然为青年流动人口的阶层跨越提供了丰富的空间(解雨巷、解垩,2019;周兴、张鹏,2015)。以青年为主体的城市新移民研究是流动人口研究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和越来越清晰的发展方向。高生产率的劳动者更倾向于在大城市集聚(选择效应)(王智勇,2021),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城市群为例,多元的产业结构和开放的机会对青年人才保持着较强的吸引力。从长期的趋势看,高学历群体占主导的流动人口将逐步替代低学历、低技能的传统农民工而成为城市主要劳动力。他们具备更高的文化资本及相关专业基本技能,为了更好的个人发展和生活条件,他们身上彰显着努力打拼、向上奋争的特质。这些特质无疑是促进城市创新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青年流动人口内部之间的身份认同、生计方式、社会网络、日常生活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郭星华等,2009;杨菊华等,2013),青年流动人口拥有更强烈的留居意愿(杨东亮、王晓璐,2016),而大城市住房、教育、养老等生存压力大,容易导致城市青年人才获得感缺失及上升通道受阻。当前特别需要研判处于职业起步阶段的青年流动人口面临的现实问题,如何围绕这一流动人口群体制定更加精准化、个性化的策略,完善针对青年流动人口的服务生态体系,将影响到城市的发展活力、格调品质和未来潜质。

三是须正视域外经验对国内应对流动人口策略的借鉴作用。国际上研究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在国际移民和国内移民两种人口流动的形式,研究重点是人口流动的原动力,移民者的社会资本和关系网络,流入地的社会保障条件和发展机会等。其中,推拉理论提出流入地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就业机会等方面的优势成为拉的因素,而流出地相对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个人发展机会的缺失等成为推的因素,推与拉的力量并不相同(Jenkins,1977)。而移民本人在原住国获得的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其他劳动技能等人力资本在流动过程中也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Chiswick,1979)。此外,移民的社会关系影响了其在新的环境中的适应性(Granovetter,1995)。这些研究给中国的启示至少包括: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带来经济地位获得的正向功能应予制度性鼓励,流动人口尤其是青年的住房问题应引起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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