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协关于选拔“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亲和力用什么形容词修饰词语 › 自治区科协关于选拔“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
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和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相关要求,自治区科协启动实施“种子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简称“托举工程”),在全区选拔一批重点培养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工程简介 “种子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主要依托学术组织、“小同行”、高水平专家举荐青年科技人才苗子,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加快培养年龄在32岁以下,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人物”,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经费、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青年科技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打好职业基础,尽快成长为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 “托举工程”每年支持若干名,采取以奖代补、稳定支持、重要奖项推荐等方式,对每一位扶持培养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3-5年,每年支持一定经费。实行导师制、年度考核、优胜劣汰等机制,培养期结束后邀请第三方评价。 二、选拔资格条件 “托举工程”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作。 2.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品行端正。 3.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 4.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5.至少1名同行专家(导师)承担指导责任。 6.已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313)、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参加该项目评选。 三、选拔工作程序 1.推荐人选。采取用人单位推荐、学会和有关单位推荐、专家提名、个人自荐4种渠道进行。 2.专家评审。自治区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召开评审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抽样考察。对入选的候选人,随机抽样,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考察。 4.进行公示。在宁夏大众科技网对“托举工程”人选进行为期5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受到举报并查实的,取消人选资格。 5.确定人选。研究确定人选名单,实施托举工作。 四、有关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基本情况表》《简表》(附件可在科研处外网下载/deptInfo/index.asp?deptId=1)纸质件各一式3份(同时报电子版,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至科研处。 附件:自治区科协关于选拔“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相关附件.rar (包括:1.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单位推荐); 2.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专家提名);3.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个人自荐);4.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基本情况表;5.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简表) 联系人:魏洁 联系电话:3757 科研处 2016年9月29日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951-67445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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