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鄞州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平安小区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五无平安社区创建 关于推进鄞州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平安小区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鄞州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平安小区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07-16 10: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推动平安建设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根据市、区领导对平安小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住建局代拟了《关于推进鄞州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平安小区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视同无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309室

邮政编码:315000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

关于推进鄞州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

平安小区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推动平安建设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根据《关于开展鄞州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平安小区活动的通知》(甬鄞建〔2020〕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平安小区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专群结合、预防为主”为原则,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不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推动提升平安鄞州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使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工作目标

以“三升三降”(小区业主安全感不断上升、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群体性上访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为目标,发动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平安小区建设,推动社区治理更加智能专业、安全管理更加精细科学、居民生活更加安全便捷,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方法和手段更为有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进一步夯实。

2020年底前,在鄞州区中心城区率先试点平安小区创建,并确定一定比例的平安小区创建示范点。

2021年至2023年,按照“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全区各街道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平安小区的比例逐年递增,至2023年底前,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创建示范点进一步增加,同时总结经验、取长补短,星级评定达标占比80%以上。

2024年底前,全区各街道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全面完成平安小区创建,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有效降低,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有序、安全、精细的社区治理氛围逐步形成。

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三、资金来源

按照“居民出一点,社会筹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形成共建共享的创建氛围。

1.新建且在保修期内的物业管理小区,由建设单位落实资金。 

2.小区交付且已过保修期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可补缴后实施,按相关规定予以财政补贴。

3.根据小区实际,也可申请动用物业保修费或协调建设单位动用物业保修金,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创建。

四、主要任务

着力解决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在人防、技防、物防、心防、安防五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五防”提升工程,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备的治安防控网络。

(一)人防提升

1.加强督查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健全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尤其是执勤巡逻、门岗登记、秩序引导、人员面貌等保安保序执行情况;加强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建设,加大信用信息运用,落实和完善物业服务“红黑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属地镇街)

2.加强专业人员管理,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控室相关制度,包括人员上岗、实操能力、器具配备情况等;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牵头单位:鄞州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3.开展物业技能比武竞技赛,采用理论考察和秩序维护、安全保障、客户服务、环境保洁等实操项目,并设置现场解难题、路演等环节,展示物业行业风采(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住建局)

4.构建和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多方联动运行和议事协商机制,深入开展“交叉任职”,探索形式多样的物居业协同治理工作法,以解决痛点、难点为突破口,形成共驻共建共治共享的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属地镇街)

(二)技防提升

5.加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人员出入管理、车辆出入管理、人脸识别、车脸识别、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系统,系统管理平台数据及时传送至公安机关智能化管理平台;加强住户安全,有条件的小区在楼栋单元门口建设带人脸识别功能的可视对讲门禁系统,完善紧急报警、求助机制;加强周界电子防护,在小区周界围墙、栅栏、与外界相通的水域、易攀爬管道等部位,应用视频侦测、生物磁场感应、红外、微波等多种传感技术,设置报警装置,无盲区、无死角;引入“云鹭湾”平台,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打造出租房、公租房、公寓房管理的物联网生活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6.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定期进行年检、维护、保养工作,工作记录齐全,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完善的工作机制,运行状态良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7.加强设备机房管理,按要求进行巡查、维保,工作记录齐全,管理措施和工作机制完善,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良好。(牵头单位:自来水公司、电力局)

(三)物防提升

8.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使用,巡检记录完善;车辆停放有序,消防车通道、公共楼道及登高场地畅通、无堵塞;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降低消防安全隐患。(牵头单位:鄞州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四)心防提升

9.加强平安小区建设相关法制宣传,普及治安安全防范知识、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增强居民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隐患防范意识,防微杜渐,积小安为大安。(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属地镇街)

10.积极组建志愿者团队,广泛组织开展平安志愿活动。(牵头单位:区政法委、区民政局)

(五)安防提升

11.做强社区矛调工作站,做优心理辅导暖心室,突出源头管控,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区信访局、区矛调中心、属地镇街)

12.加强住户信息排摸,尤其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提高住户信息准确率;组织开展治安防范相关培训,提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1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牵头单位:鄞州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14.推动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保险+服务”扩面。(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15.做好特殊重点人群排摸管控。(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16.做好公共卫生风险防范,落实常态化防疫工作。(牵头单位: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属地镇街)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在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部门、各镇街要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平安小区创建工作按目标推进、按计划完成。各镇街还要注重通盘考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信息保障。平安小区建设工作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鄞州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要求,建立由区委政法委、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矛调中心、鄞州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及各镇街组成的平安小区创建钉钉工作群组,相关单位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加强工作对接协调和信息实时传达,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显工作成效。各镇街做好辖区内平安小区创建申报工作,负责三星及以下平安小区的评定验收和三星以上平安小区的组织推荐,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根据镇街的推荐,负责三星以上平安小区评定工作,结合全区物业常态化巡查组织动态抽查,并发文通报。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各镇街要加强宣传发动和信息收集,选树有推广复制意义的典型案例,对接媒体平台做好经验总结提炼,相关经验做法实时报送钉钉群。培育创建示范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提升平安小区建设影响力,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发挥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动党员干部、热心志愿者与社会各界集思广益、共同开展,营造“小区平安靠万家”的整体氛围。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宁波鄞州区委建设平安

鄞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2021年6月2日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