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五保老人住养老院不用钱吗现在 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

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

2024-07-09 21: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图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寨后上村的老人们准备进行文艺排练。

  文/图法制日报记者于呐洋

  今年93岁的元阿婆,是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福利院中年纪最大的一位老人。

  “我是一个五保户,住在这里半年多了,生活得很开心,不寂寞。工作人员对我们非常好!”身着纳西族服装的元阿婆笑呵呵地说。

  6月24日上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走进丽江市古城区福利院,看望这里的老人们。检查组祝福老人们健康长寿,元阿婆用纳西族语言也说了一长串祝福的话。

  丽江市古城区福利院始建于1985年,2007年2月迁入新居。目前福利院接收的192位老年人中,像元阿婆这样的五保户有178人,此外还有一些残疾人。福利院的老年人以少数民族居多,其中是纳西族的就有136人。

  美丽的丽江有26个民族,其中世居民族12个,是云南省少数民族散居人数最多的城市,也是全国纳西族最大聚居地。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72%,高于云南省平均水平。

  古城区福利院位于丽江市内,接收辖区内的五保老人,是城市内老人养老机构的一个代表。丽江市农村的五保老人则大多在农村敬老院里集中供养。

  如果说,老年人是弱势群体,那么,孤寡老人则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但幸运的是,在丽江市农村14252名五保老人已全部被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有1052名五保老人在全市23所农村敬老院中集中供养,其余的实行分散供养,每月供养经费不低于80元,平时还发放粮食、衣被、春节慰问金等。

  据悉,近年来,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五保供养的农村敬老院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改善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农村敬老院的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将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

  据云南省副省长曹建方介绍,云南省近年来不断健全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制度,全省2.8万名农村五保对象在农村敬老院等福利机构免费集中供养,对居家孤老优抚对象、城乡无自我保障能力老年人群体,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其分散供养保障水平。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是云南省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6月24日下午至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西双版纳。

  据了解,西双版纳州建立了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制度,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从2008年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给予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保健补助,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长寿补贴,2008年至2010年,全州共发放长寿补贴和高龄保健补助1488万元。实施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给予60岁以上完全失地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

  “我们将促进形成政策推动与需求拉动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资本相互补充,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和机构养老多种形式并存的养老服务新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类型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力争2015年前,将州社会福利院建成养老服务示范基地,每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建成一所集食宿、医疗、康复护理、教育、文体娱乐、休闲养生为一体,服务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国办养老机构。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一批民办养老机构、老年爱心护理院、临终关怀中心。在农村,将敬老院建成具有服务全体农村老年人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后,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还将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育老年服务组织和队伍,严格执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津贴自然增长机制。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