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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五保户”身份,就丧失了宅基地使用权?最高院:不妨碍!

2024-07-09 21: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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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五保户”?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而“五保”简单来说就是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有了“五保户”身份就等于丧失了宅基地使用权吗?

基本案情:

村民A与村民B与村民C均为荷花村委梅花村村民。2016年2月3日,桂花县政府作出梅花村村民A与村民B土地权属争议的确权决定,该决定涉及的争议土地位于梅花村中部,共计177.38平方米,原属于村民A父亲家族管理使用的土地。1970年前后,因村里规划道路占用了村民C的部分土地,后通过荷花大队安排村民C在涉案土地建房居住,1983年,荷花村委搞宅基规划时,村民A申请使用涉案土地,因村民C无儿无女,村委会当时承诺涉案土地使用权由村民A享有,但村民C生前在在涉案土地上有权继续居住。2000年左右,村民C作为五保户搬至城郊乡敬老院居住生活。2006年前后,村民C在涉案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自然坍塌,后村民A就在涉案土地上种菜、栽树。2010年,村民B以村民C侄女身份请求继承村民C的土地和房屋与村民A发生争议。2014年,村民A向县政府提出土地确权申请。2016年,县政府作出梅花村村民A与村民B土地权属争议的确权决定,将涉案土地确权给村民A管理使用。村民B与村民C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同年5月,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该处理决定。后村民C不服,向市中院提起本案诉讼。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认为,首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具有对本案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定职权。其次,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之规定,由国家提供村民C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办理丧葬事宜。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目的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基本生存居住权利,带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福利性质。现村民C已被列为五保户,国家已经负担了其住房,故村民C已经不需要在县城郊乡荷花村申请宅基地。最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村民C在涉案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于2006年自然倒塌且一直未恢复使用,自房屋坍塌后村民A即在涉案土地上栽树、种菜,实际管理使用了涉案土地。涉案土地原系村民A家庭老宅基,故县人民政府依照上述规定将涉案土地所有权收归集体所有并确权给村民A管理使用符合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土地争议处理原则。一审法院最终驳回村民C的诉讼请求。

村民C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改变了原判决结果,有三点值得我们重点注意:(1)村民C对争议土地享有的使用权来源合法,且尚未丧失该使用权。在本案中,县人民政府或村民A等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相关集体已经对争议土地进行收回,即使村民C在争议土地上的房屋自然坍塌,或者村民C实际上没有在争议土地上居住,在没有经过收回程序前,不能认定村民C已经丧失对该争议土地使用权。(2)虽然荷花村委会于1983年承诺涉案土地使用权将来由村民A享有,但该承诺附有期限,即村民C生前在涉案土地上有权继续居住,该期限目前尚未到期,现村民C明确主张对涉案土地的使用权,依法应予保障。(3)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农村的五保供养,是指为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符合该条例规定条件的村民以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从上述规定看,五保供养制度与宅基地的使用权分属不同的法律问题,是否享受五保供养制度提供的社会保障与被供养对象是否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冲突。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中,并未规定对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可以认定为已经丧失或者应当被收回。

原审第三人村民A对该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最高院最终驳回了村民A的再审申请,认为县政府的确权程序违反正当程序,其认定村民C丧失涉案土地的使用权,属于法律适用错误,而村民C的五保供养对象身份,也不影响其享有原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您对自家土地享有合法来源的使用权,即便地上房屋自然倒塌,或者没有实际在屋内居住,行政机关未经合法的土地收回程序,都不得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在这里要提醒您,如果您遇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一定要关注一下收回行为的职权主体、收回程序是否合法。如果未经合法收回程序就收回您的宅基地使用权,您一定要及时进行维权,如果您确实不确定其行为的合法性,您可以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维权,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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