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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8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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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函〔2022〕257号

李进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云南生态碳汇能力提升的建议》(第018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持续开展林草固碳增汇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充分发挥林业和草原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特殊作用,省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林草局“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全面组织、协调和推进全省林草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立足云南省实际,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碳中和“十四五”行动方案》,从扩大林草面积、提升林草质量、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大力发展生态木竹产品、探索建立碳汇计量标准体系、探索林草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六大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根据云南省2018年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清单(LUCF)报告,2018年云南省森林净吸收碳8048.13万吨CO2当量,不考虑数据年度问题,全省森林碳汇年净增量约能抵消全省碳排放量的40%的左右。

(二)创新开展森林碳汇技术研究。一是从2012年起,在全省选择了301个不同森林类型的样地开展生物量调查和土壤有机碳含量调查,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建立了我省森林碳汇基础数据库和主要树种生物量模型。同时,开展了基于林业碳收支模型CBM—CFS3的森林碳计量方法研究,使云南成为全国最早探索使用最新碳汇源计量方法的省份。二是自主开展了云南省7个主要树种碳计量标准研究及5个树种生物量扩展因子(BEF)测定研究,建立了7个树种碳计量模型和含碳系数及生物量扩展因子。三是参与国家生物量模型研建。从2010年起,先后采集并测定云南松、思茅松等9个云南优势树种各树种(组)的生物量及含碳系数,建立了9个优势树种(组)的生物量和含碳系数。四是先后完成了云南省2005、2010、2016、2018四个年份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研究工作,提报了云南省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领域的温室气体清单。

(三)加大碳汇科技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近期,省林草局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为依托成立了林草碳汇监测研究中心,并成立工作专班,对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进行系统研究。开展了全省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情况调研,以调代训,针对重点地区开展了林业碳汇交易培训,并形成全省林业碳汇交易情况的调研报告,以省双碳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省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风险提示的函》。同时,借助“中欧碳市场对话与合作项目”,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10人和碳排放重点企业265人参加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班,解读CCER、CDM项目规范的编制内容。

(四)建立和完善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目前,省级相关团队正开展云南省林业碳汇交易路径研究,编制完成《云南省林业碳汇交易路径研究》报告。积极探索云南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林业碳汇开发及交易路径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了一批包含林业碳汇的潜在CCER项目,目前造林和森林经营类项目17个,为今后申报CCER项目做储备。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19家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第一履约周期工作中,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二、面临的困难

(一)林业碳汇开发政策不清。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需严格遵循相关方法学,并非所有森林资源都可开发为碳汇项目进行交易,国家明确不再搭建省级碳汇交易平台,碳汇相关交易将依托国家交易平台。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于2021年7月16日重新启动开市,主要针对电力行业,是一个基于排放配额分配的碳市场,林业碳汇交易暂未纳入其中。在国家发改委2017年3月17日暂停受理CCER项目以来,新的交易管理办法暂未出台的情况下,项目开发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二)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不健全。目前国家和省碳汇计量监测体系还不健全,难以全面反映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状况和未来储量动态变化,对碳中和的基础支撑能力没有充分显现。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成本远高于预期碳汇收益,开发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充分吸纳建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林草碳汇有关工作。

(一)探索林草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组织开展全省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待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后,细化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一是持续加大宣传培训,筹办云南林草碳汇工作研讨班,将省内外碳汇领域专家为云南碳汇工作出谋划策;二是编制《林草碳汇知识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开展对各地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地方的指导。三是按照国家要求继续组织省内重点企业参与全国碳交易,支持重点排放单位使用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抵消碳排放配额清缴,探索符合云南特色的碳汇资源实施路径。

(二)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研究。一是组建云南省林草碳汇专家库,支持各方力量开展碳汇相关研究和专业化服务。二是按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编制云南省2021年林业和土地利用变化领域温室气体清单,实现年度出数。三是按照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和要求,参照国家林草局林草碳汇量计量方法制定云南省林草碳汇量计量方法,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出数。四是结合火灾风险普查成果,进一步测定树种生物量、生物量扩展因子及含碳系数等(含地上、地下),并争取逐步出台地方标准。五是开展云南省碳汇潜力研究,结合目前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应性评估和森林经营工作,分析不同的碳汇增汇路径,提出与之对应的未来碳汇发展潜力,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决策参考。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生态处 向如武 0871—650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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