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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收取团购服务费是否合理? 来看记者调查

2024-07-14 05: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自去年以来,从上到下都要求对楼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前不久,位于襄州的百盟光彩在售房过程中怂恿、诱导买卖人造假,向购买一手房的买房人收取所谓的团购服务费,几乎成了惯例。对此,主管部门到底是什么态度呢?

虽说百盟光彩售楼部以及其委托的至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均表示将想办法退还购房款及所谓的团购服务费,但事实上买房人提出这一要求已有很长时间,却一直没有结果。

买房人王女士说:“我买的房子现在是团购费也不给退,首付款也不给退,房管局、物价局、工商局都找过,他们都说不归自己部门管,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买房卖房的事,按说住建部门最有权利查处。王女士曾经带着证据投诉到襄州区住建局下属的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这里的负责人表示,买房收团购费的事应由物价部门查处。

襄州区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说:“由价格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在房价以外额外收取的费用,我们也知道他不该收,但是他收了以后,我们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权利和法律依据去管。”

但襄州区物价局方面表示,根据他们掌握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这事他们也不便插手。

襄州区物价局副局长苏文说:“”我们认为这个团购费是自愿交的,没有突破房价都可认收,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说不该收团购费,你问一下他们找一下法律依据,他们有他们的说法,团购费没有列入定价目录。”

住建部门认为不该收,但涉及到收费,查处应由物价部门负责;物价部门则认为,这不是价格部门监管的问题,应由住建部门来处理。两个执法部门的态度,导致了当地房地产开发商收团购费的事,成了见怪不怪的乱象。那么,那笔所谓的团购费,到底进了谁的腰包?真的不知去向了吗?至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一番话,透露了团购费的最终去向。

至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在甲方那,甲方是光彩的,我们有一部分佣金,剩下都给他们了。”

据知情人介绍,开发商让房产经纪公司收取团购费,房产经纪公司以交纳团购费买房更便宜诱导买房人,其实是开发商为了逃避主管部门的监管、偷逃税费而制订的一种营销套路。按照今年8月省住建厅、物价局等多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发商要求购房人支付房价款以外的费用获得购房资格。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准售房源以抵债等形式交由施工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销售是重点打击的违规行为;房产经纪公司收取佣金以外的费用,则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对此,襄州区房产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可以介入调查,但力度有限。

襄州区房产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说:“责令他们改正,把费用退给人家,如果他还是这样搞,我们也没有处罚的依据,我们只能约谈,责令他限期改正。”

据了解,目前光彩方面在出售公寓的过程中,已不再收取团购服务费,但对于之前收取的费用何时才退,他们还要想办法。

百盟集团光彩售楼部负责人余经理说:“九月份就没有了,至简公司九月初解除合同,我们意识到这种方式可能跟房产规定有出入,就马上调整过来了。”

据了解,今年八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中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仍在进行之中。根据当时的工作安排,对于开发商及房产经纪公司的违规行为,住建、物价、工商、税务、城建等部门应合力执法,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持续打击和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除了约谈、罚款之外,还可以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等多种方式处罚。因此,相关部门应该敢于亮剑、善于执法,规范开发商及经纪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唐兰刚、龚小燕

编辑:苏琦琦 / 校对:胡俊卿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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