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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商的“浙”十年:数据、亮点、成果一文悉知

2024-05-12 06: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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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务

“浙”十年

电子商务

锐意进取 再创辉煌

概述

电子商务是浙江的一张“金名片”。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持续擦亮“金名片”,推动浙江电子商务迈向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电商平台规模、商业模式创新、经济社会带动力等方面全国领先,电子商务在拓市场、促消费、稳外贸、惠民生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果。

主要数据

“浙”十年

◈ 浙江省网络零售规模由2027.4亿元扩大至25230.3亿元

年均增长

32.3%

规模居

全国第二

◈ 统计局数据显示,浙江省实物网零占社零的比重从2015年的25.9%上升到2021年的49.2%

◈ 省内居民网络消费规模由1305.5亿元扩大至12276.3亿元,年均增长28.3%

◈ 在过去几年,浙江省跨境电商迅猛增长,2021年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3302.9亿元

规模约占全国

六分之一

规模居

全国第二位

特色亮点工作

浙江电商充分发挥联通线上线下、生产消费、城市乡村、国内国际的独特优势,已深度融入生产生活各领域,成为催生数字产业化、拉动产业数字化、推进治理数字化的重要引擎,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方式,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跨境电商在全国地位作用突出

2012年,杭州和宁波获批全国首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2015年,国务院批准杭州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此后浙江持续发力,累计获批1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率先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省域全覆盖。“2015年3月7日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载入《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大事记》。李克强总理连续三年视察浙江省跨境电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统筹谋划抢先

印发实施全国首个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创造性提出“335”目标和“五新三化”任务框架。在省电商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打造多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发展合力,构建起“领导抓、专班干、例会推、互相比”的工作机制,制定全国首个省级综合评价办法,由第三方按季开展评价,编制综试区月报,晾晒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体系化推进全省域综试区建设的实践经验。

二是主体培育领先

自2016年以来,浙江省分三批累计在62个县(市、区)设立省级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省财政设立专项激励资金。全省开展“店开全球”“品牌出海”“独立站领航”三项行动,评选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出台全国首个省级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培育政策,评选公布89个在海外排名靠前的品牌,截至2021年底,浙江省跨境电商出口活跃网店达14.9万家,较上一年增长3.1万家,各地在传统外贸转型、生态体系打造、跨境供应链构建、数字化监管服务创新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和一批典型经验做法。

三是改革创新争先

找准业态发展的改革需求和试验区功能定位,编制《浙江省跨境电商重大改革突破事项清单》,联动自贸区等平台深化探索,努力建立适应新业态的体制机制。取得全国第一批全业态统计试点,率先提出省级测算方案。指导各地探索数字化改革场景应用,加快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功能迭代,新建“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在线”等一批企业所需、群众所盼的应用。全省域获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资格,新增综试区均走通海关跨境电商方式出口模式,网购保税进口、海外仓出口规模稳居全国前列。跨境电商成为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外贸高质量发展和国际竞争新优势培育的具体实践,带动全省经济蓬勃发展。

(二)农村电商呈现迅猛发展态势

自2013年浙江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以来,随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作深入推进,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呈现迅猛发展态势,农村网络零售和农产品上行规模不断扩大,农村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农村商业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已成为浙江省全面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举措。

浙江农村电商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督察激励,34个县(市)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其中有16个是“山区26县”。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持续稳定增长,农村网络零售占全省网络零售比重持续保持在40%以上。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拥有活跃涉农网店2万家,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238.9亿元,同比增长11.7%。在物流保障、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形成“共同富裕 商务经验”20篇。持续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全省累计培育电商示范村949个,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1634个,电商专业村达到2444个,全省主要快递品牌进村率实现100%。

(三)直播电商发展日益壮大

浙江省抓住直播电商发展机遇,积极引导直播电商规范健康成长,率先制定直播电商行业标准,评选认定41家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全国头部MCN机构一半以上集聚在杭州。近年来,浙江省开展了“美好生活 浙播季”行动,通过“1+N+1”(1场启动仪式,N场直播冠名活动,1场总结大会)的系列活动实现全省联动,推动五个“一批”建设(即培育一批直播生态企业;孵化一批直播电商品牌;培养一批直播电商达人;培育一批省级直播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公共直播间),全面提升浙江省各类企业直播电商应用水平,发挥浙江省产业带资源优势,更有效推广优质品牌。累计开展了相关直播活动超3000场,参与直播带货的产品数量超57万种,成交订单数4600万单,成交额近4000亿元。全省直播电商从无到有,2021年交易规模约占全国三成,居首位。认证直播电商讲师20人,认证助理直播电商师226名,累计培训超3000人。

(四)数字生活新服务成效显著

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提出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让数字生活新服务成为浙江省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回暖的新亮点、新动力。2022年2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发布报告显示,自2019年以来,浙江省数字生活新服务指数累计增长60.1%,位列全国第一。

一是搭建顶层架构

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的意见》,系近年来浙江省相关领域首个高规格文件,也是全国首个出台的针对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的政策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作用。在全国首个研究编制《浙江省数字生活新服务指数报告》,以场景分析和量化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呈现全省数字生活新服务发展的全貌。培育打造标杆示范,认定2个省级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市、14个标杆县、81个特色镇。

二是创新化举措助力消费复苏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浙江紧急启动“数字生活新服务”一期工程,办好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等 “六个网上”,培育项目568个,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服务和便利安全消费。2021年,全省共组织举办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数字生活嘉年华等3500多场线上线下系列促消费活动,累计拉动消费2300多亿元。今年,全省举办“浙货国潮—网上年货节”浙江专场、“第四届双品网购节暨非洲好物网购节”“618品牌浙货”等活动,10余个综合性电商平台、300余个区域性电商平台、超10万家企业及商家参与活动,累计发放各类优惠券、消费券超100亿元。

三是立足数字生活消费场景建设抓升级

全省征集16个数字生活重点应用场景,以试点引领、项目带动,大力推进一刻钟数字生活便民圈、数字街区、数字生活服务站等建设。确定数字商贸“百万商家上线”“数字生活嘉年华”等10大重点任务,编制《商贸企业云化改造提升工作指引》。

标志性成果

成果一

浙江省率先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省域全覆盖,探索出“六体系两平台”的建设样板

● 2015年,国务院在杭州设立全国首个跨境电商综试区;

● 2016年,国务院决定设立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宁波市位列其中;

● 2018年,国务院设立第三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义乌市成为浙江省第三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 2019年,浙江省再次增设温州市、绍兴市两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 2020年,湖州市、嘉兴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成为浙江省第五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 2022年,金华市、舟山市新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浙江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省域全覆盖。

同时,全省努力探索出“六体系两平台”(即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六体系”,以及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两平台”)的建设样板和众多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成果,由商务部发文复制推广到全国各地。

成果二

浙江省3个综试区列为全国十大优秀综试区,浙江省席位占比全国第一

商务部对前五批105个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的首次建设进展评估结果显示,浙江省杭州、宁波、义乌3个综试区综合排名处于第一档“成效明显”,列为全国十大优秀综试区,浙江省席位占比全国第一。

此外,浙江省参与评价的10个综试区整体情况较好,各项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东部地区平均水平。

成果二

浙江省农村电商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督察激励,累计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34个

2019年以来,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要求,积极组织、大力争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累计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34个。

● 2019年,浙江省安吉县、海宁市、缙云县、武义县、江山市、淳安县、桐乡市、龙游县、永康市9个县(市)入选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示范县,其中永康市获国务院农村电商督查激励县。

● 2020年,平阳县、长兴县、天台县、嘉善县、建德市、开化县、松阳县、嵊州市、浦江县、永嘉县、三门县、遂昌县、义乌市13个县(市)入选示范县,其中义乌市获国务院农村电商督查激励县。

● 2021年,温岭市、苍南县、平湖市、桐庐县、德清县、龙泉市、青田县、仙居县、兰溪市、新昌县、东阳市、瑞安市12个县(市)入选示范县,其中瑞安市获国务院农村电商督查激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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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示范县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以“线上线下融合”和“上行下乡结合”为抓手,不断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农村现代商贸流通和电商带动创业就业等体系,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推广的农村电商发展“浙江经验”。

成果四

浙江省累计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个

2011年以来,浙江省深入落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和建设要求,优化发展布局,提升示范创建水平,发挥示范基地引领作用,高质量助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累计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个,分别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电子信息街、陆港电商小镇、杭州北部软件园、中国小商品城·网商服务区、杭州东方电子商务园、金华电子商务创业园、嘉兴电子商务产业园、宁波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宁波电子商务城、菜鸟·金义电子商务新城。

成果五

浙江省累计获批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8家

2019年以来,浙江省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质量效率的要求,高度重视数字商务建设,按照《数字商务企业发展指引(试行)》,积极开展数字商务企业培育和推广工作,浙江省累计获批两批共8家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分别为: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执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海上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大搜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网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成果六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省委数字化改革精神,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顺应平台经济发展新形势,推动构建浙江数字化改革制度规范体系,2021年,浙江省制定出台全国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着力破解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中电子商务新业态监管、“大数据杀熟”规制、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网络餐饮数字治理、直播电商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新矛盾新问题,为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了法规制度保障。

成果七

宁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交易额累计破千亿,系全国首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累计破千亿城市

2012年,宁波成为全国首批五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2016年,获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制度创新、服务便利、营商优化”等先行先试改革措施,宁波跨境电商特别是跨境零售进口业务取得爆发式发展。

2018年至2021年,宁波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交易单量和交易金额连续四年居全国首位,占全国近四分之一,服务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的消费者,据宁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主要来源国为澳大利亚、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新西兰,主要品类为美妆用品、保健品、母婴用品,集聚天猫国际、考拉海购、京东、苏宁易购等主流平台,为我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经验样板”。

来源 | 浙江商务

责编 | 电商发布 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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