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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做羹汤:爱一个人,就下厨房吧!

2024-06-26 13: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洗手作羹汤?这句话当由新妇说,由新妇娇羞说出,才具美感。

贵妇说也可,比如卓文君。“十指不沾阳春水”,吃喝不用操心,新寡又如何?没下过厨房侍候过姑婆,日子过得“冰清玉洁”,才显得后面的“自此长裙当垆笑,为君洗手作羹汤”有姿态——这姿态,在诗人看来,端的很美。即使不作诗,世俗眼光看,喜感也是有的。

普通“煮妇”,蓬头垢面,每日围着锅台转,十指不沾?那是妄想。十年,甚至几十年都在沾“阳春水”,你让她“洗手”?不是我扫兴,十有八九,她是金盆洗手,走出厨房,不干了。

如今的厨房设施真正好,窗子明亮,案台干净,简直可以趴在上面写字。但仍然不是温柔乡,温柔乡一直在卧室里;也不是“兵家之地”,每日在厨房里乒乒乓乓,颇有几分刀光剑影,不过谁跟你争来抢来?犯不着急吼吼地宣告主权。

历来“君子远庖厨”。“煮妇”是家中的“小人”,才会赢得真正“小人儿”的真心爱戴。我的孩子在作文本上写如何爱母亲,满满几页纸是一笔长长的流水账,写的都是我如何为他做早餐、中餐和晚餐,还有周末大餐。我一边看一边笑,还能怎样呢?获奖的莫言直言自己是个“饥饿”的孩子,你每日忙乎着为孩子捣鼓各种好吃的,他吃得肥肠满脑,能写出好文章来?

这点没出息劲是遗传我的吧。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兴汪曾祺的书,我赶时髦,也看上了,很粗浅地看,看老先生笔下的“微物”、“日常”。日常离不开吃喝拉撒,汪老娓娓道来,都是些边角碎料,但质感十足,他尤其会写吃,吃的虽寻常但美味,让人嫉妒死了。蔡澜算是接过了他的“衣钵”,也是一个有趣的人,只是太活泛,没他的“静气”。

用文字铺陈出来的食物,因文字迂回的魅力, 在视觉、味觉和嗅觉上都占足了便宜,比直观的显得更为幽微曼妙,让人回味无穷。怪不得真正的写书人满足于纸上的“煮字疗饥“,不太在意现实的功名利禄。真正的读书人也没多大抱负,读书能解馋就够了。当然也有成“书蠹”的,那是消化功能不好,又贪吃的缘故。

一个读书人,除了一个“书房”,可去的地方,似乎不太多的。但近来我发现还有一个——厨房。

电影《挪威的森林》剧照

厨房里没有虚掷的光阴,这跟书房很相像。“洗手作羹汤”,如果诗意地看,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它巧妙地平衡你的心和胃,平衡你的理智和情感、内在和外在、物质和精神,双手不停忙碌,宁静和充盈不请自来。

尤其是当下,一切的精神维度都被市场虚化以后,“羹汤”成了最真实的故土,就像《感官回忆录》里的阿连德说的,“一切记忆都可以循官能的路径回返”。一部“舌尖上的中国”,让大多中国人神魂颠倒,是有缘故的。

写饭钵里的一羹一汤,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写得最精细的还是日本人。他们沉迷于“物趣”,花费大量精力来研究用什么餐具配四时风物,我看端肃的文章看到头脑发昏的时候,就拿他们的文字做调剂,不知是不是对他们的不敬。

日本人一向表情节制,用词客套,人际关系也很清淡,唯恐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但节省精力的后果,是他们对季节气候,还有生活细节,都非常敏感。你看他们的小说,里面有非常漂亮的,极其细腻的段落,但都不是对人,而是对物、对景的。

即使村上春树,相比谷崎和川端康成,算是个很西化的日本小说家,他喜欢菲茨杰拉德,收集了几千张爵士唱片,还在美国寓居了好些年,但日本气质依然明显。

他笔下的人物往往背景稀薄,关系网稀疏,无父无母,也无兄弟姐妹,跟现实也没惨烈的摩擦和冲突,有点类似当下的宅男宅女,独住一间宿舍,以最小密度的家具和最大密度的书刊为伴。在这极其冷感精神化的背景下,时不时会冒出一个热爱厨房的人物来。《挪威的森林》里有个绿子,爱做料理,为了攒钱买个新锅,可以三个月穿同一件胸衣。

无论小说还是日常生活,喜欢做饭的人,大都具有几分生命热度,能让身边的人感到温暖。“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说的一点也没错。

写《山河小岁月》的李舒,还写过一本《民国太太的厨房》。她常去找老先生们做访谈。她去时总是下午,老先生们午睡醒来,在书房里歪着说着前尘旧事,说着说着天就黑了,说的最多的,居然都是吃。

启功先生认为最好喝的是饮料是雪碧,喝完一杯要用水涮涮,“不能浪费”。

周有光则觉得,可乐鸡翅是人类跨世纪的的一大发明,比任何佳肴都要美味。

贺友直抱怨现在外面卖的油豆腐米线有股奇怪的油耗气,从前游乐场的油豆腐米线和鸭血粉汤都极美味,现在有钱买不到。

都是些经历过大风浪见过大世面的人,临到末尾,发现人生无非是一场吃吃喝喝。世间烦心事,拿美食是可以治愈的。

我虽然做不到跟吉本芭娜娜一样公然宣称:“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厨房了。”但一个不那么干净整洁的厨房,确实能让我平静又充实。

每年四五月,是吃苋菜的季节。在菜市上挑捆水淋淋的,回家把根掐了,叶子和茎分作两三截,泱泱络络一大把过水,切了蒜下油锅清炒。叶子上的红印顺着水汽洇出来的,蒜粒全被染红,绿肥红瘦的,非常好看。

做这道菜,常让我想起张爱玲。她在上海与母亲同住时,常去对街的舅舅家吃饭,每每她母亲都会带一份清炒的新鲜苋菜:

“苋菜上市的季节,我总是捧一碗乌油油紫红夹墨绿丝的苋菜,里面一颗颗肥白的蒜瓣染成浅粉红。在天光下过街,像捧着一盆常见的不知名的西洋盆栽,小粉红花,斑斑点点暗红苔绿相同的锯齿边大尖叶子,朱翠离披,不过这花不香,没有热呼呼的苋菜香。”

张爱玲深谙苋菜好吃的秘诀:“炒苋菜没蒜,不值得一炒”。

许鞍华导演过几部张爱玲的作品,但我最早看她的电影,也是记忆最深的,是由叶德娴和刘德华主演的《桃姐》。

《桃姐》里有一幕,老佣人春桃挎着菜篮去市场里挑蒜。她七十多了,去冷藏库之前先穿上外套,戴上老花镜,攥着小塑胶袋一个一个地仔细挑。卖菜伙计故意把冷藏库的温度调低,挑挑拣拣?那就冻冻你,让你活受罪。

罗杰想吃卤牛舌,桃姐给他做。卤之前,整粒的蒜和切好的姜片放到锅里爆炒,然后滚沸水,洒花椒、草果、桂皮、葱,最后放牛舌,慢火炖两个小时。桃姐用的那个姜片是削了皮的,脾胃虚寒的人,做菜一般会去掉姜皮。去了皮的姜也没有涩味了。

电影《桃姐》剧照

《桃姐》里还有几处写到吃,算是我看这部电影最值得回味的情节。

罗杰到大陆出差,深夜在北京街头的羊蝎子大排档吃饭。朋友加了份羊蝎子,他转脸偷偷说:哎呦,我不吃羊肉。另一个朋友说没事,回头陪你去吃鱼生。罗杰说,我也不吃生的。两人很诧异地说那你要吃什么,罗杰说,只能吃青菜喽。

罗杰不吃大荤,不吃生的,看上去口刁,实际是桃姐惯出来的。桃姐尤其怕腥。她对她自己看不上的人和食物,评价都是“腥”。再好的东西哪怕是燕窝,只要炖的时候没有放姜,也是腥的,不好的。

一个在主人家做了六十年、帮佣三代的人,对一家老小的口味、穿着甚至性格的影响有多大?电影里有两处细节,罗杰出去谈合作,穿着件类似工装的外套,被对方公司的前台当成是修空调的,在餐厅里吃饭被误认为是开出租的。后来罗杰的朋友一次聊天,提起二十多年前来罗杰家玩,看到桃姐,总不明白她为什么总穿那套白衣黑裤、老气横秋的佣人服。罗杰没说话,笑笑。

桃姐中风之后,左手失去活动能力,进了养老院。一日,罗杰的小学同学来他家打牌,发现桃姐生病前卤好、放在冰箱里的牛舌,嚷嚷着要在微波炉里热一下,大快朵颐。罗杰说,我家里没有那种东西(指微波炉)。

没有微波炉,说明家里的剩菜很少过夜;热菜不用微波炉而是用蒸笼、蒸锅蒸,因为蒸出来的菜香,也没有辐射。

罗杰的潜台词显然是炫耀的意思,他一直被照顾的很好。

虽然在许鞍华的讲述里,饭桌上的吃食终究是一个配角,似乎并不值得为此写什么。但是白饭,炒豆芽,蒸南瓜......旧榆木饭桌上的这些菜里,有种隐隐的、克制的情感,如同一层散不尽的镬气,笼罩其上,让人眼角湿润。

我们的生命里,大都有一个“桃姐”,一个肯为你”洗手做羹汤“的人,她可能是你的阿婆,可能是你的阿妈,也可能是你的阿姐,'她们"爱上厨房的唯一原因,是因为爱你。

 作者:甘草子,不小资,不文艺,不妖娆,不风情,恬淡自守,性如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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