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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处罚!丰巢网络未经申报收购中邮智递被罚50万元

2024-07-15 17: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对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邮智递)未依法申报一案进行调查,对丰巢网络处以50万元罚款。

同日,因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被罚的案件还有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案,以及腾讯下属企业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案。

据南都记者了解,这是自《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国内首次出现涉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处罚案件。此外这也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涉及协议控制结构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行政处罚,对规范涉及协议控制架构企业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监管总局作出50万元顶格处罚

据了解,2019年丰巢网络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是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丰巢网络通过协议控制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中的智能快件箱业务。

被收购方中邮智递于2012年在四川成都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中的智能快件箱业务,原最终控制人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2020年5月,丰巢网络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并于当月完成交割。且丰巢网络和中邮智递2019年度在全球和中国境内营业额已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要求,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本案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情形。由于双方股权交易完成交割前没有申报,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不过市场监管总局经评估认为,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综合考虑后,市场监管总局对丰巢网络罚以50万元人民币,系顶格处罚。

“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查出未依法申报案件,还能够促使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防止企业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创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丰巢“超时收费”曾引起反垄断质疑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末以来,丰巢智能快递柜“超时收费”事件不断发酵,甚至引发反垄断质疑。有声音认为,丰巢要求“超时收费”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并呼吁反垄断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5月6日,顺丰控股发布公告称为布局智能快递柜市场,抢占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丰巢开曼拟与中邮智递及其股东签署一揽子交易协议。

当时天风证券相关数据显示,丰巢与中邮智递是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两家快递柜运营商。截至2020年3月31日,丰巢占比约44%,中邮速递占比约25%。收购达成,丰巢市场份额将接近七成。

南都记者注意到,出于垄断担忧,5月13日多名律师实名提请总局对丰巢与中邮智递的股权重组涉经营者集中的情况进行审查。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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