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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07: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和国防部保密局

  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军统局)和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中统局)是国民党统治时期两个最大的特务组织。

  军统局发端于军委会密查组(亦称十入团),1932年4月1日改组成复兴社特务处,其任务是反共和打击一切反蒋势力。特务处设处长1人,由戴笠担任;副处长1人,由郑介民担任;下辖书记室及4科。

  书记室:办理机要文件拟订、文稿审核等事项。

  第一科:办理情报搜集、研判事宜。该科是特务处的重点。下辖华东、华中、西北、华南、国际、统计6股。

  ’ 第二科:办理总务。

  第三科:办理行动、司法。

  第四科:办理电报。

  除以上4科外,不久又增设交通科,办理文件的秘密传递等事项。

  特务处的外勤单位设有上海、香港、南京3个区,在各省设站,东北和海外设通讯员。.

  1934年7月,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调查科并入特务处。

  1935年4月,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成立,特务处以军委会

  调查统计局第二处名义活动。

  1938年3月,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第一处改组成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第二处(即特务处)改组成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至此,由戴笠统驭的军统局正式成立。这一时期军统局的任务是反共、抗日、锄奸,并在军队中为蒋介石排除异已。军统局设局长1人,由军委会侍从室第一处主任兼任;副局长1人,由戴笠担任。但军统局实权由戴笠掌握。军统局内置秘书室和5个处。 ,

  秘书室:办理机要文件撰拟及综核稿件等事项。

  情报处:掌理情报的研判事宜。

  行动处:主管侦察、逮捕、暗杀等活动。

  司法处:掌理有关司法审判及监狱、看守所的管理。

  电讯处:掌理军统局内外勤联系,及对不明电台的侦破。

  总务处:办理一切有关购置、运输等庶务事项。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军统局的组织不断扩大,到1943年4月时,军统局内勤机构的设置情况是:在局长、副局长之下设帮办1人,辅助戴笠进行工作。并设以下机构:

  秘书室:设主任秘书1人,秘书8人,下辖文书、译电、编制3科,其业务如前。

  第一处:设3科。主管军事情报的搜集、整理、研判等事宜。

  第二处:设2科。主管党政、经济情报的搜集、研判以及办理经济检查工作。

  第三处;设2科。主管行动和司法事项。下辖息烽监狱和重庆看守所。

  第四处:设3科。主管电讯。下辖重庆第一、第二电讯总台,息烽、兰州电讯总台和无线电制造所。

  第五处:设6科。主管内外勤人员的训练及军统训练班的管理。

  第六处;设2科:主管警务事项。

  第七处:设3科。主管总务事项。

  督察室:设3科。主管视察、考核事项。

  人事室:设3科。主管内外勤人员的任免、迁调、考核等人事事项。

  会计室:设3科。主管财务工作事项。

  技术研究室:主管警犬、摄影、化学等特工技术的研究。

  特种技术研究室:主管密电的侦收与研译。下设赣州工作队,第一、第二、洛阳、西安侦收台。

  特种问题研究所:主管研究中共的一切问题。

  又设华北、华东、海外三区,分别掌理华北、华东以及南洋沦陷区的工作。

  此外,内勤单位还有设计考核委员会、巡察总队(原特务队)、医务所、缫丝厂办事处、遵义炼油厂。外勤单位则有设在各地的区、站、特别组、直属组、行动队等,以及设在国外的办事处。

  1943年5月,军统局与美国海军参谋部情报署联合成立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简称中美合作所),其任务是交换对日作战的情报与心理战的宣传,以及在敌占区进行游击破坏等方面的合作,同时了也相互交换各方搜集的中共和苏联方面的情报。该所于1945年冬结束。中美合作所设主任1人,由戴笠兼任;副主任1人,由美方梅乐斯担任;双方各设参谋长1人,承主任、副主任之命指挥由中美合作所训练并装备的武装特务部队;双方各设主任秘书1人,主持该所行政事务。所内设军事作战、情报、心理战、气象、行动、运输、经理、医务、总务9组。

  1945年12月,军统局内勤单位的情况如下:

  秘书室:下设文书、机要2组。

  第一处:设3科。掌理有关情报的搜集事项。第一科(军事)与军令部配合主管军事情报、谍报参谋;第二科(政治)研究党政问题及搜集此类问题的情报;第三科(中共)搜集中共方面的情报;第四科(国际)主管国际情报的搜集。

  第二处:设3科。主管军统局在警察系统的公开单位。

  第三处:设4科。主管内外勤人员的甄审、任免、考绩等人事事项及外勤区、站的布置。

  第四处:设4科。主管军统局内外勤单位的电讯联系。

  第五处:设3科。主管财务工作。 、

  第六处:设4科。分管庶务、管理、粮秣、交通。

  督察室;业务如前。

  经济研究室:主管经济研究。

  总稽核室:设2科。主管财务审核事项。

  化学研究室:由原技术研究室改组而成,下设2组。

  日本投降后,军统局还设立肃奸委员会,并在各战区司令部和绥靖公署以及沧陷区中心城市设立分会,主持全国的肃奸工作。

  1945年9月,军统局设立上海办事处,负责办理京沪地区的肃奸与接收工作。该办事处设主任、副主任、主任秘书各1人,主任由戴笠兼任,副主任由梅乐斯兼任。处内置人事、会计、总务、电讯、经济、行动、督察、司法8组及汉奸财产审查委员会、汉奸财产清理委员会。因为当时军统局工作着重点在东南地区,所以军统局上海办事处相当于局本部。与此同时,军统局又在北平、武汉、青岛设立办事处负责所有沦陷区的肃奸与接收工作。

  军统局除以上所介绍的内外勤单位外,还控制着一些公开机构,如:军令部二厅,各卫戍司令部及警察局的稽查处和侦缉队,军事委员会的运输统制局和办公厅的特检处,财政部的缉私署和货运管理局等机构。

  1946年6月,军事机构改组。10月,军统局的秘密核心部分改组为国防部保密局;原军事系统的谍报参谋机构与国际情报业务以及邮航检查处业务划归国防部第二厅;军统局主管警察部分的业务划归内政部警察总署,该局的特务武装别动队、忠义救国军改编为交通警察总队,划归交通警察总局;中美合作所撤销。军统局结束事宜由国防部第二厅负责办理。

  国防部保密局设局长l人,副局长1人,局本部置秘书室、会计室、6个处和设计委员会。各机构职掌如下:

  秘书室:设文书、译电、事务3科。承办局长、副局长交办的任务;呈转、审阅各处的文件。

  会计室:由军统局财务处改组而成。主管会计、粮服、财产等业务。

  第一处(情报);由军统局情报处改组而成,设军事、党政2科及经济研究室和特种问题研究室。掌理情报的搜集、整理、研判等事项,原情报处办理的谍报参谋及海外情报搜集业务移交国防部第二厅。

  第二处(行动):设行动、侦防、策反、心理战4科,分掌该处业务。

  第三处(人事):由军统局人事处改组而成,设人事行政、考铨、卡片3科。掌理人员任免、异动、考核、奖惩等事项。

  第四处(电讯):由军统局电讯处改组而成,设行政、工务2科。其业务仅限于通讯布置、无线电机制造、器材的管理、分发事项。电讯侦察业务移交国防部第二厅,通讯业务移交保密局南京总台。1948年,保密局为适应时局需要,又将该处扩充,原属南京总台的通讯业务收回该处,配设各站的支台以及不便由站节制的分台也由该处直接控制,经过这次改组后,该处下辖布置、业务、人事、工务4科。

  第五处(总务):由军统局总务处改组而成,设庶务、管理2科及汽车队、电话队。办理一切有关购置、运输等庶务事项。

  第六处(司法):由军统局司法处改组而成,设司法、侦讯2科。办理有关保密局司法事项及监狱、看守所的管理等事项。.

  设计考核委员会。

  此外,还设军统局重庆结束办事处。

  国防部保密局对外勤单位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撤销了军统局时期区一级组织,仅保留了东南特区及东北办事处。外勤单位

  最高机关为站,站下设组。此外,受局本部直接领导的还有特别组和直属组。

  随后不久,保密局又将会计室改组为经理处,设审计、综计、会计、出纳4科,并将各处排列顺序也作相应调整,第五处为司法处,第六处为经理处,第七处为总务处。

  国防部保密局所控制的外围公开机构有国防部第二厅、警察总署和交通警察总局。

  1949年1月,蒋介石下野,保密局局本部迁往台湾,在上海设立保密局上海办事处,以领导各地工作。在南京仅保留一个徒有其名的保密,以应付代总统李宗仁。这个保密局设局长、副局长、主任秘书各1人,局内设置业务和总务两处。

  (潘 涛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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