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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围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07-03 12: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建设管理平台,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奋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对标宁波主城区管理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实现建设工程围挡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实现围挡风格与区域风貌的协调统一,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2019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围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规范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交通、市政、水利、拆除、迁移、维修、养护等工程)工地围挡设置标准,统一按照《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2019版)》(以下简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规定做好围挡设置工作,切实降低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全力打造文明、干净、整洁的施工环境,全面提升全区建设工程围挡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 围挡管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1、自发文之日起,全区所有新开工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要求,做好围挡设置工作。

2、对全区所有建设工程的既有围挡进行整治提升。其中:

(1)既有围挡的结构存在隐患,达不到使用安全的,应按照《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的标准和要求立即进行整治提升。

(2)既有围挡的外观造型,与区域环境不协调的,宣传画面,零乱、污损、淡化、褶皱,比例不协调,相邻色彩反差过于强烈,排列无序,临街背街不统一等达不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应按照《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治提升。

(二) 围挡改造提升标准

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并遵循以下原则。

1、围挡类型选用

(1)应根据围挡保留周期、项目类型、现场情况、所处区域等选择围挡类型,保留周期较长的选用固定式围挡,保留周期较短的选用移动式围挡。

(2)基坑、桩基施工阶段,倒边施工频繁的交通、市政工程以及人流密集区的工程,不宜采用砌筑式围挡。

2、围挡外观造型

(1)建设工程主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等;线性工程的首尾、道路路口以及交通通行存在影响的区域应设置施工告知牌,公开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工地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围挡上设置公益广告、商业广告等宣传画面(移动式围挡除外),其中公益广告面积不得少于围挡总面积的30%,政府投资工程不应设置商业广告。

(3)根据周围环境可选择性设置灯光、垂直绿化等,按照扬尘综合防治要求设置围挡喷淋系统。

3、围挡宣传画面

(1)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及项目类型选择宣传画面,可采用喷绘布、墙体彩绘、黏贴、浮雕等形式,宣传画面应和谐简洁明快并突显宁波开放、创新、现代、滨海的城市特征,力求与工程围挡构造、周边环境、区域文化特色相协调。

(2)强化围挡宣传画版面设计,围挡宣传画面应进行整体策划设计,提升整体效果,宣传画面布置形式和内容应有机穿插组合,排列有序,临街背街一致,版面大小适宜,注意适度留白,避免简单满铺、堆积、相邻色彩反差过于强烈等,做到风格统一、画面美观。宣传画面布置方式参照《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围挡上墙内容布置”。

(3)围挡装饰画面或广告画面与墙体的连接应确保连接可靠,牢固安全,连接构件不得裸露;制作精良,张贴应平整、整洁,不留缝隙,不出现褶皱。 

(4)围挡公益广告画面应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讲文明树新风”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为主要宣传内容,可登录中央文明办公益广告库、宁波公益广告库进行下载选取,同时结合城市特色及项目需要,鼓励个性化创作,经宣传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采用。

四、职责分工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围挡管理负总责,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围挡管理负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围挡管理负主体责任。

住建、综合执法、交通、水利、资规、征收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各建设平台等政府建设管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围挡管理的监管主体,要各司其职,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共同做好建设工程围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围挡管理工作,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动态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对迁移、维修、养护工程的围挡管理工作,在建设工地占道审批环节加强对围挡标准的要求。

(三)区交通局:负责加强对交通工程的围挡管理工作,强化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的动态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四)区水利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围挡管理工作,强化水利工程文明施工的动态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五)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负责加强对储备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拆除工程及已出让但尚未开工建设的用地围挡设置管理工作,督促属地乡镇街道做好收储地块的围挡管理设置工作。

(六)区征收办:负责加强对拆除工程的围挡管理工作,督促属地乡镇街道(项目拆迁指挥部)落实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总体责任。

(七)区五水共治办:负责加强城区污水零直排项目建设工程围挡管理工作,督促属地乡镇街道落实污水零直排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的总体责任。

(八)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加强辖区内自行建设项目和收储地块的围挡管理工作。

(九)各建设管理平台(区城投、区投、区交投、区水投、区文旅投、区教投、国网奉化供电公司等):履行施工现场管理总体责任,负责组织落实所实施的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围挡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建设工程围挡管理的监管,严格落实常态化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创造文明、干净、整洁的施工环境,全力护航宁波市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二)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文明施工管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文明施工教育工作,督促企业及从业人员自觉履行文明施工义务。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联动,分工协作,相互补位,形成合力,区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开展联合督查,对文明施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一律予以严惩,切实提高我区建设工程围挡品质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2019版)》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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