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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现场,为什么要准备一辆救护车?三大原因是关键!

2023-03-24 11: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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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死刑犯在被押往刑场执行枪决的时候,总有救护车在一旁待命,难道枪毙完还需要给犯人抢救一下吗?其实真实原因可没那么简单!

我国现如今一般使用两种针对死刑犯的处决行刑方式:

一是从民国时期就实行至今的“枪决”。二是随着科技和医学技术的发展,成为主流行刑方式的“注射死刑”。

而事实上,无论是枪决还是注射死刑 ,在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甚至押往刑场的整个路途中,都会有救护车一路跟随待命,而跟随的原因还不止一个。

防止不必要的风险发生

一般来说,死刑犯都是犯下了重大罪行的亡命之徒,比如故意杀人罪等,这种人气焰嚣张、行径恶劣。

虽然公安及司法机关在押送犯人去往刑场及执刑时,肯定会做好充足、严密的监管和安保措施,但再充分的准备也难保万无一失。

救护车的存在,就是为了确保这个过程里,如果犯人有反抗及过激行为,对押送人员或同行的其他人员造成伤害,能够对伤者立即施行救援,保证其生命安全。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这个死刑犯的身份和地位与众不同,曾经拥有众多追随者和党羽。

譬如那些因重大经济犯罪而被判死刑的前高官或财阀、权贵等,在这些人被押往执行点执行死刑时,有可能出现他的余党或同伙做出劫狱等危险举动。

而这种事儿一旦发生,难保不会有人员受伤的情况,因此才安排救护车和医护人员随行待命。死刑犯被执行死刑时,一路都有救护车跟随,除了要保证随行和押送人员的生命安全外,还有其它特殊原因吗?

进行死亡判定

一个死刑犯从被判处死刑到被执行死刑的整个过程,都有着严谨的执行流程。

因此在犯人被处决后,对其生命迹象上的判定也十分严格。

换言之,必须由专业且经司法机关认可并指定的医务人员,判定该犯人已事实上死亡,并书写凭证和在鉴定书上签字,针对该犯人的死刑执行才算告终。

这就意味着无论该犯人是被执行的枪决还是注射死刑,都必须有法医随队跟随,而救护车便是搭载和护送这些医务人员的主要交通工具,当然要完成对一个生命体的死亡鉴定。

也必须借助各种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器械,比如呼吸机、心跳仪、脑电波检测仪等,这些设备要从医疗机构一路运往行刑地点,当然是用救护车搭载才最合适啦!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觉得奇怪,死刑都是简单干脆,一枪或者一剂药了。

为什么还要把这么简单的事儿搞得那么复杂,非要救护车随队,专业的法医给出判定,才能确定一个人的死亡呢?

反正执行后的遗体都要送往火葬场火化,用得着去认定吗?

当然有必要!首先“司法”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就是因为它的严谨。

当一个犯人被判处死刑,并决定选用枪决或注射行刑后,那就必须是因枪决或注射药剂死亡。

如果不能确认犯人因此而死,便违背了“司法”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其次,也是为了杜绝意外风险的发生,在国外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事件,犯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狱中他表现良好,并和一位狱警相识,关系密。

于是在两年后其被执行死刑时,又正好是这名狱警监督和押送,结果二人共谋,以憋气的方式假死,并由这名狱警将假死的“遗体”运往殡仪馆,最终偷天换日,死刑犯成功逃脱。

虽然这起事件最后东窗事发,该犯人并未脱罪成功,与他合谋越狱的狱警也被抓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此事件的发生,却也给各国公安及司法机关敲响了警钟。

此后很多国家都强化了死刑犯押送及执行过程中的监管,以及针对犯人死亡判定的流程,救护车搭载医务人员和医疗仪器随队,也成为了最必要的存在。

押送犯人遗体到特定火葬场

你知道吗,死刑犯被执行时救护车随队,除了能保证押送人员的安全,负责给犯人进行死亡判定,还需要负责押送犯人遗体到特定的火葬场进行火化处理。

可押送遗体去火化不该是殡仪馆的事儿吗?为什么要用救护车押运呢?

一般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因为死刑犯身份的特殊性,在犯人被执行死刑后,出于人道主义或特殊因素考虑,很多死刑犯的遗体是不会交由家属直接处理的。

人道因素很好理解,死刑犯是被外力处死,无论是枪毙还是被注射药物,其死状都一定不好看,再介于社会上对这些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批判,家属在面对遗体时很可能会情绪崩溃,以至于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所以出于人道主义角度,大多数死刑犯的遗体不会交给家属处理,而是直接由司法机关监督火化,再将骨灰送还家属。

而特殊因素也很简单,这个犯人罪行过重,犯罪情节非常恶劣,出于惩罚,不会将遗体交给家属处理。

正因如此,为了避免犯人遗体在运往殡仪馆进行火化的过程中,家属方与殡仪馆方私下达成某些不合法协议,造成本不能交由家属的罪犯遗体,在还未火化时被家属获得,才采用了使用司法机关派遣的救护车,直接将犯人遗体运往火葬场火化的解决方式,从而进一步杜绝了遗体处理过程中各种风险的发生。

当然,另一个原因也很重要,那就是即便罪犯已经被法医进行了专业的死亡鉴定,被判定为事实上的“死亡”,也并不能完全保证其不是假死。

特别是接受注射死刑的罪犯,如果身体出于某种特殊原因,对注射药物的敏感度存在缺陷或有抗体,即便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也有可能因此逃脱死亡,甚至造成法医的判定失误。

正是因为这种千万分之一的风险,由司法机关派遣的救护车运送犯人遗体,并由随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火化,才能保证过程不出现任何纰漏,不会给死刑犯留下丝毫逃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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