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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00: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古代建筑的设计中,虽然没有像西方古典建筑那样对与建筑立面(Façade)各部权衡的刻意追求,但古代中国人在建筑造型上,却同样十分重视建筑之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如梁思成先生所指出的台基、屋身,与屋顶的“三段式”划分关系,就是一例。由于古代中国建筑,以木结构为主要特征。木构建筑的各个部件,是可以预制拼装的。因此,各个部件之间必然有一定的比例与尺度规则。宋《营造法式》中,特别提出了:“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2]说明,至迟在宋代,建筑之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就是宫室建筑之大木作的核心问题。

也许因为当时的工匠,对于建筑各部分之间的权衡,已经是口传为碑、耳熟能详的熟练规则,所以《营造法式》中,没有对建筑各部分之间的具体比例关系,加以详细说明。这对于我们今天了解宋代,及与其时代比较接近的唐、辽、金、元建筑,造成了很大的困惑。我们从《营造法式》中,能够直接探知到的有关建筑比例的界说,并不很多,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所谓:“若厅堂等屋内柱,皆随举势定其短长,以下檐柱为则。若副阶廊舍,下檐柱虽长不越间之广。”3]这一条固然不能为我们描画出宋代建筑比例的一般情况,但却为我们给出了一个重要的规则:在人的视觉比较接近的副阶(应该也包括单檐建筑)檐下比例中,柱子的高度不应超过开间的宽度。这或许是我们理解唐宋建筑比例的一把钥匙。

对于中国古代木构建筑比例的研究,久已引起一些学者的关注。前辈学者陈明达先生的《宋〈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台湾学者徐明福先生《中国传统大式木构单体建筑比例之研究》、《宋清传统建筑斗栱结构行为定量分析之初探》就是这方面比较重要的研究成果。笔者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曾对唐宋单檐建筑的比例,做了一些探讨。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笔者曾先后以《√2与唐宋建筑柱檐关系》4]、《唐宋单檐木构建筑比例分析》5]为题发表论文。

笔者关于这一课题以往的研究,得出了两个比较基本的结论:

一是在唐宋时期单檐木构建筑中,在檐高(橑檐方上皮距檐柱柱脚地面高)与柱高(檐柱柱头上皮距檐柱柱脚地面高)之间,存在着√2倍的比例关系。

二是在现存唐宋时期单檐木构建筑中,不同开间(三间、五间、七间、九间)的当心间立面比例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联系。关于第一点,笔者引证了如下一些实例数据加以说明:

表1:实例柱檐关系

殿名 年代 地点 H(檐高) h(柱高) H/h 备注 南禅寺大殿 782 山西五台 539cm 382cm 1.41 阁院寺大殿 966 河北涞源 662 455 1.45 减普柏方厚1.42 独乐寺山门 984 天津蓟县 619 434 1.43 榆次雨花宫 1008 山西榆次 572 408 1.40 保国寺大殿 1013 浙江宁波 597 422 1.41 奉国寺大殿 1020 辽宁义县 863 595 1.45 减普柏方厚1.41 晋祠圣母殿副阶 1023 山西太原 553 392 1.41 广济寺三大士殿 1024 河北宝坻 631 438 1.44 减普柏方厚1.40 开善寺大殿 1033 河北新城 673 482 1.40 华严寺薄伽教藏殿 1038 山西大同 711 499 1.42 隆兴寺牟尼殿副阶 1052 河北正定 538 368 1.46 减普柏方厚1.42 牟尼殿龟头殿 1052 河北正定 541 382 1.42 应县木塔副阶 1056 山西应县 607 420 1.45 减普柏方厚1.40 青莲寺中殿 1089 山西晋城 553 377 1.41 佛光寺文殊殿 1137 山西五台 626 448 1.40 崇福寺弥陀殿 1143 山西朔州 824 593 1.39 善化寺三圣殿 1143 山西大同 872 618 1.41 晋祠献殿 金 山西太原 500 350 1.43 普柏方是否计入不详 平遥文庙大成殿 1163 山西平遥 729 502 1.45 普柏方是否计入不详 普贤阁上层外檐 金 山西大同 542 382 1.419 应县木塔四层外檐 1056 山西应县 619 438 1.413

表中檐高与柱高的关系,在1.41(√2)上下浮动。由于实测数据及古代施工中可能的误差,这些数据足以说明其规律的存在。

同时,笔者还注意到,在时代比较接近,且开间相同的建筑实例之间,即使两者间隔千里之遥,但在各主要建筑比例上,却十分相近,如下表所列山西平遥镇国寺大殿(五代北汉,963年建)与福建福州华林寺大殿(五代吴越,964年建)就是一组典型的例子。两者的实际尺度相差很远,但两者的各部分尺寸材分值却比较接近,而两者之间的各主要建筑比例更是几乎如出一辙:

表2:实例三开间殿主要实测尺寸及材分值

  建筑物名称 平遥镇国寺大殿 福州华林寺大殿   建造年代   963年   964年   建造地点   山西平遥   福建福州   铺作·杪·昂   七铺作双杪双昂   七铺作双杪双昂   分值   1.47cm   2.00cm   实测尺寸   折合分值   实测尺寸   折合分值   心间广   455cm   309.5   651cm   325.5   次间广   351   238.8   468   234   通面宽   1157   787.1   1587   793.5   通进深   1077   732.7   1468   734   柱高   342   232.7   478   239   柱径   46   31.3   64   32   檐高   527   358.9   743   371.5   铺作高   185   125.9   265   132.5   铺作出跳   143   97.3   208   104   举高   360   244.9   452   226

表3:实例三开间殿主要比例

  建筑物名称 平遥镇国寺大殿 福州华林寺大殿   通深∶通阔   0.93   0.93   次间广∶心间广   0.77   0.72   举高∶檐高   0.68   0.62   檐高∶通阔   0.46   0.47   檐高∶通深   0.49   0.51   柱高∶通阔   0.30   0.30   檐高∶心间广   1.16   1.14   柱高:心间广   0.75   0.73   柱径∶柱高   0.135   0.134   铺作高∶柱高   0.54   0.55   铺作高∶檐高   0.351   0.357   总出跳∶檐高   0.27   0.28

如上的这些研究,使笔者长期以来一直思考着两个问题:

1).在唐、宋、辽、金时期的建筑实例中,凡等级与开间相同的建筑物,其各部分的比例,可能比较接近。

2).这一时期的建筑实例,在不同等级规模(如不同开间)之间的建筑比例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内在的联系或规律。

笔者曾尝试着将这一联系与规律表达出来。

1).平面深广比——平面进深随面广与开间变化

这一比例规则是说单体建筑平面的通进深与通面阔之间存在着确定的比例关系。可以看得出的可能规则是:

九开间殿堂的通进深是其通面阔的0.51;

七开间殿堂的通进深是其通面阔的0.61;

五开间殿堂的通进深是其通面阔的0.71;

三开间殿堂的通进深则在0.81至1.01左右浮动;这一规则可以见下表:

表4:

开间数 九 七 五 三 三 三 L深/L广 0.51 0.61 0.71 0.81 0.91 1.01

其实例的证明,虽然十分离散,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表5:

开间数 殿名 L深/L广 九开间 奉国寺大殿 0.52 华严寺大殿 0.51 七开间 善化寺大殿 0.62 佛光寺文殊殿 0.56 五开间 广济寺三大士殿 0.72 华严寺薄伽教藏殿 0.72 华严寺海会殿 0.70 吴越钱氏旧宫重栱殿 0.71 五开间楼阁 独乐寺观音阁下层 0.71 三开间殿 南禅寺大殿 0.83 镇国寺大殿 0.93 华林寺大殿 0.93 青莲寺中殿 0.93 阁院寺大殿 0.98 榆次雨花宫 0.99 平顺天台庵殿 1.00 保国寺大殿 1.12

2).檐下当心间立面比例——檐柱高及檐高与当心间间广随开间变化

实例中的檐下当心间立面比例,也有较强的规律性。

按照檐高(H)为柱高(h)的√2倍的假定,作一些细微的调整归纳,可以得出如下一组数据:

表6:

  开间数   九   七   五   三   柱高/心间广   1.01   0.91   0.81   0.71(1/√2)   檐高/心间广   1.42(√2)   1.28   1.14   1.00   檐高/柱高   1.41(√2)   1.41(√2)   1.41(√2)   1.41

注:表中L为心间广,h为柱高,H为檐高。

由表中可知,从三开间殿,到九开间殿,在当心间立面比例中,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契合与规律,一种可以联系各个不同开间的级差系列关系。其实例的证明如下:

表7:

开间数 殿名 柱高/当心间面阔 檐高/当心间面阔 檐高/柱高 九开间 奉国寺大殿 1.01 1.43 1.41(不含普柏方) 华严寺大殿 1.02 1.32 1.33 七开间 佛光寺文殊殿 0.94 1.27 1.40 崇福寺弥陀殿 0.96 1.29 1.39 五开间 广济寺三大士殿 0.80 1.12 1.40(不含普柏方) 开善寺大殿 0.83 1.13 1.40 善化寺三圣殿 0.85 1.19 1.41 华严寺薄伽教藏殿 0.85 1.14 1.42 三开间 独乐寺山门 0.70 1.00 1.43 保国寺大殿 0.70 1.02 1.41 晋祠献殿 0.71 1.01 1.43 阁院寺大殿 0.74 1.05 1.42(不含普柏方)

按照这一规律,在不同开间的当心间比例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如三开间殿,当心间柱高为1,间广为1.41(柱高为间广的0.71),檐高亦为1.41(檐高=柱高,为一个正方形);九开间殿,檐柱高为1,间广亦为1(间广=檐柱高,为一个正方形),檐高为1.41;五开间殿与七开间殿的檐柱高与心间广之比,介乎三开间与九开间之间,分别为0.81和0.91左右。但其理想的檐柱关系,仍然为1.41(√2)。

3).檐下通立面比例

实例已经证明,在开间数相同,但建造地点不同的建筑实例中,其建筑比例十分接近。前面提到的平遥镇国寺大殿与福州华林寺大殿是一例,类似的例子也表列如下:

表8:实例五开间殿比例

殿名 年代 地点 L深/L广 H/L广 h/L广 H/L心间广 h/L心间广 华严寺薄伽教藏殿 1038 大同 0.72 0.26 0.19 1.14 0.85 善化寺三圣殿 1143 大同 0.59 0.27 0.19 1.19 0.85

如上例子中,两者建造的时间相差100余年,但除进深与面广的比例有较大差别外,两者在檐高与通面广(H/L广),柱高与通面广(h/L广),檐高与当心间面广(H/L心间广),柱高与当心间面广(h/L心间广)之间的比例,都十分接近。

表9:实例七开间比例

殿名 年代 地点 L深/L广 H/L广 h/L广 H/L心间广 h/L心间广 崇福寺弥陀殿 1143 山西朔州 0.54 0.20 0.14 1.29 0.96 佛光寺文殊殿 1137 山西五台 0.56 0.19 0.14 1.27 0.94

殿名 年代 地点 L深/L广 H/L广 h/L广 H/L心间广 h/L心间广 奉国寺大殿 1020 辽宁义县 0.52 0.175 0.12 1.43 1.01 华严寺大殿 1140 山西大同 0.51 0.174 0.13 1.32 1.02

相应的情况,再看一下三开间的例子。由于三开间既可用作门殿,也可用作正殿,其平面的比例变化比较大,但基本的比例仍然有规律可循:

表11:实例三开间比例

殿名 年代 地点 L深/L广 H/L广 h/L广 H/L心间广 h/L心间广 镇国寺大殿 963 山西平遥 0.93 0.46 0.30 1.16 0.75 华林寺大殿 964 福建福州 0.93 0.47 0.30 1.14 0.73 青莲寺中殿 1089 山西晋城 0.93 0.44 0.32 1.14 0.83 南禅寺大殿 782 山西五台 0.83 0.46 0.33 1.07 0.76 初祖庵大殿 1125 河南登封 0.96 0.42 0.32 1.12 0.84 榆次雨花宫 1008 山西榆次 0.99 0.42 0.31 1.16 0.84 阁院寺大殿 966 河北涞源 0.98 0.40 0.28 1.05 0.74

上表中所列的选项,关注点在建筑物大的比例,如平面通进深与通面阔的比例,立面檐高与通面广的关系,立面柱高与通面广的关系,立面檐高与当心间广的关系,以及立面柱高与当心间广的关系。关于后两项,我们已经从檐下当心间立面比例中,窥见一些基本的规则。也就是说,在同样是檐高与柱高保持√2倍比例关系的同时,三开间殿当心间柱下立面为一个间广为√2,柱高为1的矩形,九开间殿当心间柱下立面为一个间广与柱高均为1的正方形;而三开间殿的檐下立面为一个间广与檐高均为1的正方形,而九开间殿的檐下立面为一个间广为1,檐高为√2的矩形。五开间殿与七开间殿的柱下与檐下立面比例,位于三开间、九开间之间,呈现一个十分规律的现象。

我们以此为出发点,尝试着找出不同开间殿堂之间其它一些可能存在的比例规律。我们可以把关注的重点放在诸如通进深与通面阔之比,举高与檐高之比、檐高与通面阔之比,以及柱高与通面阔之比上:

表12:唐宋建筑平立面比例

开间 殿名 通进深(米) 通面阔(米) 通深/通阔 举高(米) 檐高(米) 举高/檐高 备注 九开间 奉国寺大殿 25.13 48.2 0.52 7.28 8.43 0.86 华严寺大殿 27.50 53.90 0.51 举高不详 七开间 佛光寺大殿 17.66 34.0 0.52 4.41 7.48 0.59 崇福弥陀殿 22.30 40.94 0.54 6.69 8.01 0.84 佛光文殊殿 17.60 31.56 0.56 4.25 6.06 0.70 善化寺大殿 24.95 40.54 0.62 6.91 8.19 0.84 五开间 广济寺三大士殿 18.28 25.43 0.72 4.85 6.13 0.79 薄伽教藏殿 18.46 25.65 0.72 4.30 6.68 0.64 吴越钱氏旧宫重栱殿 18.0 25.2 0.71 文献仅载平面 华严海会殿 19.26 27.65 0.70 4.70 5.35 0.88 开善寺大殿 14.43 25.80 0.56 4.08 6.56 0.62 善化三圣殿 19.16 32.24 0.59 7.20 8.72 0.83 三开间 义慈惠石柱石屋 0.60 0.72 0.83 南禅寺大殿 9.67 11.62 0.83 2.01 5.39 0.37 大云寺大殿 10.10 11.80 0.86 3.29 4.33 0.76 镇国寺大殿 10.77 11.57 0.93 3.60 5.27 0.68 华林寺大殿 14.68 15.87 0.93 4.51 7.43 0.61 阁院寺大殿 15.67 16.0 0.98 4.18 6.43 0.65 榆次雨花宫 13.20 13.33 0.99 3.80 5.62 0.68 青莲寺中殿 11.12 11.96 0.93 3.74 5.21 0.72 独乐寺山门 8.76 16.63 0.53 2.57 6.19 0.42 晋祠献殿 7.60 12.63 0.60 2.10 5.00 0.42 保国寺大殿 13.35 11.91 1.12 5.52 5.70 0.97 初祖庵大殿 10.70 11.14 0.96 3.75 4.72 0.79 天宁寺大殿 12.72 12.71 1.00 3.75 4.72 0.79 虎丘二山门 7.00 13.00 0.54 2.89 4.70 0.61 平顺天台庵 6.95 6.95 1.00 3.18 举高不详

由如上表列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在唐宋平面的通进深与通面阔之间,在不同开间之间,可能也存在着一种有规律的级差系列关系。

九开间殿的通进深与通面阔之比大约在0.51左右;

七开间殿的通进深与通面阔之比大约在0.61左右;

五开间殿的通进深与通面阔之比大约在0.71(1/√2)左右;

三开间殿的通进深与通面阔之比大约在0.81~1.01之间。

当然,作为门殿的三开间殿,其通进深与通面阔之比,仅仅在0.51~0.61之间。

而这一时期的举高与檐高之比,因为随着时代变化,而渐呈高峻,其一般的比例规则还很难看出,从数据上所显示的情况看,似乎五开间以上殿堂,大约在0.85左右浮动;三开间殿堂,大约在0.65左右浮动。说明开间较多的大体量建筑,其屋顶的高度与屋身高度的比例接近5/6;而开间较少的小体量建筑,其屋顶高度与屋身高度的比例接近2/3。这应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立面比例参考值。

表13:实例唐宋建筑檐下通立面比例

开间 殿名 柱高(米) 檐高(米) 通面阔(米) 柱高/通阔 檐高/通阔 备注 九开间 奉国寺大殿 5.95 8.43 48.2 0.12 0.175 华严寺大殿 7.24 9.39 53.9 0.13 0.174 七开间 佛光寺大殿 4.99 7.48 34.0 0.15 0.22 崇福弥勒殿 5.93 8.01 40.94 0.14 0.20 佛光文殊殿 4.48 6.06 31.56 0.14 0.19 善化寺大殿 6.26 8.19 40.54 0.15 0.20 广济寺三大士殿 4.38 6.13 25.43 0.17 0.24 薄伽教藏殿 4.99 6.68 25.65 0.19 0.26 五开间 平遥文庙大成殿 5.02 7.29 25.82 0.194 0.282 开善寺大殿 4.82 6.56 25.80 0.19 0.25 华严海会殿 4.35 5.35 25.80 0.17 0.21 善化三圣殿 6.18 8.72 32.24 0.19 0.27 三开间 南禅寺大殿 3.82 5.39 11.62 0.33 0.46 平顺天台庵 2.50 3.18 6.95 0.36 0.46 大云寺大殿 2.79 4.33 11.80 0.24 0.37 镇国寺大殿 3.42 5.27 11.57 0.30 0.46 华林寺大殿 4.78 7.43 15.87 0.30 0.47 独乐寺山门 4.34 6.19 16.63 0.26 0.37 榆次雨花宫 4.08 5.62 13.33 0.31 0.42 阁院寺大殿 4.50 6.43 16.0 0.28 0.40 保国寺大殿 3.95 5.70 11.91 0.33 0.48 初祖庵大殿 3.53 4.72 11.14 0.32 0.42 青莲寺中殿 3.77 5.21 11.96 0.32 0.44 晋祠献殿 3.50 5.00 12.63 0.28 0.40 虎丘二山门 3.40 4.70 13.0 0.26 0.36 天宁寺大殿 5.32 6.50 12.71 0.42 0.51

由如上表列的数据,可以看出,在唐宋平面的柱高与通面阔之间,及檐高与通面阔之间,也存在着一些规律:

表14:檐下通立面比例

开间数 柱高/通面阔 檐高/通面阔 比例接近的实例 九开间殿 0.12 0.17 奉国寺大殿 0.125 0.175 0.13 0.18 华严寺大殿 七开间殿 0.14 0.195 佛光寺文殊殿 0.145 0.20 崇福寺弥陀殿 0.15 0.21 善化寺大殿 0.17 0.24 广济寺三大士殿 0.175 0.245 五开间殿 0.18 0.25 开善寺大殿 0.185 0.26 薄伽教藏殿 0.19 0.27 善化寺三圣殿 0.195 0.28 平遥文庙大成殿 三开间殿 0.24 0.34 大云寺大殿 0.26 0.37 独乐寺山门 0.28 0.39 阁院寺大殿 0.30 0.42 初祖庵大殿 0.32 0.45 青莲寺中殿 0.34 0.47 南禅寺大殿 保国寺大殿 0.36 0.50 平顺天台庵

从其中我们看到一组有趣的数字,即某些三开间建筑的柱高与通面阔之比,与五开间的檐高与通面阔之比为一个相同的比例,如三开间独乐寺山门的柱高与通面阔比与五开间的薄伽教藏殿的檐高与通面阔比同为0.26;同样五开间建筑的柱高与通面阔之比,与九开间的檐高与通面阔之比之间,也有着十分相近的比例,如华严寺海会殿与广济寺三大士殿的柱高与通面阔之比与奉国寺大殿的檐高与通面阔之比十分接近,为0.17左右。这样这三种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在立面比例之间就存在了一种内在的契合。

同样,五开间殿的柱高与通面阔之比与七开间殿的檐高与通面阔之比之间,也有相同的或十分接近的比例,如五开间的薄伽教藏殿与开善寺大殿的柱高与通面阔之比,与七开间的佛光寺文殊殿之比,同为0.19,说明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契合。

注释:

1]梁思成:《清式营造则例》,第8页,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1年,北京。

2] [宋]李诫:《营造法式》,卷第四,“大木作制度一”,“材”条,中国书店版。

3] [宋]李诫:《营造法式》,卷第四,“大木作制度二”,“柱”条,中国书店版。

4]《建筑历史与理论》,第三、四辑,1982—1983年度,江苏人民出版社。

5]发表于《第一届中国建筑史学国际研讨会》,并收入杨鸿勋主编:《营造》,第1辑,第266页,北京出版社,文津出版社,2001年,北京。

本文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王贵祥教授学术论文

《唐宋时期建筑平立面比例中不同开间级差系列探讨》

建筑史(2003年03期) 2004-04-30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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