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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須知

2024-07-15 13: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來澳旅遊人士須具備有效的護照或旅行證件以及簽證。

除獲法定豁免「簽證」及「入境許可」之訪澳人士,所有訪澳旅客均須持有「簽證」或「入境許可」 方可進入澳門。有關獲法定豁免「簽證」及「入境許可」之國家及地區人士,請瀏覽網頁: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4/ps-1474b/

澳門入境簽證可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申請,並應在有效期內使用,否則即告失效;持有人准予在簽證上所註明之期限在澳門逗留。需要簽證的旅客,亦可在抵達澳門時辦理「入境許可」(即「口岸簽證」)。但某些國家的旅客必須預先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申領有效澳門簽證方可進入澳門,詳情請參閱網頁: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3m.html

「入境許可」(即「口岸簽證」)費用:個人:澳門元 200元 (一次性),澳門元 300元 (多次性)家庭護照:澳門元 400元 (一次性),澳門元 600元 (多次性)12歲以下之兒童:澳門元 100元 (一次性),澳門元 150元 (多次性)出示集體旅行證明文件並由同一旅遊經營人組織為數至少十人的團體:每人澳門元 100元 (一次性),每人澳門元 150元 (多次性)。

已支付多次性「入境及逗留許可」費用之人士,可於所批給之逗留許可期限 (最多30日) 內多次進出境,無需再支付費用。

上述資訊僅供參考,入境手續詳情請瀏覽澳門治安警察局相關網頁:www.fsm.gov.mo 或聯絡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查詢:(澳門區號)+853 2872 548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所有入境旅客必須通過例行的清關手續,如有任何超過免稅限額的應課稅物品必須申報。要詳細了解應課稅及免稅物品,請瀏覽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

根據法律規定,入境人士攜帶總值為澳門幣十二萬元或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例如旅行支票、支票、匯票、付款委託書、本票等,應向海關人員申報,並填寫申報書及選擇紅色通道通關;出境人士如被海關人員查問,亦應如實作出申報,否則可被科處澳門幣一千元至五十萬元的罰款。而中途短暫停留澳門的過境旅客則無須作出申報。詳情請瀏覽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cn/customs6.html

海關海關

航空

乘客服務費

一般乘客 110 澳門元(約 13.75 美元) 過境乘客 豁免

 

機場安保費

一般乘客 30 澳門元(約 3.75 美元) 過境乘客 30 澳門元(約 3.75 美元)

 

詳細資料可瀏覽澳門國際機場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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