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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制度

2024-06-28 13: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调查目的

 

  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立足新时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旨在:

 

  1.全面反映近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妇女社会地位发展变化的状况与趋势,客观反映新时代妇女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

 

  2.科学认识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妇女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了解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

 

  3.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为妇联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提供科学依据;

 

  4.回应国际社会对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状况的关注,讲好中国妇女故事。

 

  二、调查内容

 

  调查分为个人问卷和社区问卷。个人问卷调查内容包括被访者基本信息及教育、经济、社会保障、参政、婚姻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法律认知与人权、性别观念与态度等9个领域。

 

  社区问卷分为城镇社区问卷和农村社区问卷两种,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生存发展的社区环境、参与社区治理情况及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个人问卷的调查对象为现住中国大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64周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女两性公民。设计样本量30000户(人),其中城乡、男女两性人口各占一半。

 

  城镇社区问卷调查对象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城镇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1000人左右。

 

  农村社区问卷调查对象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农村社区村/居委会相关负责人1000人左右。

 

  四、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进行数据收集。抽样设计采用按地区发展水平分层的三阶段与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PPS)方法抽取个人问卷样本。全国分为京津沪、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4层。第一阶段在每层内按照人口地理分布、经济发展水平、流动人口聚集程度排序后,以系统抽样方法抽取400个区县市,第二阶段在每个区县市内按照地理分布与城乡属性排序后,以系统抽样方法抽取5个村(居)委会,第三阶段在每个村(居)委会内抽取15个住户,并在每个住户内随机抽取1名18-64周岁的个人作为被访者。村(居)委会问卷的调查样本为第二阶段抽样选中的所有村(居)委会。

 

  调查借助电子问卷调查系统(简称CAPI系统)开展,个人问卷由调查员入户访问、填答,社区问卷由调查员在社区干部的协助下填答。

 

  五、调查组织方式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根据全国妇联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组建各地的调查员和督导员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培训师对调查员督导员进行培训并提供调查指导。调查员督导员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开展调查工作。

 

  六、数据发布

 

  调查时点为2020年7月1日零时。调查结束后,全国妇联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研讨会形式发布调查主要数据报告,并将主要数据报告报送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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