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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万里行

2023-07-21 20: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东方万里行服务条款为了保护“东方万里行”会员与“东方万里行”常旅客积分奖励计划的权利,特制定此规则与条款。请会员务必详细阅读以下条款, 尤其是“东方万里行”及其合作伙伴的限责和免责事项。定义"东方万里行"常用术语

"东方万里行": 指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管理和运营的常旅客积分奖励计划。

定级次数:乘坐有效东、上航航班以及天合联盟航班的飞行次数。

定级里程:乘坐有效东、上航航班以及天合联盟航班的飞行里程。

年消费金额:连续12个月乘坐有效东、上航航班(不含代码共享)客票的消费金额(含燃油)。

*订座舱位为(A/O/X)、FARE栏显示IT的客票、客票改期费、MCO(旅行杂费证)、附加服务产品等不发行消费金额。

里程积分:乘坐有效东上航航班、伙伴航空航班、在非航空合作伙伴处消费及参加各类营销活动所获得的积分,会员消耗里程积分用于兑换奖励客票或积分支付。

基础积分:舱位基础发行积分,等于标准里程乘以所购机票舱位对应的基础发行率得出的积分值(结果四舍五入)。

舱位奖励积分:购买指定舱位的奖励积分,等于标准里程乘以所购机票舱位对应的奖励发行率得出的积分值(结果四舍五入)。

等级会员:是指“东方万里行”白金卡、金卡及银卡会员。

航空合作伙伴:是指与东航建立常旅客合作伙伴关系,为"东方万里行"会员提供积分发行或兑换奖励的航空公司。

非航空合作伙伴:是指与东航建立常旅客合作伙伴关系,为“"东方万里行"会员提供可发行积分或兑换奖励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

登录密码:仅供会员查询帐户信息的密码。

消费密码:仅用于积分消费时验证使用的密码。

钱包密码:钱包密码涵盖消费密码的所有功能,且支持“积分+现金”方式完成各类在线订单支付。开通钱包密码后消费密码将被关闭。

受益人:会员提前指定的共同享受积分兑换航空奖励的人。

标准里程:是指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TPM为参照的城市间距离,以公里为单位。可在东航官网查询。按照(单位换算关系:1英里=1.609公里)。

账户积分有效期:自2021年9月1日(含)起,有效里程积分变动可带动账户积分有效期自里程积分变动之日起至未来第36个月月底。连续36个月以上里程积分休眠(无增加,无减少),则自动失效。(参与营销活动获赠的里程积分,其积分有效期以活动规则为准。购买的里程积分长期有效)。*2021年9月1日前已入账的原消费积分仍按照原有效期及规则执行,即入账之日起,至入账当年后的第三个公历年的12月31日止有效,参与积分类营销活动获赠的消费积分有效期以活动规则为准。

※“东方万里行”积分以“点”为单位。

会员资格

凡年满12周岁的自然人,均可加入"东方万里行"常旅客积分奖励计划,年满2周岁不满12周岁的自然人可以在东航官网,线上申请成为"东方小飞人"常旅客会员, 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恕不能参与此计划。申请会员资格获准后,每个会员将拥有且仅可拥有唯一的帐户,会员只能在其唯一指定的帐户中发行积分或兑换奖励。 东航不接受重复申请并保留对重复帐户进行清理或删除的权利。

申请人按要求的文字正确填写并签署入会申请表,由东航最终受理后即可开始发行积分。如果积分计划最终不接受或未处理申请人的入会申请, 该申请的会员资格视为未经确认的会员资格,所发行的积分将不获承认。

每个"东方万里行"会员帐户只可登记在一人名下。会员资料将以参加者的全名登录,与帐户的姓名一致。

会员资格不可转让。

会员资格终止

"东方万里行"会员资格终身有效。

会员可随时以书面通知形式终止会员资格。会员资格一旦终止,其帐户内所有积分即时失效。

任何不恰当、欺诈或错误使用本奖励计划,或未能遵守有关规则与条款的行为,"东方万里行"有权即时取消其会员资格及所有发行的积分。 在此类情况下,东航保留对终止个人会员资格通知与否的权利。

若会员不幸身故,其会员资格及所有剩余积分将被取消。

受益人1、受益人名单

会员为他人兑换航空类型奖励,需通过东方航空APP或携带会员账户内注册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前往会员服务网点设立受益人名单。

2、受益人名单限额及生效时限

每个会员账户的受益人名单添加额度上限为13人,会员只可选择名单中的10名受益人作为可用受益人,已添加的受益人不可删除。

已开通钱包密码的会员添加受益人,名单自设立之日起2天后生效;

已开通消费密码的会员添加受益人,名单自设立之日起15天后生效;

未开通消费密码或钱包密码的会员添加受益人,名单自设立之日起30天后生效;

3、可用受益人与备用受益人

可用受益人:上限为10人,生效后可用于积分兑换航空奖励及礼遇;

备用受益人:无论是否生效,都不可用于积分兑换航空奖励及礼遇;

在可用受益人已满10人的情况下,需将可用名单中的某一受益人设置为备用受益人后,方可添加或设置一名可用受益人;

备用受益人名单中的受益人,在可用受益人名单未达到10人的情况下,可手动设置为可用受益人,且不占用受益人名单的添加额度。

4、受益人限制

受益人名单一旦设立,除符合可用及备用受益人名单设置要求外,不得另行更换他人。添加受益人中英文姓名及证件号码需与购票乘机的信息保持一致,受益人信息添加后不允许修改及删除。

若需添加受益人证件,会员可登录东方航空APP进行自助操作或拨打会员服务热线,或携带会员账户内注册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前往会员服务网点办理。

个人密码1、密码类型

会员密码分为登录密码、消费密码及钱包密码。

登录密码为8位长度复杂格式密码,由数字、英文字母与特殊符号三项组成,且其中一个英文字母必须为大写格式,仅供会员查询账户信息。

消费密码为8位纯数字密码,仅供会员在线上或线下积分消费时验证使用,不支持“积分+现金”方式支付各类在线订单。开通钱包密码后无需另行开通消费密码。

钱包密码为6位纯数字密码,涵盖消费密码的所有功能,且支持“积分+现金”方式完成各类在线订单支付。会员在开通消费密码后也可开通钱包密码,一旦开通钱包密码后,消费密码将被关闭,且不能重新设置。钱包密码不可关闭,不与消费密码同时存在。

2、设置密码

登录密码:每位会员线下入会时,系统自动为其设立初始值,登录密码初始值为会员生日,例如会员生日为1977年10月4日,密码即为19771004,东航线上渠道(官网、移动官网、APP)入会的会员初始值为会员自行设定的8位长度复杂格式密码。

消费密码:会员可在东方航空APP申请开通,或携带会员账户内注册的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服务网点设置消费密码。

钱包密码:会员可在东方航空APP申请开通“东航钱包”时自行设置。

3、重置密码

登录密码:会员可以拨打会员服务热线或携带会员帐户内注册的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服务网点重置登录密码,被重置后的密码即为会员生日,例如生日为1977年10月4日, 密码即为19771004。会员也可通过东航线上渠道(官网、移动官网、App)重置登录密码。

消费密码:会员可拨打会员服务热线或携带会员帐户内注册的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服务网点或通过东航APP挂失消费密码。消费密码被重置后,账户恢复到消费密码未开通状态。

钱包密码:会员仅可通过东航APP申请重置钱包密码,在进行密码重置时需进行身份验证。

等级会员

“东方万里行”等级会员分为白金卡会员、金卡会员、银卡会员。会员在连续的12个自然月之内,累计的定级次数+年消费金额或者定级里程+年消费金额满足升级、续级标准,即可升级、续级为等级会员。

详情请点击

积分发行1、总则

“东方万里行”积分以“点”作为单位。

为保证积分准确入账,会员必须在购买航空产品、其它商品或服务时出示其“东方万里行”会员卡或提供正确的卡号。

若会员兼具“东方万里行”与其它奖励计划的会员身份,除非在该条款中另有说明,会员乘机、酒店住宿、用餐或其他消费仅能选择一家常客计划进行积分的发行。

除非“东方万里行”常旅客积分奖励计划中另有说明,发行的积分仅进入会员自己所属的帐户,积分一旦进入帐户,不得转让,不可在不同会员间合并,不可以任何方式赠与他人,不可传于继承人或指定人员,会员亦不可要求取消积分。

东航有权取消或回退会员帐户中积分。

东航及其航空或非航空合作伙伴保留对其产品、服务以及“东方万里行”积分发行标准和规定的修订权利。

2、航空类积分发行

会员搭乘东航或航空合作伙伴的航班后可以发行“东方万里行”积分。积分以会员飞行里程和消费金额为基础,综合考虑宏观经营环境、 购票渠道、客座成本、舱位等级、航线区域、单次消费、累计消费等多种因素,经由预设算法在相应信息系统内自动生成。东航可定期或不定期对积分计算参数进行评估,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由于促销或其它需要,东航可能对参数做临时或局部调整。会员在东航的其它消费,也可以获得积分,具体积分发行方式及细则公布在最新《“东方万里行”会员手册》或东航官网上。

只有“东方万里行”帐户会员本人为实际飞行者时才能获得“东方万里行”积分。

持有尚未使用、失效、伪造或已退款的机票,或因任何理由重复购买同一班机的同名机票,均不得发行积分。

专机、包机和货运航班不能享受积分发行。

婴儿机票不能享受积分发行。

当会员使用积分兑换升舱或非自愿升舱时,按原客票发行积分。

如客票变更承运人,无论自愿或非自愿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如果会员最终乘坐的航班不在“东方万里行”可积分发行标准内,则该次航班不可进行积分发行。

若因东航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航班取消,会员不能成行,将不得要求积分发行。

3、非航空类积分发行

“东方万里行”会员购买非航空合作伙伴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以享受“东方万里行”积分发行。积分发行标准与会员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等级有关。积分发行规则以各非航合作伙伴公布为准,也可通过东航官网www.ceair.com进行查询。非航合作伙伴如有变动,均以东航官网公布为准。

4、积分补登

会员可以申请补登六个月内搭乘东航航班、天合联盟航班和其他有常客合作伙伴关系航空航班的乘机记录。

成为会员前一个月的任何东航及有常旅客合作关系伙伴航空公司有效乘机记录,会员均可以申请补登。

会员申请补登东航航班,需提供机票影本及登机牌影本;会员申请补登伙伴航班,需提供机票影本和登机牌原件。

非航空类积分补登

除特殊规定外,东航不接受会员的非航空类积分补登,有关补登事宜会员应直接联系非航空合作伙伴。

兑换奖励1、总则

会员间账户积分不能合并使用。

会员兑换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除本人使用外,仅能给会员指定的已生效的受益人使用。

如因会员个人原因造成自身帐户密码丢失,导致奖励被冒领兑换等后果,均由会员承担。

东航有权撤回、限制、更改或取消任何奖励、或更改任何奖励所需的积分数以及奖励的各项规定与限制。具体奖励的种类、标准和细则公布在最新《“东方万里行”会员手册》或东航官网上。

2、兑换飞行奖励-奖励机票

所有的奖励机票必须在东航或其航空合作伙伴规定的的航线上使用,东航有权决定行程是否符合兑换奖励机票的要求。

奖励机票不具现金价值,不得要求退还票款。

奖励机票座位的数量视座位供应情况而定,在国务院公布节假日与春运、暑期旺季期间,座位数量可能紧张。此外,部分伙伴航空公司可能设有限制使用日期,在此期间将停止接受奖励兑换。

会员必须负担使用奖励机票的所有适用税金、手续费及附加费用(包括关税、检查费、及机场离境税和任何行政费用等)。

为儿童和婴儿兑换的奖励机票,所需积分与成人相同,且使用奖励机票的婴儿可占一座位;兑换的奖励机票不提供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

积分兑换的奖励机票必须定妥座位,不设候补状态的奖励机票。

奖励客票有效期为自首次运输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特殊时期或特殊优惠活动奖励机票(含奖励升舱)的有效期需遵循活动及客票限制条件规则。

奖励机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进行同舱位变更,且只可更改航班日期和航班时间。兑换奖励升舱后,原客票限制条件仍然适用。特殊时期或特殊优惠活动奖励机票(含奖励升舱)的退改规定需遵循活动及客票限制条件规则。

奖励机票一经出票,不能更改旅客姓名、舱位、承运人、航程,亦不允许通过支付现金差价或积分兑换升舱。

奖励机票一经出票,积分概不退回会员帐户,但在客票有效期内,允许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可退税费。如果发生非自愿退票,则退还已兑换的积分或未使用航段的单程积分至会员帐户以及未使用航段的可退税费。

奖励机票丢失、被盗、毁损或其他不明原因的丢失,均不得补开,但在客票有效期内可申请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可退税费。

持有兑换航空合作伙伴的奖励机票的乘客,在各程的旅途中均须遵守各家伙伴航空公司的各项条款及细则。

3、兑换飞行奖励-升舱奖励

奖励升舱需遵循逐级升舱原则,仅可由经济舱/超级经济舱升至公务舱(O舱),或由公务舱升至头等舱(A舱)。超级经济舱及豪华公务舱不作为积分升舱的目标舱位;

升舱奖励的供应视预订时的舱位情况而定。如果会员在机场申请即时升舱奖励,须视现场情况而定。

兑换升舱奖励的航班不包括专机、包机和其他航空公司承运的代码共用航班。

兑换升舱奖励时必须确定航程、航班、日期以及舱位,旅行前必须订妥座位。

兑换升舱奖励后,原客票限制条件仍然适用。

升舱奖励一经兑换,积分概不退回会员帐户;但在非自愿降舱,或有涉及积分升舱的非自愿退票的情况下,退回原升舱时扣减的积分数至会员帐户。

兑换飞行奖励-逾重行李费须到指定机场离港柜台兑换。

法律条款

东航保留终止"东方万里行"常旅客积分奖励计划的权利,但至少提前6个月通知会员以尽量降低会员因积分无效造成的损失。东航有权更改全部或部分"东方万里行"常旅客积分奖励计划规则与条款,并提前1个月通知会员,即使其更改或许会影响会员所发行积分数的价值。如果会员在东航发布通知15天后使用会员卡,即表示接受相应更改内容。

东航有权根据会员的飞行记录、地点、参与计划情况或会员所提供的资料,提供不同的奖励积分及推广促销活动。

对于90天内无发行任何积分数的会员,东航保留停止寄发有关"东方万里行"最新资讯及其它相关资料的权利。

如有任何下述情形出现(被国家民航、旅游、人民法院、征信机关以及其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列入惩戒名单或失信名单;经公安机关认定,有过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经核实有骚扰、无端侮辱或暴力攻击民航工作人员,损毁民航生产设施设备等行为;有其它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恶劣行为;有呈报任何错误资料违反本章程原则的其它恶劣行为。)均会导致会员资格被立即终止。已发行的积分及已兑换但尚未使用的客票将失效;已全部使用及部分使用的客票须按全额经济舱、公务舱、头等舱机票缴付票款。对“东方万里行”规则与条款的执行,东航保留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法律行动,以追讨赔偿、律师费和诉讼费的权利。

"东方万里行"会员有责任通知东航其最新的通讯邮寄位址。如果因会员没有通知东航有关更改地址的事宜而导致任何损失,东航概不负责。

东航、航空合作伙伴或非航空合作伙伴可更改或终止合作伙伴关系、服务地点或各项优惠,并在东航官网发布。

东航的航空合作伙伴或非航空合作伙伴提供的任何服务或商品品质、价格及其宣传告知等活动由服务或商品的提供者承担责任。

"东方万里行"会员开始使用会员卡即表示已接受东航所制定的"东方万里行"条款及细则,以及"东方万里行"的所有合作伙伴制定的与"东方万里行"有关的条款及细则。

您已同意东航依照其《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隐私政策》可在https://www.ceair.com/global/static/AboutChinaEasternAirlines/LegalAndPrivacyTerms/index.html获得或向东航客户服务人员索取。

以上规则及条款,以及东航与合作伙伴及所有会员之间的关系,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网站规则及条款的中文版与其它语言版本有差异,以中文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规则明细或产品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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