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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直(管)医疗机构: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2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黑卫中医发﹝2013﹞288号)的要求,我局拟开展2022年度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二)跟师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前连 续跟师学习满3年,并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三)跟师学习相关信息已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24日) 报考人员需登录http://tcm.hlj.gov.cn/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在“业务服务”中点击“黑龙江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进行考核报名,请准确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网上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资料审核(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9日) 传统医学师承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师承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县(区)级审核通过后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级审核通过后于7月19日前将报考人员佐证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不得跨县(区)、跨市审核,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资格。现场审核只受理网上报名信息和证件资料等审核确认,不接受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考前一周) 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可于考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时间暂定于2022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 三、审核提交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原件纸质版2份; (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三)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复印件1份;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经县(区)以上公证处出具的师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由指导老师批阅认可的跟师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原件1份; (八)指导老师师承带教工作总结和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九)指导老师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十)如当年备案的师承合同中的身份证号与申请出师考核提交的身份证号不符时,需提供户籍证明,外省户籍者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复印件加盖实践机构公章,并单独装订,相关材料模板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四、考核形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规定执行,出师考核共分为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两部分。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核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 (二)出师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为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出师考核合格。 3.出师考核中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三)考核结果运用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并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上述证书是申请参加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不得作为行医资格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公布报名通知,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及时获知信息,按时报名参加考核,同时做好考试相关规定的解释工作。 (二)严肃纪律。初审阶段,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和完整。如发现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提供虚假证明的,应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谢新敏 联系方式:0451-87300035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附件:各地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政策咨询方式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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