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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没有任职单位也不能添加,该怎么办?

2024-07-15 23: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新个税法的实施,现已过了大半个月的时间,纳税人普遍享受到了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最近个税管家收到不少用户反映,在提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填好子女教育或住房贷款利息,没有扣缴义务人了,怎么办?

通常,会出现这样的页面:

也有可能是这样的:

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通常有以下几点原因:

1,您可能刚入职,或者您任职受雇的单位没有将您的信息报送给税务局

2,您现在“人员信息”是非正常状态;或者您在单位“不是雇员”。

此时,你只需要第一时间联系单位的财务,请财务人员在“自然人申报系统”检查下人员信息状态;没有新增雇员的新增并且报送给税务局。

财务报送后个人1-3天后就可以在APP中看到扣缴义务人了,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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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申报系统操作如图:

二、受雇单位中有多家单位,已经离职了或从未在这家单位任职过信息被冒用怎么办?

在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在右上角点”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或“从未任职”,写明情况。如果选择“从未任职”,把情况反映给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会展开调查。

三、施工单位在省外,人员的个税怎么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两种申报方法:

1、全员全额申报,这种异地施工单位要先进行税务登记,才能进行申报。在工程作业所在地申报个税。

2、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方式征收率每个地方不同,回到机构所在地,需要再次申报,有差额的要进行补缴个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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