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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利息如何计入会计科目

2024-06-01 01: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缴纳社保利息如何计入会计科目

社保费不会产生利息,而是滞纳金。因此,对企业来说,属于营业外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等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债务重组损失)。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债务重组损失),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⑵本科目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⑶营业外支出的注意事项。

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不再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差额,贷记或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只有当无形资产报废时,按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营业外支出。

⑷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社保补缴利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何写分录?

营业外指出是指一起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人“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对于社保补缴利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其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

3、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会计实务大全网温馨提醒您,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缴纳社保利息如何计入会计科目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了,对于企业来讲,社保不会产生利息,一般只有滞纳金,属于营业外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好了,本文就分析完了,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继续咨询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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