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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
发文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建办标〔2020〕10号
来 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8日
标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建办标〔2020〕10号
来 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1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 建办标〔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为统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管理,现将《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附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 建办标〔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为统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管理,现将《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附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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