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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26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622,13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0,670,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产业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东大产业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3,622,133股,持股比例由7.5897%减少至4.9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教育部“教技发函[2005]11号”文(2005年7月1日签发)批准,由东北大学产业发展公司(东北大学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大学为其唯一的出资人。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代表东北大学持有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 注册地: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法定代表人:徐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117727828F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冶金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技术工程承包,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企业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经营、物业管理。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推动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实施既定减持股份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东软集团股份16,709,933股;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东软集团股份16,912,200股。至此,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3,622,133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东大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4,292,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97%。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大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670,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东大产业集团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7日,东大产业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注: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1年7月13日总股本1,242,370,295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213,413,212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大产业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大产业集团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东软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东大产业集团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软集团 股票代码:6007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法定代表人:徐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117727828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冶金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技术工程承包,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企业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经营、物业管理。 营业期限:自1993年06月15日至2040年06月15日 主要股东: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教育部“教技发函[2005]11号”文(2005年7月1日签发)批准,由东北大学产业发展公司(东北大学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大学为其唯一的出资人。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代表东北大学持有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邮编:11000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兼职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推动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东大产业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2,134,132股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含本数),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90日内。 前述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至2023年8月20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届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推动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实施既定减持股份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东软集团股份16,709,933股;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东软集团股份16,912,200股。至此,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东软集团股份33,622,133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软集团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94,292,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89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软集团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60,670,5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东软集团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大产业集团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16年12月3日至2021年7月12日累计减持东软集团股份62,659,100股,减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截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东大产业集团持有东软集团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94,292,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89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峰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七 月二十七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峰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七 月二十七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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