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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21〕50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以社会保障卡 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东莞市民卡 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实施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东莞市民卡工作方案(2021-2023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实施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 建设东莞市民卡工作方案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讲话精神,响应全省逐步建立共建共享共管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居民服务新格局,加快推动我市实施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东莞市民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东莞数字政府建设新名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一卡通用”“一码通城”的城市智慧生活体验,以社会保障卡为线下应用载体,以电子市民码为线上功能依托,建设涵盖线上线下融合应用的东莞市民卡。 一年建机制。2021年底前,基本建立东莞市民卡的管理体制机制,建成全市统一的管理平台,制定东莞市民卡相应的技术标准、场景建设标准和接入规范,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服务管理功能,拓宽在交通出行、就医服务、文旅、优才卡融合等领域功能应用,基本建成“一卡通用”“一码通城”的软硬件支撑环境。 两年上台阶。2022年底前,制定东莞市民卡管理办法,明确多场景应用接入的业务管理标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动东莞市民卡与敬老优待卡、爱心卡等功能融合,逐步拓宽东莞市民卡在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院、城轨、停车场、文旅场馆、校园生活以及信用付费等领域的场景应用。 三年扩应用。2023年底前,全面夯实东莞市民卡服务管理体系,强化刷卡、扫码等设备保障,持续改善用卡环境,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现东莞市民卡“一卡通”发放,深化东莞市民卡“一卡通”在其他政府服务领域的场景应用,探索推进部分业务全省通行、粤港澳大湾区通用模式,全面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力争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范例。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整合资源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全市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托全市数字政府建设体系,坚持先易后难、迭代升级、融通互认,稳步有序推进“多卡合一”“多码融合”,逐步实现“一卡通用”“一码通城”的服务管理模式。 (二)高效便民,保障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便民高效,通过社会保障卡、电子市民码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享受各类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办事体验。建立完善东莞市民卡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东莞市民卡建设和应用的全程安全。 (三)线上线下,协同推进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凭社会保障卡和电子市民码高效便捷办理各项业务。大力推动线上应用,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兼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用卡,确保服务全面覆盖。 (四)强化服务,拓宽应用 以市民城市生活、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强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民生服务功能,打造居民服务“一卡通”、城市生活“一码通”的数字品质市民生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统筹平台底座支撑和运营服务,推动一卡一码的多场景建设,打造东莞高质量应用场景范例。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管理制度 制定东莞市民卡管理办法,明确东莞市民卡功能定位、适用范围、发放对象、管理原则、部门职责等,为以社会保障卡、电子市民码为载体的多场景应用接入提供业务管理标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二)统一建设标准 1.制定电子市民码技术标准和接入规范,为以电子二维码为载体的多场景应用接入提供标准。制定实体卡和电子码场景建设标准,统一刷卡、扫码设备技术规范。实体卡上线1个月内原则上同步实现电子码上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实体市民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电子市民码,各有关单位及各园区、镇(街道)协同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各部门按照统一场景建设标准,改造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发卡银行网点、公交地铁、医疗机构、文旅场所、商业机构等用卡环境,配套相关刷卡、扫码等设备,高质量建设广泛覆盖的“一卡通”服务体系。[各有关单位及各园区、镇(街道)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统一管理平台 1.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二维码管理平台,建立符合东莞实际的电子市民码标准,实现市民码的亮码、解码等二维码管理功能,提升市民码的开放接入能力,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二维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轨道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市残联、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莞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单位及市民卡合作金融机构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建设全市统一的实体市民卡管理平台,建立符合东莞实际的实体卡标准,提升实体卡的开放接入能力,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实体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设全市统一的支付渠道服务和管理平台,形成合规支付解决方案,提供支付渠道绑定和管理功能,依托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医保账户,借记卡、信用卡,云闪付、微信、支付宝、预充卡、信用额度等支付方式,为各类型场景输出便捷的支付能力。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公共类支付管理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轨道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市残联、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莞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单位及市民卡合作金融机构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制发卡服务 规范实体市民卡的制发和管理,完善制卡、补换卡及用卡业务流程,规范业务窗口单位和发卡银行网点服务;推动发卡银行全面提供即时制卡服务、邮政快递配送卡服务、特殊人群上门服务;推动发卡银行将挂失、补换卡申领、启用、金融账户激活等更多业务向移动客服端、微信小程序扩展,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便民服务水平;逐步推行东莞常住人口发卡,使全市人民能够享受东莞市民卡的便民惠民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强化信息安全 加强东莞市民卡的数据共享及信息安全管理,明确各部门权益加载互联互通接入要求,统一认证流程、规范技术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密钥管理、科学配置权限、实行实时监控,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依法依规严格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加强东莞市民卡共建共享信息使用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强化应用推广 制定统一的渠道接入标准,提升东莞市民卡的开放能力,逐步丰富东莞市民卡在社会各行各业的应用。强化东莞市民卡的运营服务,以财政补贴撬动社会资金培育引流业务,开展优惠促用活动,提高东莞市民卡的用户规模,提升活跃用户比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及市民卡合作金融机构配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场景应用 围绕城市生活“一码通”、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总体目标,聚焦群众诉求强烈的服务领域,分批梳理东莞市民卡的应用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五管”原则(管应用、管场景、管规范、管服务、管流量),根据职责分工拓展行业领域内场景应用。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卡办 以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一体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景为试点,有关办事场景依托东莞市民卡实现一卡通办,并逐步拓展到深圳都市圈,为全省通办、粤港澳大湾区通办夯实基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及各园区、镇(街道)配合,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公共交通一卡行 以公交、地铁为试点,依托实体市民卡和电子市民码实现一卡通行、一码通行,进一步拓展应用到城轨、停车场等场景,拓宽应用到深圳都市圈,为全省通行、粤港澳大湾区通行打好基础;推动东莞市民卡与敬老优待卡、爱心卡、校园卡等功能融合,探索优化财政补贴机制,为特定持卡群体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配合,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莞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实施,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医疗服务一卡用 实现凭东莞市民卡在各医药机构挂号、就诊、购药、住院、结算、缴费等就医全过程办理,实现在防疫验码通行中与各类健康码信息互通。(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推进文旅体验一卡游 逐步实现东莞市民卡在全市图书馆和自助借还机借还书籍。以鸦片战争博物馆为试点,推动凭东莞市民卡进入景区、公园及文旅场馆,逐步与周边省市实行凭卡旅游互认互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有关单位及各园区、镇(街道)配合,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资金补贴一卡发 按照《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方案》(粤财办〔2021〕9号)要求,落实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东莞市民卡“一卡通”发放,并依托东莞市民卡实现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明细查询。[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园区、镇(街道)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推进生活消费一卡付 以停车、购物、水电缴费等场景为试点,依托东莞市民卡实现生活消费一卡通付。以市民服务中心食堂为试点,依托东莞市民卡实现食堂就餐消费应用,并逐步推广至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食堂。通过与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联合开展各类消费支付活动,让持卡人享受金融优惠。[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及各园区、镇(街道)负责,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七)推进公共场所一卡认 以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院等公共场所为试点,在道闸、门禁通行等场景应用依托东莞市民卡实现公共场所一卡通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及各园区、镇(街道)配合,2022年3月底前完成] (八)推进校园生活一码通 以校内门禁、食堂就餐、图书借阅、防疫,以及校外公交地铁出行、图书借阅等场景为试点,依托东莞市民卡专属校园码实现一码通,家长依托东莞市民卡掌握所绑定学生校园码有关情况。由市教育局选定试点学校,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2022年进行全面推广,成熟一批上线一批。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启用前需完成与电子市民码对接,依托东莞市民卡实现校园一码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轨道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及各园区、镇(街道)负责,2022年8月底前完成] (九)探索信用消费一码享 1.以市民服务中心、旗峰公园、虎英公园、市体育馆、市中医院等公共场所停车场为试点,打通进出停车场、政务服务办事等数据共享,探索使用电子市民码停车先离场后付费的应用场景,实行个人信用数字账户免签支付模式,并逐步推广应用至全市公共场所停车场。全市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前需提前完成与电子市民码对接,依托电子市民码实现收费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配合,东城街道、市体育馆、市中医院、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停车场系统的对接,市民卡合作金融机构负责提供信用数字账户产品,2022年6月底前完成) 2.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为试点,打通医院诊疗系统的数据共享,探索使用电子市民码先就医后付费的业务场景,实行信用数字账户免签支付模式,并逐步推广到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各园区、镇(街道)配合,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负责诊疗系统的对接,市民卡合作金融机构负责提供信用数字账户产品,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东莞市民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东莞市民卡建设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机制、协同等问题,针对全局性的困难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相应的措施,日常工作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组织实施及沟通协调等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电子市民码的多码融合建设、信息安全和运营推广等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实体市民卡的多卡合一建设、信息安全和运营推广等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下设办公室,不正式行文,不刻制公章,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强化协调联动 建立分级研判协调机制,逐级提请解决东莞市民卡整合实施过程日常和重大事项。一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判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重点协调、分管领导日常协调,通过碰头会、专题会等方式,由任务牵头单位召集各有关责任单位对任务进行常态化协调,及时掌握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统筹市民卡建设和应用工作,并建立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市民卡应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工作平稳推进。二是领导小组副组长协调。根据各任务牵头单位上报需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副组长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任务实施过程中汇总出现的各类问题及困难,对多次协调仍未达成一致的事项或重大问题,提出倾向性意见后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三是领导小组会议综合协调。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召开会议,每半年一次和不定期召开相结合,听取东莞市民卡建设工作情况及前期协调情况汇报,对提交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决策。各级会议协调研究情况,形成会议纪要,报领导小组领导,并印发各成员单位落实。东莞市民卡整合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市民各项权益有序衔接。 (三)强化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东莞市民卡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聚焦各项主要任务进行细化拆解,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督办机制,加强任务督查问效,针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等单位,发挥市府办督查室作用,做好督查督办、反面问责并定期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进东莞市民卡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情况将纳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考评体系,进行年度考核。 (四)强化宣传推广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媒介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户外电子广告、公交地铁视频等传统媒体,结合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广泛宣传东莞市民卡的功能定位、优惠政策、使用方法等内容,适当举办网上或现场互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东莞市民卡的知晓度、应用度和推广度。 (五)强化资金保障 原则上全市不再新增建设功能类似的实体卡和电子二维码,所需功能一律纳入东莞市民卡管理平台建设。按照“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原则,市镇两级财政加强资金保障,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场景应用拓展内容,积极筹划专项资金,推动本单位、所辖行业企业对机具设备、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动推进与东莞市民卡的融合对接。 附件:1. 东莞市民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东莞市民卡年度建设事项清单 附件1 东莞市民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因工作需要,决定成立东莞市民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成蹊(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黎 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罗晃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黄桥法(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赖少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翟现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智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东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成 员:叶惠明(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叶淦奎(市教育局局长) 董 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黎雪琴(市民政局局长) 姚慧怡(市财政局局长) 祁志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司 琪(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叶向阳(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惠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林 岚(市医保局局长) 钟正良(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李天海(市轨道交通局局长) 郑晓微(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陈伟贤(市残联理事长) 李漫天(市税务局局长) 周开禹(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行长) 朱 铭(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组织实施及沟通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下设办公室,不正式行文,不刻制公章,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东莞市民卡年度建设事项清单 (共19项)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完成时间 第一批建设事项清单(2021年底前完成) 1 统一建设标准,制定技术标准、接入规范和场景建设标准,实体卡上线1个月内原则上同步实现电子码上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2月底前 2 强化制发卡服务,完善实体东莞市民卡的制发和管理,推行常住人口发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底前 3 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二维码管理平台,建立符合东莞实际的市民码标准,提供电子码的开放接入能力。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2月底前 4 建设全市统一的实体东莞市民卡管理平台,建立符合东莞实际的实体卡标准,提供实体卡的开放接入能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底前 5 建设全市统一的支付渠道服务和管理平台,形成合规支付解决方案,提供支付渠道绑定和管理功能。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2月底前 6 推进医疗服务一卡用,实现凭东莞市民卡在各医药机构全过程办理,实现在防疫验码通行中与各类健康码信息互通。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底前 第二批建设事项清单(2022年6月底前完成) 7 推进公共场所一卡认,以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院等场所为试点,在道闸、门禁通行等场景应用实现公共场所一卡通认。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底前 8 统一管理制度,制定东莞市民卡管理办法。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底前 9 推进政务服务一卡办,以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一体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景为试点,有关办事场景实现一卡通办。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底前 10 推进文旅体验一卡游,逐步实现东莞市民卡在全市图书馆和自助借还机借还书籍。以鸦片战争博物馆为试点,推动凭东莞市民卡进入景区、公园及文旅场馆,逐步与周边省市实行凭卡旅游互认互通。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底前 11 推进生活消费一卡付,以停车、购物、水电缴费、食堂就餐等为试点场景,推进东莞市民卡生活消费一卡通付。通过与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联合开展各类消费支付活动,让持卡人享受金融优惠。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底前 12 探索信用消费一码享,以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停车场为试点,推进电子市民码停车先离场后付费的应用场景。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底前 第三批建设事项清单(2023年底前完成) 13 推进校园生活一码通,由市教育局选定试点学校,依托东莞市民卡专属校园码实现一码通。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教育局 2022年8月底前 14 推进公共交通一卡行,以公交、地铁为试点,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行、一码通行,并推动东莞市民卡与敬老优待卡、爱心卡、校园卡等功能融合,探索优化财政补贴机制。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2022年12月底前 15 探索信用消费一码享,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为试点,推进电子市民码先就医后付费的业务场景。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底前 16 各部门按照统一场景建设标准改造用卡环境,配套相关设备,建设“一卡通”服务体系。 各有关单位及各园区、镇(街道) 2023年12月底前 17 加强东莞市民卡数据共享及信息安全管理,明确各部门权益加载互联互通接入要求,统一认证流程、规范技术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息安全管理。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2月底前 18 强化应用推广,制定统一的渠道接入标准,提升东莞市民卡的开放能力,逐步丰富东莞市民卡在社会各行各业的应用。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底前 19 推进资金补贴一卡发,按全省统一部署,落实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并实现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明细查询。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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