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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报告系列(二)

2024-03-01 17: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来源:雪球App,作者: 信披一点通,(https://xueqiu.com/5150954981/242183684)

导言

近期,本团队整理了5万余字的《上市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专题研究报告》,并对其涉及的9大重点问题和68个典型案例做了简要介绍。本期为报告连载的第2期。在本期,我们重点关注业绩承诺的三种主要补偿方式、业绩承诺的期限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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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业绩补偿方式

一、业绩补偿方式

业绩补偿方式主要包括现金补偿、股份补偿、现金与股份同时补偿(混合补偿),各种方式均具有各自特点,需兼顾监管要求及交易双方意愿。

(一)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是指在业绩承诺期内,当标的公司的业绩目标未能实现时,业绩承诺方将向上市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补偿。现金补偿方式因对现金支付能力需求较高,一般适用于标的规模不大、并购交易对价系现金支付的情形;同时,现金补偿对上市公司的补偿效果最为直接,是目前市场上常用的补偿方式。

案例:云鼎科技收购德通电气57.41%股权

2022年9月,云鼎科技(000409)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曹鹰、曹书鸣、张剑峰、天津鑫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计持有的天津德通电气有限公司(“德通电气”)57.41%的股权,交易对价322,329,910元。

业绩承诺安排为: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内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963.90万元、5,071.78万元和6,031.50万元。

业绩补偿安排为:若经审计,标的公司在上述利润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未能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的3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当期应当补偿金额,任意交易对方对补偿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份补偿

股份补偿方式一般适用于标的估值增值率较大、换股比例高、流动性受限的交易对方。用于补偿的股份可以是标的公司股份,也可以是上市公司股份。若补偿的股份系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实践中上市公司多以1元回购后予以注销。

标的公司股权补偿案例:合锻智能(603011)收购合肥汇智42.44%股权

2019年8月,合锻智能(603011)以3,394.90万元人民币收购合肥汇璟先进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汇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汇智”)42.4362%股权。

业绩承诺安排为:承诺方承诺合肥汇智在2019年8-12月、2020年、2021年实现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下同)不低于3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合计不低于2,100万元。净利润总额如低于2,100万元,承诺方应以合肥汇智股份补偿给乙方。

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补偿股份数=[3,394.90×(1-承诺期实际净利润÷2,100)]÷(8,000÷1,114.59)注:合锻智能股权受让款为3,394.90万元(对应持股数为472.99万股);8,000万元为股权转让时标的公司估值;1,114.59万元为股权转让时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2022年3月,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合锻智能调整了业绩承诺,但承诺方仍以标的公司股权补偿。调整情况为:在2019年10-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1-2月实现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不低于12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80万元,合计不低于2,100万元。净利润总额如低于2,100万元,合肥汇智控股股东应以标的公司股份补偿给公司,补偿计算方式:补偿股份数=[3,394.90×(1-承诺期实际净利润÷2520)]÷(8000÷1,114.59)。

上市公司股份补偿案例:宝鼎科技(002552)收购金宝电子63.87%股权

2022年,宝鼎科技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的方式,向永裕电子、招金集团、青岛相兑等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宝电子63.87%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119,735.75万元。

业绩承诺安排为:金宝电子在2022年、2023年、2024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5,253.55万元、20,809.76万元、25,041.45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61,104.76万元。如本次交易于2023年内实施完成,则标的公司对应2023年、2024年、2025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809.76万元、25,041.45万元、27,202.72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73,053.93万元。如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顺延,则顺延后的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以《评估报告》中对应期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为准重新确定。

业绩补偿安排为:在金宝电子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应不低于相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在每个业绩承诺年度,如果金宝电子的实际净利润低于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则就其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比例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

(三)现金与股份混合补偿

现金与股份混合补偿(混合补偿)又分为补偿义务人先现金后股份的方式和先股份后现金的方式。前者适用于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把握较高,可接受业绩补偿以现金为主,超出部分股份补偿;先股份后现金则由交易对方以其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优先承担全部业绩承诺对应的补偿,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要求,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应当以其获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构成重组上市的,应当以拟购买资产的价格进行业绩补偿计算,且股份补偿不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90%。业绩补偿应当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先现金后股份案例:博深股份(002282)收购海纬机车86.53%股权

2020年8月,博深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恒岩、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进出口”)等主体合计持有的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机车”)86.53%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5,330.15万元。

业绩承诺安排为:海纬机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710万元、6,540万元、7,400万元和8,42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的四个会计年度全部结束时,如目标公司截至2022年度末累计实际盈利数小于截至2022年度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业绩承诺方应根据上述专项报告的结果按照相关约定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业绩补偿安排为:在业绩承诺内,若海纬机车截至2022年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截至2022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如上市公司有尚未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现金对价的,优先扣减现金对价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如业绩补偿方不存在可抵扣业绩补偿的现金对价,或抵扣现金对价后不足以补偿业绩差异的,则上市公司将计算出应予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先股份后现金案例:紫天科技(300280)收购豌豆尖尖100%股权

2022年12月,紫天科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丁文华及刘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豌豆尖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豌豆尖尖”)100%的股权,标的资产作价为140,000.00万元,其中100,000.00万元采取股份方式支付,40,000.00万元采取现金方式支付。

业绩承诺安排为:本次交易之业绩承诺期为自协议签署日起的四个会计年度,即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豌豆尖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0.00万元、13,500.00万元、16,500.00万元和19,500.00万元。

对于业绩补偿方式,若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将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盈利预测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且股份补偿优先。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业绩承诺人刘杰、丁文华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02

业绩承诺期限

二、业绩承诺期限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业绩补偿期限不得少于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已废止)曾经约定,业绩补偿期限一般为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对于拟购买资产作价较账面值溢价过高的,视情况延长业绩补偿期限。

如“(二)现行规则要求”所述,对于上市公司向非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情形,监管规则未对业绩承诺做出强制性要求。实践中,交易双方以监管强制性要求为基础,结合标的情况等协商确定,多数业绩承诺期限为3年,2年的自愿性承诺,或承诺期限4年及以上的适当延长亦有出现。

业绩承诺期限为2年的案例:金发拉比(002762)收购韩妃投资36%股权(不构成重组、自愿业绩承诺)

2021年4月,金发拉比以现金方式向怀化问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受让其所持有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妃投资”)36%股权,交易对价23,760万元。本次交易中,转让方及担保方就目标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扣非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做出业绩承诺:目标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的扣非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和6,000万元。如目标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的扣非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转让方及担保方将按照协议中业绩承诺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金发拉比收购韩妃投资时,韩妃投资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86.05万元,净资产为1,607.47万元,评估价值为66,761.53万元,增值率达40.53倍,监管机构对业绩承诺与以前年度实际业绩差异较大的原因,业绩承诺金额确定的依据及可实现性等下发了关注函。

业绩承诺期限为4年的案例:沃尔德(688028)收购鑫金泉100%股权

2022年1月,沃尔德拟向张苏来、钟书进等主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泉”或“标的公司”)100%股权。鑫金泉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69,650.00万元,较鑫金泉经审计的净资产(母公司口径)账面值评估增值率约200%。业绩承诺期间涵盖了2021年至2024年4个会计年度,具体为:根据业绩承诺方与上市公司已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张苏来、钟书进、陈小花、李会香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4,766.00万元、5,307.00万元、5,305.00万元、6,522.00万元,合计不低于21,900.00万元。

业绩承诺期限为7年的案例:鹏欣资源(600490)收购南非奥尼金矿

2018年,鹏欣资源向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及一致行动人姜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天弘合计100%股权,进而间接取得CAPM的控制权,CAPM的核心资产为南非奥尼金矿矿业权,交易对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为190,882.00万元。因奥尼金矿生产建设周期较长,综合考虑各矿井的开采规模、生产进度计划,交易双方将业绩承诺期限设置为7年,即本次业绩承诺将采用承诺期内累计预测净利润的方式,宁波天弘在业绩承诺期内预测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0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机构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机构

上市公司实施并购的核心诉求之一是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因此多数并购行为中的业绩承诺会涉及标的公司未来期间的收入、净利润水平。通常,交易双方会约定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年度末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双方以审计报告数据确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金额(如有)。因审计工作是对标的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对应财务数据的审核、确认,具有一定的职业判断空间。实践中亦出现过不同审计机构对同一标的公司相同年度的审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如皖通科技(002331)于2018年完成对赛英科技的收购,大华会计事务所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赛英科技2017年至2019年净利润的审计结果分别为11,360.25万元和9,508.38万元,导致交易双方就业绩补偿出现争议,引起监管关注。

鉴于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审计结果会直接成为业绩承诺是否完成,是否需要进行业绩补偿的重要判断依据,交易双方会在业绩承诺相关协议中对审计机构由哪方聘请进行事先约定,避免后期争议。实践中,审计机构由上市公司聘请、交易对方有权聘请、双方认可聘请均为可行方案。

上市公司聘请的案例:四川路桥(600039)收购交建集团95%股权、高路建筑100%股权、高路绿化96.67%股权

2022年3月,四川路桥(甲方)与蜀道集团(乙方)、川高公司(丙方)、藏高公司(丁方)签署《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其中约定业绩承诺的审计机构由四川路桥(甲方,即上市公司)聘请。

交易对方有权聘请的案例:宁波韵升(600366)收购磁体元件、高科磁业各25%股权,盛磁科技70%的股权

2015年,宁波韵升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汇源香港持有的磁体元件、高科磁业两家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各25%的少数股东权益;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杨金锡、刘晓辉等1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盛磁科技70%的股权,交易价格合计42,631.03万元。其中约定业绩承诺的审计机构由宁波韵升聘请,但若补偿义务人(交易对方)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可另行聘请会计师对结果进行复核。

交易双方认可聘请的案例:江苏新能(603693)收购大唐滨海40%股权

2021年,江苏新能拟向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大唐滨海40.00%股权,交易价格为75,000.00万元。双方约定业绩承诺的审计机构需由双方认可。

(责任编辑:傅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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