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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专利权的基础原则是什么

2023-07-07 11: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保护专利权

一、保护专利权的基础原则是什么

  保护专利权的基础原则是:

  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1.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

  2.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保护条件、产生程序和适用领域不同,专利保护的原则有两种,一种是先发明原则,一种是先申请原则,对于同一个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当将专利权授予先发明的人,如果有两个人对同一个专利提出申请,按照申请顺序确认专利权。

二、保护专利的途径

  找法网提醒你,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专利被侵权时,有三种(官方)专利保护途径供选择。它们是:

  1.专利行政管理(处理)途径;

  2.专利民事诉讼途径;

  3.专利刑事诉讼途径。

  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专利侵权的性质、情节以及专利侵权处理过程中侵权者的态度与赔偿等来决定采取的途径。

三、专利权保护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授权后每年都要向国家专利局交纳年费,交费的时间是每年的申请,目前一个月内。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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