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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让法(城堡法和不退让法的区别和应用)

2024-04-13 02: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今天给各位分享不退让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城堡法和不退让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美国有超过30个州有所谓“不退让法”。根据这项法律,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   不退让法 其实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而是美国佬文化的一种很好的表现。   什么叫做不退让法?   举个例子。   美国佛罗里达州有个很著名的案子。   14岁的少年萨维德拉,遭到校园暴力,被同学16岁努诺欺凌。   两人在巴士时候,发生冲突。萨维德拉相当害怕,急忙下车躲避。   但努诺也下车追赶,追上萨维德挥舞拳头殴打他的头部。   萨维德被打后,向努诺的胸腹部连捅12刀,将其心脏刺穿而死。   这种案件如果在中国,萨维德的行为是标准的防卫过当,甚至涉嫌故意杀人。   如果萨维德是成年人,一定会被判刑入狱,这个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然而,佛州地 *** 院法官以“不退让法”为依据,判定萨维德拉“未成年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1984年12月22日,工程师戈茨走进纽约地铁,和四个黑人小流氓坐在一起。其中一个黑人流氓突然靠近他,索要5美元。   戈茨应声拔出手枪(未经登记),把4人撂倒在地(一人终身瘫痪,3人受伤)。初审和高级法院都宣判戈茨无罪,但纽约州更高法院认为戈茨负有责任。发回重审后,初审法院陪审团还是认定戈茨只犯有非法携带枪支罪,其他罪行不成立。   这也是不退让法的更好度表现,即便他一次开枪射倒4个人。   这种案件在美国是很常见的。   美国目前有27个州通过了不退让法。   也有7个州虽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但在实际情况中通过先前案例,陪审团指示或其他方式实施不退让原则。   3个州实施不退让原则,但仅限于在个人自己车辆内。   这样总数就有37个州,战美国国土的大部分了。   所谓不退让发,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武力自卫,没有义务先撤退或者躲避。”   再说的通俗一些,这就是强调公民自卫的权力。如果别人侵害你或者对你有非正义的行为,公共权力(比如 *** )又不能给你及时的保护,你就有权利进行自卫。   这种自卫,并不是打人家几拳,而是必要时候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将对方击毙,无需优先选择回避。   即便自卫的手段似乎有些过分,但如果符合不退让法的原则,加上对方确实给你造成危险,往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陪审团都会相信,在很多情况下人类不可能冷静分析对方的攻击是否会致命或者严重受伤,自卫过度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退让法是美国著名的城堡法的外延。   城堡法就是,公民在自己家里,不需要退缩和让步,可以为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进行暴力抵抗,必要时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俄克拉荷马州18岁的Sarah McKinley 独自带着她3个月大的儿子在家,她的先生一周前刚刚因病去世。   除夕夜,她突然听到有人猛烈敲门外加言语威胁。一般人肯定吓坏了,但是Sarah没有惊慌失措,她先把沙发推过去顶住门,然后拿上上膛的霰弹枪,把孩子送到卧室,塞给他一个奶瓶,最后才拨打报警 *** 。   接通之后,她问911接线员,如果有人冲进来,我能不能开枪?   训练有素的接线员用非常平静的语气告诉她:怎么能保护你自己就怎么做。我不能告诉你可以(开枪),但是你要保护你的孩子,做你应该做的事。   这时候,一个家伙破门而入,Sarah果断开枪,一枪毙命。 *** 赶到的时候,发现他手里握着一把12英尺猎刀。另外还有一个同伙,听见枪声转身就跑了。   地方检察官宣布Sarah是正当防卫,”一个人有权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自己的财产。”   相反,另一个逃走的同伙被捉到后,被控一级谋杀罪,虽然他没有杀人,一同作案的人被打死,由他负责。   如果放在我国,对方只有刀而你有枪,你击毙他们显然是防卫过当。但美国法官依照“城堡法”,判定她无罪,不予起诉。   城堡法是美国通行的法律,每个州都是支持的。   城堡法律在美国人看来,再寻常不过,这是最基本的自卫权。   早在美国还没有建立的时候,在美国的白人移民时刻面临着野兽、匪盗、印第安人的威胁,往往是背着枪在田地里劳动。当时美国还不存在,很多小镇只有一到二个 *** ,地方治安完全靠民众自卫。   一旦有可疑人进入他们的家里,他们就立即开枪,以保护家人。   1914年卡多佐大法官在判决里写道:“绝不会有法律要求在家里被侵扰的人撤退。如果在那里被侵扰,他应该坚守阵地,抵抗袭击,没有义务从自己的家里逃到田野和公路上去。”   在整个美国任何一个州,遇到持凶器抢劫的歹徒入室,屋主先发制人是合法的,而且不但刑法没有责任,在民法下,通常也不需要赔偿劫匪。   美国从建立初期开始,就强调对 *** 的不信任,对公权也不信任。其中之一的表现,就是不退让法和城堡法,赋予公民更大的权力保护自己。   因为这两项法律,决定了美国人具有相当的自卫权,非谋杀案件的其他刑事案件必然会大大减少。任何流氓在挑衅之前,都要考虑自己很可能下一秒就挨枪子。   打个比方,昆山龙哥如果在美国,他刚把砍刀从车里拿出来装逼,就会被对方直接击毙了。   自然,如果这两个法律一旦实行,对于 *** 执法人员就会束手束脚,影响 *** 对老百姓的控制。打个比方,美国 *** 没有搜查证,是绝对不敢偷偷进入老百姓家里的,不然一定挨枪子。   而美国 *** 如果像城管一样,随便因为摆摊而殴打摊贩,很可能也会吃枪子。   在标准的自卫法案里,“退让义务”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重要部分,即防卫的人在安全的情况下必须首先做出退让表明无意争斗,只有当最终无法回避时才能合法地使用武力。只有这样,防卫的正当性才能成立,并且不用为后面使用武力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果有“不退让法”存在,只要处在合法地点,当生命遭到他人威胁时,无需退让便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其实,“不退让法”是在“城堡法”(Castle Doctrine)基础上的延伸。所谓的“城堡法”,指的是当一个人的住家受到侵犯时,无需履行退让义务就有权使用致命武力来保护自己和家人。“城堡法”和“不退让法”的差别在于防卫的地域范围,“城堡法”仅限于私人领地,如居家、私人办公室等;“不退让法”则适用于任何地方,当然前提是必须要有合法逗留权。   以上所有这些法理概念都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的英国普通法(Common Law),目前管辖世界人口三分之一的英美法系就是建立在这套法律之上。在那时的英国,任何人在遇到危险时都要尽可能地选择避让,维护安全和和平的任务交由国王和士兵来处理。相应的,在现在的美国,当遇到危险时,一般人都会选择退让,并指望 *** 来解决这些问题。   2005年,“不退让法”首先在佛州获得通过,现在,全美总共有25个州有这一项法律。2012年,同样发生在佛州的协警齐默尔曼(George Zimmerman)枪杀黑人少年马丁(Trayvon Martin)一案由于可能涉及“不退让法”而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尽管齐默尔曼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并没有明确引用“不退让法”,强调齐默尔曼在与马丁的冲突中进行了自卫,但这一案件还是引起了人们对“不退让法”、种族歧视、拥枪权和司法公正等一系列问题的讨论。   “不退让法”之所以能通过,其中一部分原因是有像全国步枪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NRA)这样的游说团体在努力地不停游说。NRA所支持的核心观点是,在危险情况下,人们应该有使用致命武器保卫自己的权利,并且在这过程中 *** 更好度不要参与进来。这也就意味着,人们不仅应该有买枪和拥枪的权利,还应该有使用它的权利,即便在安全退让可能的情况之下。   在讨论麦克格罗克顿这一案件时,种族是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麦克格罗克顿是黑人,德雷卡是白人。同样在齐默尔曼的案件中,齐默尔曼是拉丁裔白人,马丁是黑人。研究表明,美国人一般来说更有可能会认为黑人具有威胁性,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容易会觉察到需要“防卫”自己的安全,因而黑人在“防卫”中受伤的可能性也会越大。   不退让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城堡法和不退让法、不退让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上一篇 下一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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