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月施行:全链条规范管理落实需力度也需温度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不用链条的自行车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月施行:全链条规范管理落实需力度也需温度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月施行:全链条规范管理落实需力度也需温度

2023-05-13 00: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交汇点讯 6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7月1日就将施行的这一全国省级层面首部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生产、销售、维修、停放以及退出等电动自行车全产业链都作了规范,如何执行到位也需要全链条每个部门的努力。

源头管控,从生产企业到电池回收

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全省发生的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约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数的一半,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0%,数据触目惊心。规范管理也远不限于路面执法,源头管控杜绝非标车流入市场投入使用也很重要。对此,条例不仅规定生产用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进口车,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销售、维修等环节涉及的零部件,包括安全头盔也要符合相应标准。

截至目前,江苏共有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获证组织228家、证书1890张。条例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电动自行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信息的查询途径。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冯新南表示,5月25日该局官网已经更新相应查询模块,未来还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新获证组织和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条例中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推动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于5月28日正式发布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解决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缺失问题,为自行车乘员头盔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标准。

省市场监管局还将电动自行车执法列入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行动。在为期4个月的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了1.2万余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立案110件,案值金额100余万元。冯新南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质量抽查、重点检查、广告及网络监测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及时组织立案查处。

江苏电动自行车保有量3000多万辆,这意味着电池报废后将是极大的潜在污染源。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明华介绍,在蓄电池中占90%以上的铅蓄电池再生利用具有很高的资源和环境价值,但当前群众对废铅蓄电池是危险废物认识不够,生产企业回收价格优势不明显,导致部分废铅蓄电池流入非法收集点,违法收集拆解行为屡禁不止。

为源头管控污染,条例作出针对性规定:废旧蓄电池应按照固体废物依法管理,不得随意丢弃。张明华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据此严厉打击非法收集、非法拆解铅蓄电池和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7家试点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回收体系,确保今年底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以上。

路面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驾驶电动自行车乱窜的快递小哥、不戴头盔的驾驶人,是人们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必要性的最直接印象。也因此,前期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网上调研中,1.6万余网友中的大部分人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强制戴头盔、骑车带人年龄限制等涉及安全的条款给出了赞同意见。

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条例还未实施,立法效果已初步显现。从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情况看,当前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比例不断上升,南京主城区已达到80%-90%,快递员、外卖员等群体基本实现了全员佩戴;镇江、宿迁等地头盔佩戴率也达到近50%。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在会上也指出,从近期实地调研看,早晨城乡结合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闯红灯等现象还比较多,下一步交警部门要加强城郊地区执法。

条例施行后,警方路面执法将影响到不少人,如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刘旸要求,政府各监管执法部门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稳步推进。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特别是对初次违法、行为人认识错误并主动接受教育的,可在警告后放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警方近期开展的“一盔一带”专项工作中,快递行业是重点,也是违法多发群体。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蒋波表示,将对主要邮政快递企业进行重点宣传,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求企业全面宣贯重点条款,将相关规定传达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者、管理者和驾驶车辆的一线员工。“我们将在日常监管上再加力,协助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努力使邮政快递业成为落实条例的示范行业。”蒋波说。

快递行业末端配送大量使用电动自行车,必然带来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对此蒋波表示,将通过引导疏解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压减使用量。一方面用运力更大的电动三轮车取而代之,“目前全省已有12个设区市实现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规范通行,已实现规范通行的城市,电动自行车使用量明显下降。”另一方面试点城乡末端公共配送,引导邮政、快递企业根据不同类型的邮件、快件科学调配运能运力,提升末端投递效率,建设城乡共同配送体系,实现集约规模配送,也有助于减少电动自行车使用量。另外,邮政部门还在引导推动有关企业制定更新计划,通过统一采购、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来降低非标车数量,提升车辆使用安全系数。

关注民生,出实招解通行、停车、充电难

即将施行的条例突出特点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通行难、停车难、充电难、理赔难等突出问题,一一给出解决措施,各有关部门也就此谈了具体落实举措。

电动自行车停放时停车设施场地易被挪用占用,通行时车道也常被占用。条例对此明确要求,在新建、改建或者复建城市道路时,应当统筹考虑非机动车的通行需要,配套完善交通设施。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如亚就此表示,住建部门也将督促各地强化非机动车道的管养维护,配合各部门合理设置共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做好停放泊位的施划和停车标识的设置;日常管理中,将督促指导城管部门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的考核办法,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形成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常态化机制。

针对充电难和充电安全问题,条例既规定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也严禁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宋如亚介绍,住建部门将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在居民小区内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并督促指导各地物管部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引导居民纠正在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影响通行的行为和充电安全隐患行为。

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电动自行车管理链条长、涉及方面多、容易造成管理脱节。对如何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刘旸给出的办法是信息化,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将电动自行车认证、生产、销售、维修、登记和电池回收、交通事故等信息接入政务信息平台,为其他部门单位依法履职提供支持。他还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梳理掌握法规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头盔存放不便、容易丢失,市场上儿童安全座椅等配套产品鱼龙混杂、质量难以保证等实际情况,要会同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既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又最大限度提供便利。”

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见习记者 蒋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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