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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第二章 【原文+拼音+各家注疏】

2024-07-11 07: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注释】

○仲尼:孔子字。后人有以中庸的作者直称孔子为“仲尼”,似非子孙称其父祖之态度,故认为中庸非子思作。

○中庸: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朱注)。

○时中:随时都能实现中庸之道。

○小人之反中庸也:原文作小人之中庸也。朱注:“王肃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程子亦以为然,今从之。”

○小人而无忌惮也:小人违反中庸,无所畏惧而胡作胡为。

 

【疏解】

据朱子注,中庸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平常之理,是人生不可离的常道,但只有君子能够实现之。因君子能戒慎恐惧,谨守天所赋予的性,不敢放失,故不论于何时,都能表现的合理。进一步说,君子之心,便是天理的具体表现,会因时地环境的不同而有恰当的表现,而他的恰当的表现是自然而然呈现的,没有丝毫勉强。如孟子说孔子:“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即他应该做的他自然便能做到。中庸第三十一章云:“溥博渊泉,而时出之”,便是自然而然地时中之意。

 

小人的心,因受到私欲的障蔽,而自以为是,违反正道。小人之反中庸也句,原作“小人之中庸也”,可解作小人违背正道,而却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所行的是正道。若是“小人之反中庸”,则可解为小人虽明知中庸之为正途,却反对之,即不愿意见到有正道的存在,以满意其偏曲邪辟的不正常心理,此所以为无忌惮也。

 

此章朱子订为第二章。注曰:

 

“此下十章,皆论中庸以释首章之义。文虽不属,而意实相承也。变和言庸者,游氏曰:‘以性情言之,则曰中和,以德行言之,则曰中庸是也。’然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

 

此言中和与中庸之分别甚当。

 

按:自第二章以至十一章,是结集了孔子说到中庸,或中庸的作者认为是孔子阐发中庸之义的话,以解释中庸之意。

 

编自:杨祖汉《中庸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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